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4 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 作者:周建勇 編著 頁數(shù):277 字數(shù):234000
前言
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像一條奔騰不息的長河,洶涌澎湃。 五千年的華夏精神,像一片群星璀璨的夜空,平靜安詳。 我們的祖國,走過千年倥傯輝煌,歷經(jīng)百年屈辱陣痛,穿越共和國六十年滄桑巨變、三十載改革創(chuàng)新,抵達今天,走向明天。幾多風(fēng)霜雪雨,幾多歌哭笑淚,從來不曾倒下,永遠巍然屹立。——我們的祖國,何其壯哉!何其偉哉! 每一回首,都有不盡的留連;每一展望,都有無數(shù)的憧憬。 于是,就有了這套《文明中國書典》。 過去的祖國,龍章風(fēng)姿。四大發(fā)明書寫精彩,圣賢偉人燦若星辰,文化典籍浩如煙海,傳統(tǒng)美德源遠流長。中華文化的博大和包容,綿長和柔韌,雕刻了自己獨特的面孔和姿態(tài)——那些動人的傳說,那些深邃的內(nèi)涵,如何探尋,如何捕捉? 今天的祖國,萬象更新。時代的列車高速前進,窗外的風(fēng)景倏忽而過。太多的信息和熱點在唇語問交匯,太多的觀念和價值在頭腦中碰撞,太多的期待和希望在閃亮的眼眸中進射——那些日新月異的知識,那些溫文爾雅的情懷, 如何知曉,如何擁有? 未來的神州,將走向哪里,這又是一個誘人的謎題?!切┻h方的故事,那些未來的風(fēng)流,那些人類的愿景,如何前瞻,如何預(yù)知? 親愛的朋友,所有的答案,也許,都可以在這套書中尋覓呢!如果你愿意,請將其緩緩展開。 相信那一刻,五千年中華文明的藍色火苗,會在你的心頭悄然點燃。 為了這條長河,為了這片星空,為了將對民族崛起的信心和文明傳承的信念傳遞給你——親愛的讀者朋友,打開這套百科全書式的圖書吧,她是中華文明濃墨重彩的畫卷,在那里,有錦繡河山、燦爛文化,有禮儀之邦、道德家園,有偉大歷程、盛世美景……28冊的書典,將向你展示美不勝收的景色。親愛的讀者朋友,暢游在“文明中國”的書海中,你會感到喜悅和自豪,會發(fā)出贊嘆和微笑。 讓我們一同——為文明喝彩,為中國加油!
內(nèi)容概要
《法治中國》搜集了從先秦到現(xiàn)今,在我國法治進程史上有影響力的案件,這些案件,無論是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抑或在思想領(lǐng)域、社會審視等方面,給出了全面的剖析,與歷史吻合,與時代同步。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理性時代
一、 子產(chǎn)刑鼎一一成文法誕生
二、 挾尸要價一一律師的先驅(qū)
三、 李離伏劍一一法官的責(zé)任
四、 茅門之法一一太子也伏法
五、 神羊定罪一一神權(quán)法遺跡
六、 緹縈上書一一大減刑時代
七、 西漢法官一一至尊的法律
八、 尚德緩刑一一時代的局限
第二章 《春秋》時代
一、 董仲舒斷案一一《春秋》決獄的開端
二、 衛(wèi)太子之偽一一引經(jīng)決疑成風(fēng)氣
三、 李膺對宦官一一來自典籍的力量
四、 王式繼母案一一綱常發(fā)飆的時刻
五、 王源的親家一一梁祝真實的鴻溝
六、 公主的悲劇一一禮法成筆糊涂賬
七、 徐元慶殺人一一復(fù)仇無罪的難題
八、 梁悅殺人案一一禮法再議復(fù)仇事
第三章 禮治時代
第四章 禁錮時代
第五章 碰撞時代
第六章 革命時代
第七章 重建時代
第八章 權(quán)利時代
第九章 民意時代
第十章 劇變時代
章節(jié)摘錄
可是,就在叔向發(fā)問的20多年后,昭公二十九年(前513)冬,晉國執(zhí)政趙鞅、茍寅在率軍駐扎汝濱時,“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書焉”。晉國“鑄刑鼎”受到孔子的嚴(yán)厲批評??鬃诱f:“晉其亡乎?失其度矣!”他認為,把范宣子所著的刑書公布于鼎,會導(dǎo)致晉國秩序的混亂。晉國只要謹守祖宗成法,就足以治國安邦,足以保持禮樂政治秩序?,F(xiàn)在晉國鑄刑鼎。他認為是一個危險之舉.是亡國之端。 春秋之前,西周的封建制度講究“禮不下庶人”,而刑法正是禮制的重要內(nèi)容,子產(chǎn)將法律公布,實際上打破了這一戒律,這種神秘性的打破意味著社會的進步。 【名詞解讀】 刑鼎將刑法鑄在青銅器皿鼎上,成為國家的大法,昭告于天下,增加法律威信,這樣的鼎就是刑鼎。鄭簡公三十年(前536)3月,子產(chǎn)鑄大鼎,將國家法律條文鑄在上邊,把鼎放在城中繁華之處向世人公布,這是中國法制史的一件大事。 【法治思想】 子產(chǎn)的法治思想就是寬猛相濟,德治和法治都要重視。《左傳》記載了子產(chǎn)寬嚴(yán)相濟思想的理解:“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 孔子對于產(chǎn)給予了高度評價。