出版時間:2011-3 出版社:中國市場 作者:王達 頁數(shù):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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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經(jīng)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迂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本書指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大體包括三個階段: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征收補償部門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搬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強調了權利保障、權力監(jiān)督和正當程序。其中的就近安置、住房保障、市場評估價補償、公開參與、司法強拆等制度,對于和?征收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為使讀者全面理解、運用該條例,本書《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解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角度,采取逐條分析闡述的方式對條例內(nèi)容進行解讀、分析、建議、適用,系統(tǒng)解讀了條例的內(nèi)在精神實質,尤其從法律適用和實務操作的角度進行了挖掘和分析,蘊含了作者對征收拆遷制度的全面關注和深入探討,相信能給各級征安辦(原拆遷辦)、政府法制辦、法院行政審判庭的工作人員及廣大被征收人提供一些幫助。
本書由王達編著。
作者簡介
王達,法學博士,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從事審判工作十多年,起草和參與起草多部司法解釋,辦理過許多大要案。從事過刑事審判、民事審判、經(jīng)濟審判、行政審判,擔任過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助理、審判委員會委員,法律實踐經(jīng)驗豐富。特別對土地征收、房屋拆遷、房屋登記、房地產(chǎn)開發(fā)、建設工程、物業(yè)服務等房地產(chǎn)法律問題有深入研究。任多所著名高校兼職教授或研究員,發(fā)表專業(yè)論文六十余篇,其中多篇獲獎,出版專著多部?,F(xiàn)在廣州大學公法研究中心從事法學研究。
書籍目錄
第?部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部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三章 補償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部分 附錄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的,產(chǎn)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問題提示) 問題 搬遷過渡的保障 (立法要旨)本條是關于搬遷過渡保障的規(guī)定。 (解讀) 征收必然導致被征收人搬遷,必然產(chǎn)生搬遷費。本條例規(guī)定,征收部門在征收活動中應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或安置,對于需要周轉房屋的被征收人,應當提供周轉房; (2)必須在征收決定批準的范圍內(nèi)實施搬遷; (3)必須在征收決定批準的期限內(nèi)實施搬遷; (4)在征收過程中,要向被征收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5)就補償事宜與被征收人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當與被征收人簽訂書面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 (6)自覺履行政府作出的補償決定和人民法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7)接受上級征收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指導和領導; (8)嚴格遵守并全面履行補償協(xié)議的規(guī)定; (9)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補償協(xié)議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安置補償費、周轉過渡費等搬遷費; (10)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安置被征收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 (11)在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內(nèi)不能提供拆遷安置補償用房的,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12)給被征收人造成損失的,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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