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8
內容概要
《外國優(yōu)秀合唱作品精選1》收錄的是外國優(yōu)秀合唱作品。合唱音樂起源于中世紀歐洲的教會音樂。早期的天主教音樂(格利高里圣詠),如同中國傳統(tǒng)音樂,只有單一的旋律。10世紀之后,由于不滿足于圣詠的單調,教會音樂家便開始在旋律的上下方,或按照一定的規(guī)律添加聲部,或配上全然不同的新旋律。這種為原有曲調配置其他旋律的作品,逐漸演變成了復調音樂(即各個聲部的旋律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15、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是復調音樂發(fā)展的高峰期。數(shù)以千計的宗教音樂曲目幾乎都是復調性作品,大多數(shù)世俗音樂作品也都是用復調手法創(chuàng)作的。17世紀初出現(xiàn)的歌劇體裁,給合唱音樂的發(fā)展帶來五個比較重要的影響:(1)作曲家的創(chuàng)作重點逐漸從合唱轉向獨唱,合唱作品中也經常帶有獨唱樂章或段落;(2)出現(xiàn)了一些敘事性的大型合唱體裁,如清唱劇、受難曲等;(3)表演的場所逐步從教堂轉向劇場,或者說,宗教題材作品的祈禱、崇拜性功能減少,而人文、娛樂性功能增加;(4)雖然作曲手法仍以復調為主,主調織體(旋律聲部加和聲性輔助聲部)的傾向卻日漸明顯;(5)帶有器樂伴奏的合唱作品越來越多,器樂部分也越來越具有獨立性。巴洛克時期最具代表性的兩位作曲家,巴赫和亨德爾的合唱作品,就清楚地顯示出上述這些特點。18世紀下半葉,古典主義合唱音樂的寫作則較多地受到器樂音樂風格的影響,其表現(xiàn)在于主調性織體主導地位的建立,以及音樂結構的規(guī)范性。同時,作曲家開始在樂譜上標出一些比較明確的速度和力度方面的要求。同古典主義的音樂相比,19世紀浪漫主義的合唱音樂,在調式、織體、和聲等音樂基本素材和寫作手法上,并沒有很大的改變,然而在音樂的表現(xiàn)方面,卻大大強化了作品的個人性、民族性和戲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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