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2 出版社:黃建文、楊紅偉、羅強、 陳潭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1-12出版)
內(nèi)容概要
《博弈論的觀點:對中國分稅制重新解讀》主要內(nèi)容簡介:思考中國分稅制的制度化過程這一財政分權制度性變革時,其特殊之處在于財政現(xiàn)象的發(fā)生空間是一個尚未分化的政治經(jīng)濟結構。在以財政權力高度集中于中央為初始條件的變革中,央地間財政權力的分散化構成了財政制度化的前提與基礎。本文正是要探討在一個非零和博弈的情景下,央地間財政權力的分散化與財政制度化的關系。具體地講,財政權力分散化從三個方面促進了制度化:(1)央地財政權力的分散化提高了中央以政治集權約束財政分權的成本,使“互動”深入到央地關系中來,并成為央地間一個穩(wěn)定的特征,從而產(chǎn)生了制度化的需求;(2)央地之間形成了威權與協(xié)商、談判共存的博弈關系,這為制度生成提供了有利的角色互動過程;(3)在央地之間長期圍繞財政問題的博弈互動中,積累了制度生成所必需的知識與技能。
作者簡介
黃建文,男,1973年9月生,湖北武漢人,法學博士,江漢大學商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政府經(jīng)濟學及地方治理。曾在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科學發(fā)展觀及其地方政府實踐對策研究》等多篇學術論文,先后承擔《武漢市振興“老字號”工程“十二五”實施規(guī)劃》等省市級科研項目3項。楊紅偉,男,1975年11月生,河南新密人,法學博士,上海大學國際工商與管理學院講師,主要從事當代中國政治與行政方面的教學和研究。曾在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參與式治理與地方治道變革》等8篇學術論文,先后承擔多項省市級科研項目。羅強,1971年4月生,男,湖北武漢人,研究生學歷,武漢市武漢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局長。在20多年的基層稅務工作中堅持理論學習、理論研究和工作實踐相結合,加強理性思維的鍛煉,具有較強的稅務理論研究水平,其調(diào)研成果、學術論文60余篇先后在《中國稅務》、《稅法研究》、《財會月刊》等國家、省、市級專業(yè)刊物上發(fā)表。
書籍目錄
緒論/001一、研究對象和研究意義/002二、央地博弈關系研究回顧/008三、“非零和”框架下的央地關系/021第一章 財政分權與央地博弈關系生成與轉化/031第一節(jié) 傳統(tǒng)體制中的財權集中與下放/033第二節(jié) 財政分權改革的歷史考察/040一、歷史的選擇:“放權讓利”作為財政改革的突破口/040二、歷史的重現(xiàn):三次重要的財政體制調(diào)整/047三、歷史的比較:以改革開放為比較叫點/050第三節(jié) 央地博弈關系的生成與轉變/052一、參與者:擁有地方產(chǎn)權權益的地方政府/052二、游戲規(guī)則:利益與責任/055三、新型央地博弈關系的轉化/058第二章 央地傅弈關系演化的政治經(jīng)濟學解釋/064第一節(jié) 當代中國政治體制構架/067一、政治權力的結構性集中/067二、干部管理體制/069第二節(jié) 政治流動與財政表現(xiàn)/071一、 晉升機制與地方財政表現(xiàn)/073二、交流機制與地方財政表現(xiàn)/076三、吸納機制與地方的財政表現(xiàn)/081第三節(jié) 中央對地方控制弱化的政治趨勢/084一、新的政治分析范式:政府、市場與社會/085二、政治單向控制的弱化:多元與一元/087第三章 央地博弈關系演化的財政學解釋/096第一節(jié) 財政衰弱的表現(xiàn)/097第二節(jié) 財政衰弱原因的實證分析/103一、地方財政表現(xiàn)的指標/]04二、道德風險:消極征稅/104三、機會主義:預算外收入偏好/107四、逆向選擇:地方財政貢獻與經(jīng)濟績效的負向關系/109五、結論:政治控制的低效率/111第三節(jié) 中央對地方財政控制弱化的體制分析/112一、制度缺陷/112二、非重復博弈/115三、管理失靈/117第四節(jié) 中央對地方控制的整體弱化/119第四章 央地博弈關系演化的歷史實證/124第一節(jié) 初始條件:財政制度化的初步嘗試及挫折/126一、1986年分稅制改革/126二、利益部門的阻擊/128第二節(jié) 決策成本與制度需求/132一、決策層/133二、時機選擇/136第三節(jié) 知識、技能累積與制度供給/140一、知識累積與社會共識/141二、管理技能與制度化裝置/149第五章 央地傅弈框架下的財政制度改革:分稅制/154第一節(jié) 制度創(chuàng)制的互動博弈模式/155一、央地互動策略空間/156二、博弈均衡/158第二節(jié) 分稅制創(chuàng)制的互動博弈過程/160一、尋求共識/160二、理性選擇/164三、談判、妥協(xié)/169第三節(jié) 分稅制的“非零和”運行/172參考文獻/177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插圖:主要是運用對干部人事權的控制,來對地方施加影響;(2)經(jīng)濟手段,其一是通過轉移支付,使地方形成對中央的財政依賴;其二是差異性地給地方以政策優(yōu)惠。由于在包干制下,多數(shù)地方政府財政資金缺口的解決,已主要是通過本省自籌,即通過預算外或體制外資金的方式自我解決,因而地方對中央的財政依賴已經(jīng)逐漸弱化。事實上恰好相反,中央經(jīng)常要依賴地方,才能度過財政危機,中央幾次向某些省份“借款”,或要求一些地方“做貢獻”便是證明。①同時,政策優(yōu)惠作為中央的籌碼之一,由于運用過于頻繁,使得各地的政策差異逐漸縮小,因而它的邊際價值越來越小。中央對地方的政治約束機制是非常復雜的,本章將選取人事控制來做專門的分析。這主要是由于,在像中國這樣的集權型而且又是單一制的政府體制中,人事問題顯然在央地關系中占據(jù)著極為重要的地位。只要提及央地關系,就不能回避“黨管干部”這樣一條根本的原則。對于中央而言,人事控制也許是它所能施加于地方的最嚴厲的約束,如鄧小平曾警告地方主義:“對于不聽中央、國務院的話的,處理要堅決,可以先打招呼,不行就調(diào)人換頭頭?!雹谥扉F基也曾對他懷疑可能在稅收上欺瞞中央的地方領導說:“請你向你的部下約法三章,千萬別出餿主意……,我要查稅票,只要查出,必須撤幾個人,甚至刑事處分”。③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中央對地方約束主要是通過黨管干部來實現(xiàn)的,即中央通過各級黨委、黨組織控制各級各類干部,形成了一個層層控制、巨細無遺的干部人事控制網(wǎng)。”④若假定政治結構中的角色都具有理性特征,則他們的行為,可視為依據(jù)其各自面臨的約束條件,做出的于自身有利的選擇。通常對于地方而言,對可能獲得的利益及所面對風險的不同預期,會使地方政府走向相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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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觀點:對中國分稅制重新解讀》為大國治理書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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