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7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作者:王海燕 頁數(shù):244 字數(shù):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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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平安時代之前的時代是奈良時代,它之后的時代是鎌倉時代。平安時代是日本天皇政府的頂點,也是日本古代文學發(fā)展的頂峰。平安時代日本與中國有非常緊密的交往,在日本儒學得到推崇,同時佛教得到發(fā)展。本書詳細論述了日本平安時代的社會結構和信仰狀況,深刻剖析了當時日本社會階層的各個方面,對研究日本文化具有重大意義。
作者簡介
王海燕,1963年生,日本國學院大學歷史學博士,現(xiàn)為浙江大學歷史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古代日本史、占代中日關系史以及中日文化比較研究。著有《古代日本的都城空間與禮儀》等,在國內(nèi)外學術刊物發(fā)表論文多篇。
書籍目錄
前言
一 貴族政治的確立,
平安時代“貴族”的范疇
貴族政治的結構
貴族政治的經(jīng)濟基礎
二 貴族社會的動蕩
權力爭衡的歷史
地方的反亂
三 平安京的生活
平安京的布局
平安京人的居住
貴族的生活
貴族的教育
四 古代日本國家的災異認識
地震
疫病
兇年
五 佛教的傳播
日本佛教的開端
奈良時代的佛教
平安佛教
六 平安時代的神道
倭王權的神祗祭祀
律令制下的神祗祭祀
平安時代的祭祀
神宮祭祀
神佛融合
七 平安時代的年中行事
年中行事的成立
正月行事
三月三日節(jié)
五月五日節(jié)
朔旦冬至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a.上卿奉天皇的敕令,派遣外記通知諸公卿陣定的日期。 b.如果天皇下達了陣定的議題,則在陣定舉行之前,太政官事務局的弁官要調(diào)查相關事宜的先例,或者由外記調(diào)查近例,并作成文書。 c.如果有諸國申請的事,假若天皇敕旨“可定申”,則弁官也要調(diào)查相關的先例。 d.陣定當日,諸公卿前往近衛(wèi)府的陣(陣座)就座;由上卿傳達天皇敕旨,如有文書,諸公卿傳閱,兼任大弁的參議宣讀文書;然后,依官位,自低向高,諸公卿一一闡述自己的意見,由大弁一一記錄下來,作成“定申旨”(“定文”),交給藏人頭(藏人所的長官)上奏天皇。如果是“輕事”,則無需作“定文”,口頭上奏即可。 陣定的議題范圍涉及廣泛,包括神佛事的舉行或停止、刑事的裁判、宮殿的營造、宋商人的安置、“異國兇賊”(刀伊人)來襲的對策、諸司·諸國申請的雜事、受領功過等諸方面,事關政治、經(jīng)濟、外交、地方統(tǒng)治等重大國策?,F(xiàn)據(jù)文獻史料記載,列舉寬仁三年(1019)六月二十九日的陣定實例: a.六月二十八日,大外記小野文義通知各位公卿翌日(二十九日)有陣定,定諸國申請雜事,并確認諸公卿是否能夠參加。 b.二十九日的陣定,參加者有大納言藤原實資、藤原齊信、藤原公任,中納言藤原行成,參議源道方、藤原朝經(jīng)等。此次陣定的主要議題:諸國國司及鎮(zhèn)守府將軍平永盛等申請雜事;有關追討刀伊人的事;石清水八幡宮寺別當定清等申請元命為權別當?shù)氖?;是否獎賞大宰府上報的與刀伊人作戰(zhàn)的勛功者事,等等。對于議題,公卿們一一審議,作成相應的定文。其中,在討論是否可以獎賞大宰府上報的勛功者時,大納言藤原公任與中納言藤原行成一開始主張不可以獎賞,但是大納言藤原實資通過列舉寬平六年(894)對擊退新羅人的對馬島島司文室善友給予獎賞的前例,力主應該獎賞與刀伊人作戰(zhàn)的勛功者,最終參與陣定的公卿們?nèi)〉靡恢碌囊庖?,作成定文?此次陣定的定文上奏給后一條天皇后,對于公卿們議定的意見,后一條天皇基本上都同意采用。但在石清水八幡宮寺申請之事上,公卿們的意見是:應該有正式的行政文書,闡明元命就任權別當?shù)睦碛?,否則難以同意,對此,后一條天皇沒有采納公卿們的意見,而是命令元命馬上就任權別當。由此可以看出,陣定并不是決定國策的最后階段,公卿的各種意見僅作為參考意見,以定文形式集中上奏天皇,天皇有權否定公卿們的意見。 此外,有些議題可能出現(xiàn)在多次的陣定上,反復進行討論,直至做出決定。例如,長德四年(998)十二月十四日,在伊勢國,前下野國守平維衡與同族平致賴關系交惡,各率眾互相射殺。此事作為議題之一,在同年(998)十二月二十六日的陣定上,被以左大臣藤原道長為首的公卿議定,命令伊勢國司催促平維衡與平致賴二人上京接受訊問。平維衡與平致賴上京后,被拘留在左衛(wèi)門府的弓場。翌年,即長保元年(999)三月二十六日,明法博士令宗允正奉命擬定平維衡、平致賴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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