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2 出版社:何力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2009-02出版) 作者:何力 編 頁數(shù):369
前言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年輕的學科,其蘊含的青春活力推動著國際經濟法學的不斷發(fā)展。當人類步人2l世紀后,面對經濟全球化產生的巨大沖擊,國際經濟法必須不斷創(chuàng)新。我國國際經濟法學創(chuàng)立于20世紀80年代,20余年來涌現(xiàn)出大量高水平的學術專著和教科書,推動了這一學科的空前繁榮。本書不打算一味地重復以往的國際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而是站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之上,集本書作者們多年從事國際經濟法教學與科研的經驗加以創(chuàng)新,并在以下方面體現(xiàn)本書的特色:第一,結構上的創(chuàng)新,這是一部可以切實完成教學的國際經濟法教材。鑒于我國大多數(shù)國際經濟法教材框架結構過于龐大,章節(jié)過多,實際教學中很難完成全部內容,所以本教材在框架結構上進行了濃縮,分緒論、基本原則與法律問題、世界貿易組織法的基本制度、WTO與貿易法律規(guī)則、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商務法共八章,囊括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法律制度,從內容和規(guī)模上確保了全部教學的完成成為可能。第二,體系上的創(chuàng)新,全書貫徹國際經濟法的公法為主包容私法的基本觀點。在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和范圍等基本問題上,我國國際經濟法學基本上以源于美國的廣義國際經濟法說為基礎,但最近無論是美國還是歐洲以及日本都出現(xiàn)了在公法框架下適當導入最低限私法內容的國際經濟法體系發(fā)展趨勢。本書試圖保持我國現(xiàn)有的國際經濟法學框架,同時吸收歐洲和日本的一些研究動向,結合我國實際和外國的國際經濟法學發(fā)展動向,對國際經濟法進行了公法為主包容私法的界定。在全書主要章節(jié)詳述了國際經濟法公法問題后,設第八章國際商務法綜述了國際經濟法的私法部分,避免了本書內容的重復,以及在我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比較普遍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與國際貿易法、國際金融法等國際經濟法后續(xù)課程內容上的重復。
內容概要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年輕的學科,其蘊含的青春活力推動著國際經濟法學的不斷發(fā)展。當人類步人21世紀后,面對經濟全球化產生的巨大沖擊,國際經濟法必須不斷創(chuàng)新。我國國際經濟法學創(chuàng)立于20世紀80年代,20余年來涌現(xiàn)出大量高水平的學術專著和教科書,推動了這一學科的空前繁榮。本書不打算一味地重復以往的國際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而是站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之上,集本書作者們多年從事國際經濟法教學與科研的經驗加以創(chuàng)新,并在以下方面體現(xiàn)本書的特色: 第一,結構上的創(chuàng)新,這是一部可以切實完成教學的國際經濟法教材。鑒于我國大多數(shù)國際經濟法教材框架結構過于龐大,章節(jié)過多,實際教學中很難完成全部內容,所以本教材在框架結構上進行了濃縮,分緒論、基本原則與法律問題、世界貿易組織法的基本制度、WT0與貿易法律規(guī)則、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商務法共八章,囊括了國際經濟法的核心法律制度,從內容和規(guī)模上確保了全部教學的完成成為可能?! 〉诙w系上的創(chuàng)新,全書貫徹國際經濟法的公法為主包容私法的基本觀點。在國際經濟法的概念和范圍等基本問題上,我國國際經濟法學基本上以源于美國的廣義國際經濟法說為基礎,但最近無論是美國還是歐洲以及日本都出現(xiàn)了在公法框架下適當導入最低限私法內容的國際經濟法體系發(fā)展趨勢。本書試圖保持我國現(xiàn)有的國際經濟法學框架,同時吸收歐洲和日本的一些研究動向,結合我國實際和外國的國際經濟法學發(fā)展動向,對國際經濟法進行了公法為主包容私法的界定。在全書主要章節(jié)詳述了國際經濟法公法問題后,設第八章國際商務法綜述了國際經濟法的私法部分,避免了本書內容的重復,以及在我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比較普遍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與國際貿易法、國際金融法等國際經濟法后續(xù)課程內容上的重復?! 〉谌?,觀點上的創(chuàng)新,全書體現(xiàn)了國際經濟法的當代發(fā)展演化的趨勢。關于國際經濟法原則發(fā)展新動向及其分析,國際經濟法與國際能源法、國際環(huán)境法、國際勞工法等的相互關系,國際海關法對國際經濟法乃至WT0規(guī)則的影響、貿易救濟制度的新發(fā)展、關于國際投資法和國際金融法的新法律問題、國際電子商務法等國際經濟法研究和制度的新進展等,本書都有所涉及,并且在若干制度和法學原理方面進行了原創(chuàng)性論述。此外,在傳統(tǒng)的國際經濟法原理的闡述上也無不凝聚著本書作者們辛勤耕耘的研究結晶。