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張中秋 頁數(shù):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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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主體部分九章,另有附錄兩部分和前言與后記。本書前八章意在辨異,集中探討中西法律文化的八大差異,以及導致這些差異的成因和歷史后果;第九章意在求同和會通,從人的文化原理出發(fā),比較透視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與難題及其克服。比較同類作品,本書有以下特點:其一,通過對相關成果的繼承、評判和借鑒,首次較系統(tǒng)地對中西法律文化進行了比較研究,在一些重大問題,如法的形成、中國法律刑事性的哲學基礎和社會原因、法的倫理化成因、法的體系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二,認為中西法律文化是它們的地理環(huán)境、社會環(huán)境和歷史文化環(huán)境的產(chǎn)物,各自形成特色并構成差異,但它們之間的差異只能說是不同,很難說是不好。其三,中西法律文化內(nèi)貫共同的人的文化原理,在人的文化原點、原理及其展開的軸心和結構模型上有其共同性,因此,兩者的交流本質上是可行的。這一原理性的認識既可檢討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歷史實踐,又可分析和推論中國法律文化在當下的構成及其未來走向。
作者簡介
張中秋,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發(fā)表論文60余篇;出版著作10部,其中專著5部。獲教育部和國家級學術研究獎4項,其中個人獎2項,合作獎2項。研究方向為法律文化,有系列著作出版。曾應邀赴美、德、法、日、韓等國,及我國臺灣和香港地區(qū)參加學術活動和講學。主持的項目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研究》和《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理論研究》。
書籍目錄
內(nèi)容提要(中文)第四版序言第三版序言第二版序言第一版序言第一章 法的形成:部族征戰(zhàn)與氏族斗爭 第一節(jié) 部族征戰(zhàn)與中國古代法(以刑為中心)的形成 一、遠古中國文明與原始組織的演進及其分布 二、部族征戰(zhàn)與中國古代法(以刑為中心)的形成 三、部族征戰(zhàn)對中國古代法(以刑為中心)的影響 第二節(jié) 氏族斗爭與古希臘(雅典)法和羅馬法的形成 一、氏族內(nèi)部斗爭及其改革與古希臘(雅典)法的形成 二、平民和貴族的斗爭與羅馬早期法的形成 三、氏族內(nèi)部及平民與貴族之間的斗爭對古希臘(雅典)法和羅馬法的影響第二章 法的本位:集團本位與個人本位 第一節(jié) 中國集團本位法的形成與發(fā)展 一、從氏族(部族)到家族(宗族):集團本位法的形成 二、從家族(宗族)到國家(社會):集團本位法的發(fā)展 三、有關中國集團本位法的幾點補論 第二節(jié) 西方個人本位法的形成與發(fā)展 一、從氏族到個人:西方早期個人本位法的形成 二、從氏族/上帝到個人:西方個人本位法的大發(fā)展 三、從社會到個人:西方個人本位法的再次確立第三章 法的文化屬性:公法文化與私法文化 第一節(jié) 公法文化: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屬性 一、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刑事性(刑法化) 二、中國傳統(tǒng)法律刑事性的哲學基礎與社會原因 第二節(jié) 私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的傳統(tǒng)屬性 一、私法的傳統(tǒng)和發(fā)達 二、近代以前西方刑事民法化與近代以來公法的發(fā)展及其私法化現(xiàn)象第四章 法與宗教倫理:倫理化與宗教性 第一節(jié) 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倫理化 一、中國傳統(tǒng)法律倫理化的進程 二、中國傳統(tǒng)法律倫理化的表現(xiàn) 三、中國傳統(tǒng)法律倫理化的成因 四、對中國傳統(tǒng)法律倫理化的認識 第二節(jié) 西方法律的宗教性 一、早期基督教在羅馬法律中的地位 二、中世紀:基督教的神圣化、法律化時代 三、教會法的衰落及其對西方法的繼續(xù)影響第五章 法的體系:封閉性與開放性 第一節(jié) 中華法系的封閉性 一、中華法系及封閉性釋義 二、中華法系封閉性釋證 三、中華法系封閉性釋證的補充 第二節(jié) 西方法系的開放性 一、西方法系及開放性解釋 二、西方法系的開放性述論 三、西方法系開放性機制的成因第六章 法的學術:律學與法學 第一節(jié) 傳統(tǒng)中國的律學 一、傳統(tǒng)中國的法律學術是“律學”而非“法學” 二、傳統(tǒng)中國律學的盛衰 三、傳統(tǒng)中國法學難生說:兼論律學形成的必然 第二節(jié) 西方的法學 一、西方法學的興起、發(fā)達及其原因 二、西方法學的共性 