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的國度

出版時間:2011-8  出版社:麥田  作者:蒲慕州  頁數(shù):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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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對於西方人而言,古埃及的歷史文物是他們認同的西方文明的源頭之一,雖然事實上埃及文明在伊斯蘭進入埃及之後中斷千餘年之久,而歐洲人要到十九世紀才開始逐步的重新認識古埃及。經(jīng)過近兩百年的發(fā)展,埃及學已經(jīng)是一門重要的古典學問,是歐美各國用來證明其文明歷史悠久的一種指標,而任何社會若能發(fā)展這些有「無用之用」的學問,都會被認為是富裕而有文化涵養(yǎng)的。埃及本土的學者在近數(shù)十年中也逐漸崛起,試圖由昔日西方帝國主義學者手中取回對古埃及的研究和解釋權。

作者簡介

  蒲慕州  一九五二年生,臺灣大學歷史系畢業(yè),美國布朗大學埃及學研究所,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近東研究所碩士、埃及學博士?,F(xiàn)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臺灣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著有《尼羅河畔的文采》(臺北:遠流,1993)、《墓葬與生死:中國古代宗教之省思》(臺北;聯(lián)經(jīng),1993)、《追尋一己之福:中國古代的信仰世界》(臺北;允晨,1995)、Wine and Wine Offering in the Religion of Ancient Egypt(London:Kegan Paul International, 1995)、《中國文化史》〔與熊秉真合著〕(臺北;東華,1997)、In Search of Personal Welfare:A View of Ancient Chinese Religion(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8)等書,並編寫高中《世界文化史》(臺北;**編譯館,1986)。

書籍目錄

二版序Second edition foreword序  言Foreword第一章  千載揭祕>>>探索古埃及文化Chapter. 1  Unveiling the mystery第二章  荒漠甘泉>>>地理與人文環(huán)境Chapter. 2  Sweet water in a desert第三章  篳路藍縷>>>文化主體之成形Chapter. 3  Striving toward success第四章  萬丈光芒>>>金字塔的陰影Chapter. 4  That shining sun第五章  天上人間>>>信仰與生活之互動Chapter. 5  Of god and human第六章  戰(zhàn)國風雲(yún)>>>誰盛誰衰?Chapter. 6  The rise and fall of royal powers第七章  文采飛揚>>>文藝傳統(tǒng)之建立Chapter. 7  The full bloom of literary talents第八章  意氣風發(fā)>>>由尼羅河到幼發(fā)拉底河Chapter. 8  That excellent empire第九章  踵事增華>>>信仰或藝術?虔敬或浮誇?Chapter. 9  Art, belief, and daily life第十章  迴光返照>>>傾圮的能否復興?Chapter. 10  Can the fallen be raised again第十一章  薪盡火傳>>>古埃及文化之蛻變Chapter. 11  Passing on the torch年代表  Chronology of Events圖版出處  Illustrations Acknowledgements書目  Bibliography名詞索引  Index

