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8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作者:廖北海 頁數(shù):249
內容概要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濫觴于德國刑法理論,是德國刑法學中區(qū)分共同犯罪參與形態(tài)的主導理論。《德國刑法學中的犯罪事實支配理論研究》依托德語第一手文獻,梳理了犯罪事實支配理論在德國刑法教義學和判例中的發(fā)展歷程,并以羅克辛的支配理論為框架,闡述了犯罪事實支配之概念、類型、內容確定和結構等本體論問題,分析了本理論與犯罪論體系、其他區(qū)分學說及特殊的主客觀構成要素間的關系問題,進而將本理論適用于解決間接正犯、共同正犯和組織犯中的諸多根基問題和爭議問題,不僅填補了我國刑法理論的空白,而且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
《德國刑法學中的犯罪事實支配理論研究》由廖北海所著。
作者簡介
廖北海,女,1979年1
0月出生于湖南常德。2002年獲湘潭大學法學學士學位,2004年獲湘潭大學經(jīng)濟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獲武漢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現(xiàn)任職于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曾在《刑事法評論》、《刑法論叢》、《中國刑事法雜志》、《求索》、《湖北社會科學》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十余篇;曾參與201
O年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調研課題《關于完善涉訴信訪終結機制的調研報告》的撰寫,參與《犯罪離我們有多遠:生活中的刑法》一書的編著。
書籍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發(fā)展史
第一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初步發(fā)展
一、“犯罪事實支配”概念的發(fā)展
二、威爾策爾的創(chuàng)建與發(fā)展
三、同時代其他學者的改造
四、筆者評析
第二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現(xiàn)代展開
一、羅克辛現(xiàn)實的犯罪事實支配理論
二、許納曼規(guī)范的犯罪事實支配理論
三、筆者評析
第三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在德國判例中之發(fā)展
一、對極端主觀理論的限制
二、與主觀理論的綜合考量
三、本書觀點
第二章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本體論
第一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之概念
一、三種不同的概念界定模式
二、犯罪事實支配是開放的概念
第二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之類型
一、行為支配
二、意思支配
三、功能性支配
四、筆者評析
第三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內容確定之評析
一、對犯罪過程和結果起決定性影響
二、促成和阻止能力
三、行為力量
四、意志從屬
五、犯罪事實支配意志和正犯感覺
第四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之結構
一、存在論和目的論考察方法的綜合
二、描述性概念和規(guī)范性概念的綜合
第三章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關系論
第一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與犯罪論體系
一、正犯的體系定位
二、犯罪事實支配屬于構成要件不法問題
三、犯罪事實支配與故意的體系地位
四、證成犯罪事實支配的“罪責要素”是不法問題
第二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與其他區(qū)分學說
一、先前區(qū)分學說之介評
二、先前區(qū)分學說之意義
三、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獨立價值
四、犯罪事實支配理論與我國的共同犯罪
主客觀統(tǒng)一說
第三節(jié)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與特殊的主客觀構成要素
一、觀點之爭
二、規(guī)范的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不可取
三、犯罪事實支配并非證成義務犯的要素之
四、犯罪事實支配與無身份的故意工具
五、犯罪事實支配與無目的的故意工具
第四章 犯罪事實支配理論之適用論
第一節(jié) 在間接正犯中之適用
一、間接正犯的正犯性根據(jù)
二、間接正犯的范圍
第二節(jié) 在共同正犯中之適用
一、共同正犯的性質
二、共同正犯的成立條件
三、共同正犯的特殊形態(tài)
四、共同正犯的處罰原則
第三節(jié) 在組織犯中之適用
一、組織犯的實質
二、組織犯的存在范圍
三、組織犯的處罰原則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德文縮略語對照表
德國人名譯名對照表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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