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1 出版社: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 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 (2009-11出版) 作者: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 編 頁數(shù):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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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音樂和舞蹈是人類抒發(fā)情感最自然、最原始的的表達方式,兩者同根同源、相互影響,隨后各自發(fā)展成為兩門獨立的藝術。1894年瑞士的音樂教育家埃米爾.達爾克羅茲開始了體態(tài)律動輔助視唱練耳尤其是節(jié)奏訓練的探索,動作教學開始出現(xiàn)在音樂教育的內容中。達爾克羅茲的教學方法,給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帶來巨大的沖擊。德國的著名作曲家、音樂教育家卡爾。奧爾夫在同時代舞蹈家瑪麗.魏格瑪?shù)聡F(xiàn)代舞的影響下,繼續(xù)發(fā)揚達爾克羅茲教學法的精神,更是將音樂——語言——動作三者的結合和統(tǒng)一作為他音樂教育的理念,舞蹈律動在音樂教育中的地位得到大大提高。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fā)展,舞蹈律動的理論、實踐課程早已成為歐美國家音樂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才由著名音樂教育家、音樂學家、作曲家廖乃雄先生介紹、引進了達爾克羅茲和奧爾夫等先進的教學體系并展開了一系列的活動,但是由于種種原因,這些教學體系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并沒有在根本意義上得以推廣。近年來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將其列為音樂教育專業(yè)必修課程,納入教學大綱,長期聘請德國、奧地利和加拿大專家講授這些體系的理念與方法,并選派學生赴當?shù)貙W習,本人有幸成為首批中的一員。
內容概要
“十年辛苦不尋常”。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除了在本科教學結出碩果之外,在研究生的培養(yǎng)上也形成了特色。在短短的十年間已經有三十多位學生以具有創(chuàng)新性的論文取得了碩士學位。他們所完成的學位論文在相當大程度上表現(xiàn)出“國外教育原理與中國音樂教育實踐相結合,學術性與實用性相結合,創(chuàng)新性與實驗性相結合”的特征,它們從不同角度反映了這十年該系在教學與研究中取得的成果。這本《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碩士論文選》選取了其中的10篇。
書籍目錄
出版者的話
第一篇 音樂教育中的舞蹈律動
前言
第一章 音樂與舞蹈
第二章 舞蹈律動與音樂教育
第三章 舞蹈律動在音樂教育中的運用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二篇 試論科達伊—奧爾夫體系在中國
小學音樂教學中的運用
引言
第一章 我國引進科—奧體系的原由
第二章 在小學音樂教學中如何運用科—奧體系
第三章 在小學運用科—奧體系進行
實驗教學的實例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三篇 試論“雙基”在基礎音樂
教育中的地位
緒論
第一章 “雙基”的歷史與現(xiàn)狀分析
第二章 從認知心理學角度看“雙基”在音樂課程中的地位
第三章 從音樂美學角度看“雙基”在音樂課程中的地位
第四章 結論
參考文獻
第四篇 論普通高校音樂素質教育
緒論
第一章 素質教育與音樂素質教育
第二章 普通高校音樂素質教育的內涵
第三章 普通高校大學生音樂素質狀況分析
第四章 普通高校音樂素質教育狀況分析
第五章 改進普通高校音樂素質教育的建議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五篇 民歌在音樂教學中的作用
引言
第一章 民歌的特點
第二章 民歌在音樂教學中的特點
