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4-12 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社 作者:(清)薛福成 頁數(shù):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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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福成(1838.4.12-1894.7.21)字叔耘,號庸庵。江蘇無錫賓雁里人。出生于書香門第、官宦之家。父親薛湘,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進士,歷任鎮(zhèn)江府學(xué)教授、湖南安福縣令、潯州知府等職。長兄薛福辰,以舉人出身得任工部員外郎、濟東泰武臨道、直隸通永道、左副都御史等職。二兄薛福同,同治元年舉人。四弟薛福保,長期在山東巡撫丁寶楨幕府參與政務(wù)。 薛福成幼時苦讀經(jīng)書,后因太平天國起義爆發(fā),而受到強烈震動,決意棄八股試帖之學(xué),而致力研究經(jīng)世實學(xué),以圖報效國家。咸豐八年(1858年),中秀才。同年,薛福成去看望宦游湖南的父親,適逢薛湘去世,薛福辰、薛福成兄弟二人為處理父親身后諸事而滯留湖南一年余。十年(1860年),得知太平軍已東下蘇、常,兄弟二人匆匆趕回,不料全家已外出避難,幾經(jīng)艱辛找尋,終于在蘇北寶應(yīng)東鄉(xiāng)找到家人。薛福成繼續(xù)研讀治世之學(xué)。 同治四年(1865年)夏,兩江總督曾國藩北上鎮(zhèn)壓捻軍,沿途張榜招賢,薛福成聞訊后即寫下八大對策、洋洋萬言的《上曾侯書》,往行轅拜謁曾國藩。曾國藩讀罷,擊節(jié)稱嘆,深為薛福成所言改科舉、裁綠營、師夷法的主張吸引,即延聘薛福成入幕。此后曾幕七年生涯,薛福成尤注重于兵事、餉事、吏事、文事,不時呈上一些改革時弊的策文,頗為曾國藩器重,被保為候補同知、直隸州知州并賞加知府銜。 十一年(1872年)二月,曾國藩病死,薛福成去蘇州書局任職。光緒元年(1875年),赴部引見,途中讀到新帝即位后向天下求言的詔書,興奮異常,揮毫寫下了《治平六策》、《海防密議十條》萬余言。主張應(yīng)努力改善外交,將國際公法、中外條約刊發(fā)各州縣;主張科舉時應(yīng)為精通洋務(wù)的人特設(shè)一科,使奇杰之士輩出;建議通過聘請洋員,派送人員留學(xué),定制鐵甲艦來發(fā)展海軍。薛福成的上書陳言,引起朝廷的重視,不久,即采納了陳言書中的意見而付諸實施,薛福成名聞朝野。丁寶楨、郭嵩燾等大員紛紛奏保薛福成出任駐外使節(jié)之職。直隸總督李鴻章也為薛福成的才能所折服,攬入麾下。 光緒元年(1875年)下半年,薛福成入李鴻章幕府辦理文案,運籌帷幄。次年,在與英國交涉馬嘉理案時,薛福成寫就《論與英使議約事宜書》上呈李鴻章,主張對英國的無理要求不應(yīng)遷就,應(yīng)以擇要設(shè)防、組織團練、廣張疑軍、以多攻少的策略,應(yīng)付英軍可能會采取的軍事行動。李鴻章非常欣賞,命薛福成隨行參加與英國公使的談判,并因其隨辦洋務(wù)出力而奏薦為知府。 五年(1879年),“總稅務(wù)司赫德喜言事,總署議授為總海防司”。薛福成深感事態(tài)嚴重,馬上作《上李伯相論赫德不宜總司海防書》,認為如此,“則中國兵權(quán)餉權(quán),皆入赫德一人之手”。并向李鴻章獻計說,只有告訴赫德,如果他要擔任總海防司,就必須放棄總稅務(wù)司之職,親自去海濱練兵,這樣,赫德必不愿放棄總稅務(wù)司之職,此事便可作罷。李鴻章覺得十分在理,便采納了薛福成的建議,函告總理衙門??偫硌瞄T依計而行,使赫德欲控制中國海軍的圖謀終未得逞。