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散文研究

出版時間:2007-12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作者:付興林  頁數(shù):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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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白居易是唐代最負盛名的作家之一,然學界對白居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生平、思想、詩論及詩歌方面,對其散文的研究多有偏廢,少有問津,從而造成了白居易研究中不應(yīng)有的空白和缺憾。    《白居易散文研究》是迄今以白居易散文為研究對象、研究主體的第一部學術(shù)著作。作者將文本研究與文體研究、科舉制度與擬作習筆、個體創(chuàng)作與時代思潮、創(chuàng)作心境與政治環(huán)境兼顧統(tǒng)觀,在緊扣文本闡釋的基礎(chǔ)上,不僅透析了白文中六類主要文體——判、策、詔誥、奏狀、章表、律賦的創(chuàng)作背景,凸現(xiàn)了白居易在文體建設(shè)方面的貢獻,以生動的個案研究揭示了唐代科場文化對文學創(chuàng)作的重大影響,而且概括了這六類文體的思想內(nèi)容、藝術(shù)成就、精神特質(zhì),發(fā)掘了蘊藏在白文中的認識價值、政治價值、文化價值。該論著從另一個側(cè)面揭示了白居易的政治生活、心路歷程、精神人格,對白居易的散文在中唐古文運動中及散文史上的價值及地位進行了復原性追溯和公正評價。

作者簡介

付興林(曾用名傅興林)1965年生,陜西勉縣人。1988年、2001年、2006年畢業(yè)于陜西師范大學中文系、文學院,獲文學學士、文學碩士、文學博士學位?,F(xiàn)為陜西理工學院文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在《陜西師范大學學報》、《西北大學學報》、《西南師范大學學報》、《寧夏大學學報》、《名作欣賞》(評論版)、《江西師范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fā)表《論自居易的思想價值》、《自居易考釋》、《論白居易的施政觀、歷史觀及哲學觀——以為中心》、《白文接受的遷變及白文研究的現(xiàn)狀與價值》、《“蓬萊仙境”在中的審美意蘊》、《論元和末、長慶初白居易之精神裂變》等學術(shù)論文近四十篇。

