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具史話

出版時間:2004-06  出版社:百花文藝出版社  作者:楊玉奎  頁數(shù):206  字數(shù):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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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試圖從多角度、多方位來闡釋古代刑具這具人類社會文明進程中所分娩出的“怪胎”,并說明刑具文化是中國古代傳統(tǒng)法律文化綜合體中一個怪異的現(xiàn)象。

書籍目錄

序言古代刑具的歷史  父字本源與刑具信息  象以典刑與教化工具  三代五刑與刑具雛形  論刑之祖與制作平臺  國家意志與刑具定制  社會動蕩與滋肆泛濫  由亂到治與刑具集合  亂世亂刑與重典興獄  人主鷹犬與刑具翻新  法律倒退與刑具野蠻  輕刑簡苛與既重又輕  垂死掙扎與最后表演古代刑具與刑罰  秦始皇“拜荊”  漢文帝“制杖”  魏武帝“懸棒”  周宣帝“天杖”  隋文帝“捶杖”  ……附錄  歷史上刑具使用最少的幾個時期  李斯是歷史上刑具加身最多的人  司馬遷“悟獄”  簽票與簽筒  古代刑具的謝幕人后記

章節(jié)摘錄

  其實,君主在朝廷上對臣子施行杖責當早在東漢初年,至三國時的東吳,“廷杖”之名開始正式出現(xiàn)。杖刑在隋朝被正式列入五刑之中,成為笞杖刑罰成熟的重要標志。晉代、南朝、北魏諸朝令史有過亦不免杖責。開創(chuàng)“開元盛世”的唐玄宗也有在朝廷上杖責大臣的劣跡。但歷代廷杖與明朝相比,顯然相形見絀。頻繁與酷烈,遠勝往代,成為皇帝處治大臣的常刑,最后確定為由民事禮監(jiān)監(jiān)刑,錦衣衛(wèi)施杖。這種明確的分工代替了皇帝臨時指派,具有不正規(guī)性,形成比較完備的一套程序。  明太祖朱元璋,字國瑞,幼名重八,兄弟四人中排行第二,安徽鳳陽人。據(jù)傳其母陳氏妊娠時,夜夢一仙人給她一丸藥,拿在手中熠熠閃光。服下以后,余香滿口,墮入夢鄉(xiāng)。及至分娩時,紅光滿室,尤其至夜晚,幾次紅光透空。鄰居望見,驚以為火,相繼趕來救護,來到  時又什么都沒有了。幼兒相及長成,姿貌雄杰,奇骨貫頂,舉止雍容,談吐大度,人莫能測?! ≈煸笆邭q那年,早旱大饑,瘟疫流行,父母、兄長相繼死于饑餓和瘟疫。在鄰居劉繼祖給了他一塊墳塋地的幫助下,才埋葬了親人,這就是后來的鳳陽陵。朱元璋孤無所依,到皇覺寺剃度為僧。饑饉荒災三年,寺中僧徒眾多,朱元璋在寺中一個多月后游食四方,就是現(xiàn)在所說的靠乞討為生。濠州富戶馬家將其收為牧牛人,風餐露宿,與牛為伴。鄉(xiāng)里群童因其膂力過人,智慧穎悟,推為頭領(lǐng)。