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1 出版社:中國法制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編 頁數(shù):256
內容概要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guī)程、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信訪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zhí)行引發(fā)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
書籍目錄
上篇 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
一、綜合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21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2010年5月15日)
二、房屋拆遷管理
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guī)程(2005年10月31日)
建設部關于印制頒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通知(1991年7月8日)
三、拆遷項目招投標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2003年3月8日)
四、拆遷房屋面積計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2005年4月15日)
關于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年3月27日)
房產測繪管理辦法(2000年12月28日)
房產測量規(guī)范(2000年2月22日)
五、拆遷房屋估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2011年6月3日)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2003年12月1日)
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1999年2月12日)
六、安置補償和住房保障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公證細則(1992年10月9日)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2007年11月19日)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2007年11月8日)
七、危舊房改造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2004年7月20日)
建設部關于《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十四條中危險房屋鑒定執(zhí)行標準問題的函(2005年6月27日)
危險房屋鑒定標準(2004年6月4日)
八、拆遷爭議解決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guī)程(2003年12月30日)
房屋拆遷證據(jù)保全公證細則(1993年12月1日)
下篇 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
一、綜合
二、土地權屬和土地取得
三、征地安置補償
四、爭議解決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插圖:(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征收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xù),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xù),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shù)厝嗣裾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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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拆遷補償法典(最新升級版)》是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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