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2 出版社:上海社會科學(xué)院出版社 作者:克洛德·阿爾莫 頁數(shù):197 譯者:王文新,李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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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言對一名兒童而言什么更重要?他最需要什么?今天大凡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心里都有確定的答案。對于大多數(shù)同胞來說,事情的確很清楚: 對孩子最重要的就是——愛。這種肯定的回答似乎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因為罕有人僅靠理性而做出這種回答。成年人言稱孩子需要愛,其實無意識中說的經(jīng)常是他們自己。他們或是在懷念一種自己過去歷經(jīng)磨難才得到的溫情,或是在表達曾因缺乏愛而經(jīng)歷過的無法根除的痛苦。談?wù)撏甑娜讼騺矶紟е鴤€人感情色彩。相比其他方面,這方面的觀念更能扎根于當事人自身經(jīng)歷的最深處。表面上看似深思熟慮的科學(xué)或哲學(xué)立場往往隱藏著人們內(nèi)心最痛苦的吶喊。這種個人經(jīng)歷的影響是決定性的,尤其因為在其大部分變得無意識的情況下,當事人會忽視其存在。他們從此會真誠地拒絕了解這種影響在多大程度上左右著自己的思想;他們也不知道正是因為這種影響,他們對別人任何討論問題的嘗試都產(chǎn)生表皮反應(yīng),甚至有時為迫使有異議者沉默而采取恐怖態(tài)度:“怎么?您竟然懷疑愛對孩子的必要性?”討論相應(yīng)變得復(fù)雜了,而且會讓人感到痛惜,因為將愛視為兒童主要食糧的思想不只存在于個人,而且已經(jīng)漫布整個社會。愛已經(jīng)成為衡量與父母—孩子關(guān)系有關(guān)的一切東西的主要標準,被人當作這種關(guān)系的起點和終點到處援引,比如在官方聲明、生活實踐以及諸多社會討論中。很明顯,支持這些說法的公理是: 孩子是“在愛的沐浴中”長大的。此外這種公理也見諸于許多著述,而且人們勢必要認識它,卻鮮有質(zhì)疑的聲音。我們會為此感到吃驚。因為提出孩子是“在愛的沐浴中”長大的觀點是一種巨大的倒退。相對于一個世紀來精神分析實踐帶來的所有有關(guān)兒童的知識來說,這是罕有的退步。精神分析實踐首先讓一些成人患者有機會發(fā)現(xiàn)他們痛苦的根源來自童年,其次通過直接對兒童開展的工作,人們了解了他們的感受,從而揭示了一種兒童心理構(gòu)建過程的存在及其復(fù)雜性。沒有一個孩子生下來就是全副武裝好的。沒有一個孩子是帶著一個健全的心理結(jié)構(gòu)來到世間的。孩子的成長要靠后天的構(gòu)建。在這個構(gòu)建過程中父母起著決定性作用,我們不能把這個作用局限于一個“愛”字上,除非對它進行縮減。這一點其實人人都知道。的確,在日常生活中,每當成年人提起他們童年的時候,我們不是屢屢聽到類似下面的話嗎:“我認為(或者我確信)父母是愛我的?!闭f完之后立即會補上一個“但是”(“我認為父母是愛我的,但是……”)。這個“但是”顯然說明除了他們父母的愛(這一點任何時候都毋庸置疑),還存在問題。這些問題的產(chǎn)生不是因為父母沒有能力愛自己的孩子,而是因為他們面對孩子、面對孩子的自立、性行為、欲望等無所適從。我們每個人都清楚地知道(因為一般來說,我們在自己童年時代對此有過體驗),即使是對孩子抱有無限愛意的父母,如果因自身經(jīng)歷而無法了解孩子需要他們了解的東西,也會給孩子帶來痛苦(而父母自己卻對此渾然不知)。另外我們也會注意到,在突出“愛”這個字眼時,社會的表現(xiàn)也很矛盾。確實,一方面,社會不斷在各種媒體中召集那些所謂的“心理學(xué)家”給父母提出如何處理與孩子關(guān)系的建議,不斷邀請這些心理學(xué)家參與各種對兒童和教育進行思考的組織機構(gòu),不懈地出版一些普及讀物、名符其實的父母之道指南,想辦法幫助人們學(xué)習(xí)為人父母之道、創(chuàng)辦“父母學(xué)校”幫助父母們更好地勝任某些人今后所稱的“職業(yè)”。與此同時,在很多重要領(lǐng)域,社會運行的方式都使人覺得在涉及父母與孩子關(guān)系時,“愛”是唯一被考慮的標準。這里存在一種差別,需要我們深思。
內(nèi)容概要
父母之愛不能簡化為單純的感情
沒有教育意蘊的愛,不是真正的父母之愛
法國當代著名精神分析學(xué)家、兒童問題專家克洛德?阿爾莫在這本重要的著作中告訴我們:兒童并非“天生”就擁有與其他人共同生活的能力,也無法獨自發(fā)現(xiàn)人類生活的法則。成長的過程即構(gòu)建自我的過程,為此需要成人的幫助,而教育正是構(gòu)建自我的主要支柱。因此,愛孩子決不能只限于舔犢情深。用感情來涵蓋父母之愛的觀念對孩子、家長乃至整個社會都產(chǎn)生了嚴重后果。阿爾莫用自己一貫擅長的清晰語言,讓所有的父母明白:愛孩子究竟意味著什么?對一名兒童而言什么更重要?兒童最需要什么?