一次豪興所至,宰幼牛犒賞群童,篝火大野食,童趣盎然。事畢,恐無法和東家交代,急中生智,將牛頭嵌于一座小山丘前,牛尾嵌于山后,對主人說,牛鉆山了。馬財主不信,用力扯了扯牛尾巴,山前的牛頭居然像忍受不住疼痛似的“哞哞”叫喚了幾聲,弄得主人啼笑皆非。  馬小姐的閨房在后院與牛棚遙對,午夜時見牛棚紅光驟起,以為失火,忙喚侍女相伴前去,紅光盡失。只見柴草堆上一條黃龍盤臥,鼾聲如雷,始知牧童乃非常人也。佳人有意,常庇護之,驅(qū)寒問暖,關(guān)懷備至,終遂其意,即高皇后也?! ≈煸岸鍤q時,投奔郭子興起義軍,以驍勇多智屢建戰(zhàn)功,逐漸成為起義軍首領(lǐng)。公元1369年,建立了全國統(tǒng)一的封建王權(quán)。鑒于元末法紀松弛而導致的各種弊病,主張治亂世“刑不得不重”,并因此采取了一系列以“猛”和“嚴”為主要特點的法律措施。用刑刻峻、凌遲、梟首、誅族幾千例,棄市以下萬人,十幾萬人被殺。重典制吏,對貪官污吏懲治極為嚴厲,除上述刑罰外,還使用抽腸、剝皮、挑膝蓋骨等各種酷刑?! √觿裰G父皇朱元璋說:“皇父殺人太多,不利社稷?!敝煸俺聊季?,怎樣才能讓天性仁厚的太子理解“刑用重典”治理天下的道理呢?朱元璋指著地下一根遍布刺的荊杖說:“你把它給我撿起來?!碧用嬗须y色,猶豫不前。朱元璋哈哈一笑說:“荊杖渾身是刺,用手  去拿能不被扎嗎?如果將棘刺除掉,不就好拿了嗎?刑用重典,殺一些貪官污吏,就是將棘刺除掉,這個道理你明白了吧!”太子實在不能茍合這種比喻,說道:“上有堯舜之君,下有堯舜之民。”  為了加強對官吏和臣民的控制,嚴肅法紀,禁止內(nèi)臣干預政事,凡違令者,無論親疏貴賤,一律嚴懲不貸,還建立了由“檢?!焙汀板\衣衛(wèi)”組成的特務網(wǎng),執(zhí)行察聽、偵伺的任務。此外,朱元璋首創(chuàng)對朝廷大臣的“廷杖”制度,由太監(jiān)指揮用刑,是專門懲罰觸犯皇權(quán)的官  員的特殊刑種。《明史·刑法志》載:“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廣東番禺縣,奸商串通一氣,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知縣道同將奸商逮捕游街。其他奸商見大勢不好,害怕不久將要禍及自身,便籌集重禮賄賂鎮(zhèn)守廣東的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收下禮品后,親自趕到番禺為奸商們說情,番禺知縣道同秉公執(zhí)法,當面將朱亮祖予以嚴詞斥責。朱亮祖當場丟了面子,便惱羞成怒,依仗鎮(zhèn)守廣東的大權(quán),強令官兵將奸商們?nèi)酷尫?。番禺縣的一個姓羅的豪紳,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朱亮祖,自以為有恃無恐,縱容兩個兒子胡作非為,兩兄弟欺行霸市,搶男霸女,壞事做絕,知縣道同不畏強權(quán)劣紳,將羅氏兄弟逮捕下獄,依法治罪。