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辯護

出版時間:2007-4  出版社:中國長安出版社  作者:馬克昌 編  頁數(shù):307  
Tag標簽:無  

內(nèi)容概要

  《特別辯護: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辯護紀實》意在留下律師為林、江集團案主犯辯護的歷史資料,所以只寫了庭審的姚文元、陳伯達、吳法憲、李作鵬、江騰蛟中的律師辯護;而沒有請律師辯護的張春橋、王洪文、黃水勝、邱會作等被告人的庭審情況,則不在寫作之列。江青雖然庭審時沒有辯護律師,但她還是提出聘請律師,并且有三位律師次次與之會見。

作者簡介

馬克昌,武漢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主要著作為《比較刑法原理》、《犯罪通論》(主編)、《刑罰通論》(主編)等。曾任被告吳法憲的辯護律師。

書籍目錄

緒章 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歷史背景 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覆滅/2 二、社會主義法制的恢復和建設/14 第一章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成立及其前后的有關活動 一、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成立前對林、江集團案的審查活動/28 二.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的成立/33 三、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審判林、江集團案主犯開庭前的準備工作/35 第二章律師小組的成立及其工作原則 一、成立律師小組/38 二、律師小組的工作原則/40 第三章辯護前的準備工作 一、統(tǒng)一思想認識/44 二、會見被告人前的準備工作/44 三、研究起訴書/48 四、法庭審理前為辯護所進行的準備工作/50 五、辯護分工的最終落實/52 六、律師的其他活動/57 第四章律師會見被告人 一、張思之、傅志人和朱華榮律師會見江青/60 二、韓學章、張中律師會見姚文元/72 三、甘雨霈、傅志人律師會見陳伯達/76 四、馬克昌、周亨元律師會見吳法憲/80 五、張思之、蘇惠漁律師會見李作鵬/87 第五章開庭起訴 一、起訴現(xiàn)場掃描/94 二、提起公訴/101 第六章庭審吳法憲及其律師的辯護 一、初審吳法憲 法庭調(diào)查(一)/118 二、第二次審問吳法憲 法庭調(diào)查(二)/123 三、第三次審問吳法憲 法庭調(diào)查(三)/127 四、第四次審問吳法憲 法庭調(diào)查(四)/133 五、對吳法憲第五次開庭 法庭辯論/135 第七章庭審姚文元及其律師的辯護 一、初審姚文元 法庭調(diào)查(一)/144 二、第二次審問姚文元 法庭調(diào)查(二)/146 三、第三次審問姚文元 法庭調(diào)查(三)/150 四、對姚文元第四次開庭 法庭辯論/155 第八章庭審江騰蛟及其律師的辯護 一、初審江騰蛟 法庭調(diào)查(一)/162 二、第二次審問江騰蛟 法庭調(diào)查(二)/164 三、第三次審問江騰蛟 法庭調(diào)查(三)/167 四、對江騰蛟第四次開庭 法庭辯論/170 第九章庭審李作鵬及其律師的辯護 一、初審李作鵬 法庭調(diào)查(一)/180 二、第二次審問李作鵬 法庭調(diào)查(二)/182 三、第三次審問李作鵬 法庭調(diào)查(三)/188 四、第四次審問李作鵬 法庭調(diào)查(四)/191 五、對李作鵬第五次開庭 法庭辯論/195 第十章庭審陳伯達及其律師的辯護 一、初審陳伯達 法庭調(diào)查(一)/208 二、第二次審問陳伯達 法庭調(diào)查(二)/213 三、對陳伯達第三次開庭 法庭辯論/215 第十一章庭審江青及其自我辯護 一、初審江青 法庭調(diào)查(一)/222 二、第二次審問江青 法庭調(diào)查(二)/226 三、第三次審問江青 法庭調(diào)查(三)/230 四、第四次審問江青 法庭調(diào)查(四)/234 五、第五次審問江青 法庭調(diào)查(五)/238 六、第六次審問江青 法庭調(diào)查(六)/240 七、對江青第七次開庭 法庭辯論(一)/244 八、對江青第八次開庭 法庭辯論(二)/248 第十二章庭審后律師會見被告人 一、甘雨霈、傅志人律師會見陳伯達/254 二、馬克昌、周亨元律師會見吳法憲/255 三、張思之、蘇惠漁律師會見李作鵬/256 第十三章開庭宣判 一、宣判現(xiàn)場掃描/260 二、宣判/266 第十四章辯護回眸 一、辯護工作結束事宜概述/290 二、對律師辯護的評價/294 三、辯護工作的體會/297 四、辯護工作的意義/303 主要參考書目/308 后記/309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1970年8月23日下午,黨的九屆二中全會在廬山召開。原來毛澤東給全會安排了兩項議程:一是討論和修改將要在四屆全國人大提出的新憲法草案;二是討論國民經(jīng)濟的年度計劃。擬定分別由周恩來和康生先講一講。在第一次會議上,周恩來和康生還未來得及表示誰先講,林彪搶先說:“我要講點意見?!彼谥v話中再次強調(diào)提出:“……毛澤東同志天才地、創(chuàng)造性地、全面地繼承、捍衛(wèi)和發(fā)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并說憲法草案的特點,“就是肯定毛主席的偉大領袖、國家元首、最高統(tǒng)帥的地位,……這一點非常重要”,還說:“這個領導地位,就成為國內(nèi)外除極端的反革命以外,不能不承認的?!边@時中央常委們聽出來林彪的講話,意在堅持設國家主席和“天才”論的觀點,并把矛頭指向江青一伙,因為江青、張春橋等反對設國家主席和稱毛澤東為天才,這就等于說他們是“極端的反革命”。當天晚上,會議接受吳法憲的建議,決定第二天上午與會代表聽林彪講話的錄音,下午討論。這就完全打亂了毛澤東的議程。第二天(即8月24日)下午,陳伯達、吳法憲、邱會作、葉群等人分別在華北、西南、西北各組帶頭發(fā)言,造成極大的聲勢和影響,使出席會議的代表紛紛表態(tài),擁護設國家主席。 毛澤東對事態(tài)的發(fā)展極為惱火,決定采取措施,剎住這股歪風。他首先找汪東興談話,又分別與林彪、周恩來、陳伯達、康生談話,然后召開政治局會議,作出四項決定:第一,立即休會,停止討論林彪的講話;第二,收回華北組二號簡報(按:刊載有陳伯達的發(fā)言——編者);第三,不要揪人,要按九大精神團結起來,第四,陳伯達的發(fā)言違背了九大方針。在毛澤東雷霆萬鈞的威力下,林彪表示:我也不主張設國家主席。 毛澤東的措施并不到此為止。8月31日他發(fā)表了《我的一點意見》一文,在公開印發(fā)全體代表前,專門派人送林彪過目,文中說:“我同林彪同志交換過意見,我們兩人一致認為……”表示他同林彪的觀點沒有分歧;而針對陳伯達則說:“希望同志們……不要上號稱馬克思主義,而其實根本不懂馬克思主義那樣一些人的當?!笨梢钥闯?,毛澤東采取的是敲山震虎、“批陳保林”的策略。

編輯推薦

《特別辯護: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辯護紀實》是由中國長安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特別辯護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2條)

 
 

  •   一開始還以為有什么不錯的東西,后來發(fā)現(xiàn)還是套著個政治正確的東西,很難說它客觀的反應了事實,但是還是有點基本史實的,翻翻也還湊合.......不建議購買,買了之后會發(fā)現(xiàn)上當?shù)模堃詾榻浒。。。。。。。。?/li>
  •   這本書好象要被國家博物館收藏了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wǎng)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