作者簡介
克洛德·阿爾莫(Claude
Halmos),法國當代著名精神分析學(xué)家,兒童問題專家,在診所和公共領(lǐng)域從事對成人和兒童的服務(wù)工作已愈20年,著有《光有愛還不夠》《童年重要的一步》《成長》《交談就是生活》等。
書籍目錄
引言
第一部分 愛的神話及其危害:現(xiàn)狀說明
第1章 關(guān)于父母之愛的錯誤觀念
愛是永恒存在的
愛總是有益的
被精神分析實踐所推翻的錯誤觀念
愛不是永恒存在的
愛并不總是有益的
第2章 父母之愛: 未被鑒別之物
父母之愛與“一般意義上的”愛的區(qū)別
第3章 父母—孩子:知道愛意味著什么
第4章 感情借口
對愛的迷信產(chǎn)生的家庭影響
對愛的迷信產(chǎn)生的社會影響
第二部分 兒童: 愛的犧牲品
第1章 愛:從缺失到膨脹
愛的缺失
愛的產(chǎn)生
兒童的新地位
兒童的新形象
愛的膨脹
傳統(tǒng)家庭結(jié)構(gòu)的動搖
父親作用的衰落
“自戀文化”及其影響
一種倒退?
第2章 司法面前的兒童
舊王朝時代
1810年刑法典
“小火箭”監(jiān)獄
日常生活
1850年8月5日法律
1912年7月22日法律
建立真正意義上的未成年人司法: 1945年條例
未成年罪犯的受審過程
第3章 未成年人司法被推翻: 受欺騙的兒童
1945年條例的內(nèi)在矛盾
司法判例
對1945年條例的否定
佩爾邦法律——未成年人司法的倒退
對鎮(zhèn)壓的無限眷戀
佩爾邦法的影響
這一切有愛嗎?
當人們懲罰孩子、為父母開脫的時候
一部倒錯的法律
第三部分 教育: 孩子成長的驅(qū)動力
第1章 被當今社會遺忘的角落: 教育
對教育的歪曲認識
鎮(zhèn)壓式教育的幽靈
“心理成長”
教育: 兒童成長的主要載體
成長游戲的規(guī)則
人們對教育準則的恐懼
“心理學(xué)”的誤區(qū)
教育是對孩子與父母的保護
誰能提出準則?
精神分析學(xué)能給人們的教誨
討論的重要性
第2章 弗洛伊德之后的教育及其教育觀
唯樂原則
唯實原則
過渡的結(jié)果
思維的誕生
教育的作用
第3章 弗朗索瓦茲?多爾多: 嬰兒是怎樣來到人世間的
成長階段的跨越
“象征性閹割”
第4章 當治療與聆聽不再合拍
癥狀是兒童所遇困難的表現(xiàn)
發(fā)生了什么事情?誰是怎么想的?誰在承受痛苦?
誰是誰?
治療的可能性
父母: 精神治療的有關(guān)一方
父母,治療醫(yī)師的合作者
父母與孩子承受同樣的痛苦
有問題的“心理”工作
非“心理”治療過程
對治療方法進行反思
康復(fù)……但以怎樣的代價?