永嘉侯朱亮祖依勢強權(quán),再次派官兵將羅氏兄弟釋放,并反咬一口誣告知縣道同謀反。賊咬一口,入骨三分,朱亮祖蒙蔽了太祖朱元璋,道同終于以謀反罪名被屈枉殺掉。后來  朱元璋得知了真情,悔恨不已,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將朱亮祖父子押解至京,在午門外用皮鞭活活打死,工部尚書夏祥受到牽連,也同時斃命杖下?! 『槲浒四?公元1375年),茹太素奏疏犯上,被當堂施以杖責?! 『槲涫哪?公元1381年),工部尚書薛祥被朱元璋廷杖致死?! ≈煸伴_了廷杖先例,明朝后來的諸位皇帝,無不留下了廷杖大臣的斑斑劣跡。  明孝宗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都御史牟俸、侍郎馬文升和司禮監(jiān)汪直不合。汪直便誣陷御史牟俸、侍郎馬文升等、給事中(言官)、李俊等二十七人,御史王蝽等二十九人兩面都不得罪,互相容忍而不發(fā)表見解,結(jié)果各被處以廷杖二十。這是早期開始打御史,即管彈劾和監(jiān)察的官吏的先例?! ∶魑渥谡鲁瘯r,皇帝荒淫無度,要到南方游玩,一批官僚和御史上諫,于是武宗朱厚照下旨廷杖舒芬、黃鞏等一百四十六人,當場打死十一人?! 〖尉柑柗Q盛世,但朱厚聰這個皇帝非常反對臣下進諫,經(jīng)常打那些給他提意見的人,他本來是外藩親王繼皇帝位,卻非要把他的生父追封為皇帝,為此弓l起一場軒然大波,一大批官員認為違反了皇家禮法,“群臣爭大禮,聚哭左順門”。臣下的眼淚反而激起皇帝大怒,結(jié)果“杖五品以下豐熙等一百三十四人,死者王思等十七人”。嘉靖打得最多的是御史,給事中一類“言官”。有一次嘉靖派太監(jiān)替他祭太廟,戶部給事中張選進諫,說應該讓武定侯郭代祭。嘉靖大怒,“命執(zhí)選闕下,曳出已死。帝怒猶未息。”此次施威以后,廷杖不斷,而且皇帝每每親自坐鎮(zhèn)監(jiān)杖,杖下冤魂,累累系之。這種拒諫之風,始于嘉靖,成為明朝腐敗政治的重要表現(xiàn)之一?!   ⊙瞄T為一方或一城之主宰,是國家事務的管理機構(gòu),是權(quán)力的象征。按風水觀念,必居城市的中心部位即“正穴”,穴是聚氣的焦點,南向為正,居中為尊。故古有“衙門口朝南開”之俗諺。以前后照應的縱軸線為準,左右虛實相稱,再組織橫軸線,十字相交,謂“天心十道”處,乃為穴位所在,亦即城市幾何中心位置。衙署宜置高處,有居高臨下控制全局和防患水淹之意,故有“京都以朝殿為正穴,州郡以公廳為正穴,宅舍以中堂為正穴,墳墓以金井為正穴”之說。一般穴處,其氣較盛,尋常百姓之家造化不夠,絕對不能占,只能為衙署,廟堂所居,或立樓塔。用現(xiàn)代的眼光看,乃城市的視覺中心,宜設(shè)置公共建筑。

