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H.考茨歐 頁數:200 譯者:張家勇
Tag標簽:無
前言
《歐洲侵權法原則》(以下簡稱《原則》)是歐洲侵權法小組在廣泛比較研究的基礎上起草的。這些原則并非是對現行侵權法的簡單重述。各國法律制度雖然有很多類似之處,但依然存有諸多差異。目前為止,我們還找不到制定“重述”的堅實基礎。因此,本小組只好提交大多數成員認為最好的方案。當然,本小組致力于起草能為大多數歐盟成員國所接受的草案。本小組依據現行各國的完善法制,或引入一些新規(guī)則制定本《原則》,但其目的并非是要提出目前還不為人所知的原創(chuàng)性規(guī)則。相反,本小組尊重歐洲各國法律的共同基礎,以及其數個世紀以來的學說和實踐。毫無疑問,不考慮這些瑰寶是極其無知和傲慢的。本《原則》服務于歐洲侵權法未來的發(fā)展與和諧。這一目的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其實現的程度也各有千秋。我們真誠希望,通過以下方式,本《原則》將有助于法律和諧,最終為未來歐洲的侵權法提供一個基礎:更豐富的(可能也是更細致的)討論;激勵各國立法者;向歐盟展示其制定的指令和條例如何整合為一個前后一致的系統(tǒng)。本《原則》已經激發(fā)了學者的討論,而且也為一些國家的最高法院所援引,還影響了一些國家的新立法草案,如奧地利和捷克的侵權法草案。在這個意義上,本《原則》成功了。應當指出,本《原則》的一個特征是,采取了彈性制度。立法者和本《原則》的起草者面臨如下選擇:其一是使用寬泛的語言,制定相當抽象的一般條款,其好處是可以在調整后適應多種情形,即使立法時沒預見的情形。
內容概要
本套叢書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歐洲侵權法原則:文本與評注》,是《歐洲侵權法原則》的條文及其解釋;二是制定《原則》的基礎,即各國侵權法制專題比較研究叢書。專題涉及侵權責任的確定和損害賠償中的幾個最重要因素,如違法性、因果關系、嚴格責任、損害和損害賠償等,專題叢書都以問題為中心。各國作者針對問卷表的問題,結合本國的通說、立法和司法實踐做出回答。主編在國別報告的基礎上撰寫比較報告,指出各國的異同,為草案相關主題的擬定提供基礎。
作者簡介
作者:(奧地利)H.考茨歐(Helmut koziol) 譯者:張家勇
書籍目錄
導論案例國別報告 奧地利 奧地利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侵權責任與合同責任的界限 受侵權法保護的利益之性質 比利時 比利時侵權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英國 英國侵權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法國 法國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希臘 希臘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意大利 意大利法律制度中的違法性問題 關于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界限的幾點評論 荷蘭 荷蘭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南非 南非侵權法中的違法性問題 瑞士 違法性在瑞士法中的功能和意義 結論 索引
章節(jié)摘錄
插圖:(2)與合同責任的關系如果同一行為以同一方式給合同相對人和第三人造成了損害,邏輯上講,應該允許兩者適用同一責任法律制度(這并非現行法國法的實際情況,現行法國法嚴格區(qū)分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3)缺陷產品的責任1985年7月25日歐盟法指令保護非職業(yè)受害人利益的規(guī)則也應該平等保護職業(yè)受害人(特別是公司的受害人)。(4)誹謗和新聞侵權行為這里應該考慮到新聞自由原則以及更廣義上的言論自由原則。上述原則要求法官在評判過錯時更加寬容:在濫用這一自由時才能課以法律責任。(5)權利濫用這一問題是基于同樣的考慮。權利的存在意味著權利享有者在特定的范圍內不承擔責任,然而這一范圍是非常難以界定的(是應該將權利濫用僅限于故意損害他人的情形,還是應該引入“權利目的”概念以肯定權利的不正當行使也構成權利濫用?法國法對這一問題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處理方法,在實務中,某些權利較之另一些權利而言,其濫用更容易被確認)。(6)專家責任行為的專家特征可以構成加重法律責任的一個原因,這是因為,專家即意味著在其專業(yè)領域具有特別的能力,由此,那些向其請教的人就對他產出了一種“合理期待”。專家責任首先意味著應對所要求的執(zhí)業(yè)能力進行嚴格解釋。專家責任同樣意味著會產生某些執(zhí)業(yè)方面的特別義務,這些義務與專家的該項特殊技能相聯(lián)系,例如,告知義務、保護義務以及建議義務。
編輯推薦
《侵權法的統(tǒng)一:違法性》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