愛的理論與心理疾病診斷與統(tǒng)計手冊(DSM)
新的兒童疾病
結(jié)語
謝辭
參考書目
附錄 父母之愛不能簡化為單純的感情
章節(jié)摘錄
第3章 父母—孩子: 知道愛意味著什么我們已經(jīng)提出了父母之愛與一般意義上的愛的不同之處,那么現(xiàn)在能不能確定一些標準,說明什么樣的愛才是名副其實的父母之愛呢?如果說在這一方面沒有完美典范的話(因為我們不能幻想一種完全排除占有和支配欲的父母之愛),至少仍有一些可參照的標準,它們盡管很復(fù)雜,但也不是晦澀玄妙的,我們并不需要在一種特別的哲學(xué)、倫理或意識形態(tài)中去尋找,只要在孩子身上就可以找到。事實上,對孩子進行的精神分析實踐已經(jīng)證明父母之愛的質(zhì)量與父母之愛的強度無關(guān),而是與它的性質(zhì)有關(guān)。只有當父母之愛對孩子有益時,只有孩子能夠在父母愛的沐浴下健康成長與發(fā)展時,它才能被稱為“真正的愛”。因此父母之愛只有滿足下列兩個條件才是真正的愛: 第一,父母為了孩子“長大”成人,在各方面都能向孩子提供他所需要的物質(zhì);第二,在這么做的時候,父母尤其要清楚地意識到這些付出只是為了有一天孩子能離開他們,依靠自己的翅膀自由地飛向另一片天空。愛孩子,實際上就是持久地給孩子以教導(dǎo)、愛、幫助與溫情。這不是為了把他留在身邊,而是為了讓他能夠漸行漸遠,最終遠離父母,在另外一個地方開始自己的生活。愛孩子,就是隨著歲月流逝逐漸減少孩子對父母的依賴性,這既是從物質(zhì)方面來說的(因為我們鼓勵孩子自立),也是從感情方面來說的。因為愛孩子也是為了幫助他離開父母的庇護而越來越依戀別人,這是最為矛盾的事情之一。要拒絕他將感情專一用于父母,以便為他打開世界之門。因此,對父母來說,愛孩子并不是像其他愛一樣任憑自己由感情支配。父母不能隨心所欲、跟著自己或者伴侶的感覺行事,而是要完成一項工作。這項工作開始得很早,并且做的過程中始終伴有痛苦。日復(fù)一日地答應(yīng)孩子的要求、放手讓他走向獨立不一定是件容易的事,例如撒開手讓他獨自行走、讓他獨自過馬路、獨自去上學(xué)、赴自己第一次“狂歡聚會”等。父親或母親與另一方分享孩子,看到孩子與保姆、托兒所保育員、小學(xué)老師、初中老師等親近,這也不一定是件容易的事,尤其當孩子長大以后更是如此。在孩子小的時候,盡管有上述化身,父母依然在孩子心中占有首要位置,然而事情后來就變得幾乎無法處理。隨著歲月的流逝,他們不得不忍受孩子與越來越多的人締結(jié)關(guān)系: 他們是其在社會上結(jié)交的成年人,他們會吸引孩子,甚至讓其著迷,包括男女朋友、戀人,之后還有情人、妻子、丈夫……孩子也會喜歡擺弄一些物品,熱衷于一些活動。因為父母必須接受孩子擁有讓他們反感的口味,讓他們痛惜的觀點,以及他們視為不良的愛好。當然,即使孩子不斷長大(如果一切正常的話),他仍然愛著父母。他始終都把父母置于自己心頭、腦海和生命中某個重要位置。但即使這個位置永遠都是特別的,它也不再是首要和唯一的。由此我們怎能不明白這樣的道理: 父母與孩子之間真正的愛本質(zhì)上與所有其他的愛截然不同,因為只有在這種愛中,“施愛者”(父母)才會愛著一個不但永遠不能為其完全擁有(亂倫禁忌使其不能占有后者的身體,也不能占有他的思想,因為它必須找到自己的軌道),反而隨著時間流逝日益不屬于他們的“對象”(孩子)。我們怎能不明白: 在其他愛中,“施愛者”致力于留住愛的對象(這完全合法),相反,在父母對孩子的愛中,父母卻致力于失去后者(因為父母的愛正是孩子闖蕩世界的盤纏)。所以我們怎能不明白: 正是由于父母之愛與眾不同,它才要求父母擁有與眾不同的愛的經(jīng)歷,即必須在依戀孩子的同時不斷致力于與愛子分離,必須一直同時體驗這種依戀與分離(許多父母并不否認這一點,在求診中經(jīng)常以一種焦慮的形式表示出來,即想到要在做得過分或者不足這兩種危險之間掙扎時產(chǎn)生的焦慮)。我們又怎能不明白: 愛孩子遠不是件輕松自然的事,相反,它要求父母付出巨大的精神努力,因為他們不能像在其他愛中那樣享受擁有所愛對象的快樂,而應(yīng)努力在失去中尋找到幸福。