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奧康納傳

出版時間:2011-10-25  出版社:上海三聯(lián)書店  作者:[美] 瓊?比斯丘皮克  頁數(shù):720  譯者:方鵬,呂亞萍  
Tag標簽:無  

前言

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而且是一個法治發(fā)達的國家,而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美國整個法律體制中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德沃金曾經(jīng)在《法律帝國》一書中寫道,在這個法律帝國中,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是最高殿堂,而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就是高居于這個殿堂之上的國王。作家瓊·比斯丘皮克所著的《改變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傳》一書,為我們了解并理解這樣一位女性大法官打開了一扇大門。我的學生方鵬和呂亞萍共同努力,將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的這本傳記譯為中文出版,考慮到本書在美國本土以外國家出版這一事實,我建議在本書的書名中加上美國這一限定語。    奧康納是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首位女性大法官,這位神奇的女性,對于學習法律的中國學生來說,應該是有吸引力的。尤其應當指出的是,奧康納女士對中國極為友好,在擔任大法官期間曾來中國訪問,在卸任大法官以后,2007年5月又來中國訪問,并且在我任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發(fā)表了演講。這種情況使我們產(chǎn)生了了解奧康納的興趣,而讀完這本傳記以后,我們心目中會樹立起一個全新的女性大法官的形象。    通過本書我們可以了解奧康納的成長過程,她是如何從一個法科學生成為一位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大法官的。奧康納畢業(yè)于美國加州的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對于中國法學院的學生來說,對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當然并不陌生,但肯定不如對哈佛大學法學院和耶魯大學法學院那么熟悉。但從本書中,當我們獲悉與奧康納同為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并且是首席大法官的威廉·倫奎斯特是她的。同班同學時,我們不禁要對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刮目相看了。    奧康納走上法律之路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在大學本科期間,當時尚叫桑德拉的奧康納(奧康納是夫姓),就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天生的語言才能,這是從事法律職業(yè)的一個必要條件。奧康納在大學本科是學習經(jīng)濟學的,當時的經(jīng)濟學教授拉思本對奧康納踏上法律之路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拉思本對法律持這樣一種看法:“法律是對所有人都參與的游戲規(guī)則的表述——以便有組織的社會成員能夠和諧相處。”可見,奧康納在進入法學院之前,已經(jīng)從其恩師拉思本教授那里受到了法律啟蒙,使奧康納認識到,能夠通過從事法律職業(yè)為這個社會做出貢獻。而父母之所以同意奧康納學習法律的動機則十分功利:父母由于極度不愿意律師來解決有關牧場生意上的問題,因為如果自己家中有人是律師的話會有大大的好處,所以他們愿意支付奧康納上法學院的學費。父母也許當時沒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奧康納后來會成為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首位女性大法官。    奧康納雖然在事業(yè)上一帆風順,但生活中卻歷經(jīng)磨難。尤其是1988年被發(fā)現(xiàn)乳癌并動了手術,由此而感悟到生命之輕。本書第十章名為“感悟生命之輕”,我非常喜歡這個標題。但奧康納并沒有被病魔擊倒,而是重新投人到工作中去。本書雖然不是一部生活傳記,但我們還是能看到奧康納在生活中是如何面對各種困難并勇敢地戰(zhàn)勝它們的,這是一位非凡的女性。奧康納一直工作到75歲,才從大法官的職位上退下來。從本書中,我們不僅可以看到奧康納是如何對待法律的,而且可以看到她是如何對待生活的,也許后者對于讀者尤其是年輕讀者更有教益。    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對我們來說是神秘的,盡管我在2001年5月到美國訪問的時候,也到訪過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并且旁聽——其實是觀摩過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開庭。那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旁聽,只是經(jīng)過簡單的安檢,就進入大法庭,就像進入一、個戲院,找個凳子坐下來就開始旁聽了,不耐煩了可以隨時退場。臺上端坐著九位大法官,正在進行一場審判?,F(xiàn)在想來在這九位大法官中,肯定應該有奧康納。但當時對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并不熟悉,又坐在后面,遠遠望去,根本分辨不清大法官的面容。因此,當時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臺上坐著一位女性大法官。    本書通過奧康納參與審判的一些重大案件,展示了她對法律的理解,以及對各種社會問題的見解。在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根據(jù)對死刑、墮胎等一系列標志性問題的看法,把大法官分為兩個不同的陣營:把一些大法官視為“自由主義者”,而把另外一些大法官視為“保守主義者”。但正如德沃金所說,這種區(qū)別的根據(jù)異常難以琢磨。奧康納就是一位不能簡單劃入保守主義陣營或者自由主義陣營的大法官。例如在死刑問題上,奧康納就是一個保守主義者,她甚至主張對精神障礙者,甚至年僅16歲的罪犯執(zhí)行死刑。但在墮胎問題上,她卻改變了對墮胎的立場,主張婦女具有墮胎權。提名奧康納擔任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前美國總統(tǒng)里根本人是堅定的反墮胎者,事后有人發(fā)出這樣的哀嘆:“羅納德·里根本應挑選一名反對墮胎的親生命派來擔任首位女性大法官的,但他卻沒有這樣選擇。”在這種情況下,奧康納成為關鍵的少數(shù)派,這也正是她能夠在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原因。    閱讀本書是需要一些知識背景的,例如對美國司法體制的了解、對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運作程序的了解等等,甚至對美國法律也應有一定的了解,才能真正理解奧康納從事的工作及其重要性。當然,閱讀本書又何嘗不是一個了解美國司法體制、了解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甚至是了解美國法律的一個窗口呢?    在本書中,除了大量的司法案件以及審理過程的展開以外,作者還給我們提供了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工作與生活中的細節(jié),極為生動地刻畫了仿佛不食人間煙火的大法官們,其實都是一些凡人。例如,在本書第十章作者描寫了大法官們的賭注活動,對政治事件,甚至為一場暴風雪中下雪的確切深度一事進行投注……我們也許讀過各種人物傳記,政治家傳記、文學家傳記、企業(yè)家傳記,在各種傳記充斥書肆的當今,如果你能夠讀一讀一位大法官的傳記,而且是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的傳記,我相信一定會有意外的收獲。    受本書譯者方鵬、呂亞萍之邀,寫下一些閱讀本書的感受,作為本書中文譯本的序。    陳興良。    謹識于北京海淀錦秋知春寓所    2010年10月29日

