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7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作者:吳劍杰
Tag標簽:無
內(nèi)容概要
本套書是“晚清人物年譜長編系列”之一。本套書是國內(nèi)首部完整輯錄晚清政壇領(lǐng)袖人物之一張之洞生平資料的年譜長編。文獻征集包括奏議、電奏、公牘、電牘、書札、詩文、日記、舊譜等大量第一手資料。有些文獻資料是第一次公開發(fā)表。書中對譜主有關(guān)資料、事跡多有考證。本套書是研究張之洞較完整的編年資料。
書籍目錄
上卷 道光十七年(1837) 丁酉 一歲 道光二十年(1840) 庚子 四歲 道光二十一年(1841) 辛丑 五歲 道光二十二年(1842) 壬寅 六歲 道光二十四年(1844) 甲辰 八歲 道光二十五年(1845) 乙巳 九歲 道光二十六年(1846) 丙午 十歲 道光二十七年(1847) 丁未 十一歲 道光二十八年(1848) 戊申 十二歲 道光二十九年(1849) 己酉 十三歲 道光三十年(1850) 庚戌 十四歲 咸豐元年(1851) 辛亥 十五歲 咸豐二年(1852) 壬子 十六歲 咸豐三年(1853) 癸丑 十七歲 咸豐四年(1854) 甲寅 十八歲 咸豐五年(1855) 乙卯 十九歲 咸豐六年(1856) 丙辰 二十歲 咸豐七年(1857) 丁巳 二十一歲 咸豐八年(1858) 戊午 二十二歲 咸豐九年(1859) 己未 二十三歲 咸豐十年(1860) 庚申 二十四歲 咸豐十一年(1861) 辛酉 二十五歲 同治元年(1862) 壬戌 二十六歲 同治二年(1863) 癸亥 二十七歲 同治三年(1864) 甲子 二十八歲 同治四年(1865) 乙丑 二十九歲 同治五年(1866) 丙寅 三十歲 同治六年(1867) 丁卯 三十一歲 同治七年(1868) 戊辰 三十二歲 同治八年(1869) 己巳 三十三歲 同治九年(1870) 庚午 三十四歲 同治十年(1871) 辛未 三十五歲 同治十一年(1872) 壬申 三十六歲 同治十二年(1873) 癸酉 三十七歲 同治十三年(1874) 甲戌 三十八歲 光緒元年(1875) 乙亥 三十九歲 光緒二年(1876) 丙子 四十歲 光緒三年(1877) 丁丑 四十一歲 光緒四年(1878) 戊寅 四十二歲 光緒五年(1879) 己卯 四十三歲 光緒六年(1880) 庚辰 四十四歲 光緒七年(1881) 辛巳 四十五歲 光緒八年(1882) 壬午 四十六歲 光緒九年(1883) 癸未 四十七歲 光緒十年(1884) 甲申 四十八歲 光緒十一年(1885) 乙酉 四十九歲 光緒十二年(1886) 丙戌 五十歲 光緒十三年(1887) 丁亥 五十一歲 光緒十四年(1888) 戊子 五十二歲 光緒十五年(1889) 己丑 五十三歲 光緒十六年(1890) 庚寅 五十四歲 光緒十七年(1891) 辛卯 五十五歲 光緒十八年(1892) 壬辰 五十六歲 光緒十九年(1893) 癸巳 五十七歲 光緒二十年(1894) 甲午 五十八歲 光緒二十一年(1895) 乙未 五十九歲 光緒二十二年(1896) 丙申 六十歲下卷 光緒二十三年(1897) 丁酉 六十一歲 光緒二十四年(1898) 戊戌 六十二歲 光緒二十五年(1899) 己亥 六十三歲 光緒二十六年(1900) 庚子 六十四歲 光緒二十七年(1901) 辛丑 六十五歲 光緒二十八年(1902) 壬寅 六十六歲 光緒二十九年(1903) 癸卯 六十七歲 光緒三十年(1904) 甲辰 六十八歲 光緒三十一年(1905) 乙巳 六十九歲 光緒三十二年(1906) 丙午 七十歲 光緒三十三年(1907) 丁未 七十一歲 光緒三十四年(1908) 戊申 七十二歲 宣統(tǒng)元年(1909) 己酉 七十三歲附:南皮東門張氏四代簡表
章節(jié)摘錄
光緒十三年五月初十日上諭,此次所定粵省界務(wù),將勘界大臣意見不合歸入請示之白龍尾、江平、黃竹等處一律劃歸中國。此后各該處善后事宜應(yīng)如何設(shè)官分汛,妥籌布置,該督撫務(wù)當悉心會商,奏明辦理。當即恭錄行知藩、臬二司,海防善后局、營務(wù)處司道,高廉道、北海鎮(zhèn)會議詳復,并咨商水陸提督及督辦欽廉防務(wù)提督馮子材去后。上年十二月,臣之洞巡視粵海各口,復親至白龍尾地方,登岸查閱該島形勢,督同該鎮(zhèn)、道、府、州咨詢籌度,僉以欽州地方本屬荒闊難治,今復拓地定界,幅員愈廣,控制愈難。惟有于近邊扼要分設(shè)縣治,將欽州量為升改,以重事權(quán)而資撫馭。