這無疑是艱難的轉(zhuǎn)變: 首先因為孩子不僅是父母選擇之物,而且是他們真正塑造之物,他們給了孩子生命,之后還要日復(fù)一日地維護這條生命,所以放手讓其自立是世上最難的事。其次是因為無法享受占有孩子的快樂(要給他生活的自由)意味著父母能夠在對孩子的關(guān)系中找到另一種形式的滿足。的確,任何人的付出都有回報。實踐證明,無論我們看到的現(xiàn)象多么令人不安,付出者只是表面上失去了所付出的東西,因為這種付出總是為其帶來一些回報,例如對受益者的權(quán)威,使其自我陶醉的善者形象等。這對付出者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如果付出者不幸因自身經(jīng)歷無法從奉獻中得到任何這類回報的話,他只有一種辦法得到補償,即從失望本身,以享受受虐或失落快感的形式得到補償。在父母與孩子的關(guān)系中,諸如“我為你犧牲了我自己”、“和你的伙伴出去吧,沒關(guān)系,我們倆就獨自待在家里……”這樣的態(tài)度非常有害,對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如此,它將毀掉父母的生活,并使孩子成為父母的人質(zhì)。我們在接診中會經(jīng)常遇到一些成人因背負對父母的某種負罪感和某種虛幻的負債感而痛苦不已。究其原因,他們一生從未有機會碰到一個成人向其解釋,父母與孩子間的付出是正常的,孩子接受付出并不屬于什么過分的特權(quán),而完全符合社會法則,所以他們就以為自己即使沒有給父母帶來折磨,也是父母犧牲的罪魁禍首。如何避免這種心理暗礁?在什么條件下父母才能不因占有孩子而高興,更不用在失落中尋找快樂呢?對孩子及其家庭進行的精神分析實踐對這個問題作出了回答。為了實現(xiàn)上述過程,父母必須能夠在兩件事中獲得深刻和真正的滿足: 付出與傳續(xù)。換句話說,就是能夠在付出時感到幸福,除了期望看到自己為之付出的孩子茁壯成長,別無他求;在傳續(xù)時也是如此。他們這樣做不僅是為了自己生前的時光,也是為了自己身后的歲月,因為孩子在下面這一點上是一個特別的愛的對象: 父母預(yù)先知道,即使愛絲毫沒有干涸,自己有一天也會因為死亡而與孩子分離,永遠看不到自己所播下的種子完全長大成材。所以,父母必須能從這種自愿的不斷失去中找到某種補償,必須能在想到自己是孩子成長的源泉時真正感到高興,從而獲得一種自我滿足。毫無疑問,這種滿足類似于建筑師的自豪,他傾注自己全部知識和精力建造了一座能抵御歲月侵蝕、風(fēng)暴摧殘的城郭,當他凝視自己的作品、確信它會在自己死后仍舊巍然屹立時,會感到自己的所有努力都得到了回報。在這么做的時候,父母還應(yīng)該意識到自己處在家族世代相傳的鏈條中,在那里占據(jù)一席之地,行使一項職能,并且他們的孩子有朝一日也會行使這項職能:“我正為你做著我父親曾經(jīng)為我做過的事,就像他自己的父親曾經(jīng)為他所做的那樣。有一天,你也會為你的孩子做這些事的?!睂τ谌祟悂碚f,這種傳續(xù)的希望可能是僅有的能夠補償死亡命運的東西之一: 其生命將不可避免化為虛無,任何生命都必然通向死亡。然而這種希望不是每個人都能夠獲得的,因為有些人由于童年的經(jīng)歷而無法得到。確實,一名兒童無法獨自領(lǐng)會世代相傳的意義,這需要成人的幫忙。他需要成人用話語向其解釋這種傳續(xù)是人與動物的基本區(qū)別之一。因為,如果說一只狗死了就注定蕩然無存的話(其后代不會對其留下任何記憶,更不用說傳續(xù)什么),一個死去的人仍然會繼續(xù)活在其后輩們的記憶中,他生前的一切都將銘刻在子孫們的意識和無意識中,并將為后者談?wù)?。孩子還需要父母做出榜樣。的確,正是看到父母將他們從自己父母那里得到的東西傳給他,孩子才懂得生命其實就像一場接力賽,每一代人都將接力棒交給下一代(他不僅是用思想,而且是用整個生命弄懂的,因為他正親身經(jīng)歷)。