內(nèi)容概要

  桑德拉·戴·奧康納是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也是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奧康納擔任大法官25年,在此期間成為最高法院運轉(zhuǎn)的軸心。她為這個時代最緊迫的疑難案件撰寫了判決書,她發(fā)表的關于墮胎權、平權措施、宗教自由等議題的意見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對21世紀的美國產(chǎn)生深遠影響。瓊·比斯丘皮克閱讀了大法官們的私密文檔,數(shù)百次訪談法律和政治內(nèi)幕的知情者,寫成《改變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傳》一書,審視了奧康納這位“美國最有權力的女性”(《紐約時報》)的非凡事業(yè)。奧康納在亞利桑那州一個普通農(nóng)場度過了孤獨的少年時代,后擔任州參議員,再升任大法官,其間面臨包括乳腺癌在內(nèi)的種種挑戰(zhàn)?!陡淖兠绹?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傳》描述了這一歷程,塑造了一位克服重重障礙的、引人注目的女性的形象,更通過對最高法院內(nèi)部運轉(zhuǎn)細節(jié)的剖析,揭示出奧康納如何從立場不定的法學家,蛻變?yōu)槌錆M自信的美國法律鍛造者。

作者簡介

  瓊·比斯丘皮克,美國作家、記者。從1989年起任《國會季刊》、《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法律記者,報道聚焦于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1991年獲艾維特·麥金利·德克森(Everett
McKinley Dirksen)杰出報道獎。她還是美國公共廣播公司“華盛頓之周”等節(jié)目的定期嘉賓。
  瓊·比斯丘皮克在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目前和丈夫、女兒定居于華盛頓特區(qū)。