章節(jié)摘錄

第五章  天上人間──信仰與生活之互動你應該事事力求完美,直到所行沒有任何缺失。公理(瑪特)為大,正義長存,自古以來從未受到擾亂。──普塔和泰普的箴言宗教與社會倫理宗教與倫理道德的關係也是相當密切的。任何社會中人對神的信仰通常都會跟社會正義連上關係,因為神是公義的最後裁判。人若要神的保護,其一切作為必須合乎神允許的社會規(guī)範,就是必要的條件。然而什麼是神所允許的社會規(guī)範?不外是那個社會中長期發(fā)展出來,為人們共同認可的行為和觀念,這行為和觀念再經(jīng)由宗教的保證,就成為神明的意旨。因此宗教信仰與社會規(guī)範有關係是相當自然的。埃及宗教中一項最特殊的觀念,與倫理道德有直接的關係,就是「瑪特」。這個觀念的含意相當廣,在法律和道德方面,代表「公理」、「正義」,在宇宙秩序方面,代表「常道」、「諧和」,埃及人認為它是宇宙創(chuàng)生時最初的狀態(tài),也是最終的狀態(tài),一切變動都是對這完美狀態(tài)的破壞,都是暫時的,最後必然會統(tǒng)一在「瑪特」之中。它是一切事物的完美狀態(tài),一切與它不和的情況都將消滅。因為「瑪特」就是埃及宗教和倫理道德觀念的橋梁,對埃及人來說,人世間的事務和人的行為應該要符合「瑪特」,因為那是神的旨意。正如智者普塔和泰普所說:「你應該事事力求完美,直到所行沒有任何缺失。公理(瑪特)為大,正義長存,自古以來從未受到擾亂。」如果借用中國固有的詞彙,那麼道家所謂的「道」可以相當有效的表達瑪特的意涵。那麼又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證人在世上的行為能合乎道德準則?埃及人的解決之道是死後的審判。這死後審判的觀念和奧塞利斯信仰發(fā)展成為一般大眾的信仰有很大的關係。所謂的死後審判,是指人死之後必須在死者之神奧塞利斯面前接受一次審判,看看他在生前是否曾經(jīng)犯過任何罪過。審判的方法是將死者的心放在天秤上,另一端放著象徵「真理」的羽毛。兩者若不平衡,則死者的心將被一怪獸吞食,若平衡,則可以前往西方永生世界。有趣的是,在審判前,死者必須回答神明的問題,並且一一否認自己曾經(jīng)犯過任何錯誤:我沒有對人行惡。我沒有虐待牲畜。我沒有阻止一位神的出巡。我是無辜的!無辜的!無辜的!無辜的!當人們在世上的日子結束之後,會是怎麼樣的一種情況?靈魂如果存在,將會在何處生存?這是亙古以來人類社會無時不有的問題。由史前墓葬中所用的隨葬品來看,當埃及人使用隨葬品時,已經(jīng)是相信靈魂存在的一種表現(xiàn),因為隨葬品的作用,不能說是純粹為了情感的因素,是生者認為死者的東西應隨他而去,因為顯然並不是所有死者生前的東西都會成為隨葬品。一般而言,生活日用品是主要的隨葬器物。史前墓葬中通常會有一些陶罐,有時亦有飾物、日用工具等等,這些物品的意義應該是,人們覺得死者尚有某種生活上的需要,也就是說,死者會以某種形式繼續(xù)活著。這活著的狀態(tài)到底如何?埃及人很難跳出尚生存者的生活經(jīng)驗來想像,因此第一王朝時代的一些墓中,可以看見埃及人給死者隨葬真實的食物和飲料,意思是他們相信,或者希望,死者在進入另一種存在狀態(tài)時仍然會有與他活在世上時相同的需要,甚至有可能是如生時一般的生活起居。到了舊王國時代,當時流行的死後世界觀,在貴族墓葬中有相當豐富的表現(xiàn)。墓葬中有幾項要素:死者的雕像、假門、墓碑、壁畫。雕像的義意在於它具體的代表死者的身體,因為埃及人相信人死之後仍可復活,而復活之後,必須得有一軀體供靈魂回歸。假門的設置是象徵死者復活之後可以從門中走出,門上刻畫有死者在祭品桌前接受祭品的情況,以及死者的頭銜和名字。有時候門中有一死者的雕像,表示死者復活之後由門中走出的情況。壁畫上通常以死者日常生活的情境為主題,包括墓主人的各種活動,或者家中僕人工作的情況,有時也有葬禮進行的描繪。這些有關日常生活的描繪究竟應如何解釋?是墓主生前生活的描繪?或者是他在來世中所可能過的生活?其實兩者應該都成立,舊王國時代的墓室中,有許多情景應是描繪墓主家居生活或者出外打獵的光景。但到了新王國時代,有不少壁畫的確是描繪主人在西方極樂世界中的生活,譬如他們出現(xiàn)在田中耕地、收割,但實際上做為貴族,他們原本是不必做這些工作的,因而這類的情景很明顯的是做為死後世界的象徵。如果說人死之後會去到一個死後世界,那麼這世界到底在哪裡?埃及人在不同的時候有不同的想法。舊王國時代,由「金字塔文」可知,國王死後是會去天上,與日月星辰為伴。至於一般人,雖然文獻中沒有明言,應該是去「西方」。為什麼是西方?主要的原因應該是西方為日落之處,日落象徵太陽的暫時死亡,因此死者被埋在西方墓地中。也有部分原因可能是與他們相信太陽下去還會再出現(xiàn),因而西方為墓地,同時也是復活的世界。奧塞利斯是死者之神,他的頭銜之一就是「西方眾人之主」。此外,自從史前時代開始,埃及人的墓地就設在尼羅河西岸的沙漠邊緣,這是否表示西方為人死之後的歸宿的觀念在當時已經(jīng)存在?或者是由於人們在西方埋葬的習俗逐漸塑造出西方為死後世界所在的觀念?我們無法做最後的判斷。除此之外,死後世界也可能在東方。「死者之書」中有如此一段對東方死後世界的描述:我知道那東方的中央大門,雷(太陽神)從中出現(xiàn)。它的南方是卡(鳥)棲息的池塘,雷在其中乘風揚帆;它的北方是羅(鳥)的水域,雷在其中劃行。