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2 出版社:九州 作者:北京萬國學校 編
Tag標簽:無
內(nèi)容概要
本書主要內(nèi)容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法理學部分、法制史部分、憲法學部分、行政法總論部分、行政復議法部分、行政訴訟法部分等。
書籍目錄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
專題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法理學部分
專題二 法的概念
專題三 法律規(guī)范
專題四 法律淵源
專題五 法律關系
專題六 立法司法
專題七 法律適用
專題八 法律解釋
專題九 法的演進
專題十 法與社會
法制史部分
專題十一 古代立法
專題十二 古代刑民
專題十三 古代司法
專題十四 清末民國
專題十五 外國法制
憲法學部分
專題十六 憲法基本理論
專題十七 國體、政體與國家結構形式
專題十八 選舉制度
專題十九 地方自治制度
專題二十 公民基本權之一
專題二十一 公民基本權之二
專題二十二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專題二十三 國家主席、國務院及中央軍事委員會
專題二十四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專題二十五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專題二十六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專題二十七 憲法實施及其保障
專題二十八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適用與備案
行政法總論部分
專題二十九 公務員
專題三十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
專題三十一 具體行政行為的認定
專題三十二 行政處罰的設定、管轄與適用
專題三十三 行政處罰的決定與執(zhí)行
專題三十四 行政許可的特征、種類、設定與效力
專題三十五 行政許可的實施及其程序
專題三十六 政府信息公開
行政復議法部分
專題三十七 復議申請受理
專題三十八 行政復議審理
專題三十九 行政復議結案
行政訴訟法部分
專題四十 行訴受案范圍
專題四十一 行政訴訟原告
專題四十二 行政訴訟被告
專題四十三 行政訴訟管轄
專題四十四 行訴受理審理
專題四十五 復議訴訟關系
專題四十六 行政訴訟證據(jù)
專題四十七 行政訴訟期限
專題四十八 行訴法律適用
專題四十九 行訴撤訴和解
專題五十 行政訴訟判決
專題五十一 執(zhí)行
國家賠償法部分
專題五十二 國家賠償概述
專題五十三 行政賠償
專題五十四 司法賠償
論述題部分
專題五十五 論述題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七、地方各級政府的人員組成03030505 1.省級、地級政府由政府正副領導人員、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6條第1款)。 2.縣級政府不設秘書長,由政府正副領導人員和局長、科長等組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6條第2款)。 3.鄉(xiāng)級政府由鄉(xiāng)長、副鄉(xiāng)長或者鎮(zhèn)長、副鎮(zhèn)長組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6條第3款)。 【提醒注意】 民族鄉(xiāng)的鄉(xiāng)長由建立民族鄉(xiāng)的少數(shù)民族公民擔任(《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6條第3款)。 【例23.12】下列哪些地方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中包括秘書長? A.省 B.設區(qū)的市 C.縣 D.鄉(xiāng) 八、地方各級政府成員的產(chǎn)生 (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成員的產(chǎn)生 1.政府正副職領導人員由本級人大選舉產(chǎn)生(《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8條第(5)項)。 2.在人大閉會期間,本級人大常委會可決定政府副職領導人員的個別任免(《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44條第(9)項)。 3.除正副領導人員以外的政府成員,由本級政府正職領導人員提名,本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44條第(10)項)。 【例23.13】下列關于政府秘書長產(chǎn)生程序的說法中,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國務院秘書長由總理提名,全國人大決定人選,國家主席任命 B.國務院秘書長由總理提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人選,國家主席任命 C.省政府秘書長由省長提名,省人大決定任命 D.省政府秘書長由省長提名,省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 (二)鄉(xiāng)級政府成員的產(chǎn)生 鄉(xiāng)長、副鄉(xiāng)長,鎮(zhèn)長、副鎮(zhèn)長由本級人大選舉產(chǎn)生(《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9條第(7)項)。 九、地方各級政府成員的去職 (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成員的去職 1.政府正職領導人員,只能由本級人大罷免,不能由本級人大常委會撤銷職務; 2.政府副職領導人員,既可以由本級人大罷免,也可由本級人大常委會撤銷職務; 3.除正副職領導人員以外的政府成員,既可以由本級人大罷免,也可以由本級人大常委會撤銷職務,也可以由本級人大常委會根據(jù)本級政府正職領導人員的提請,免去其職務。 【提醒注意】 (1)政府正副職領導人員也可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辭職申請,若辭職被接受,則職務也除去。 (2)除正副職領導人員以外的政府成員,應當向本級政府提出辭職申請;若本級政府接受其辭職的,則由本級政府正職領導人員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免去其職務。 【例23.14】下列關于市公安局局長的哪些說法是正確的?① A.市人大有權罷免某人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 B.市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某人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 C.市人大常委會有權根據(jù)市長的提請免去某人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 D.市長有權直接免去某人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 (二)鄉(xiāng)級政府成員的產(chǎn)生 鄉(xiāng)長、副鄉(xiāng)長,鎮(zhèn)長、副鎮(zhèn)長的職務,只能由本級人大罷免;若辭職的,也只能向本級人大提出辭職申請,由本級人大決定是否接受。 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一)地區(qū)(盟)行政公署 ①設立機關:省、自治區(qū)的人民政府;②批準機關:國務院;③行政地位:相當于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8條第1款),可以設公安、司法、民政等工作部門。
編輯推薦
《國家司法考試北京萬國學校專題講座系列:理論法學?行政法專題講座(2012年)》是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萬國學校專題講座系列之一。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