書籍目錄

序言
第1章 先輩們的足跡
第2章 “游戲規(guī)則”
第3章 聯(lián)邦最高法院敞開大門
第4章 “從未融入男人圈”
第5章 里根的選擇
第6章 大理石筑就的宮殿
第7章 性別圈套
第8章 扶搖直上的席位
第9章 感悟“生命之輕”
第10章 此身依然在廟堂
第11章 改變對墮胎的立場
第12章 布倫南時代的結束
第13章 觀望新形勢
第14章 墮胎權爭論仍在繼續(xù)
第15章 奧康納對陣斯卡利亞
第16章 公開文檔事件
第17章 舉足輕重的法院介入
第18章 繼續(xù)前進
作者題記和資料來源
部分參考書目
譯者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1971年10月21日,桑德拉·奧康納精神抖擻地走進鳳凰城市政廳的地下會堂,在一張折疊椅上坐下,參加鳳凰城歷史與博物館委員會的會議。她和其他的社區(qū)領袖齊聚一堂,準備討論這座于一個世紀之前在史前農(nóng)業(yè)文明上建立起來的、以神話中浴火重生的鳥命名的城市歷史的保護。在1971年之前,關于鳳凰城早期時代的歷史記錄是零碎且雜亂無章的。城市的領導人覺得,是時候開始將過去寫成文獻加以保護了。奧康納的骨髓里深深烙印著LazyB牧場的歷史,所以她也背負了拓荒先驅(qū)們留下的遺產(chǎn)。 當奧康納以州參議員身分抽出時間來參加市長約翰·德里格斯(JohnDriggs)召集的委員會成立典禮的時候,她還是如往常一樣勉力應對許許多多的職責。在亞利桑那州參議院,她忙于重新劃分州議院和國會選舉選區(qū)的特別會議。經(jīng)過將近四周的商談之后,參議員們終于在數(shù)小時內(nèi)做出了方案——這是奧康納竭力促成的有利于共和黨人士的一個方案。奧康納還有家庭需要照顧。她的兒子們那時候分別是14歲、11歲和9歲,她很重視回家給他們準備晚餐這件事。作為州參議員,奧康納很喜歡跟別人講她丈夫約翰說過的一個笑話:“我覺得一個晚上還兼職看門的廚子也能被選任高級公職,那才是對美國民主的恭維呢?!痹谒?0歲那年,約翰和孩子們買了21枝長莖紅玫瑰送到州議會大廈給她。祝詞上寫著:“在我們眼中,你永遠21歲?!碑攰W康納在州議會的小圈子里努力獲得權力的同時,她扮演傳統(tǒng)婦女的角色也非常成功。 在歷史委員會會議召開的時候,德里格斯市長的一名助理走進會議室。他遞給市長一張紙條。市長看完條子之后張大了嘴,他宣布:“尼克松總統(tǒng)提名比爾·倫奎斯特就任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很是驚訝。倫奎斯特是她在斯坦福法學院的同學,也是在鳳凰城長久以來的朋友,但是并沒有報道說他就是這次提名的候選人。在1960年代,倫奎斯特已經(jīng)是亞利桑那州共和黨政治圈子中的固定人物了。他為美國參議員巴里·戈德華特1964年的總統(tǒng)競選撰寫過演講稿,四年后在尼克松當選之后,倫奎斯特隨同亞利桑那州的理查德·克蘭丁思特(Richard Kleindienst)去了華盛頓,后者是美國司法部長約翰·米切爾(John Mitchell)的副手。在離開鳳凰城之前,倫奎斯特夫婦跟奧康納夫婦有定期的社交聚會。他們跟其他的幾對夫婦一起過周末,玩玩看手勢猜字謎游戲,或者打打牌。幾家人一起進山野餐,1960年代末,倫奎斯特夫婦還帶著奧康納的媽媽艾達·梅·戴一起,背包沿著希拉河旅行了兩個星期。(奧康納夫婦原本也計劃一起去的,但是那時候他們有一個兒子生了病,所以艾達·梅單獨跟倫奎斯特夫婦去了。兩家從那時候開始就相處地很和諧友好。) 然而,奧康納對于老朋友被提名為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反應,卻夾雜著幾絲淡淡的遺憾。三個星期之前,奧康納曾寫信給尼克松總統(tǒng),建議他提名一位女性大法官,來填補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兩個空缺名額中的一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職位的突然空缺,是由于雨果·布萊克(HugoBlack)突然中風和約翰·馬歇爾·哈蘭(JohnMarshallHarlan)大法官因罹患脊柱癌而退休造成的。尼克松在任期內(nèi)已經(jīng)任命過兩位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了,1969年他任命沃倫·伯格繼任退休的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EarlWarren),1970年他任命哈利·布萊克門(HarryBlackmun)接替在1969年迫于財政丑聞的壓力而辭職的亞伯·福塔斯(AbeFortas)大法官。在他的第一屆總統(tǒng)任期內(nèi),他就要為最高法院任命第三位和第四位大法官了,這是非同尋常的情況,而且基于1968年尼克松發(fā)起運動反對由沃倫領導的自由主義的最高法院,并且立誓要重塑最高法院保守主義形象的事實,多次任命的意義更是大大加強。作為尼克松擁護者,重塑保守主義也是奧康納的目標。