同年,薛福成寫下了反映他洋務(wù)思想的《籌洋芻議》一書,認為中國已到了非要進行大變法、實行洋務(wù)不可的地步了?!笆雷冃?,則治世法因之小變;世變大,則治世法因之大變”。主張發(fā)展工商業(yè),“奪外利以潤吾民”。并提出了反不平等條約、防日俄入侵、改革關(guān)稅等主張。薛福成將該書上呈李鴻章,李鴻章大為贊賞,分發(fā)官員傳讀。 七年(1881年),薛福成署直隸宣化府,寫下了《酌議北洋海防水師章程》,提出了對未來北洋海軍的構(gòu)想。后來,李鴻章就是根據(jù)他的設(shè)想來建立北洋海軍的。次年,朝鮮大院君李昰應(yīng)發(fā)動政變,薛福成向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獻計,盡快出兵朝鮮拘捕亂黨魁首。張樹聲采納了薛福成的建議,迅速平定了朝鮮之亂,使覬覦朝鮮的日本欲趁亂控制朝鮮的陰謀失敗。薛福成因功晉升四品道員。十年(1884年)初夏,薛福成實授浙江寧紹臺道,時中法戰(zhàn)爭爆發(fā),薛福成加強防務(wù),并指揮軍民重創(chuàng)犯浙的法國軍艦,因功加布政使銜。十二年(1886年)秋,薛福成將自己多年來的文稿整理成《浙東籌防錄》,次年初又編成《庸庵文編》四卷。 十四年初(1888年)秋,薛福成升任湖南按察使。翌年初春進京陛見時,被改派為出使英、法、意、比大臣。在駐歐使節(jié)任內(nèi),薛福成走訪了歐洲許多國家,考察歐洲的工業(yè)發(fā)展,詳細地研究了歐洲的政治、軍事、教育、法律、財經(jīng)等制度,開闊了視野,思想也日益改變。他認為西方富強已百倍于中國,中國應(yīng)不懈地師法西方,建立“糾眾智以為智、眾能以為能、眾財以為財”的私人公司等,并具體提出了“求新法以致富強”、“選賢能以任庶事”、“造機器以便制造”等二十一條“養(yǎng)民最要之新法”。薛福成將他在歐洲四年所聞所思詳盡地作了日記,后據(jù)以編成《出使四國日記》。 使歐期間,薛福成還參與眾多具體外交事務(wù),十八年(1892年)與英國就滇緬邊界劃分和通商條約問題進行了多次談判,由于薛福成援引國際公約,剛?cè)岵⒂?,英國終于同意簽訂《續(xù)議滇緬界務(wù)商務(wù)條款》,中國收回了滇邊部分領(lǐng)土和權(quán)益。此外,薛福成還以國際公法為依據(jù),迫使英國政府同意中國在其屬境內(nèi)設(shè)立領(lǐng)事,這樣,中國政府就在南洋、緬甸等處設(shè)立領(lǐng)事,保護當?shù)厝A僑的權(quán)益。 二十年(1894年),薛福成離任回國。五月二十八日到達上海。因一路辛苦勞累,又染上流行疫病,與六月十九日深夜病逝,終年五十六歲。 薛福成一生撰述甚豐,著有《庸庵文編》四卷、《續(xù)編》二卷、《外編》四卷、《庸庵海外文編》、《籌洋芻議》十四卷、《出使四國日記》六卷、《續(xù)刻》、《庸庵筆記》、《出使奏疏》二卷、《出使公牘》十卷等書。
書籍目錄
同治七年(1868年)同治八年(1869年)同治九年(1870年)同治十年(1871年)同治十一年(1872年)同治十二年(1873年)同治十三年(1874年)光緒元年(1875年)光緒二年(1876年)光緒三年(1877年)光緒四年(1878年)光緒五年(1879年)光緒六年(1880年)光緒七年(1881年)光緒八年(1882年)光緒九年(1883年)光緒十年(1884年)光緒十一年(1885年)光緒十二年(1886年)光緒十三年(1887年)光緒十四年(1888年)光緒十五年(1889年)光緒十六年(1890年)光緒十七年(1891年)光緒十八年(1892年)光緒十九年(1893年)光緒二十年(1894年)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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