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5 出版社:人民音樂 作者:斯蒂芬·布魯姆,菲利普·V·伯爾曼,丹尼爾·M·紐曼 頁數(shù):355 譯者:湯亞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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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族音樂學這一學科涉及世界各地學者之間的密切接觸,它得益于一筆豐富的遺產(chǎn),即由音樂家以及音樂生活其他參與者所不斷復制(或再現(xiàn),reprodtration)的知識。復制音樂知識是人類許多活動中之一種,這類活動由各種歷史意識所培育并得以維持。因此,即使在小社群內(nèi)(也在我們自己之間),民族音樂學家也不斷面臨著互相矛盾的“歷史觀”。本書中的各篇文章探討“一些典型方法,如何以之微觀、宏觀地象征這些歷史觀”(Burke 1961:引言),也探討這些歷史觀如何通過音樂表演和音樂話語而得以實現(xiàn)。我們關注的是:以音樂詮釋歷史,以歷史詮釋音樂與音樂生活。 許多民族音樂學家試圖鼓勵并幫助保存、更新音樂知識,但他們擔心,音樂家的某些實踐、甚至整個社群也許都無法生存。這些擔心出自太多的具體事例。[例如見Chapman 1972,1978,論述Lola Kiepja(卒于1966年);Slobin 1982,1986,論述Moshe Beregovski(卒于1962年)]然而,更加有意義的是,民族音樂學研究揭示了人類的創(chuàng)造能力和適應能力,揭示了人類適應能力的寬度和廣度,揭示了在人類的適應性反應中,音樂技能所表現(xiàn)出來的極端重要性。
內(nèi)容概要
《民族音樂學與現(xiàn)代音樂史》由15篇小型民族志個案組成,圍繞書名的關鍵詞主題,再分為四大部分,即:1)音樂與歷史經(jīng)歷;2)權威與詮釋;3)中間人與協(xié)調(diào)者;4)音樂的再現(xiàn)與更新。第一部分的四篇文章,反映了音樂或其表演如何構建歷史的經(jīng)歷——巴西蘇亞人遷徙的歷史;南非巴索托民工的歷史;西非尼日利亞現(xiàn)代化和城市化的歷史;比較音樂學的歷史所構建的阿拉伯世界的現(xiàn)代化歷史進程。第二部分的所謂的權威分別是:孟加拉的“嘎拉納”音樂家弟子群,印度伊斯蘭教蘇菲派的世襲音樂家“格瓦爾”,秘魯西班牙一印第安混血的梅斯蒂佐人音樂家,波蘭和烏克蘭的民族國家的文化機構,對前兩例的歷史詮釋置于一種大傳統(tǒng)與小傳統(tǒng)互動的框架內(nèi);對后兩例的歷史詮釋則符合了當今政治的需要,即現(xiàn)代性的民族國家的認同。而且詮釋都是“多聲部”的,即當?shù)馗髯迦汉妥髡弑救说亩喾轿辉忈?。第三部分所謂的中間人角色分為兩類:作為東西方中介的印度音樂家香卡和法國青年豐通,作為當?shù)乜绮柯渲薪榈耐林硌菡咛m利和土著音樂學家梅德福和印度中部土著蒙達人。第四部分音樂的再現(xiàn)和更新,則以特立尼達的印度移民的音樂和以色列德國猶太移民的音樂為例,而略為不同的是北美印第安黑足人兩個部落歌曲的趨同現(xiàn)象。
作者簡介
斯蒂芬·布魯姆(Stephen Blum),紐約城市大學研究生院音樂教授、《音樂世界:歷史》副主編,是內(nèi)特爾在伊利諾伊大學音樂學專業(yè)的第一個博士候選人?;谒牟┦空撐摹督换ブ械囊魳罚阂晾墅準驳玫目趥髑繋斓呐囵B(yǎng)》的研究成果,刊于《八個城市的音樂文化》(內(nèi)特爾主編,伊利諾伊大學出版社,1978年)和其他地方。當前,他正完成關于歐美調(diào)性概念和美國形狀音符贊美詩中對位的專著。
菲利普·V.伯爾曼(Philip V.Bohlman)芝加哥大學的音樂助理教授,著作有《現(xiàn)代世界中的民間音樂研究》(1988)和由伊利諾伊大學出版社的《有兩條河流流過的土地:以色列的德國猶太社區(qū)中的音樂》(1989)。他與內(nèi)特爾共同主編了專著系列《芝加哥民族音樂學研究》和《比較音樂學和音樂人類學:關于民族音樂學歷史的論文集》(1991)。
書籍目錄
序:民族音樂學家與現(xiàn)代音樂史第一部分 音樂與歷史經(jīng)歷1.當音樂創(chuàng)造了歷史2.民族音樂學及傳統(tǒng)的意義3.“居居”樂的歷史:關于社會音樂實踐的理論4.早期民族音樂學家的歷史世界觀:1932年開羅的一次東西方的相遇第二部分 權威與詮釋5.孟加拉毗濕奴城的嘎拉納:歷史詮釋與權威基礎6.蘇菲派音樂以及口頭傳統(tǒng)的史實性7.秘魯排簫風格的歷史和詮釋的策略8.音樂機構以及波蘭和烏克蘭農(nóng)民的民族意識第三部分 中間人與協(xié)調(diào)者9.拉維·香卡:傳統(tǒng)音樂和現(xiàn)代性的協(xié)調(diào)者10.18世紀音樂品味的鑒賞家11.阿采利·蘭利與一種消失的跨部落傳統(tǒng)12.音樂以及焦達納格布爾部落——種姓互動的歷史第四部分 音樂的再現(xiàn)與更新13.特立尼達:費利西蒂的印度、東印度與西印度音樂14.黑足人歌曲傳承中的穩(wěn)定性,1909-1968年15.以色列的德國猶太人和室內(nèi)樂:西方音樂史中的民族音樂學意義跋:范式與故事參考書目撰稿者簡介民族志新寫作與歷史重構的故事(代譯后)
章節(jié)摘錄
第一部分 音樂與歷史經(jīng)歷 1.當音樂創(chuàng)造了歷史 安東尼·西格/聞涵卿譯 有關美洲印第安歌曲的文獻指出:許多美洲族群演唱的歌曲都源自其他社區(qū),盡管他們不懂那些歌詞的語言,但還是常常保留歌曲的原詞。布魯諾·內(nèi)特爾(Bruno Nettl 1954)附帶著說起過這個情況,并提到了《鬼魂舞))(Ghost Dance)、美洲印第安人的教會,以及平原印第安(Plains Indians)各社群偏愛演唱對方歌曲的習性。阿蘭·梅里亞姆(Alan Merriam,1967)在討論美洲扁頭(Flathead)印第安人歌曲的起源時指出:歌曲既可以由夢幻者個人從超自然生靈那里習得,也可以通過引入其他族群的新歌而習得。貝弗利·卡瓦那(BeverleyCaVanagh)在研究[加拿大印第安]阿爾岡昆人的贊美詩的論文(1985)中也提到:在傳教士到達他們社區(qū)很久之前,阿爾岡昆人就已經(jīng)想方設法地從傳教士那里弄到了贊美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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