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意思是說,對小惡予以寬容和放縱,用猛政來糾正人事和政事的偏差;寬猛相濟。則政通人和。 【人物名片】 子產(chǎn)(7-前522).姬姓.名僑.字子產(chǎn)。鄭州新鄭縣人。春秋時政治家,公元前554年任鄭國卿后,實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承認私田的合法性,向土地私有者征收軍賦;鑄刑書于鼎,為我國最早的成文法律。他主張保留鄉(xiāng)校,聽取“國人”意見,善于因才任使,采用寬猛相濟的治國方略,將鄭國治理得秩序井然。 二、挾尸要價——律師的先驅(qū) 【案例回顧】 鄧析在和古希臘的那些詭辯學(xué)派一樣。提出了“兩可說”。茍子在其著作中認為鄧析:“好治怪說,玩琦辭,其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jì)。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 鄧析最厲害的是在訴訟的時候采用詭辯的方法。據(jù)《呂氏春秋·離謂》記載,鄭國發(fā)生丁一起挾尸要價案,鄧析在這個案件中,充分發(fā)揮了他“混淆是非”的才華。洧河發(fā)大水,鄭國有一個富人被大水沖走淹死了。有人打撈起富人的尸體,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贖尸,但撈尸者的要價很高。富人家屬就找鄧析出主意。鄧析說:“你怕啥,那些人只能把尸體賣給你,別人誰會買?”富人家屬就放心地回去了。撈尸者不見有人來贖,也很著急,就來找鄧析出主意。鄧析說:“你也不用害怕,他們除了向你買,誰還能賣給他們?!? 正是由于鄧析精于法律,總能在法庭上獲勝,鄧析廣招門徒,私授法律,故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向他學(xué)習(xí)法律知識與訴訟技巧。據(jù)《呂氏春秋》記載,在鄭國,“民之獻衣襦禱而學(xué)訟者,不可勝數(shù)”。在當(dāng)時由“秘而不宣”、“刑不可測”的不成文法向公布成文法的過渡時期發(fā)揮了不可替代的“普法”作用。 子產(chǎn)在鄭國執(zhí)政后,鑄刑鼎。鄧析反對子產(chǎn)改革,“數(shù)難子產(chǎn)之政”,他甚至私下編著了一部成文法律,并將之刻于竹簡之上,史稱“竹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由私人修訂的成文法?!爸裥獭钡木唧w內(nèi)容,完全不同于子產(chǎn)所鑄之刑書,荀子曾經(jīng)評價鄧析“不法先王,不是禮義”。鄧析所編著的“竹刑”的內(nèi)容主要是針對春秋時期鄭國的現(xiàn)實社會與實際問題而設(shè)計的,因為“竹刑”符合當(dāng)時鄭國的實際需要,故而在鄧析被殺后,它被當(dāng)時的鄭國執(zhí)政者所采納。 據(jù)《呂氏春秋》記載,在鄭國,鄧析常與有官司在身的人訂立契約,為其代寫訴狀或者辯護,并且約定“大獄一衣,小獄襦□”,作為訴訟代理費。代理費也就是大的案件收一件外衣,小的案件則收一件短褲。在法庭上,鄧析利用其法律知識與辯論才能,經(jīng)常能夠“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這也正是鄧析引來殺身之禍的原因之一。 對鄧析之言行,漢人劉向曾經(jīng)評價認為,鄧析是個非常智慧的人,見識也非同一般,但仍然被圣王所誅殺,原因就在于他不具備美德且貪財好利。然而,無論后世如何評價,也正是因為其對法律的獨特理解以及所從事的獨特法律活動,鄧析在中國古代法治史上占據(jù)了一個非常顯著的位置。 【名詞解讀】 名家名家是先秦以思維的形式、規(guī)律和名實關(guān)系為研究對象的學(xué)派,戰(zhàn)國時稱刑名家或辯者,西漢始稱名家。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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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像一條奔騰不息的長河,洶涌澎湃。 五千年的華夏精神,像一片群星璀璨的夜空,平靜安詳。 為了將對民族崛起的信心和文明傳承的信念傳遞給你——親愛的讀者朋友,打開這套“文明中國書典”吧,她是中華文明濃墨重彩的畫卷,在那里,有錦繡河山、燦爛文化,有禮儀之邦、道德家園,有偉大歷程、盛世美景…… 這本《法治中國》(作者周建勇)是其中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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