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03-01 出版社:中國藏學出版社 作者:祝啟源 著 頁數: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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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中華民國時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研究》是祝啟源先生研究近現(xiàn)代藏族史的代表作之一,是作者多年潛心對民國時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研究的結晶。該書所引資料來源多、內容豐富,其中包括國家檔案館,主要是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的一千多份相關檔案資料,來自西藏與青海省區(qū)的地方文獻,藏文與外文歷史資料,臺灣方面公布的同期檔案,以及有關文獻資料、報紙、雜志、回憶文章。依靠這些豐富翔實的史料,作者實事求是而又歷史地重現(xiàn)了中華民國時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系,并有針對性地批駁了國外極少數藏獨分子和御用藏學家鼓吹的所謂民國時期“西藏獨立”論、“半獨立論”、“事實上獨立”等錯誤觀點。
作者簡介
祝啟源,1943年出生于廣東陽山縣,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1998年3月病逝于北京?! ∽O壬?978年以優(yōu)異的成績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族學系,1981年畢業(yè),獲碩士學位。其后,他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工作,主要致力于中國民族史,特別是藏學的研究。祝先生對宋代藏族地方政權唃廝啰和民國時期的藏族歷史,用功最深,成績卓著,以其豐碩的成果備受國內外學術界的關注。(詳見附錄《祝啟源先生傳略》)
書籍目錄
序第一章 民國前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系第一節(jié) 辛亥革命前的西藏政局第二節(jié) 辛亥革命后的西藏政局,民初中央政府處理西藏問題的措施第三節(jié) 中國政府反對英國干涉中國內政,維護對西藏的主權第四節(jié) 中央政府慎重處理藏川糾紛第五節(jié) 西藏地方恢復與中央政府的關系,西藏“懸案”解決初見端倪第六節(jié) 中國政府反對英帝繼續(xù)干預西藏事務,妥善處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務第二章 民國后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系第一節(jié) 國民政府初期的治藏措施,西藏地方改善同中央政府的關系第二節(jié) 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中央政府調整與西藏地方關系第三節(jié) 中央政府調解班禪與噶廈的關系,班禪圓寂第四節(jié) 熱振攝政改善和發(fā)展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系第五節(jié) 中央政府維護對西藏的主權,達札攝政主持西藏地方政教事務第六節(jié) 九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與十世班禪坐床,國民政府駐西藏辦事處人員被迫離藏第三章 中華民國時期西藏地方與內地經濟文化的關系第一節(jié) 中華民國時期西藏與內地的經濟交往第二節(jié) 中華民國時期對西藏的文化教育政策及西藏與內地的文化交流民國著作參考文獻--檔案目錄民國著作參考文獻--專著目錄祝啟源先生傳略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二章 民國后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系 第一節(jié) 國民政府初期的治藏措施,西藏地方改善同中央政府的關系 以孫中山為首的國民黨革命黨人,在辛亥革命果實落入北洋軍閥體系的封建地主階級手里后,仍然堅持為建立代表資產階級的中華民國而進行不懈的斗爭。1924年1月23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孫中山的主持下于廣州開幕。大會制定了國民黨的建國方略,提出了對時局的看法。孫中山根據當時中國國情,對他本人創(chuàng)立的三民主義作了新的解釋。大會以孫中山的學說為指導,通過了宣言。宣言在論及民族主義時指出:“國民黨之民族主義,有兩方面之意義:一則中國民族自求解放;二則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孫中山關于“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思想,在當時已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但還沒有來得及實施自己的方案,孫中山就與世長辭了。不久,國民黨人與共產黨人一道組成國民革命軍,在廣州誓師北伐,問鼎中原,清除北方封建軍閥勢力,試圖建立孫中山提出的以新三民主義為藍圖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正當北伐軍節(jié)節(jié)勝利之際,竊取了北伐軍最高指揮權的右翼國民黨人蔣介石,于1927年4月12日在上海發(fā)動了震驚中外的反革命政變,大肆屠殺國民黨的盟友共產黨人,篡奪了北伐革命的勝利果實,公開背叛了孫中山聯(lián)俄、聯(lián)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并于4月18日在南京宣布另組國民政府。1928年2月3日,國民黨召開二屆四中全會,重新議定國民政府組織法,正式組織新的國民政府。7月,東北軍張學良易幟,宣布接受國民政府的領導。至此,以蔣介石為首的中國國民黨基本上取得了全國統(tǒng)治權,取代了北京民國政府?! ∫?、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的建立,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恢復正常往來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就西藏的地位問題一再重申過去中國歷屆中央政府的一貫原則立場,即西藏是中國的領土,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為了加強對西藏、蒙古等民族地區(qū)的管理,國民政府擬成立蒙藏委員會,隸屬于行政院。1928年7月,在南京設蒙藏委員會籌備處。這一方案在8月8日至15日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二屆第五次中央全會上獲得通過。為此,于12月任命閻錫山為第一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1929年1月5日,閻錫山宣誓就職。2月1日啟用印信,開始辦公,并宣布從前北京蒙藏院之一切職責消亡。2月17日,公布了蒙藏委員會組織法(1943年12月2日又修正公布)。該法一共有二十八條,規(guī)定其職責是管理蒙古、西藏之行政事項及其各種政治興革事宜。該會設委員長、副委員長各一人,委員二十至二十七人。委員由國民政府遴選熟諳蒙藏政教情形者任命之,就中指定六人為常務委員,并設參事二至四人,秘書二至四人,調查主任一人,編譯主任二人,會議主任一人,人事室主任一人。委員會下設總務處、蒙事處、藏事處等機構,處理日常工作。3月13日,蒙藏委員會行使其職權,給蒙、藏地區(qū)各盟、旗、臺站管理處下達訓令,告知蒙藏委員會成立事宜,今后凡有關蒙、藏地方政治興革及行政事宜,均得報請蒙藏委員會處理。同時,該會在是月還擬定了《開發(fā)建設康藏交通計劃》,提出為了改善康藏地區(qū)的交通狀況,認為“茲擬先從修治公路人手,一面擴張郵電,使往來不致梗阻,消息逐漸靈通。交通便利之處,即商賈云集之處,亦即政權達到之處,而風氣自必豁然大開,新政不難次第實現(xiàn)”①。這就不難看出,蒙藏委員會在建會伊始是想有所作為的,后來的事實也證明,康區(qū)的交通郵政逐步有所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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