后記

2006年10月間,段曉楣女士詢問我們是否對翻譯一部奧康納的傳記有興趣。當時的我們,對于奧康納知之甚少,除了偶爾在一張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全家福照片中看見過她,在報紙上讀到過她于2005年退休的消息,在北大的一次講座上看到過一位身著紅衣的老太太之外,其余幾乎一無所知。然而,對于這位傳奇女性的深深的好奇卻驅(qū)使著我們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了這份譯事,于是就有了這本譯書。    本書是一部以敘述為主的傳記,其主旨即是英文版的副標題“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首位女性大法官是如何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具體而言,包含了兩個問題,一是探討奧康納是如何成為首位女性大法官的,二是探討奧康納是如何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    在奧康納被里根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前,她在法學界并不是什么出名人物,按照本傳記作者瓊的用詞,可以說是“藉藉無名”。她既不是一名非常成功出眾的律師,也不是聯(lián)邦法院系統(tǒng)的法官,甚至不是州最高法院的法官,她只是亞利桑那州上訴法院的法官,亞利桑那不是美國重要的州,而奧康納坐上上訴法官的位子時間也沒多久。然而,一夜之間,,她搖身一變成為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可謂“連升三級”。那么,幸運為何偏偏眷顧于她?當然,這是“里根的選擇”,里根在競選總統(tǒng)之時曾向選民承諾將會任命一位女性大法官,正如中國政治中的“無知少女”(無黨派、知識分子、少數(shù)民族、女性)優(yōu)選潛規(guī)則一樣,奧康納的性別使她得以入圍。在里根的候選人名單上,奧康納并不是女性法律職業(yè)者中的佼佼者,但是她與共和黨的堅實關系以及政治活動經(jīng)歷使她被里根看中,西部人的身分贏得了這位西部總統(tǒng)的好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奧康納是命運的寵兒。但是仔細回味一下,成功之人必有過人之處。性別和出生地乃是上天安排,而游刃有余的政治參與熱情和交往能力則顯屬后天所成。也正是這種熱情和能力,而非其他因素,使她從諸多女性候選人中脫穎而出,最終被選入聯(lián)邦最高法院。也就是說,奧康納被選中盡管帶有一些機緣巧合,但起到?jīng)Q定性作用的因素仍然是個人修為、素養(yǎng)和能力。一位在西部貧瘠的Lazy B農(nóng)場里出生的農(nóng)村姑娘,最后成為了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這本身就是一段膾炙人口的傳奇,而成就這段傳奇的是奧康納在艱辛磨難的生活中鍛煉出來的毅力和決心。因此,一部大法官奧康納的傳記,就是一部“大長今”般的法律界青春勵志傳奇,它令人們懂得:幸運眷顧有備之人。    那么,在奧康納進入聯(lián)邦最高法院之后,她又是如何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以至于有人將這段時期的法院稱為“奧康納法院”呢?從表面上看,這與奧康納標志性的“秋千票”投票方式有關。當自由派大法官與保守派大法官的投票結果僵持為4比4時,既非自由派又非保守派的奧康納也就成為了案件判決結果的最終決定者。因此作者認為,奧康納正是利用了最高法院的這種意識形態(tài)的分裂而成就了“最具影響力”的威名。但更為深人的考察,為何是奧康納而不是別人成為了這關鍵一票的持有者呢?這又何嘗不是奧康納本人的斡旋游說和商談妥協(xié)之功呢?在很多案件進行投票之前,奧康納都要與其他大法官交流看法、探聽虛實、作出讓步、達成共識、結成聯(lián)盟,由此把握多數(shù)票和關鍵的第五票。斡旋和商談是奧康納在擔任亞利桑那州參議員和多數(shù)黨領袖時鍛煉出來的政治本領,當她把這種政治本領運用到罕見“拉票”的司法審判領域中時,她便成為了所向無敵的法院之王。    但不是所有人都對奧康納的這種一心求勝的判案方式心服口服,有批評者批判說,這是一種司法領域中的政客行徑:奧康納雖然贏得了多數(shù)票和法院意見,卻失去了威嚴的法官和法律據(jù)以贏得尊重的堅定立場。她經(jīng)常變動對重大問題的觀點的看法,朝令夕改,令人捉摸不透;她為了妥協(xié)而撰寫的法院意見和提出的判案標準大多界限不清,令人無所適從。她的確取得了案件判決結果上的勝利,卻不能像馬歇爾、布倫南、倫奎斯特那樣為后世留下奉為圭臬的法學思想。但我們認為,這種批判是有問題的。首先,聯(lián)邦最高法院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例如墮胎權、平權行動、聯(lián)邦與州的關系、死刑,都是關涉人們觀念選擇和道德信仰的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而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也是一些沒有勝利者(no-win)和對錯答案的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簡單選擇站在支持或者反對一方都將會招致對方的無情批判。其次,時代變遷,社會發(fā)展,原本“絕對正確”的觀念可能會因事易時移而一無是處。譬如聯(lián)邦最高法院于1896年以8比1的絕對多數(shù)票決宣告的種族“隔離但平等”原則,就是一個世紀過去之后再來回顧時最好的明證。對于死刑是否違憲的判決也是幾經(jīng)變動。