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7-3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拉德布魯赫 頁數(shù):187 字數(shù):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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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國時期,是中國近代法學的奠基時期。該時期,不僅出版了一批有分量的專著,如王世杰、錢端升著《比較憲法》、胡長清著《中國民法總論》、黃右昌著《羅馬法與現(xiàn)代》、楊鴻烈著《中國法律發(fā)達史》、程樹德著《九朝律考》、瞿同祖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等,也推出了約四百余種外國法學譯著,如穗積陳重的《法律進化論》、孟羅·斯密的《歐陸法律發(fā)達史》等,它們是中國近代法學遺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令人擔憂的是,由于出版年代久遠,這批譯著日漸散失,即使少量保存下來,也因當時印刷水平低下、紙張質(zhì)量粗劣等原因,破爛枯脆,很難為人所查閱。同時,這些作品一般也都作為館藏書,只保存于全國少數(shù)幾個大的圖書館,一般讀者查閱出借也很困難。
內(nèi)容概要
本書是德國社會民主黨、德意志法界泰斗拉德布魯赫一生之杰作,大抵謂法律之為物,實人為之文化形象。全書共分六章,內(nèi)容包括:法律哲學之本質(zhì),法律之觀念,法律之目的,法律之效力,法律與權(quán)力,法律科學之本質(zhì)等。
作者簡介
作者:(德國)拉德布魯赫 譯者:徐蘇中 解說詞:陳靈海 叢書主編:何勤華
書籍目錄
勘校說明弁言譯序第一章 法律哲學之本質(zhì) 觀察價值之哲學 一元論與二元論 自然法 歷史法學派 黑格爾 人類學的唯物論 經(jīng)濟的唯物論 一般法學 耶林 斯塔姆勒 相對論 第二章 法律之觀念 法律哲學三問題 法律觀念之先天性 法律觀念之演繹 法律與道德 一、行為與意思 二、義務與責任 三、法律與自律 四、合法性與道德性 規(guī)范與命令 其一 意思自由之問題 規(guī)范與命令 其二 法律與習慣第三章 法律之目的 概說 價值之體系 三種立腳點 法律哲學的政黨論 人格論與超人格論 有機體說與契約說 有機體之國家 契約之國家 契約說 契約說與無政府主義 契約說與死刑 契約說之人格觀念 警察國 無政府主義之人格觀念 契約說與個性 保守的國家觀念 自由主義與民主主義 第三立腳地 中世舊教之國家觀念 中央黨 中世的國家觀念復興 社會主義第四章 法律之效力 概說 法律的效力說 社會學的效力說 一、權(quán)力說 二、承認說 三、哲學的效力說第五章 法律與權(quán)力 法律之確實性與正義 效力說相互之關系 一、現(xiàn)實性與效力 二、法律的效力觀念與哲學的效力觀念 法律之效力與推事第六章 法律科學之本質(zhì)結(jié)論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法律哲學之本質(zhì)觀察價值之哲學吾人試一檢哲學史而閱其所敘述之哲學對象與方法,則見所謂哲學者,實包含形形色色之學說。而此等學說,又多各說其說,了不相似(Wilhelmwindelband,Wasistphilosoph—ie,proludien4.A.1.1911,S.ff.)。自數(shù)學、自然科學以至神學、心理學,昔13殆無不一度冠哲學之名,法律學亦未能獨外。羅馬法(Piepandepten)之序文有日“法律學者真哲學也。”豈非其明證乎。然此形形色色之學說,實自有其共通性。既名為哲學,則無論或教或?qū)W,皆覺親切有味,攻討不疲,興趣之濃,迥出一切科學之上。向之解答時代及人類疑問者,悉稱哲學。哲學誠最重要智識之總體也。哲學既于智識界內(nèi)最重要之一區(qū),然則智識必如何而后屬于哲學乎。欲解決此問題,必有待于價值判斷(Wertart.eii)。顧判斷價值者,認識歟(Erkinntnis)?抑僅僅信仰(Bekinntnis)歟?各持一說,迄無定評。而此問題又系久經(jīng)討論、非確定不可之根本觀念。然則果如之何而后可耶。本書以為,價值判斷,究屬無從證明之信仰,此問題即其一例,足資說明而有余。蓋疑問至于最終之一境,常有不可認識者存乎其中,舍置信于其解答,無他道也。欲適用無從證明之信仰,有原則焉。其原則非闡明本是(Wasist)者,直闡明應是(Wasseinsolhe)耳。故為哲學之對象者,非存在(Seiende)之物也,乃應存在(Seinsollende)之物也;非實在也,價值也。哲學者,不論原因而論目的者也,不論萬有之存在(Passein)而論其意味(Persinn)者也。法律哲學尤然,彼所治者,非現(xiàn)行之法律,乃將來應行之法律。易言之,即不論現(xiàn)行法(Positivesrecht),而論理想法(Rich—tigesrecht);不理法律本體,而惟理其價值、意義、目的,或正義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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