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7 出版社:湖南大學出版社 作者:彭宇文,崔明霞 主編 頁數:394
內容概要
本書涵蓋了市場主體法律地位、物權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證券法、保險法、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稅法、市場秩序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經濟糾紛的解決等內容,在全面、系統(tǒng)、科學地闡述了經濟法的基本理論、方法的基礎上,突出了案例教學,力求加強理論聯(lián)系實際,培養(yǎng)學生的應月j能力。本書具有較全面的經濟法律知識和較強的實用性,內容與注冊會計師考試相對應,既可作為普通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專業(yè)經濟法課程的教學用書,也適用于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的人員、經濟管理實務工作者學習使用。
書籍目錄
第1章 緒論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經濟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經濟法律關系 第三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與代理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2章 市場主體法律制度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市場主體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個人獨資企業(yè)法 第三節(jié) 合伙企業(yè)法 第四節(jié) 外商投資企業(yè)法 第五節(jié) 公司法 第六節(jié) 企業(yè)破產法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3章 物權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物權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物權的變動 第三節(jié) 所有權 第四節(jié) 用益物權 第五節(jié) 擔保物權 第六節(jié) 占有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4章 合同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合同法概述 第二節(jié) 合同的訂立 第三節(jié) 合同的效力 第四節(jié) 合同的履行 第五節(jié)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第六節(jié) 違約責任 第七節(jié) 轉移財產權利的合同 第八節(jié)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九節(jié) 提供勞務的合同 第十節(jié) 技術合同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5章 知識產權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法概述 第二節(jié) 著作權法 第三節(jié) 專利法 第四節(jié) 商標法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6章 證券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證券法概述 第二節(jié) 證券發(fā)行、交易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證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第四節(jié) 證券監(jiān)管法律制度 第五節(jié) 證券法律責任制度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7章 保險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保險與保險法概述 第二節(jié) 保險合同 第三節(jié) 財產保險合同 第四節(jié) 人身保險合同 第五節(jié) 保險業(yè)法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8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支付結算概述 第二節(jié)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 第三節(jié) 銀行卡結算 第四節(jié) 匯票、本票和支票 第五節(jié) 支付結算的其他方式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9章 稅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稅收基本問題 第二節(jié) 稅收征管程序 第三節(jié) 中國稅種概覽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10章 市場秩序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節(jié) 反壟斷法 第三節(ji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節(jié) 產品質量法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11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勞動法 第二節(jié) 勞動合同法 第三節(jié) 社會保障法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第12章 經濟糾紛的解決 學習目的與要求 案例導入 第一節(jié) 經濟糾紛解決程序概述 第二節(jié) 經濟仲裁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經濟訴訟法律制度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 案例分析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一)存款人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1)存款人在開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于非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5己的罰款;對于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guī)定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偽造、變造證明文件欺騙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違反規(guī)定不及時撤銷銀行結算賬戶。(2)存款人在使用銀行結算賬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于非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對于經營性的存款人,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規(guī)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違反規(guī)定支取現金;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廢銀行債務;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人、將銷貨收入存人或現金存人單位信用卡賬戶。(3)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銀行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4)存款人違反規(guī)定,偽造、變造、私自印制開戶登記證的,屬非經營性的處以1000元罰款;屬經營性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銀行及其有關人員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1)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責令該銀行停業(yè)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yè)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guī)定為存款人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明知或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自然人名稱開立賬戶存儲。(2)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按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停止對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核準;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供虛假開戶申請資料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違反規(guī)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違反規(guī)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人;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后記
經濟法律制度,在我國建立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場經濟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法制經濟,經濟法是調整我國市場經濟最重要最核心的法律。因此,無論是否為法律專業(yè)的學生還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士,都有必要學習經濟法律制度。為適應我國不同層次法學教育發(fā)展的需要,本教材主要針對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學生的特點,打破了嚴格意義上的經濟法與民法的界限,采用大經濟法的理念,對凡屬于調整市場經濟法律關系的相關法律進行介紹。并突出教材的通識性、基礎性、實用性和可讀性,以適應非法律專業(yè)的學生及有關經濟管理類實務人員的需要,并以求對有志于報考注冊會計師的人員有所裨益。本書由武漢大學彭宇文教授、崔明霞教授主編。馮月、劉作凌、戚瑩老師任副主編。撰稿人員及分工如下:張永兵:第一章;劉作凌、黃媛媛:第二章;李文專:第三章;周利:第四章;李文:第五章;戚瑩:第六章;陳友雄:第七章;劉欣:第八章;黃笛:第九章;鄧相花:第十章;全書由彭宇文教授、崔明霞教授審稿、統(tǒng)稿。本教材得到了參編老師所在學校領導的大力支持,在此特別致謝!疏漏之處,請專家和讀者不吝指正。
編輯推薦
為適應我國不同層次法學教育發(fā)展的需要,本教材主要針對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學生的特點,打破了嚴格意義上的經濟法與民法的界限,采用大經濟法的理念,對凡屬于調整市場經濟法律關系的相關法律進行介紹,并突出教材的通識性、基礎性、實用性和可讀性,以適應非法律專業(yè)的學生及有關經濟管理類實務人員的需要,并以求對有志于報考注冊會計師的人員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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