最后,具體案情的復雜和變動也使得簡單生硬的原則不能被僵硬地適用。而奧康納不斷變動的立場正好適應了復雜問題的復雜情況,這也是擁躉者們將其法律思想歸納為“務實”二字的原因。如果要套用中國話語的話,我們可以稱其法律進路是與時俱進、因時而化、具體問題具體討論的。后現(xiàn)代以來,多元的社會價值和紛繁復雜的形勢已經(jīng)使得主流價值觀一統(tǒng)天下、絕對正確的情況蕩然無存。馬歇爾法院、沃倫法院已成為了歷史陳跡,奧康納正是在這種“上帝死后”的時勢中創(chuàng)新出來的法律英雄。因此,一部大法官奧康納的傳記,也是一部1980年代以來的美國聯(lián)邦法院的變遷史,它將一系列的重大案件連綴起來,讓人縱覽這種變遷過程,深思穩(wěn)定和變動交錯的法律適用精神。    閱讀使人明智,在我們看來,這本傳記能給中國法治帶來的一個最能發(fā)人深省的“中國化”的問題是:怎樣將法治與人治很好的結合起來,以形塑司法權威,增強民眾對于司法的信任感?客觀地說,當前我國法治正面臨著深刻的民眾信任危機,這主要源于人們對于審判者本身的不信任?!按笊w帽兩邊翹”的民謠以及林林總總反映法院“內(nèi)幕”的文學作品,幾乎已使法官不公的形象在普通民眾心中根深蒂固。法治的終極功用是給社會大眾帶來公正的觀念而非再現(xiàn)公正的事實,因為絕對公正的事實并非人類所能達致。而法治是良好的法律和公正的司法者完美結合,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必需通過凡人來操作運行。良好的法治少不了對運用它的人的合理安排,公眾對于法治的信任基礎首先在于對運作它的司法者的信任。這本傳記為我們展示了美國司法體制中法律與人的完美結合。顯然,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選任和案件審判中極具個人色彩的一面。大法官不是通過民主程序選任的,他們的選任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總統(tǒng)的個人好惡。最高法院在審判案件時,大法官們的觀點也在很大程度上帶上了個人偏好的色彩,這種個人偏好甚至是前后矛盾、“恣意任為”的。然而,盡管有很多民眾并不贊同判決結果,卻沒有任何民眾懷疑審判的公正性,蔑視判決結果的權威性??梢哉f,美國的法官選任制度和判案機制(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與我國的情況具有相似性,但審判結果在民眾心目中形象與我國卻是大相徑庭。    同樣是個人操縱下的法律,甚至美國制度下個人操縱的色彩更為濃厚,為何其效果相差如此之大呢?我們認為,良好的制度設計使得判案者摒除了私利的考慮,保障審判結果不受其他權勢個人的干涉,這是保證司法權威和信任的關鍵原因。    一方面,在美國的審判制度之下,審判過程和判決理由保持了最大程度的公開性。法官的觀點、傾向、決策過程可令公眾一覽無疑,法官的全部文檔,無論當前是公開的還是私密的,也將會在退休之后予以公開,因而,任何直接關系私利的動機將難逃法眼。由此,奧康納不得不自行回避退出牽涉家族農(nóng)場的用水權爭議案,她的丈夫約翰也不得參與任何可能會被遞送至最高法院的案件,斯卡里亞大法官也自行回避了涉及其子所在的學校的案件。但是,“私利”與“私人情感”是完全不同的,法官在不涉及私利的情況下,完全依憑私人情感和個人偏好來判決案件,這是司法制度充分允許并尊重的。聯(lián)邦最高法院審理的多數(shù)為憲法案件,法官個人對于這些案件的觀點往往帶有濃重的政治色彩,例如,奧康納在審理布什訴戈爾案時,就很難擺脫對共和黨的好感。法官也是有著七情六欲的凡人,鐵面無私、絕對公正的法官只是一個不切實際、甚至略帶病態(tài)的追求。通過制度的設計堅決摒除司法者出于私利的考慮,而容許其個人情感的影響,這也是務實和符合人性的。當然,所有的這一切都是通過審判過程、審判者的觀點、審判記錄和信息的公開予以實現(xiàn)的。公眾不會因為審判秘而不宣、遮遮掩掩就對權力敬畏有加,反而會因這種暗箱操作而徒增猜疑和鄙視,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陽光也會帶來看得見的正義。    另一方面,要保障法律和法院的權威,就應當隔絕其他權威對于審判的非法干涉。在美國的審判體制之下,總統(tǒng)和政府只能和一般社團、平頭百姓一樣,通過公開渠道向法院提出“法院之友”意見,這些意見對于法院和法官沒有絲毫的決定力,法院可以聽取也可不予理睬,由此保障了判決結果的獨立性和最終權威性。不論哪個問題,不論這個問題是否帶有政治色彩,其審判結果是否會產(chǎn)生某種政治影響,一旦進入法律領域,也便成為了法律問題,就應當由法官來審理并判決,政府和其他權威不應通過不正當途徑予以粗暴干涉。如果案件的結果在實質(zhì)上不是由法官而是由其他個人和政府機構來決定的,那么,民眾就會蔑視法院的權威,轉(zhuǎn)向那種法院之上和之外的權威來尋求幫助,以影響判決結果。在法律之下容許個人的自由裁量,這是法律之下的人治;在法律之上和法律之外容許權威個人的裁決的指令,這是法律之上的人治。前一種才是真正的法治,后一種法律成為了人治的工具。我們所欲追求的,正是真正的法治,亦即法律之下的人治,也唯有這種法治,才能摒棄個人的武斷和專橫,真正得到民眾的敬重和信賴。    恩師陳興良教授為本書的翻譯提供了大力支持,并親自為本書撰寫了精彩的序言,我們在此致以深深的謝意。恩師賀衛(wèi)方教授對西方法學的精到理解以及對正義和法治的不懈追求是促成我們翻譯此書的動因。曲新久教授、王平教授在翻譯過程中對我們提供和關懷和幫助,我們表示衷心感謝。段曉楣女士給予了我們難得的翻譯機會,并寬容了我們的拖沓,盧宇蓉博士、許永安博士、勞東燕博士、汪慶華博士、黎敏博士和王笑紅博士對一些翻譯問題和用詞提出了寶貴的意見,我們表示感謝。鑒于能力有限,還望讀者對于翻譯中出現(xiàn)的錯誤和紕漏予以海涵并指正。    方鵬  呂亞萍    2008年6月15日