正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孩子才會感到自己平等地、理所當然地處于世代相傳的過程中。對一個人來說,如果上輩人沒有向他進行解釋、為他做出榜樣,而且自身經(jīng)歷又沒有使他意識到這種缺失的話,他就會漂泊不定,懸浮在一個與過去、現(xiàn)在和將來都無法建立關(guān)聯(lián)、注定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時間中。因為無法想象自己是家族鏈條上的一個鏈環(huán),他只會覺得(至少無意識中如此)世界是由一個個相互間沒有真正聯(lián)系的單子組成的集合,就像一種死寂的永恒之境,其中沒有任何血脈延續(xù)的概念,所有人(父母和孩子)都處于同一水平。這絲毫不會妨礙他對孩子擁有感情,甚至也不影響他照顧孩子,但是他完全不會想到自己作為父母對孩子擁有特別的傳續(xù)義務(wù),這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他甚至根本不會考慮這一點。在我們接診過程中,這種空白或缺失的后果是非常顯而易見的。這既表現(xiàn)在象征方面,因為當事父母通常顯得罕有能力向孩子提供其成長可能需要的幫助(他們的做法仿佛是認為讓孩子獨自去發(fā)現(xiàn)一切是很正常的事:“您不用擔心,生活會教會他一切的!”),也表現(xiàn)在物質(zhì)方面。在物質(zhì)這一點上,父母是否打算死后給子女留點什么,這個問題經(jīng)常很有說服力,但不幸的是它極少被人考慮,許多治療者(錯誤地)認為它只與當事人的財富水平有關(guān)。然而現(xiàn)實完全是另外一回事。關(guān)于遺產(chǎn)的考慮遠不只是財富的問題,它經(jīng)常比鴻篇大論更能說明父母與孩子關(guān)系的真實情況。確實,在一些十分貧困的家庭里,父母會努力給孩子留下他們能留下的一切: 一點積蓄,甚至在別無他物時,留下一些日常用品。另外這些父母也認為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傳授給孩子是正常的事(他們也是這么說的): 生活規(guī)則,技術(shù)知識,倫理道德,家族或國家的歷史等。有些父母就說他們從祖父或祖母那里繼承下來的園藝手冊、菜譜、鐵鍬或鋸子在他們看來都是無價之寶,這些已沒有任何商業(yè)價值的物品對他們來說件件都代表著對他們生活一個完整方面的支撐……相反,其他一些社會地位高、更富有的父母好像一點也不擔心他們死后將發(fā)生的事。盡管他們擁有足夠的經(jīng)濟實力,但他們并不考慮購置財產(chǎn)供孩子們在自己死后使用。根據(jù)他們一貫的做法(并且他們對此毫無意識),他們仿佛在向全世界宣稱:“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此外也不乏一些人在被問到這一點時真心誠意地回答:“最終說來,我就是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打拼出來的!為什么我的孩子們不能做同樣的事呢?他們的能力并不遜于我啊!”這樣的回答駭人聽聞,尤其因為他們遠未能理解這其中蘊含的暴力,也未能預(yù)料將由此重現(xiàn)的悲劇,在自己曾成為這種悲劇的犧牲品之后,他們也將把孩子拖入其中。一些父母走得更遠。他們模糊地感到需要一種依托,他們未曾從自己父母那里得到這種依托,于是就緊緊抓住孩子,把后者當作一種可供其依靠的替代品。有些父母的話就證明了這種輩分的顛倒,說他們在童年和青少年時期非但從未得到自己父母的支持,反過來還要對后者履行類似父母的職責:“太不可思議了,他們不但不照顧我,反而還要我來照顧他們。這世界不是完全顛倒了嘛!”講述這種日常不幸的故事不勝枚舉,如果還有必要,那么它們本身就足以證明父母之愛的特殊性和極端復(fù)雜性。正如我們在前文一直試圖闡釋的那樣,父母之愛要求父母做出特別之舉,即懂得離開、付出和傳續(xù),這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基本道理,早在《圣經(jīng)》中就有記載。