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2 出版社:中國商業(yè)出版社 作者:胡斌 頁數:284
內容概要
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大運會等體育盛事在國內不同城市的接力上演,使我國的體育設施建設高漸迭起。在場館數量迅猛增長的背后,體育設施賽后和平時使用效率及經濟效益問題越來越成為投資方和場館經營者關注的首要問題。復合型體育設施以功能復合和場地多元的特點為化解上述問題提供了有效途徑,越來越多地成為體育管理部門和建筑師的選擇。
本文通過對時代背景、產業(yè)發(fā)展、建筑類型等相關內外部因素的分析,明確了復合型體育設施的概念,進而對其功能結構進行了比較系統(tǒng)、全面的研究、論證,并提出了相關設計對策,具有較高的理論和實際運用價值。
作者簡介
胡斌,1972年6月出生,博士,北京工業(yè)大學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2002年獲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建筑學院建筑學專業(yè)博士,同年至今受聘于北京工業(yè)大學。主要研究方向為體育建筑設計,公共建筑設計及安全規(guī)劃設計,地下空間規(guī)劃設計。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師,組織部優(yōu)秀人才,兼任中國建筑學會建筑防火與區(qū)劃委員會委員等職。近年來主持和參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北京市教委基金項目、北京市規(guī)劃委員會基金項目10余項。發(fā)表論文60余篇,主編、參編、譯著6部。作為項目負責人、主要參與人承擔大中型體育場館及公共建筑設計20余項。獲得省部級獎項4項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1課題背景
1.1.1城市職能的變化
1.1.2新興產業(yè)的發(fā)展
1.1.3全民健身運動的推進.
1.2概念闡述
1.2.1概念
1.2.2復合的機制
1.3相關探索
1.3.1國內
1.3.2國外
1.3.3比較
1.3.4啟示
1.4研究方案
1.4.1內容
1.4.2方法
第二章設計理念的提升
2.1切入現實
2.1.1現狀
2.1.2反思
2.2動因辨析
2.2.1需求
2.2.2產業(yè)
2.2.3類型
2.2.4技術
2.3更新設計理念
2.3.1發(fā)展規(guī)律的認知
2.3.2復合的適用性
2.3.3復合的經濟性
2.4完善設計模式
2.4.1建立系統(tǒng)思想
2.4.2引入建筑策劃
2.4.3重視建筑后評價
2.5發(fā)展走向
2.5.1需求擴大化
2.5.2投資多元化
2.5.3功能系列化
2.5.4開發(fā)整體化
2.6本章小結
第三章功能結構的確立
3.1構建原則
3.1.1綜合效益觀
3.1.2功能相容性
3.1.3功能互補性
3.1.4單元適應性
3.1.5復合度控制
3.2制約因素分析
3.2.1前提條件
3.2.2外部因素
3.2.3內部因素
3.3理論模型
3.3.1模型框架
3.3.2規(guī)模構想
3.3.3功能解析
3.4后評價運用
3.4.1評價的主題
3.4.2評價的程序
3.5本章小結
第四章 設計對策的研究
第五章 典型實例解析
結論
附錄1 評價指標體系表
附錄2 擬定評估調查表
附錄3 建筑后評價數據統(tǒng)計方法
附錄4 建筑后評價舉例
參考文獻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以筆者參與省級的一項會展體育中心項目為例。作為省級體育設施,任務書提出的規(guī)模、配置與國家制定的相應標準有較大的出入。如體育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游泳館未被列入其中,而建設用地又很緊張,沒有二期建設游泳館的可能性;體育場規(guī)模定為3萬座是否合理也是一個值得論證的問題。根據《城市公共運動設施用地定額指標暫行規(guī)定》,3萬座是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體育場規(guī)模的下限[98]。而多個城市的建設、使用經驗表明,省級體育場3萬座的規(guī)模已經偏小,如南京五臺山體育場20世紀80年代末為滿足需要由2.5萬座擴建為4.5萬座山東省體育中心體育場5.1萬座,廣州天河體育中心體育場6萬座等,一般都在5萬座左右,況且該城市的人口已近330萬。此外,任務書中有關體育場的列項竟然沒有任何的功能要求及面積分配來限制、指導方案設計。似乎這些體育設施只是些可有可無的點綴。果真如此,又為何將其列入任務書中。讓人猜疑這其中又有多少內容是個人主觀意志的產物?在這種情況下,方案投標者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隨意發(fā)揮,而評標過程中對有關此方面的問題竟也無人問津。明顯反映出立項與設計、立項與方案評定之間的脫節(jié)。導致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們不可否認其中對建筑策劃的無視?! ∪狈ㄖ邉澦斐傻膶擂我渤霈F在同一個工程投標方案當中。當評委將國外某家著名設計事務所的參賽方案選定為最終中標者之后,下一步的深化設計卻發(fā)現此方案因使用大量的膜材而無法適應東北地區(qū)每年夏冬兩季巨大的溫差變化對其所造成的溫度應力而導致擱淺。我們不禁要問:建筑師在方案階段是否考慮過建筑的地域特性對創(chuàng)作的制約?是否考慮到新型建筑材料與所在地區(qū)氣候特點之間的矛盾?或者說對這種矛盾的解決又是否提出過比較具體可行的對策呢?帶著這些疑問,我們設想:如果有了建筑策劃這一環(huán)節(jié)的工作,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諸多不快與無謂的拖延?在此我們并無意否定中標方案的建筑藝術價值,只是想更多地喚起建筑師對傳統(tǒng)思維意識的擺脫,使自己思考和創(chuàng)造的成果融進更多的科學性和邏輯性?!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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