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國際經濟法緒論第一節(jié) 國際經濟法的界定第二節(jié) 國際經濟法的歷史發(fā)展第三節(jié) 國際經濟法的主體第四節(jié) 國際經濟法學的理論和學派第五節(jié) 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國際經濟法第二章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與法律問題第一節(jié)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第二節(jié) 國際經濟自由化原則與經濟全球化第三節(jié) 經濟主權原則與國際經濟法第四節(jié) 國際經濟合作原則與經濟區(qū)域化第五節(jié) 國際經濟有序化原則與國際經濟法律秩序第三章 世界貿易組織法的基本制度第一節(jié) 世界貿易組織法的由來第二節(jié) WTO基本原則第三節(jié) WTO組織機構與決策機制第四節(jié) 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第四章 WTO與貿易法律規(guī)制問題第一節(jié) GATT與貨物貿易規(guī)則第二節(jié) WTO與國際海關法制度第三節(jié) GATS與服務貿易規(guī)則第四節(jié) TRIPS與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第五節(jié) 反傾銷法與《反傾銷協(xié)定》第六節(jié) 反補貼法與《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xié)定》第七節(jié) 保障措施法與《保障措施協(xié)定》第五章 國際投資法律規(guī)則第一節(jié) 國際投資法概述第二節(jié) 國際投資與跨國公司第三節(jié) 外資法第四節(jié) 海外投資法第五節(jié) 國際投資條約第六節(jié) WTO與國際投資第六章 國際金融法律規(guī)則第一節(jié) 國際金融法概述第二節(jié)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 世界銀行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 商業(yè)銀行監(jiān)管的國際法律制度第五節(jié) 中國對外資銀行的監(jiān)管第七章 國際稅收法律規(guī)則第一節(jié) 國際稅法概述第二節(jié) 稅收管轄權第三節(jié) 國際雙重征稅第四節(jié) 國際逃稅與避稅第五節(jié) 國際稅收協(xié)定第八章 國際商務法第一節(jié) 國際商務法概述第二節(jié) 國際貿易交易法第三節(jié) 國際金融交易法第四節(jié) 國際電子商務法第五節(jié) 國際商事仲裁法后記
章節(jié)摘錄
2.專家組的組成專家組通常由3個人組成,除非爭端當事方在專家組設立之日起10天內同意設立5人專家組,并應立即將該專家組的組成情況通知各成員。①在實踐中,還沒有發(fā)生過5人專家組的情況。專家組的成員有兩個不同的來源:一是工作過或處理過案例的人員,或作為某個WTO成員的代表,或某個GATTl947締約方的代表,任何有關協(xié)定或它以前原有的協(xié)定某個理事會或委員會的代表,或在秘書處任過職的人,或講授或出版過國際貿易法或政策,或曾經任某個成員的高級貿易政策官員的人員②;二是各成員定期提出建議,協(xié)助選定專家組成員,一經DSB批準,那些人員應列入一覽表。對于一覽表上的每個成員,該一覽表應指明他們在各有關協(xié)定的主題內容方面和具體領域的經歷或技術專長。③專家組成員應以個人的身份而并非作為政府組織的代表提供服務,因此各成員不應就專家組面臨的事務向他們下達指示,也不應試圖對他們個人施加影響。④秘書處法律部的下屬機構向爭端雙方提出專家組成員建議名單,雙方共同從中挑選。雙方會根據(jù)自己內定的標準,加上對個人素質的考慮來審查候選人。同時,WTO也考慮到了發(fā)展中國家的特別利益。在發(fā)展中國家成員與發(fā)達國家成員之間發(fā)生爭端時,如果該發(fā)展中國家成員提出請求的話,則該專家組至少應包括有來自發(fā)展中國家成員的專家。⑤各方在選擇專家組成員時依據(jù)的僅僅是關于候選人的大量信息,不能約見候選人,也不能要求他們填寫關于爭端問題的調查問卷。如果在專家組成立的20天內,并未就成員組成達成協(xié)議,并在任一當事方的請求下,總干事應按照爭議所涉及的各有關協(xié)定的任何有關的專門或附加的規(guī)則和程序,在與DSB主席有關的委員會或理事會主席協(xié)商的基礎上,并與爭端各當事方磋商后,通過任命最合適的人選來決定專家組的組成。DSB應在收到請求的10天內,向各成員通報專家組的組成情況。⑥這樣就避免了爭端當事各方在專家組的人員組成問題上,可能出現(xiàn)的無休止的爭論。
后記
本書由主編何力設計編寫提綱,并組織復旦大學法學院和上海海關學院法律系的部分教師參加編寫。國際經濟法是復旦大學法學院的一個傳統(tǒng)優(yōu)勢學科,參編教師豐富的教學經驗和雄厚的科研能力和學術積累在本書中得到充分發(fā)揮。上海海關學院法律系作為我國唯一海關法方向的法學教學科研基地,參編教師在作為國際經濟法學關鍵性環(huán)節(jié)的國際貿易和通關等領域具有深厚的專業(yè)技術造詣和理論制高點,通過參編本書,從國際海關法的角度支持和推動了國際經濟法學理論和學科的發(fā)展。本書主編兼有兩校教職的特殊身份為統(tǒng)合兩校優(yōu)勢,取長補短,撰寫本書創(chuàng)造了充分的條件。參編教師均從事過多年國際經濟法教學或實踐,對國際經濟法本科和研究生教學存在的一些不足抱有同感,共有教材和教學改革的志向,經過近一年的努力,成就本書。當然,由于作者們學識的局限,國際經濟法的博大精深,歷經千辛完成的本書也存在很多不足,期待指正。本書編寫受國家教育部高等學校特色專業(yè)項目建設(第二批)的支持,順表感謝。本書撰稿人及其分工如下(按撰寫章節(jié)先后為序):何力: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上海海關學院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日本),撰寫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一節(jié)。周陽:上海海關學院科研處副處長、法學碩士,撰寫第三章、第四章第三節(jié)、第八章第二節(jié)。朱秋沅:上海海關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學碩士,撰寫第四章(除第三節(jié))、第八章第四節(jié)。馬忠法: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撰寫第五章、第八章第五節(jié)。王偉: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英國),撰寫第六章、第八章第三節(jié)。
編輯推薦
《國際經濟法學高級教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高級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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