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1 出版社:人民大學 作者:張明楷 等著 頁數: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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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貫徹懲治與預防并重的思路,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結合司法實踐中遇到的難題,總結了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的共性問題,如主體范圍、徇私舞弊、共同犯罪、犯罪阻卻事由等;研究了以司法工作人員為行為主體的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及其相關問題;分析了我國現階段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發(fā)生的結構性病源;反思了現行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的治理體系,并針對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管人員犯罪的不同特點,分別探討了其預防對策。
作者簡介
張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畢業(yè)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曾是日本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日本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德國波恩大學高級訪問學者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教授。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理事。出版?zhèn)€人專著十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二百余篇。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現行司法職務犯罪治理體系的檢討與反思 一 司法腐敗的集體敘事及其后果 二 司法職務犯罪的結構性病源 三 現行司法職務犯罪治理體系的問題反思 四 公共政策與司法職務犯罪構成要件的解釋第二章 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的共性問題 一 主體范圍 二 客觀要件 三 徇私舞弊 四 共同犯罪 五 罪數認定 六 犯罪阻卻事由第三章 司法工作人員的犯罪類型(I) 一 刑訊逼供罪 二 暴力取證罪 三 虐待被監(jiān)管人罪 四 徇私枉法罪 五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六 執(zhí)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七 執(zhí)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八 私放在押人員罪 九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十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罪第四章 司法工作人員的犯罪類型(II) 一 受賄罪 二 濫用職權罪 三 玩忽職守罪 四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五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六 私分罰沒財物罪第五章 司法工作人員的犯罪類型(III) 一 非法拘禁罪 二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三 非法搜查罪 四 妨害作證罪 五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第六章 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的預防 一 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的評估與原因 二 偵查人員犯罪之預防 三 檢察人員犯罪之預防 四 審判人員犯罪之預防 五 監(jiān)管人員犯罪之預防 六 結語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現行司法職務犯罪治理體系的檢討與反思 司法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與司法腐敗之間存在密切的關聯。盡管人們通常所稱的司法腐敗未必專指司法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不過,此類犯罪顯然觸及司法腐敗的核心內容,并構成司法腐敗的重要表現之一。因而,本章將圍繞司法腐敗與司法職務犯罪的相關問題展開探討?! ”菊略噲D表明,對司法腐敗的集體敘事導致對它的治理受表達性政治思維的支配。腐敗的本質在于公共權力被當作私有財產。在現行思維的支配。司法腐敗卻單純被建構為未能對司法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實現刑事懲罰的問題。它的兩個特點是強調刑法的事后控制與對司法自由裁量權的壓制。有必要對現行治理體系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強調公共政策對于刑法解釋具有指導機能。從懲治腐敗的公共政策的角度,應當適度擴張司法職務犯罪的適用范圍,在不違背罪刑法定的前提下對相關構成要件做擴大解釋。 一、司法腐敗的集體敘事及其后果 在當前的中國社會,司法腐敗無疑已經超越其他的腐敗類型,而成為公眾首當其沖關注的問題。用Google和百度搜索“司法腐敗”、“教育腐敗”、“行政腐敗”、“國企腐敗”和“軍隊腐敗”等概念發(fā)現,與“司法腐敗”相關的中文網頁,在數量上遠遠超過后四種腐敗類型。單純的網頁數據或許無法說明問題的全部,但公眾對司法的不滿無疑是普遍而真實的,這一點也為兩高的“兩會”工作報告連續(xù)幾年的低通過率與學者的問卷調查所見證。與此同時,訴訟類信訪的龐大數量,甚至于法院本身成為被上訪對象的事實,更是揭示了中國的司法權威及公信力所存在的危機,表現司法的政治認受性的流失程序是何等嚴重。就司法領域而言,政治認受性的指標與司法的公信力與權威性直接相關。實際上,它的流失程序幾乎可以與司法的公信力的降低幅度畫上等號?!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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