的確,當所羅門王面對兩名同時認一孩童為子的婦女通過判斷來解決爭議時,他正是這么說的: 真正的母親不是為了得到孩子甘愿付出任何代價而不管孩子是死是活的那個女人,而是只要孩子能夠活著就不惜與孩子永遠分別、不惜把孩子送給別人的那一位。真正愛孩子的母親寧肯孩子遠離自己好好活著,也不想看到他在自己懷中死去。通過這種判斷,所羅門王想說的不正是父母僅靠追索血緣關(guān)系、僅靠確認自己的感情并不足以證明其真正愛孩子嗎?這個真理,我們的社會好像已經(jīng)將其遺忘了。今天的社會不斷地要求父母愛孩子,卻沒有對這種愛的性質(zhì)和內(nèi)容進行足夠的思考(并因此提出足夠的要求),致使它只強調(diào)感情(最多摻入一點道德說教),由此制造了人們對父母之愛的一種誤解,其后果無論對父母還是對孩子來說都具有難以想象的危害性。
后記
法國《心理月刊》(Psychologies)雜志就《光有愛還不夠》一書的問題對作者阿爾莫進行的訪談。父母之愛不能簡化為單純的感情作為一名經(jīng)驗豐富的精神分析學(xué)家,克洛德?阿爾莫指出:今天,父母對孩子的愛雖被不斷提及,但卻掩蓋了真正的教育問題。在其最新著作《光有愛還不夠》中,阿爾莫為我們提供了轉(zhuǎn)變“愛”的方式,帶給孩子真正幸福,更是帶給父母幸福的“鑰匙”。以下為訪談記錄?!辽從?馬修您的著作取名為《光有愛還不夠》,但為什么如今的父母在撫養(yǎng)孩子方面認為有愛就足夠了呢?克洛德?阿爾莫:其實他們受到了整個社會的影響:人們逐漸將父母與孩子的關(guān)系簡化到只有“愛”的聯(lián)系了。我們經(jīng)常聽到父母說這樣的話:“這樣對孩子好,因為他感受到被愛的幸?!薄嶋H上,所有父母內(nèi)心都有這樣一種不言自喻的確信。因為父母對孩子懷有很深的感情,并把它全部表達出來,他們認為這對孩子的成長就足夠了。但是,當人們談到“愛”這個字的時候,他們并沒有深思對孩子的愛是否與其他的“愛”是一樣的。人們總是將一般意義上的“愛”來作為參考,這種愛其實就是感情。難道說父母對孩子的愛是一種特殊的“愛”嗎?克洛德?阿爾莫:對,這是一種完全特殊的“愛”。因為愛一個孩子,就是愛一個我們將永遠無法完全占有的人。首先,社會中有亂倫禁忌,父母不能占有孩子的身體,但更不能占有孩子的精神,因為孩子的精神自有屬于他(她)的發(fā)展方向。其次,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點,父母愛孩子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他(她)離開我們?nèi)崿F(xiàn)自我。這與成人之間的愛有著本質(zhì)區(qū)別。我們從來不會愿意讓丈夫、妻子、情人離我們而去;但是,我們愛自己的孩子,愿意為他(她)付出所有,就是為了讓他(她)能夠離開我們。其實,這并不是父母的天性,因此需要我們?nèi)プ龀龈笈?。當然,愛是最基礎(chǔ)的東西:如果孩子沒有享受來自父親和母親的愛,他(她)將終其一生去尋找能夠彌補這種缺失的東西。但僅有這種最基本的愛是不夠的,父母之愛還應(yīng)當包含教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wù)。您認為如今父母的這種教育責任在逐漸削減嗎?克洛德?阿爾莫:是的。因為如今的人們只是用感情來涵蓋父母之愛,他們忘記了孩子的自我構(gòu)建。而孩子構(gòu)建自我的過程中最關(guān)鍵的因素就是來自父母的教育。這種教育使孩子最終成為一個“文明人”,即一個不單單受本能和意愿驅(qū)使的個體。這就需要父母之愛有所限制。但這常常使父母感到為難,因為他們擔心孩子受到委屈。然而,這種委屈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必不可少的,具有建設(shè)性意義。