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要覽

出版時間:2012-3  出版社:中國經濟出版社  作者:牛洪波 主編  頁數:217  

內容概要

  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往往出現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一部分案件便進入法院,啟動訴訟程序。事故的確定標準有哪些、在什么情況下機動車方可以免責、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如何、等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常常遇到的。為了有一個清晰的界定標準作為審理該類案件的參考,作者專門組織交通事故民事審判法官對交通事故審判中常見的問題進行了匯總,對這些問題給予了詳細的解答。

作者簡介

牛洪波,男,中共黨員,1965年12月生,山東省博興縣人。先后就讀于山東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并獲得理科、法學雙學士學位。1991-2003年歷任博興縣人民法院助審員、庭長、副院長;2003-2009年歷任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執(zhí)行局副局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現任陽信縣人民法院院長,三級高級法官。曾先后在《人民法院報》《山東法制報》《山東審判》等報刊發(fā)表多篇論文。

書籍目錄

第一章 交通事故40問
第二章 實務案例選編
第三章 理論探討 
第四章 法律法規(guī)及指導意見
第五章 參考資料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則就前車而言,從強制保險的角度看,投保人和駕駛人均屬被保險人,前車的保險公司無須對其承擔賠償責任,而同車另載的兩人,雖然曾是車上人員,但后一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兩人已經離車,而造成兩人損害,前車也是原因之一,因此,前車的保險公司應對這兩人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二)關于保險公司責任形式及范圍1.責任限額范圍內的賠償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根據2008年1月11日中國保監(jiān)會公布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調整方案,新責任限額方案內容如下:(1)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賠償限額為2000元。(2)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被保險人負有事故責任時數額為110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為11000元。該賠償責任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應注意的是,雖然該項目以“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名稱,但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的賠償,不以受害人死亡或構成殘疾為前提。這里的“傷殘”應作擴張解釋,不僅包括殘疾,也包括一般的損傷,即使受害人僅遭受一般損傷,未構成殘疾,其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的賠償,均可從該項目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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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要覽》是由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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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本來是沖著案例分析買的,但是實際翻書后卻發(fā)現全是文字記錄事故案件的訴訟過程,很難對日常的行車帶來參考幫助。全文字看起來真心累,迅速喪失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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