第三章 民歌在音樂教學中的運用
第四章 民歌教學基本原則
結語
參考文獻
第六篇 科達伊—奧爾夫體系與廖氏初級音樂教材比較分析
緒論
第一章 科達伊和他的音樂基礎教材
第二章 奧爾夫和他的音樂基礎教材
第三章 廖乃雄和他的音樂基礎教材
第四章 這三者殊途同歸的比較分析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七篇 試論小學音樂教育中記譜法的選擇
緒論
第一章 五線譜和簡譜在歷屆小學音樂教育大綱中地位的歷史演變
第二章 五線譜和簡譜的歷史沿革和各自特點
第三章 心理學和教育學觀點在簡譜和五線譜中的體現(xiàn)
結論
參考文獻
第八篇 新世紀我國中學地方音樂課程研究——基于成都市中學音樂教育現(xiàn)狀的調查
序言
第一章 我國地方課程的概念辨析及其功能特點
第二章 我國地方課程的歷史發(fā)展及現(xiàn)在各省實施情況
第三章 地方音樂課程資源概述
第四章 我國中學地方音樂課程開發(fā)的現(xiàn)實掃描——以四川省成都市為例
第五章 地方音樂課程開發(fā)的問題及其形成原因分析
第六章 地方音樂課程開發(fā)的合理化構想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九篇 校外音樂培訓機構的調查研究——以北京地區(qū)為例
序
第一章 校外音樂培訓機構概況
第二章 校外音樂培訓機構的現(xiàn)狀分析
第三章 校外音樂培訓機構的問題及對策
結語
參考文獻
第十篇 試論蒙古族民歌在內蒙地區(qū)音樂教育中的意義
引言
第一章 蒙古族民歌概述
第二章 民歌在內蒙地區(qū)音樂教育及日常生活中的影響
第三章 蒙古族民歌在音樂教學中的運用
第四章 蒙古族民歌在音樂教育中的價值
結論
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程序性知識與陳述性知識共用的第一階段,對于程序性知識來講,是對規(guī)則的學習?!爸滥骋灰?guī)則或能陳述該規(guī)則,與應用這一規(guī)則支配自己的行為并不是一回事”,比如學生經過這一階段學習能夠陳述大小七和弦解決時“七音五音級進下行、三音級進上行,上三聲部中的根音作共同音保持,低聲部的根音上行四度或下行五度跳進”這一規(guī)則。但能夠陳述屬七和弦的解決規(guī)則,并不意味著能正確使用這個規(guī)則。正確使用規(guī)則還需要第二階段,即規(guī)則的運用階段。對于音樂教學來說,規(guī)則的運用意味著兩方面問題:一是在理論上的運用,可用書面文字、符號或語言表達;二是在感性上的運用,通過唱、奏等發(fā)出實際聲響表達。尤其對于以歌唱作為基本教學形式的學校音樂教育來說,就更要求在歌唱的準確、和諧等方面達到音樂規(guī)則的真實標準。 二、技能 (一)技能的定義 技能的傳統(tǒng)定義,將技能定義為活動方式,在信息加工理論中,這屬于狹義的技能,而信息加工理論的知識和技能的關系在傳統(tǒng)的定義中無法得到體現(xiàn)。根據(jù)信息加工理論,“程序性知識或默會知識都是從人的智慧技能和動作技能中推測出來的”,技能的本質“是知識的運用,說得明確一點是程序性知識的運用”。所以,技能即程序性知識,包含在廣義知識中。我國學者皮連生將技能定義為:“在練習基礎上形成的、按某些規(guī)則或操作程序順利完成某種智慧任務或身體協(xié)調任務的能力?!?皮連生依據(jù)信息加工理論等新理論所作的技能定義,由于包含了“完成某種智慧任務或身體協(xié)調任務的能力”,因此,比傳統(tǒng)技能僅指學習預先設置的規(guī)定活動方式,更增加了學習狹義知識和技能之后所產生的主動能力。這一點對音樂教育而言格外重要。目前我們引進的國際先進教學法中往往包括這種關于音樂技能訓練的主動能力。如音樂課上邊做手勢邊用音名構唱和弦,用不同的手勢代表不同的唱名,完成動作技能;而同時用音名構唱和弦則屬于完成多項思維的心智技能了。又如手與唱的卡農,用代表唱名的手勢做出的旋律和用首調唱名甚至是固定調音名演唱的旋律相隔一定的小節(jié)進行。這些訓練都包含了完成智慧任務和完成身體協(xié)調任務的雙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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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碩士論文集》由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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