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8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作者:陳志軍 譯 頁數:196 字數:159000 譯者:陳志軍
前言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來,為順應現代社會發(fā)展進步的歷史潮流,在堅定不移地推行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之同時,中國政府尤為注重社會主義法治的建設與發(fā)展。隨著立法日益健全,司法不斷完善,法學欣欣向榮,國家和社會已經步入現代法治的軌道,從而有力地維護和推動了經濟、政治、文化乃至整個社會全方位的發(fā)展與進步。在中國社會發(fā)展進步的歷程中,社會主義法治系統必將發(fā)揮日益重要的作用。這一系統的發(fā)展完善離不開現代法學理論的引導和推動。因此,進一步重視法學研究,尤其是外向型、國際型法學研究,無疑具有長遠的戰(zhàn)略意義,刑法學領域亦然。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刑科院)是北京師范大學重點建設的專門從事刑事法學研究的中國刑事法學領域首家且目前系唯一的具有獨立性、實體性、綜合性的新型學術研究機構和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內容概要
巴西是拉丁美洲面積最大的國家,位于南美洲東南部。北鄰法屬圭亞那、蘇里南、圭亞那、委內瑞拉和哥倫比亞,西鄰秘魯、玻利維亞,南接巴拉圭、阿根廷和烏拉圭,東瀕大西洋。古代巴西為印第安人居住地。1500年4月22日,葡萄牙航海家佩德羅·卡布拉爾到達巴西。16世紀30年代,葡派遠征隊在巴建立殖民地,開始了長達約3個世紀的統治。1549年任命總督。1808年拿破侖入侵葡萄牙,葡萄牙王室遷往巴西。1821年葡萄牙王室遷回里斯本,王子佩德羅留巴西任攝政王。1822年9月7日,佩德羅王子宣布獨立,建立巴西帝國。1825年,葡萄牙承認巴西獨立。1889年11月15日,豐塞卡將軍發(fā)動政變,推翻帝制,成立巴西合眾國。1891年2月24日,國會通過憲法,定國名為巴西合眾國。1964年3月31日,軍人政變上臺,實行獨裁統治,1967年改國名為巴西聯邦共和國。1985年1月,軍人還政于民。巴西第一部帝國憲法產生于1882年,1988年10月5日巴西頒布現行憲法,這是巴西歷史上第八部憲法。巴西是里約集團創(chuàng)始國,南方共同市場、七十七國集團、十五國集團成員國。
作者簡介
陳東志軍,男,1976年1月生,湖南新邵人。1998午7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2004年6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先后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F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副教授?! ?br /> 主要學術成果
書籍目錄
總則 第一編 刑法的適用 第二編 犯罪 第三編 刑事責任 第四編 共同犯罪 第五編 刑罰 第一章 刑罰種類 第一節(jié) 剝奪自 第二節(jié) 剝奪權利 第三節(jié) 罰金 第二章 刑罰的幅度 第三章 刑罰的適用 第四章 緩刑 第五章 假釋_ 第六章 有罪判決的效力 第七章 復權 第六編 保安措施 第七編 刑事起訴 第八編 刑罰消滅分則 第一編 侵害人身罪 第一章 剝奪生命罪 第二章 傷害身體罪 第三章 威脅生命與健康罪 第四章 斗毆罪 第五章 破壞名譽罪 第六章 侵犯個人自由罪 第一節(jié) 侵犯人身自由罪 第二節(jié) 妨害不可侵犯之住宅罪 第三節(jié) 妨害不可侵犯之通信罪 第四節(jié) 妨害不可侵犯之秘密罪 第二編 侵犯財產罪 第一章 盜竊罪 第二章 搶劫罪與敲詐罪 第三章 侵奪罪 第四章 損毀罪 第五章 侵占罪 第六章 詐騙罪與其他詐欺犯罪 第七章 窩贓罪 第八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三編 侵犯無形財產罪 第一章 侵犯智力財產罪 第二章 侵犯發(fā)明專利罪 第三章 侵犯工商業(yè)商標罪 第四章 不正當競爭罪……附錄
章節(jié)摘錄
第二編 犯罪 因果關系 第13條 對犯罪成立與否具有決定意義的結果,只能歸責于對其施加了原因力的人。如果沒有某一作為或者不作為,就不會發(fā)生結果的,該作為或者不作為視為該結果的原因?! 〗槿胍馔獍l(fā)生的獨立原因 §1.當意外發(fā)生的相對獨立的原因單獨地導致結果時,不能將該結果歸責于行為人。但對于此前發(fā)生的事實,則應當歸責于該行為人。 不作為的相關性 §2.當行為人應當并且能夠作為而阻止該結果的發(fā)生的,其不作為與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作為義務來源于: a)依法負有照料、保護、監(jiān)督義務; b)被認為有阻止結果發(fā)生義務的其他情形; c)產生結果發(fā)生危險的先行行為?! 〉?4條 下列犯罪形態(tài): 既遂犯罪 1.當法定的全部構成要件齊備時,為既遂犯罪; 未遂犯罪 1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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