三、西方法學對法律發(fā)展的推動第七章 法的精神:人治與法治 第一節(jié) 人治:中國傳統(tǒng)法的根本精神 一、傳統(tǒng)中國法的根本精神是人治:兼辨析法治、禮治、德治與律治 二、傳統(tǒng)中國法人治精神剖析 三、傳統(tǒng)中國法人治精神若干問題辨析 第二節(jié) 法治:西方法的傳統(tǒng)精神 一、近代以前:西方法治精神溯源 二、法治理論的完備與實踐:近代以來西方法治述略 三、成因與成就:西方法治因果關系簡論第八章 法律文化的價值取向:無訟與正義 第一節(jié) 無訟: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價值取向 一、傳統(tǒng)中國無訟價值觀的形成與早期追求實現(xiàn)的途徑 二、傳統(tǒng)中國追求無訟的基本模式及其實踐 三、傳統(tǒng)中國法律文化無訟價值取向評說 第二節(jié) 正義:西方法律文化的價值取向 一、法律正義論:西方法律家對正義價值的追求 二、通過法律實現(xiàn)正義:西方追求正義的一般途徑 三、法律正義論的基礎及其評說第九章 人與文化和法:從人的文化原理比較中西法律文化 第一節(jié) 人的文化原理 第二節(jié) 人的文化原理是中西法律文化展開的軸心和結構模型 第三節(jié) 從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與難題及其克服 第四節(jié) 以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實踐檢討并推論上述認識附錄 辨異·求同·會通——我的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的經(jīng)歷與感受參考文獻第一版后記第二版補記第三版再記第四版又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法的形成:部族征戰(zhàn)與氏族斗爭第一節(jié)部族征戰(zhàn)與中國古代法(以刑為中心)的形成一、遠古中國文明與原始組織的演進及其分布文明是和人類的活動相聯(lián)系的。從遠古以來,中國境內(nèi)就一直有人類居住。人們在廣西、云南和山西發(fā)現(xiàn)了100多萬年前,亦即舊石器時代(始于距今300萬年左右,結束于距今l2萬-ll萬年),類似于爪哇猿人的古人類遺骨。約50萬年前,在北京的周口店,在山西,甚至還有可能在湖北和廣東,都有了猿人居住。約四五萬年前,我國境內(nèi)的原始人群已逐步向母系氏族社會轉變。直到公元前5000年前后,亦即新石器時代(距今約11000—7500年)晚期,隨著農(nóng)業(yè)共同體的興起,中國文明的直接祖先開始以黃河、長江流域一帶為其活動中心。這時,母系氏族開始衰退,父系氏族日趨興盛。到原始社會的末期,父系氏族已經(jīng)過胞族、部落的發(fā)展,演變到比部落更高一級的共同體——部族。部族又稱為部落聯(lián)盟或部落集團。在我國的史前時期,炎黃族、東夷族、苗蠻族以及吳越族,都是這種類型的族的共同體。根據(jù)傳說和考古資料,這些部族在中華大地上的分布情況是:[1]在黃河流域的是炎帝、黃帝部族。傳說最早的炎帝,號神農(nóng)氏,有四支后裔:一是烈山氏部落,二是共工部落,三是四岳部落,另一支在汾水流域,后來殘存的有沈、姒、蓐、黃四個分部落。黃帝部落原來在北方,后南下到黃河流域,有了很大的發(fā)展,有25個氏族,12個胞族,變成為龐大的黃帝部族。在南方有三苗部族,可能有三個部落。其中一個首領叫“歡兜”,戰(zhàn)敗后被流放于崇山;另一個部落被迫遷移到敦煌一帶;還有一個部落可能遷移到了東南。東方淮河流域一帶,有少嗥一蚩尤部族。傳說少嗥以“鳥名官”,共有風鳥、玄鳥、青鳥等24個氏族。蚩尤是九黎的首領,有81個氏族,9個部落。西部和北部則分別有西戎和北狄游牧部族。這些傳說中的部族為了財富、土地、人口以及宗教信仰等,展開了激烈的爭斗,引發(fā)了多次征戰(zhàn),即使到夏商周三代時期,一族一姓的興衰亦還是和征戰(zhàn)息息相關。中國古代法(以刑為中心),最初主要就是借助征戰(zhàn)這種特殊形式逐漸形成的。二、部族征戰(zhàn)與中國古代法(以刑為中心)的形成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法律一般稱為刑(禮的性質容后討論),戰(zhàn)爭(征戰(zhàn))則通稱為兵。法律與戰(zhàn)爭的關系,大體可以說是刑與兵的關系。這種關系古人是如何認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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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研究》從類型學的角度來比較中兩法律文化,揭示了兩種文化的類型特征,并為完善這些類型提供了思路。《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研究》共分九章,前八章意在辨異,集中探討中西法律文化的八大差異,以及導致這些差異的成囚和歷史后果;第九章意在求同和會通,從人的文化原理出發(fā),比較透視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與難題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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