您認為父母是否對孩子的愛付出過多,因為他們總是感覺有所欠缺?克洛德?阿爾莫:其實那些對自己童年時代有所反思的父母經(jīng)常會認為,他們接受的教育對自身成長起到了矯正作用,他們的父母也會對他們的某些行為有所限制。因此,他們會判定這就是教育,從而良莠不分地按照自己的經(jīng)歷去“教育”孩子?,F(xiàn)在社會上還有一些嘩眾取寵的心理學(xué)家,他們告訴父母:“你們做的非常好了,別有負罪感”。還有一些人告誡父母:“這樣做比那樣做更好?!边@反而更加重了父母心中的“負罪感”。這些人其實都是在愚弄父母。而我認為父母完全有能力去做自我判斷,無需感覺不知所措﹑喪失信心。這其實完全看我們怎么去做。那么,我們應(yīng)如何做呢?克洛德?阿爾莫:為他們提供基準點。我嘗試在自己的書中為父母指出了一些基準點。如果父母知道在教育孩子過程中存在一種心理邏輯,如同身體的邏輯一樣,如果父母知道在什么條件下能夠讓孩子站起來,什么條件下能夠限制其站立,那么他們自然會受益匪淺。為了闡述得更加清晰,更容易理解,我在本書中主要以身體邏輯作為參照。人們從來不會細論一個營養(yǎng)學(xué)家給出的規(guī)范或限制,因為他只是告訴人們應(yīng)該吃蔬菜和水果。但對于心理學(xué)家來說,是存在一些基準的,這些基準可以像營養(yǎng)學(xué)標準那樣清晰地表達出來。例如,孩子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他(她)需要知道:父母是有自己的生活的,他(她)不能永遠處于這種生活中。他(她)必須要在某個時間點上床躺下,不能在夜里反復(fù)折騰不睡覺。即使他(她)借口說做噩夢了,他(她)也不能整夜跑到父母房間。父母之間的性愛要避開孩子,不能全裸在房間走動,更不能在孩子面前談?wù)撔詯蹎栴},等等。這些規(guī)則其實很簡單。而復(fù)雜的是,這些規(guī)則往往使父母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回想起他們自己的父母曾經(jīng)的舉動,回想起他們深藏心底的往事。因此,這些規(guī)則往往給他們帶來痛苦。而正是假這種痛苦之名,那些心理學(xué)家說:“不能再讓他們受傷,使他們產(chǎn)生負罪感”。恰恰相反,我倒認為應(yīng)該告訴父母什么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對父母說“我們會試著理解為什么你們沒有做到”,這樣反而會使他們產(chǎn)生轉(zhuǎn)變。您的書可以作為那些迷茫的父母的向?qū)幔靠寺宓?阿爾莫:這本書確實朝這個方向努力。根據(jù)我的實踐,尤其是在郊區(qū)的一些經(jīng)歷,我看到許多孩子從幼兒園開始就朝著悲劇性方向發(fā)展,而這些本來是可以避免的。那些身處社會底層的父母遇到的問題同所有父母一樣。但他們還面對更多的困境:貧苦的生活、失業(yè)和社會排斥更加把已有的問題放大。某些父母感到非常迷茫,以至于他們無法把我們社會的價值觀和他們自身的文化價值傳遞給下一代。他們的孩子不僅缺乏教育資源,而且無法得到來自各種社會機構(gòu)的足夠幫助,尤其是學(xué)校。因此,我所說的某些重要基準點根本無法落實。然而,這些孩子如果得到足夠的幫助,他們可能會在成長之路上取得巨大的成功。如果制定懲罰那些不教育子女的父母的政策,會是一個解決辦法嗎?克洛德?阿爾莫:我認為這偏離了父母應(yīng)盡的“教育責任和義務(wù)”。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已經(jīng)對兒童的教育發(fā)出警示,如今又促使相關(guān)政策措施出臺,但這些政策很可能只起到一種懲戒和鎮(zhèn)壓作用。它們將那些貧苦父母、移民父母與那些“壞父母”畫上了等號,這使社會加重對他們的排斥。暴力并不是教育孩子的方法,更不是教育父母的方法。您認為有解決方法嗎?克洛德?阿爾莫:其實如果采取必要的方法,那些已有的東西本身就會發(fā)揮很好的作用,例如增加校園精神和心理輔導(dǎo)師的數(shù)量。