書籍目錄

緒論第一章  《百道判》研究  第一節(jié)  判與科舉及《百道判》與自居易登第之關(guān)系    一  判與科舉    二  《百道判》與白居易登第之關(guān)系  第二節(jié)  《百道判》的思想價值    一  對家庭、婚姻問題的思考    二  對科舉、教育問題的思考    三  對喪葬禮儀問題的思考    四  對為政之道的思考    五  對軍界問題的思考    六  對品行操守問題的思考    七  對觸律犯禁問題的思考  第三節(jié)  《百道判》的精神特質(zhì)    一  鮮明的法制觀念    二  濃厚的儒家思想    三  突出的人文精神    四  強烈的現(xiàn)實情懷  第四節(jié)  《百道判》的藝術(shù)成就    一  體制精巧,窮極變化    二  情理相兼,條分縷析    三  引經(jīng)據(jù)典,博奧典雅    四  抑揚起伏,委婉達意    五  對仗精工,比喻貼切第二章  《策林》研究  第一節(jié)  “以策取士”、制舉與制舉試策    一  以策取士    二  制舉及制舉試策  第二節(jié)  《策林序》考釋    一  關(guān)于備考制舉的時間上限    二  關(guān)于“罷校書郎”及“應(yīng)制舉”之因由    三  關(guān)于《策林》的著作權(quán)    四  關(guān)于中考等級及登第處分  第三節(jié)  《策林》的思想內(nèi)容    一  為君為圣之道    二  施政化民之略    三  求賢選能之方    四  整肅吏治之法    五  省刑慎罰之術(shù)    六  治軍御兵之要    七  矜民恤情之核    八  禮樂文教之功  第四節(jié)  《策林》的精神特質(zhì)    一  以民為本的儒家情懷    二  重振國威的使命意識    三  有犯無隱的批評精神    四  尚明崇圣的復古理念    五  客觀理性的辯證色彩第三章  翰林制詔與中書制誥研究  第一節(jié)  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及自居易的制詔與制誥制作    一  中書舍人與翰林學士    二  翰林制詔與中書制誥之制作    三  翰林制詔與中書制誥并論的可行性  第二節(jié)  翰林制詔與中書制誥的認識價值    一  職官的職能、職官的地位、職事官充使職及試可即真的命官程式    二  加官、追贈、賜勛封爵、回授回贈等多樣化官制    三  批答文中的君臣禮儀、典章制度、中唐形勢    四  詔誥文所反映的對外關(guān)系  第三節(jié)  翰林制詔與中書制誥的政治價值    一  個人修養(yǎng)    二  施政要義    三  獎懲制度  第四節(jié)  翰林制詔與中書制誥的文化價值    一  倡言忠君孝親    二  推崇弘恩博愛    三  標舉婦道母儀    四  宣揚釋道二教第四章  奏狀及章表研究  第一節(jié)  書、表、奏狀之關(guān)系及其創(chuàng)作  第二節(jié)  奏狀的思想價值    一  陳情感恩,剖心明志    二  憂慮軍國,建言獻策    三  糾彈歪風,揭斥權(quán)貴    四  體恤人情,為民請命    五  密陳面奏,直諫救失  第三節(jié)  奏狀的藝術(shù)成就    一  層次清晰,說理透辟    二  言舒調(diào)緩,情激氣盛    三  亦駢亦散,駢散相間    四  隨物賦情,便巧生新  第四節(jié)  章表的認識價值及思想價值    一  認識價值    二  思想價值第五章  白賦研究  第一節(jié)  賦與進士科之關(guān)系及白居易賦的創(chuàng)作    一  賦與進士科之關(guān)系    二  自居易賦的創(chuàng)作情況  第二節(jié)  白賦的思想內(nèi)容    一  體物賦    二  言情賦    三  紀事賦    四  說理賦    五  論文賦  第三節(jié)  白賦的精神特質(zhì)    一  朗暢奮發(fā)的氣度    二  以人為核的睿識    三  通達不滯的風采    四  萬物俱美的情趣  第四節(jié)  白賦的藝術(shù)成就    一  立意高遠,以論為長    二  化駢為散,文筆縱放    三  章法得體,結(jié)構(gòu)井然結(jié)語參考文獻后記英文目錄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百道判》研究千余年來,人們對自居易作品的研究曾掀起過無數(shù)次的熱潮。然而,令人不無遺憾的一個事實是,在白居易的詩文集中,第66、67卷的《百道判》至今仍未引起學界的足夠重視。雖然《百道判》不過是參加“書判拔萃”試前,白居易自擬考題、自作解答的習筆,但于其中所反映、思考的問題,則不僅具有較高的學術(shù)價值,而且成為透視白居易早期思想的重要文獻。此外,《百道判》所取得的藝術(shù)成就亦是十分突出且多方面的。正因如此,深入探討《百道判》的文學價值,不僅可以彌補《百道判》及此類文體研究中的缺失,且對全面評價自居易的文學成就有著重要意義。第一節(jié)判與科舉及《百道判》與自居易登第之關(guān)系從功用上講,唐代的“判”可分為“案判”和“科判”兩種?!鞍概小笔枪俑疀Q獄斷案時的判決書,“科判”是應(yīng)試舉子歷練筆力或應(yīng)對科考的答卷;“案判”是應(yīng)用文體,“科判”是虛擬文體。案判產(chǎn)生的具體時間雖難考證,但這種文體顯然是隨著刑律制度的確立而逐漸誕生的;科判產(chǎn)生的具體時間雖亦難確知,但大約與唐代科舉取士制度的推行同步出現(xiàn)則不成問題。所以,徐師曾在《文體明辨序說》中云:“按字書云:‘判,斷也?!耪哒郦z,以五聲昕訟,致之於刑而已。秦人以吏為師,專尚刑法。漢承其后,雖儒吏并進,然斷獄必貴引經(jīng),尚有近於先王議制及《春秋》誅意之微旨。其后乃有判詞。唐制,選士判居其一,則其用彌重矣。故今所傳如稱某某有姓名者,則斷獄之詞也;稱甲乙無姓名者,則選士之詞也?!睆摹缎咒洝匪d的一段文字看,案判在隋朝中期,早已十分成熟:“隋大業(yè)元年,兗州佐吏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已下,用法有不直,必犯顏而諫之。

編輯推薦

《白居易散文研究》是一篇極優(yōu)秀的學位論文。這部博士論文,獨具只眼,首次全面、系統(tǒng)、深入地論述白氏各體駢散文,允稱填補學術(shù)空白的力作。白居易詩歌、生平、思想、別集諸多方面的研究可謂汗牛充棟,而散文方面的研究卻極其薄弱。該文著力于此,有著鮮明的開拓意義。該文包舉辭賦、章表、制誥、策論乃至判書各類文體,統(tǒng)籌創(chuàng)作環(huán)境與創(chuàng)作實績,思想價值與藝術(shù)成就之諸多方面,可以說是迄今為止對白居易散文最為全面、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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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3條)

 
 

  •   研究白居易散文必備之書。
  •   一本好書,要好好學習。
  •   付興林先生的《白居易散文研究》作了對白居易散文研究的開創(chuàng)性工作;付興林先生是近些年來國內(nèi)涌現(xiàn)出的白居易研究年輕專家之一;期望付先生今后在白居易研究方面做出更大成績;我們洛陽白居易研究會希望今后與付先生加強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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