其白龍尾一處為北海之蔽遮,南溟之門戶,上可設(shè)炮臺,下可泊兵輪,宜設(shè)專營弁兵駐守島岸,再于龍門協(xié)酌添師船,巡緝洋面,庶水陸各專責成,邊海自臻靜謐。臣之洞回省后,與臣大瀲切實商辦,詢謀僉同。當經(jīng)飭司檄委署欽州知州李受彤兼理靈山縣印務(wù),以便統(tǒng)籌早定。查欽州自隋唐以來皆領(lǐng)縣治。明洪武初改欽州為府,繼改為縣,又改為州,隸廉州府,我朝因之。其輿地之廣方六百里有奇,分縣而治,自昔已然。今則南自江平、長山至白龍尾,拓地百余里,北自嘉隆江至峒中墟,拓地二百余里。地勢增廣,邊民新附,中外時有交涉事件,撫綏防范,斷非一州牧所能獨任。酌古準今,惟有升欽州為直隸州,相度邊要,分建一縣,為輔車之依,資指臂之使。查防城司在欽州西南一百里,東達州治,西近東興,前控白龍尾,后通廣西南寧府屬各隘,乃欽州西南之要沖。茲擬即其地建置防城縣,應(yīng)請?zhí)碓O(shè)知縣一員,作為沖繁難煙瘴要缺。分欽州之東興、如昔司、白龍尾至新收以南之江平、黃竹,以西之嘉隆、八莊等處,悉隸防城。高廉道應(yīng)請改為高廉欽道。該道原駐扎高州府城,應(yīng)將該道移駐廉州府城,以便控馭。新經(jīng)劃定白龍尾地方,擬請?zhí)碓O(shè)白龍營陸路都司一員,設(shè)兵一百名,駐守其地,即歸欽州營參將統(tǒng)轄。此外新收各界,江平擬增設(shè)千總一員,嘉隆擬設(shè)把總一員,板興擬設(shè)千總一員。白龍尾為邊海極沖,已經(jīng)擇定地勢,擬筑炮臺四五座,以資控扼而衛(wèi)邊氓。現(xiàn)由省城另派兵輪一艘,駐白龍尾一帶,協(xié)同往來巡緝。六月初五日(7月13日) 致電柏林洪欽差(鈞),請代購造槍機器。略謂:粵省現(xiàn)亟設(shè)廠造槍,乞飭力拂照德營現(xiàn)用連珠槍新式仿造,機器價若干,何時成。洪欽差來電(光緒十四年六月初九日到):槍機日成五十桿,裝運在外,須一百三十萬馬,未扣厘,一年可成。六月初八日(7月16日) 廣雅書院成,行開館禮。東、西兩省肄業(yè)生二百名,分經(jīng)學、史學、理學、經(jīng)濟四門,以分教四人分門講授。公余之暇,間詣書院考業(yè)稽疑,時加訓勉。先之以嚴辨義利,課之以博約兼資,大旨欲力救漢學宋學之偏,痛戒有文無行之弊。書院設(shè)院長一人,綜理院務(wù)。首任院長梁鼎芬,繼任者有朱一新、廖廷相、鄧蓉鏡等。六月初九日(7月17日) 議設(shè)制炮廠。本日致電駐德公使洪鈞,略謂:粵省擬設(shè)廠仿造克虜伯六生至十生半等炮,連架,自煉鋼,每年約成五十尊。請代商克廠肯否代造機器全份。價若干,何時成,廠費約幾何。六月二十五日(8月2日) 致電天津李中堂(鴻章)。略謂:輪船通梧,民情不愿。越雖造鐵路,滇、桂貨至南寧后欲出外洋者,可上水赴龍州。欲至廣州、滬、津者,仍須下水赴梧州。由龍赴越,兼有陸路,且出江或龍或廣,在中國商務(wù)無甚出入。內(nèi)河行輪,渡夫失業(yè)太多,必多阻礙。欲興商局之利,只有先在廣省、香港添設(shè)渡船,可分洋利,洞前已與盛道電商,催其試辦。七月十一日(8月18日) 鄭州黃河河工垂成而潰。奉旨:吳大澂署理河東河道總督,廣東巡撫著張之洞兼署。七月十四日(8月21日) 批嘉應(yīng)州稟查明官山煤窿,請招商承辦。略謂:煤者窮民生計,等諸柴炭。柴炭不招商承辦,何獨于煤必令招商耶。若令繳費給照,則煤利甚微,豈有與五金同繳照費一千元之理。至章程第五條“煤鐵為軍火大宗,應(yīng)先開采,以收利權(quán)”等語。本欲令民多行開采,免向外洋購買,收外洋之利以歸于華,非謂收民利以歸于官。該署牧不善體會,謂須由官開辦,實屬大謬。若如來稟所擬,勒令報承,即是民業(yè)亦應(yīng)繳契給價,聽官招商承辦,必致借端擾累,釀成事端,無怪乎紳民之難遵也。該署牧不知政體,粗謬已極,應(yīng)即嚴加申飭。同日 奏陳寓美粵商稟懇詳議新約,以維生計。略謂:廣東人滿為患,無業(yè)游民皆恃出洋為謀生之路。就美國而論,華人十余萬眾,日用飲食,無一不取資中土。推而至南洋群島,比比皆是。華民謀生之路愈廣,則中國貨物之銷流愈多。華工以力作而獲值,華商即以販運接濟而收其利。事本相因,利不旁落,未有禁華工而不礙華商者也。況美國既作俑于先,難保南洋各島不踵行于后。據(jù)洋報所載,有欲援美國成案,遣使來華訂約之議。倘南洋各島相率效尤,概與厲禁,則華人生理日促,商務(wù)日微,內(nèi)地無業(yè)閑民曰多,所關(guān)綦重,似不可不預(yù)為之計。
編輯推薦
《張之洞年譜長編(套裝上下卷)》為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