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11 出版社: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2012-11出版) 作者:中國籃球協會審定 頁數:243
內容概要
《籃球規(guī)則》于2012年4月29日由國際籃球聯合會批準,2012年10月1日起在世界范圍內正式執(zhí)行。今后所有正式國際籃球比賽和國內籃球比賽,以及各類籃球裁判員晉級考試,均按本規(guī)則執(zhí)行?! ≌尽痘@球規(guī)則》中所有提到的教練員、運動員、技術官員等都是男性,同樣也適用于女性,必須理解到,這樣寫只是為了實用的緣故。 未經國際籃球聯合會批準,本規(guī)則的部分或者全部章節(jié)不得復制和翻譯。
書籍目錄
第一部分籃球規(guī)則 第一章比賽 第1條定義 第二章球場和器材 第2條球場 第3條器材 第三章球隊 第4條球隊 第5條隊員:受傷 第6條隊長:職責和權力 第7條教練員:職責和權力 第四章比賽通則 第8條比賽時間、比分相等和決勝期 第9條比賽或節(jié)的開始和結束 第10條球的狀態(tài) 第11條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第12條跳球和交替擁有 第13條如何打球 第14條控制球 第15條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 第16條球中籃和它的得分值 第17條擲球入界 第18條暫停 第19條替換 第20條比賽因棄權告負 第21條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 第五章違例 第22條違例 第23條隊員出界和球出界 第24條運球 第25條帶球走 第26條3秒鐘 第27條被嚴密防守的隊員 第28條8秒鐘 第29條24秒鐘 第30條球回后場 第31條干涉得分和干擾得分 第六章犯規(guī) 第32條犯規(guī) 第33條接觸:一般原則 第34條侵人犯規(guī) 第35條雙方犯規(guī) 第36條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guī) 第37條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guī) 第38條技術犯規(guī) 第39條打架 第七章一般規(guī)定 第40條隊員5次犯規(guī) 第41條全隊犯規(guī):處罰 第42條特殊情況 第43條罰球 第44條可糾正的失誤 第八章裁判員、記錄臺人員和技術代表:職責和權力 第45條裁判員、記錄臺人員和技術代表 第46條主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第47條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第48條記錄員和助理記錄員:職責 第49條計時員:職責 第50條24秒鐘計時員:職責 A——裁判員的手勢 B——記錄表 C——抗議程序 D——球隊的名次排列 E——電視(TV)暫停 第二部分籃球器材 1.籃球架 2.籃板 3.籃圈 4.籃網 5.籃板支撐構架 6.包扎物 7.籃球 8.比賽計時鐘 9.記錄板 10.24秒計時鐘 11.信號 12.隊員犯規(guī)標示牌 13.全隊犯規(guī)標示牌 14.交替擁有指示器 15.比賽地板 16.比賽場地 17.照明 18.廣告板 19.輔助服務區(qū)域 20.觀眾區(qū)域 21.參考書 第三部分籃球規(guī)則解釋 第5條隊員:受傷 第7條教練員:職責和權力 第9條一節(jié)的開始和結束 第12條跳球和交替擁有 第16條投籃和它的得分值 第17條擲球入界 第18/19條暫停/替換 第24條運球 第25條帶球走 第28條8秒鐘 第29條24秒鐘 第30條球回后場 第31條干涉得分和干擾 第33條接觸:一般原則 第35條雙方犯規(guī) 第36條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guī) 第38條技術犯規(guī) 第39條打架 第42條特殊情況 第44條可糾正的失誤 第46條主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第50條24秒鐘計時員:職責 第四部分OfficialBasketballRules2012 籃球規(guī)則2012(英文版)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第17條 擲球入界 17.1定義 17.1.1由界外擲球入界隊員將球傳入比賽場地內時,擲球入界發(fā)生。 17.2程序 17.2.1裁判員必須將球遞交給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或置于他可處理。只要: 裁判員距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超過4米。 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是在裁判員指定的正確地點。 裁判員也可將球拋或反彈給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 17.2.2 隊員應在最靠近違犯或比賽被裁判員停止的地點執(zhí)行擲球入界,正好在籃板后面的地點除外。 17.2.3只有在下列的情況中,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線執(zhí)行擲球入界: 在非第1節(jié)的所有節(jié)的開始。 由技術犯規(guī)、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guī)或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guī)引起的罰球之后。 擲球入界的隊員應在記錄臺對側,雙腳分別跨立在中線延長線的兩邊,并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地點的同隊隊員。 17.2.4 在第4節(jié)和每一決勝期的比賽計時鐘顯示為2:00分鐘或少于2:O0分鐘時,在后場擁有球權的隊暫停之后,隨后的擲球入界應在記錄臺對側,該隊前場的擲球入界線處執(zhí)行。 17.2.5控制活球隊的隊員或擁有球權隊的隊員發(fā)生侵人犯規(guī)后,隨后的擲球入界應在最靠近違犯的地點執(zhí)行。 17.2.6 每當球進入球籃,但該投籃或罰球無效,則隨后的擲球入界應在罰球線的延長線執(zhí)行。 17.2.7投籃成功或最后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成功后: 非得分隊的任一隊員應在該隊端線后的任一地點擲球入界。這也適用于成功的投籃或成功的最后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的~次暫?;蛉我槐荣惖闹袛嘀?,在裁判員將球遞交給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或將球置于他可處理后。 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可橫向移動和/或后移,并且球可在端線后的同隊隊員之間傳遞。但是,當界外第一位隊員可處理球時,5秒鐘計算開始。 17.3規(guī)定 17.3.1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不應: 超過5秒鐘球才離手。 球在手中時步入比賽場地內。 擲球入界的球離手后,使球觸及界外。 在球觸及另一隊員前,在場上觸及球。 直接使球進入球籃。 在球離手前,從界外指定的擲球入界地點(投籃成功或最后一次罰球成功后,從該隊的端線后擲球入界除外),在一個或兩個方向上橫向移動總距離超過l米。然而,只要情況許可,執(zhí)行擲球入界的隊員從界線后退多遠都可以。
編輯推薦
《籃球規(guī)則(2012)》中所涉及的規(guī)則于2012年4月29日由國際籃球聯合會批準,2012年10月1日起在世界范圍內正式執(zhí)行。今后所有正式國際籃球比賽和國內籃球比賽,以及各類籃球裁判員晉級考試,均按本規(guī)則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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