編輯推薦

《改變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傳》為我們了解并理解這樣一位女性大法官打開了一扇大門。《改變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傳》是一部以敘述為主的傳記,其主旨即是英文版的副標題“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首位女性大法官是如何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具體而言,包含了兩個問題,一是探討奧康納是如何成為首位女性大法官的,二是探討奧康納是如何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改變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傳》由方鵬和呂亞萍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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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5條)

 
 

  •   本書記錄了美國第一位女性大法官的成長經(jīng)歷,從中可以窺探出美國司法的方方面面,特別是在司法獨立方面,美國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   從這里開始,一點一點的去感知美國的大法官制度。
  •   經(jīng)人推薦購買的書
  •   盡管校對上有些不甚細心,譯者過分拘泥于英文,大量保留雙重否定、超長定語從句的翻譯風格也致使閱讀時常常感到費解,但總體上還是很好地幫助我理解了奧康納的從政經(jīng)歷對其司法理念、判案風格的影響,值得一讀
  •   美國聯(lián)邦法院的法官一直以來就是以富有個性而聞名全世界,不唯上,法律至上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   在公開課視頻中有介紹這個人,所以買本書來看看~
  •   不是很容易讀懂。
  •   本文名為傳記,但作者很明顯只是為了完成項目而作這篇論文式的文章,譯者也翻譯得很馬馬虎虎。不推薦。
  •   這本書是想著買來收藏的,結果沒有密封膜也就罷了,封面折的地方與內(nèi)頁嚴重不齊。換了一次貨,問題照舊,只能先將就看著,以后出來精裝本再收藏。這本書的價值頓時在心里打折不少。都有點懷疑亞馬遜的進貨渠道,這是在砸三聯(lián)書店的招牌還是不顧亞馬遜的形象?。?!
  •   書很好,紙質(zhì)不錯,排版細密。內(nèi)容很好,很客觀的把奧康納給描寫出來了。真的是很一位很牛逼的女性,有的段落讀來很讓人佩服
  •   書感覺比較實在,作者也是很熟悉這一塊的記者,這可惜這本書只講到2005年,奧康納法官還沒退休。
  •   像流水賬一樣,沒什么深度。
  •   不知道是翻譯的問題,還是作者自己用詞晦澀難懂,勉強看完全書,收獲不大,不推薦。
  •     讀完《九人》之后,對奧康納和蘇特最有好感:兩者被提名時,都被輿論質(zhì)疑資歷不足,上任后,又都或多或少地背離了黨派固有的意識形態(tài),被共和黨視為“叛徒”,然而當我讀到一起起憲法判例時,卻感覺他們相比其他大法官受個人偏見影響程度更小,盡最大可能做到了公平持正。因此當看到這本奧康納傳后就毫不猶豫地買下了。
      
      撇去星星點點的校對錯誤,和部分譯文過分拘泥于英文表達的缺陷,這本譯作還是幫助我更加深入的認識到了奧康納成長環(huán)境、州立法者經(jīng)歷對其司法理念、判決風格的影響。
      
      奧康納最初是憑借其女性身份借助平權運動進入最高法院的,加之其相對其他大法官缺乏長期擔任法學院教授、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法官的經(jīng)歷,使得最高法院內(nèi)外多年來一直對其能力充滿質(zhì)輕蔑、質(zhì)疑。然而現(xiàn)在看來,里根總統(tǒng)在兌現(xiàn)其任命一位女性大法官的承諾時選擇了奧康納,實在是明智之舉:州議員的經(jīng)歷在奧康納身上留下了“中間派”、“實用主義者”、“司法最低限度”、“司法克制主義”等一系列烙印,使奧康納相比傳統(tǒng)的大法官更樂于接受異議、妥協(xié),更重視民意,注重州與聯(lián)邦間的權限劃分,避免過分干預立法機關的工作等等。可以說,她的出現(xiàn)不僅使最高院做到了在性別這個表面層次上的多元化,也打破了最高院內(nèi)學究氣盛行,判決時??赡苓^分脫離民意的弊端——假使此前的最高法院中能多一些奧康納這樣的法官,斯科特一案也許就不會成為引發(fā)南北戰(zhàn)爭的導火索之一了。
      
      同時,她女性的身份和當州議員時累積的協(xié)商、妥協(xié)技巧,也使得她在促成多數(shù)意見之余,在日常工作中很好地緩和了最高法院內(nèi)自由派和保守派法官間的敵對情緒。無論是面對任職時間更長的自由派易怒大法官布萊克門,還是面對后來的以言詞辛辣尖刻著稱的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奧康納始終不卑不亢,即使前兩者在與奧康納意見相左時對她不乏攻擊指責,她仍會避免意氣用事,字斟句酌,修改自己的意見書以做到對事不對人;審案之余,她會饒有興致地替蘇特安排相親,與其他大法官相約跳舞、看歌劇,一次次促成剛剛唇槍舌戰(zhàn)完的全體大法官們一起共進午餐,而非負氣各回自己辦公室。作為中間派的代表,奧康納和鮑威爾一樣,要時時竭力避免陷入“兩面不是人”、被孤立的尷尬處境,而她女性的身份和在最高法院任職中后期急劇增強的影響力,使她承受的壓力比起鮑威爾只多不少。在此情形下,常人往往自顧不暇,奧康納卻還得繼續(xù)離任的鮑威爾留下的工作——維護最高院內(nèi)部的凝聚力,保護最高法院的公眾形象,而這一工作隨著最高法院的一步步右傾、引發(fā)兩派法官間更激烈的觀點對立而愈發(fā)困難。但奧康納在其整個任期內(nèi)出色的完成了這項任務。而縱觀奧康南一生,這樣常人難以面對的高壓、兩難處境屢屢出現(xiàn),而她總是一手攬下、兩者兼顧:鳳凰城里養(yǎng)育三個孩子的重擔沒有使她丟下職場生活,乳腺癌也未曾使她想到引退,照顧老年癡呆的丈夫也沒影響到她工作的質(zhì)量。Lazy-B農(nóng)場的童年生活經(jīng)歷,造就了奧康納堅強的意志和過人的精力(tough-minded and energetic),而這一切使她不僅成為女性中的佼佼者,甚至與許多男性中的杰出者相比也毫不遜色。正如書中243頁所說,奧康納一直在前行,她“不會回顧過去并且說道,‘哦,如果我不那么做該多好啊’,或者‘哦,我本該有其他選擇’”。
      