我是神明船上的掌索水手,我是雷的大船中永不疲倦的槳手。……我認識雷的蘆葦?shù)?(即死後樂園)。它的圍牆是金屬的,其中的大麥有四呎高,麥穗有一呎長,麥桿有三呎長。那兒的燕麥有七呎高,它的麥穗有兩呎長,麥桿有五呎長。九呎高的居民和東方的靈魂一同收割。討論死後世界,自然必須談到靈魂,因為那是靈魂的歸宿。在中文世界的觀念中,靈魂是人死之後非肉體性的存在狀況。在先秦時代,也有魂魄二元的說法,認為人死之後,魂上天,魄入地。但到了漢代之後,魂魄之間的分別逐漸消失,又逐漸和鬼的概念相結合,顯示人們對於人死之後的存在狀態(tài)一方面並不完全確定,另一方面也不斷有所變化。古埃及人則不大一樣,他們認為人有三種不同性質的靈魂,「卡」、「巴」(ba)、「阿赫」(akh)?!缚ā故且粋€人最重要的特質,通常以人形出現(xiàn),墓中的人形雕像就是墓主人的「卡」雕像;「巴」常以一隻人頭鳥身的形象出現(xiàn),時常守在死者的木乃伊旁,有時也可以飛到墓室外去,可說是人死後的形象。「阿赫」則是常以一隻鷺鷥鳥的形象出現(xiàn),是代表經(jīng)過轉化後的靈魂,可以和神明共處。不過,當埃及人在「金字塔文」或者「死者之書」等宗教文獻中提到死者去到死後世界或者在奧塞利斯面前接受審判時,並沒有特別說明那是死者的任何一個靈魂,或者是死者本人。我們在「死者之書」所附的圖畫中可以看到,死者以其生前的形象在奧塞利斯面前受審。也許埃及人並不認為除了用死者生前的形象之外,還有什麼更合適的方式來描繪死者接受死後審判的情境。木乃伊可說是埃及人所遺留給現(xiàn)代人的一個大迷惑:為什麼要做木乃伊,如何做的?如果放在埃及的靈魂觀中間來看,木乃伊的存在有其實用目的,就是將死者的軀體保存下來,等待將來復活時靈魂可以回到軀體中。不過如果從歷史發(fā)展的角度來看,由於埃及沙漠中的氣候極端乾燥,從史前時代開始,許多墓葬中的屍體都自然乾燥而保存完整,因而將死者的屍身特別處理而保存下來,對埃及人而言,也許是相當容易形成的觀念。製造木乃伊的習俗自舊王國時代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一直延續(xù)到羅馬時代,可說是一種延續(xù)最久的文化習俗。當希羅多德到埃及時,也聽說了製造木乃伊的方法,而一直到今天他的記載仍是我們所知的唯一的材料:有一些人是專門做這件事情的,他們有這一行的專門的手藝。當一具屍體送到他們那裡去的時候,這些人就把塗畫得逼真的木製屍體模型拿給送屍體的人們看。他們說,有一種最高明的製作木乃伊的手藝,掌握它的人的名字在談到這類問題時,我是因禁忌而不能講出來的。他們提到的第二個辦法不如第一個完美,價錢也比較便宜,第三個辦法則最便宜。他給人看過這些之後,就問屍主他們希望用什麼辦法處理屍體。屍主和他把錢談妥之後就走開,而留在那裡的工人們便動手把屍體製成木乃伊。如果他們使用最完美的辦法來加工的話,他們首先從鼻孔中用鐵鉤掏出一部分的腦子並且把一些藥料注到腦子裡去清洗其他部分。然後,他們用衣索匹亞石製成的銳利的刀,在側腹上切一個口子,把內臟完全取出來,把腹部弄乾淨,用椰子酒和搗碎的香料加以沖刷,然後再用搗碎的純粹「沒藥」,桂皮以及乳香以外的其他香料填到裡面去,再照原來的樣子縫好。這一步作完了之後,這個屍體便在硝石當中放置七十日。超過了這個時間是不許可的。到了七十天過去的時候,他們便清洗這具屍體,並把屍體從頭到腳用細麻布的繃帶包裹起來,外面再塗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膠水使用的樹膠,這之後屍體便這個樣子送回給他的親屬,親屬得到這具屍體,便把它放到特製的人形木盒子裡去。他們把木盒子關上,便把它保管在墓室裡,靠牆直放著。埃及人不但將死者做成木乃伊,也將貓、狗、老鷹、鱷魚、鷺鷥等動物做成木乃伊,做為對以這些動物為形象的神明的崇敬方式。 對於現(xiàn)代人而言,木乃伊的存在雖是埃及人信仰的具體表現(xiàn),也在無意中為我們保存了不少社會史和醫(yī)學史的資料,因為經(jīng)由科學的研究,我們可以對當時人的年齡,疾病,健康等等問題有比較清楚的了解。埃及人的宗教,表面上是多神信仰,這是因為人們將神聖的力量分割為不同的方面,各有其神明主持,那麼其背後是否有一個統(tǒng)合的概念?如果從人對於宗教的需求而言,不論是信仰哪一個神明,基本的信念總是希望得到神明的庇佑,神明的主持正義,鏟除邪惡。因而神明雖多,對於人們而言,信仰的目標並不複雜,基本的概念如死後審判,西方死後世界,瑪特為世間正義的保證等等,也都滲入社會各階層,因此我們仍然可以將埃及的多神信仰視為同一個宗教系統(tǒng)的表現(xiàn)。當人需要追求一個人之外的力量來解決人生的問題,不論是實際的生老病死或者是義利之辨,埃及的宗教提供給埃及人足夠的保證,這並不是僅指保障王權的神權思想,還包括一般人日常生活中的需要以及倫理道德的實際指導原則。這套宗教系統(tǒng)在現(xiàn)代人眼中誠然不可思議,但它能夠維持數(shù)千年之久,其中原因何在,豈不值得深思?而埃及宗教後來又為何消失,則又是另一個極具挑戰(zhàn)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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