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7.07 出版社:臺灣校園書房出版社 作者:Donald Miller 譯者:王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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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生命總有它自己揭示答案的步調(diào)。你覺得自己在奔跑,追尋方向,生命卻四處蹓躂。
這是上帝做事的方式,就像一曲動聽的爵士樂,總是耐人尋味;最後,你會發(fā)現(xiàn),終有一些事,能讓生命柳暗花明。
「我一向不喜歡上帝,因為祂變不出什麼花樣。但那是之前的事?!供ぉぬ疲桌?br />講到上帝、恩典、奉獻這些詞,如果你想到的就是基督教、基督教、基督教,那麼你可能和「從前的唐?米勒」一樣,覺得上帝就像爵士樂,變不出什麼花樣。
如果我告訴你,這本書談的還是上帝、恩典、奉獻,你大概會想砸了這本書。但是,如果你繼續(xù)讀下去,「今天的唐.米勒」卻要跌破你的眼鏡:
談上帝,他先講生平第一次看到女性裸體的經(jīng)驗;談恩典,他從一堆臭衣服開始說起;談彼此相愛,他從嬉皮身上學(xué)到的不比基督徒少;談奉獻,是一個家具店小二的奉獻罐,敲醒他的自欺欺人。
你會不會覺得,唐.米勒很像一個穿著迷彩裝的游擊手?乍看很像在跟你聊天,其實是嘗試從非基督教的角度,把一些基督教的既定觀念抓出來搖撼一下,抖掉上面覆蓋的塵埃。如果你對眼前這嶄新的信仰大為驚奇,那麼你一定也和「今天的唐.米勒」一樣,覺得上帝就像爵士樂,無比真實,無比美善。
作者簡介
Donald Miller是個怪人,有多怪呢?
他會跟上帝生氣:“為什么不能在水里呼吸,為什么我不是一條魚?”有一陣子,他每個月打一次電話向同一個女生求婚,雖然每次都被拒絕。他原本覺得“看電視”很膚淺,但是一聽牧師說看電視時的頭腦狀態(tài)和睡覺無異,就覺得妙不可言,于是開始看電視。他曾經(jīng)離群索居,也曾在樹林里和嬉皮共度一個月,當(dāng)然也住過教會的兄弟之家。
看到這里,你可能已經(jīng)皺起眉頭:“真是個無厘頭的怪胎?!钡?,正因為他的怪,才能從非宗教思考的角度來看基督信仰,才看出基督信仰不只是宗教,而是一種更認真的生活,足以顛覆傳統(tǒng)的文化。
你可能覺得這個結(jié)論未免老生常談,但是,是嬉皮讓他體會到什么是彼此相愛;是電視提醒他,要先認識自己,才可能解決剛果大屠殺的問題;是那女孩活在信念中的神采,讓他深深被吸引;是被迫受造為人類,才讓他見識到上帝的權(quán)柄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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