      當然,多年來最高法院內(nèi)外也不乏對奧康納的批判,媒體喜歡將其描繪為“騎墻者”,認為相比斯卡利亞、布倫南,奧康納對法律缺乏一套自己的、自成體系的全面理解(238頁),而斯卡利亞等其他大法官則認為奧康納的觀點往往過于模糊,缺乏指導性(285頁)。但當我們轉(zhuǎn)換視角以后,卻不難發(fā)現(xiàn)以上“缺陷”卻恰好是奧康納踐行自己司法理念的必然結果。鳳凰城律師、州立法者、州法院法官,奧康納從來都是實干者而非理論家。以斯卡利亞、托馬斯等憲法原旨主義者和布倫南、馬歇爾等自由派領軍人物為例,具備自己的一套理論固然有助于法官果斷判決,但過度依賴理論卻也可能導致司法者為強烈的意識形態(tài)所囿,自以為是,罔顧民意所趨。西方各國傳統(tǒng)意義上的司法獨立,正如包括斯卡利亞在內(nèi)的多數(shù)大法官理解的那樣,往往將民意置于司法獨立的對立面(第230頁),強調(diào)民意易于在短期內(nèi)劇變,過分迎合則可能對法律穩(wěn)定性帶來負面影響。奧康納則結合其州立法者的工作經(jīng)歷,找出了一條折衷之道,即提煉出民意中具有長期性、穩(wěn)定性的部分,使自己的判決意見與之契合。當她發(fā)現(xiàn)從1989年至2002年的13年間,禁止對有心智缺陷的犯罪人處死刑的州已從16個增加到30個時,她便悄然改變了自己原有的支持處死心智缺陷犯罪人的立場;而當她察覺到平權運動歷經(jīng)多年攻擊仍表現(xiàn)出驚人的彈性,暗示其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時,她在最高法院有關平權案件的判決中也更趨向于支持自由派。正如譯者后記中所言,奧康納深諳最高法院面臨的一系列問題往往都是關涉人們觀念選擇和道德信仰的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并非單純的法律問題,也無所謂絕對的對錯(342頁),她也從不預設自己永遠正確,刻意追求前后判決的一致,“她不是希望那種希望自己一言九鼎的那種人,她從容地接受她所擁有的東西并加以改進”(246頁)。奧康納也許不為大多數(shù)的法學院教授們所稱頌,但她的判決意見相比其他大法官,對社會大眾而言往往具有更廣泛的可接受度。她頭腦開明,時時準備接受著來自其他大法官的異議,關注民意的長期走向和“華盛頓之外的社會情況”(287頁)——即使身為共和黨,即使養(yǎng)育了三個孩子,在判決一起墮胎權案件時又將迎來自己期待已久的第一個孫子的降生,自己對墮胎并無好感,但她還是克服了黨派固有意識形態(tài)和個人偏見的影響,作出了支持墮胎權的判決。
      