媒體關(guān)注與評論

  序言  古代刑具,令人聞之森冷,望而生畏,甚至被視為不祥之物。不知是命運使然抑或一念之差,我與這不討人喜歡又毫無魅力可言的東西糾纏了幾十年,作為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劣性遺產(chǎn),古代刑具的收藏、研究與整理非常冷僻寂寞。在冷遇和不理解中起步,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xiàn)自己心中的夢想,讓人們通過古代刑具的實物來了解人類社會是如何從野蠻走向文明的。  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是史前階段直至清末數(shù)千年間形成的歷史產(chǎn)物,有精華也有糟粕,也含有許多消極因素。但大多都又側(cè)重于重大的歷史事件或重要的歷史人物。對那些目前尚未引起充分注意的部分,如法律思想史、古代刑具史等也應適當予以關(guān)注。中國古代刑具始自遠古,直抵近代,雖然在歷史進程中常有一些罪惡作為副產(chǎn)品相伴而生,但其剝奪、懲罰、改造、威懾等功能誰也無法否認。在儒學“禮治”、“崇德”柔情面紗的影響下,古代刑具被視為血腥與殘暴的化身,甚至被歸之為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劣性遺產(chǎn),令人不屑一顧聲名狼藉。殊不知,中國古代刑具伴隨著“法”從遙遠的曠占鴻蒙直到1949年揭開古國歷史嶄新的一頁,這之前都深深影響著整個中國法制思想觀念。  以黃土高原的黃土地和黃河流域的莽原為搖籃的中華民族,在上古時期創(chuàng)造出“灋”字,去追求公平和效率原則,去尋找一種約束機制。“灋”字是我國上古時的“法”字,由三部分組成。首先是“氵”(水),水的含義最初不是象征性的,而純粹是功能性的,是把犯罪者置于水中隨流漂去,這在當時是無異于死刑的嚴酷懲罰,水在這里體現(xiàn)刑具的功能;其次是“廌”,據(jù)傳是個貌似牛、羊、鹿、熊的獨角獸,“廌”以犀利的像刑具一樣強有力的獨角將不平者“觸而去之”;再次是“去”,古文的去字由**兩部分組成,前者為矢,后者為弓,弓矢是原始人重要的生產(chǎn)工具和武器,將罪大者經(jīng)神明的廌裁判。明白后,用弓矢刑具射殺,剝奪其生命。上古的先民們是從功能或用途上去理解法、認識法,給法下定義或概念的,并未把法當作判斷是非善惡的原則或標準,法并非是形而上,而是形而下的東西。也就是說,法是“器”而不是“道”,是刑具或刑罰?! ≈哺谖幕钌顚哟蔚膬r值體系,是決定文化傾向的核心。文化特點有“內(nèi)傾”、“外傾”之分;“內(nèi)傾”型的文化具有“重倫理,輕功利”的特征;而“外傾”型的文化則具有“輕倫理,重功利”的特征。“內(nèi)傾”型論重視個人道德的自我完善,致力于內(nèi)心修養(yǎng),而輕視對外界的探求、進取,因而對生產(chǎn)、技藝等表現(xiàn)出漠不關(guān)心,甚至鄙棄。而“外傾”型文化則與之相反。從夏商周三代沿襲下來的千年奴隸制生產(chǎn)方式遭到破壞,新的封建生產(chǎn)方式出現(xiàn)并取而代之,要求政治關(guān)系和經(jīng)濟關(guān)系相適應的社會大變革此起彼伏,洶涌澎湃。以秦國“外傾”型文化為主的法家,萬馬激越,革故鼎新,施行了頗有特色、內(nèi)容豐富、規(guī)模浩大的封建化革新。“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戰(zhàn)去戰(zhàn),雖戰(zhàn)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的嚴刑峻法,推動了刑具的跨躍式變革。而皇帝以個人喜惡,隨心所欲地立法、司法,專權(quán)的宦官、酷吏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在制造無數(shù)殘酷冤獄的同時,也創(chuàng)造出林林總總設(shè)計精巧,式樣新奇的刑具。其名目之繁多,方式之酷烈,手段之野蠻,聞之即令人喪膽,成為中國古代傳統(tǒng)法律文化積沉中最污穢的渣滓。  中國古代傳統(tǒng)法律文化是多源頭的綜合體,古代刑具文化是這個綜合體中一個異的現(xiàn)象,古往今來眾說紛紜,褒貶不一。本書愿為一塊引玉之磚,努力地去探索這其中的歷史淵源。

編輯推薦

  古代刑具,令人聞之森冷,望而生畏,甚至被視為不祥之物,不知是命運使然抑或一念之差,我與這不討人喜歡又毫無魅力可言的東西糾纏了幾十年,作為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劣性遺產(chǎn),古代刑具的收藏、研究與整理非常冷僻寂寞。在冷遇和不理爭中起步,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xiàn)自己心中的夢想,讓人們通過古代刑具的實物來了解人類社會是如何從野蠻走向文明的。中國古代傳統(tǒng)法律文化是多源頭的綜合體,古代刑具文化是這個綜合體中的一個怪異的現(xiàn)象,古往今來眾說紛紜,褒貶不一,本書愿為一塊引玉之磚,努力地去探索這其中的歷史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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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2條)

 
 

  •   對于了解萬惡的舊社會是一個很好的教材
  •   比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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