特別需要提到的是,這些專家必須能夠使那些偏離教育軌道的父母正確面對自己應(yīng)盡的責任。作為精神分析學(xué)家,您在工作中是否遇到過因為父母教育失誤導(dǎo)致的問題,也就是因為溺愛……?克洛德?阿爾莫:我不想用溺愛這個詞。我認為問題的原因在于用感情來涵蓋父母之愛。兩者之間是不同的。這里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書名當中,“愛”這個詞本來應(yīng)該加上引號的。真正的父母之愛應(yīng)該包括教育和非占有。這才是孩子成長的真正基礎(chǔ)。我反對的只是把父母之愛簡化為單純的感情。沒有教育意蘊的愛不是真正的父母之愛,教育不是放棄愛,恰恰相反,父母的教育就是對孩子的愛。因為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工作就是為了讓他(她)將來成為一個有能力生存的人。您能對這種教育下一個簡單定義嗎?克洛德?阿爾莫:教育孩子,就是幫助他(她)發(fā)現(xiàn)真實的自我,幫助他(她)把自己的這種獨特性和身份意識融入到群體之中。教育孩子,就是讓他(她)能夠發(fā)展自己的個性和意愿,同時幫助他(她)理解這些意愿的實現(xiàn)是有限制的,有一些是被禁止的。但是這種教育不能僅僅靠簡單的說教實現(xiàn)。如果父母不去征求孩子的意見,不尊重孩子,那么他(她)就無法理解為什么要去尊重他人。只有孩子認識到對他(她)的限制是正確的,而且對他(她)提出限制的成年人本身服從和遵守這種限制,他(她)才可能相信和遵守這種限制。您是否能將那些經(jīng)常遭受批評的孩子和那些備受溺愛的孩子之間的聯(lián)系說一下?克洛德?阿爾莫:我想所有人都會反對父母體罰孩子的做法。但是當某些父母放任孩子恣意妄為的時候,沒有人會覺得父母虐待孩子。因為人們覺得父母雖然在孩子面前軟弱,但是他們是愛孩子的。然而,那些不受限制的孩子總是處于焦慮之中,從不會感覺到幸福。如果放任孩子為所欲為,必然會使孩子因為沖動導(dǎo)致嚴重后果。因為孩子具有無限想象力,他們會認為:如果我想殺人,就可以殺人。如果沒有人能約束他(她),沒有人對他(她)說“你不是主宰,你不是最強的”,那他(她)可能會因焦慮、擔心發(fā)瘋。他(她)不知道如何發(fā)泄了。其實,當父母重新找準自己角色時,孩子的許多噩夢和擔心就此消失了。因為如果孩子看到父母不能讓他(她)服從他們時,他(她)自然不會認為父母有能力去保護他(她)。
編輯推薦
《光有愛還不夠》編輯推薦:《兒童的利益》如果轉(zhuǎn)變“愛”的方式,不僅帶給孩子真正幸福,也帶給父母教育孩子的光明前途。作為當代最著名的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xué)派人物之一、兒童精神分析專家克洛德?阿爾莫,她的著作與實踐對當代兒童教育產(chǎn)生的深刻的影響,她來自于精神分析理論的運用,成為解決許多被廣泛關(guān)注的兒童問題的一把金鑰匙。作為一名經(jīng)驗豐富的精神分析學(xué)家,阿爾莫指出:今天,父母對孩子的愛雖被不斷提及,但卻掩蓋了真正的教育問題。當然,愛是最基礎(chǔ)的東西:如果孩子沒有享受來自父親和母親的愛,孩子將終其一生去尋找能夠彌補這種缺失的東西。但如果以為父母對孩子懷有很深的感情,并把它全部表達出來,這對孩子的成長就足夠了,這就完全錯了。僅有這種最基本的愛是不夠的,父母之愛必須包含教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wù)。在本書中,阿爾莫為我們提供了轉(zhuǎn)變“愛”的方式,這一轉(zhuǎn)變不僅帶給孩子真正幸福,也是帶給父母幸福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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