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法律評論(第6輯)

出版時間:2009-8  出版社:山東大學出版社  作者:張海燕 主編  頁數(shù):303  

內容概要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系山東大學法學院主辦的以學術性為主的法學理論刊物,它主要刊登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探討法學發(fā)展的最新動態(tài),分析法律實務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本書分各科專論、評論、域外研究、譯文和書評五個部分對國內外的法學進行探討和討論。

書籍目錄

各科專論  自由主義的演變和對抗式刑事審判的轉型  風險控制視野下的國際刑法  量刑程序理論基礎之無罪推定  人民調解若干問題研究  中國憲法學理論流派的形成  論教育自主權及教育管理權的析分  論違反告知義務之醫(yī)療侵權形態(tài)的特殊性  我國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的法律界定——一個法解釋論的視角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制度適用中的  若干法律問題探討  我國現(xiàn)行勞動法制的反思與完善——基于國際勞工標準的比較與評析  財政立憲的范疇辨析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民事審判制度述論評論  論交警對執(zhí)法對象權利的“合法”侵害域外研究  英美法系的精神障礙豁免  “斯科特案”與“布朗案”憲法解釋的比較  英國合同法之違約獲益賠償責任研究譯文  公平與人權政治書評  報應的威懾刑:貝卡利亞的二元刑罰目的觀——重讀《論犯罪與刑罰》  法學研究的對外開放——以蘇力《波斯納及其他》為例

章節(jié)摘錄

  自由主義的演變和對抗式刑事審判的轉型  一、英國古典自由主義下的對抗制 ?。ㄒ唬┯诺渥杂芍髁x的基本內容  勞吉認為古典自由主義是建立在五個洛克式的原則之上的。第一,古典自由主義是對個人主義的經(jīng)典闡釋,個人權利必須優(yōu)先于集體權利。第二,18世紀和19世紀的自由主義將財產(chǎn)權予以神圣化,因為財產(chǎn)權是個人與社會的分界點,所以明確的財產(chǎn)權可以為個人權利提供強有力的后盾。第三,同中世紀的哲學家通常要求人們應相互合作不同,洛克及其后來者認為人們之間的競爭才是基本的社會原則。第四,洛克認為國家權力總是有可能會侵犯到個人權利,因此必須對政府的權力加以限制。第五,由于每個人可能有不同于他人的信念和追求,所以應當鼓勵個性化和多元主義,而不是集權?! 啴敗に姑苓M一步將洛克的自由主義思想發(fā)揚光大,正像霍布斯的預設一樣,斯密相信人類從本質上來說是喜歡競爭的和自利的。在斯密看來,“毫無疑問,每個人生來首先和主要關心自己”,而他這樣做“是恰當和正確的”。這是每一個人天生的一種傾向,是每一個人的一種自然而然的選擇,這一點是明擺著的既定事實,不容否認。順應這一自然傾向,是恰當?shù)暮驼_的。所以,人人都有利己心就會像一只看不見的手迫使每個人都不僅關心他自身的利益,而且關心交換對方的利益,誰能夠更好地滿足交換對方的利益,誰就能在市場競爭中贏得優(yōu)勢,從而實現(xiàn)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說,如果自利代表經(jīng)濟人普遍的行為動機,那么那只看不見的手則代表著約束經(jīng)濟人實現(xiàn)利益追求行為的一種制衡力量。這種神奇的制衡力量,通過自由市場經(jīng)濟的作用,可以架起溝通自利與社會公共利益的橋梁,可以結出老百姓個人富裕和國家富強的雙份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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