      tough-minded,energetic,open-minded,童年生活和州立法者經(jīng)歷造就了奧康納性格上的三個顯著之處。她來到最高法院,成為了美國無數(shù)女性法律從業(yè)者眼中的法官楷模。她以第一名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身份為人們所銘記,但卻不僅僅止于此。事實上,但凡具備了以上三個特征,無論男女,無論是在法律界還是其他領域,相信都大有可為,奧康納的成功在機遇巧合表象之下,也蘊藏了某種必然性,這也是值得我們學習之處吧。
  •     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而且是一個法治發(fā)達的國家,而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美國整個法律體制中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德沃金曾經(jīng)著有《法律帝國》一書,在這個法律帝國中,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是最高殿堂,而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就是高居于這個殿堂之上的國王。美國作家瓊?比斯丘皮克所著的《大法官奧康納傳——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是如何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一書,為我們了解并理解這樣一位女性大法官打開了一扇大門。我的學生方鵬和呂亞萍共同努力,將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奧康納的這本傳記譯為中文出版,考慮到本書在美國本土以外國家出版這一事實,我建議在本書的副標題中加上美國這一限定語。
      奧康納是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首位女性大法官,這位神奇的女性,對于學習法律的中國學生來說,應該是有吸引力的。尤其應當指出的是,奧康納女士對中國極為友好,在擔任大法官期間曾來中國訪問,在卸任大法官以后,不久前又來中國訪問,并且在我任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發(fā)表了演講。在這種情況下,使我們產(chǎn)生了了解奧康納的興趣,而讀完奧康納的這本傳記以后,我們心目中會樹立起一個全新的女性大法官的形象。
      通過本書我們可以了解奧康納的成長過程,她是如何從一位法科學生成為一名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大法官的。奧康納畢業(yè)于美國加州的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對于中國法學院的學生來說,對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當然并不陌生,但肯定不如對哈佛大學法學院和耶魯大學法學院那么熟悉。但從本書中,當我們獲悉與奧康納同為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并且是首席大法官的威廉?倫奎斯特是她的同班同學時,我們不禁要對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刮目相看了。
      奧康納走上法律之路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在大學本科期間,當時尚叫桑德拉的奧康納(奧康納是夫姓),就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天生的語言才能,這是從事法律職業(yè)的一個必要條件。奧康納在大學本科是學習經(jīng)濟學的,當時的經(jīng)濟學教授拉思本對奧康納踏上法律之路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拉思本對法律持這樣一種看法:“法律是對所有人都參與的游戲規(guī)則的表述——以便有組織的社會成員能夠和諧相處。”可見,奧康納在進入法學院之前,已經(jīng)從其恩師拉思本教授那里受到了法律啟蒙,使奧康納認識到,能夠通過從事法律職業(yè)為這個社會做出貢獻。而父母之所以同意奧康納學習法律的動機則十分功利:父母由于極度不愿意律師來解決有關牧場生意上的問題,因為如果自己家中有人是律師的話會有大大的好處,所以他們愿意支付奧康納上法學院的學費。父母也許當時沒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奧康納后來會成為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首位女性大法官。
      奧康納雖然在事業(yè)上一帆風順,但生活中卻歷經(jīng)磨難。尤其是1988年被發(fā)現(xiàn)乳癌并動了手術,由此而感悟到生命之輕。本書第十章名為“感悟生命之輕”,我非常喜歡這個標題。但奧康納并沒有被病魔擊倒,而是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本書雖然不是一部生活傳記,但還是使我們能看到奧康納在生活中是如何面對各種困難并勇敢地戰(zhàn)勝它們的,這是一個非凡的女性。奧康納一直工作到75歲,才從大法官的職位上退下來。從本書中,我們不僅可以看到奧康納是如何對待法律的,而且可以看到奧康納是如何對待生活的,也許后者對于讀者尤其是年輕讀者更有教益。
      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對我們來說是神秘的,盡管我在2001年5月到美國訪問的時候,也到訪過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并且旁聽――其實是觀摩過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開庭。那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旁聽,只是經(jīng)過簡單的安檢,就進入大法庭,就像進入一個戲院,找個凳子坐下來就開始旁聽了,不耐煩了可以隨時退場。臺上端坐著九位大法官,正在進行一場審判。現(xiàn)在想來在這九位大法官中,肯定應該有奧康納。但當時對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并不熟悉,又坐在后面,遠遠望去,根本分辨不清大法官的面容。因此,當時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臺上坐著一位女性大法官。
      本書通過奧康納參與審判的一些重大案件,展示了奧康納對法律的理解,以及對各種社會問題的見解。在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根據(jù)對死刑、墮胎等一系列標志性問題的看法,把大法官分為兩個不同的陣營:把一些大法官視為“自由主義者”,而把另外一些大法官視為“保守主義者”。但正如美國著名法學家德沃金所說,這種區(qū)別的根據(jù)異常難以琢磨。奧康納就是一位不能簡單劃入保守主義陣營或者自由主義陣營的大法官。例如在死刑問題上,奧康納就是一個保守主義者,她甚至主張對精神障礙者,甚至年僅16歲的罪犯執(zhí)行死刑。但在墮胎問題上,她卻改變了對墮胎的立場,主張婦女具有墮胎權。提名奧康納擔任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前美國總統(tǒng)里根本人是堅定的反墮胎者,事后有人發(fā)出這樣的哀嘆:“羅納德?里根本應挑選一名反對墮胎的親生命派來擔任首位女性大法官的,但他卻沒有這樣選擇。”在這種情況下,奧康納成為關鍵的少數(shù)派,這也正是她能夠在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大法官的原因。
      閱讀本書是需要一些知識背景的,例如對美國司法體制的了解、對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運作程序的了解等等,甚至對美國法律也應有一定的了解,才能真正理解奧康納從事的工作及其重要性。當然,閱讀本書又何嘗不是一個了解美國司法體制、了解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甚至是了解美國法律的一個窗口呢?
      在本書中,除了大量的司法案件以及審理過程的展開以外,作者還給我們提供了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工作與生活中的細節(jié),極為生動地刻畫了仿佛不食人間煙火的大法官們,其實都是一些凡人。例如,在本書第十章作者描寫了大法官們的賭注活動,對政治事件,甚至為一場暴風雪中下雪的確切深度一事進行投注……我們也許讀過各種人物傳記,政治家傳記、文學家傳記、企業(yè)家傳記,在各種傳記充斥書肆的當今,如果你能夠讀一讀一位大法官的傳記,而且是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的傳記,我相信一定會有意外的收獲。
      受本書譯者方鵬、呂亞萍之邀,寫下一些閱讀本書的感受,作為本書中文譯本的序。
      
       謹識于北京海淀錦秋知春寓所
       200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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