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1 出版社:上海百家出版社 作者:蔣昊 主編 頁數(shù):112
內(nèi)容概要
本書針對企業(yè)打勞動官司的情況,從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三個不同角度,選取典型的案例,介紹企業(yè)易犯的錯誤。盡量將法律條文轉(zhuǎn)化成簡單易懂的文字和生動感人的故事,其目的是讓讀者更好地了解企業(yè)為了打贏勞動官司應該規(guī)避的錯誤。 本書附有測試題,讀者可自行測試對相關(guān)內(nèi)容的了解和掌握情況,到相關(guān)網(wǎng)站進一步咨詢提高。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簽訂勞動合同——更少的錯誤引導更少的麻煩 第一節(jié) 勞動合同簽訂前奏曲 坦白從寬——企業(yè)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告知義務 拿什么留住員工?——扣押勞動者財物不可行 第二節(jié) 規(guī)避不如遵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何時簽訂勞動合同?——該出手時就出手 勞動合同,不可“一人獨享”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簽了嗎? 第三節(jié)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方面的誤區(qū) 必備條款,一個都不能少 警惕“底薪”帶來的陷阱 第四節(jié) 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方面的誤區(qū) 試用期——誰說了算? 打破“天價”違約金的神話 “自動離職”條款不能免責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 第一節(jié) 員工努力工作為哪般? 拖欠勞動者工資,遲早是要還的 克扣勞動者工資,請找個好理由 社會保險,員工退休生活的保障 第二節(jié) 加班?這不是員工的義務 現(xiàn)代“周扒皮”的下場 加班不支付加班費違法 第三節(jié) 公司合并分立,何去何從的員工 企業(yè)合并了,勞動合同還用管嗎? 企業(yè)分立后,勞動者“跟爹還是跟媽”? 第四節(jié) 勞務派遣——看上去很美 讓人又愛又恨的勞務派遣 派遣制員工與合同制員工,同工也要同酬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好聚好散 第一節(jié) 一廂情愿——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都是規(guī)章惹的禍 程序合法嗎?這是個問題 “末位淘汰制”的假象 經(jīng)濟性裁員需要理由嗎? 第二節(jié) 貌合神離——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除 協(xié)議分手,請支付分手費! 工資高不代表一切 第三節(jié) 地雷區(qū)——違反法定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與孕婦“分手”,請慎重! 我住院了,請不要提“分手” 合同期滿仍留原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節(jié) 荊棘叢生——員工隨時可炒老板魷魚,只因企業(yè)違法 公司強迫勞動,員工可拿回自由 用人單位可能釀成的悲劇 第五節(jié) 責無旁貸——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的義務 義不容辭——離別時請負責辦妥退工手續(xù) 迫在眉睫——請勿拖欠經(jīng)濟補償金!
章節(jié)摘錄
拿什么留住員工?扣押勞動者財物不可行: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碑斚逻@個自由萬歲的年代,勞動者不可能在同一個企業(yè)里守上一輩子。為了更好的生活,每個勞動者都在不斷尋覓著自己職場上的溫暖歸宿。由于勞動者“來去匆匆”,用人單位的權(quán)益難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證。所以為了限制人員流動,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財物、證件的行為便應運而生。案倒樂兒是位外地來上海工作的大學畢業(yè)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公司稱為了確保人員的穩(wěn)定,防止員工跳槽后給企業(yè)帶來損失,要求樂兒把暫住證和身份證放在公司,并支付押金3000元。樂兒求職心切,便答應了公司的要求,交納了以上證件和押金。然而在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時,樂兒又覓到了份待遇更好的工作。于是,樂兒決定離開公司,同時要求公司返還暫住證、身份證和押金。公司人事主管答復說:“暫住證、身份證可以歸還,但由于你的跳槽給公司帶來了損失,所以押金是不退還的。”樂兒認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便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裁定公司的行為系違法收取押金,應立即退還給勞動者。專家分析在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還沒有產(chǎn)生足夠的信任以前,就需要把自己花巨資購買的生產(chǎn)資料交給勞動者創(chuàng)造價值,可以說需要莫大的勇氣。“我本將心向明月,無奈明月照溝渠”,如果這些勞動者不值得信任,或者工作沒幾天就離開,就會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因此,長期以來用人單位都希望能夠控制勞動者的一些證件或者收取一定的押金作為擔保。實踐中,用人單位違法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常見情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建立勞動關(guān)系時收取風險抵押金等費用,如果勞動者不繳納這些費用,用人單位則拒絕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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