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2-1 出版社:巴蜀書社 作者:金尚理
內(nèi)容概要
本書是一部研究中國古代禮樂文化及其現(xiàn)代影響的開拓性的專著。全書論述了禮樂文化在先秦時期的發(fā)展情況,分析了禮樂文化表現(xiàn)在現(xiàn)代視角下的幾個基本特點。
作者簡介
金尚理,河南光山人,出生于1966年2月。1992年畢業(yè)于華中師范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畢業(yè)于復旦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現(xiàn)為海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儒家禮樂思想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研究。
書籍目錄
序弁 言第一章 禮的起源與發(fā)展 第一節(jié) 本于事神致福以涵養(yǎng)誠信:禮的起源 第二節(jié) 作為精神紐帶以治平天下:禮的延伸 第三節(jié) 習行自曲禮人以順正人情:禮的歸依第二章 樂與儒家的禮樂理想 第一節(jié) 先秦音樂簡述 第二節(jié) 儒家的禮樂理想第三章 禮樂理想之于傳統(tǒng)文化的基本特點 第一節(jié) 祖先崇拜的家庭宗教——人生的基本關懷 第二節(jié) 養(yǎng)生喪死無憾——人生的基本態(tài)度 第三節(jié) 嚴上下、別親疏——群體的組成方式 第四節(jié) 失禮則人刑——禮法制度與法制體系 第五節(jié) 同財、公財、通財——受名分制約的財產(chǎn)關系附 錄: 一、封建·宗法·喪服 二、喪·葬·祭后 記
章節(jié)摘錄
書摘 終春秋之世,天下之漸表現(xiàn)為禮崩而樂壞,從表面止看,以禮為核心的周人文化自身日益敗壞,談及它對夷狄的影響似乎不合邏輯,但在事實上卻如此,“禮崩樂壞”之根本是政治權力日益下降、以下僭上而已,禮樂文化的內(nèi)在精神即蘊含于高度發(fā)達的農(nóng)業(yè)文明之中的秩序化的政治結構、親緣關系與“以文化人”的文化傾向并未喪失,且一直向外延伸;夷夏之防亦始終存在,即所謂“裔不謀夏,夷不亂華”者,足可見文化“中國”的自信心昭著,此其“中國”,文化能夠不斷向外傳播,并使得不少夷、戎、蠻、貘之人棄其習性而烝進入中國文化、令“中國”之外延能夠不斷繼續(xù)擴大并形成一個龐大的多民族中國之原因。 自今觀之,封建制雖是裂土而治,但封建制的理想是追求統(tǒng)一而不是分裂,只是限于當時的各種物質(zhì)條件而無法達到徹底的統(tǒng)一。封建制時期的各種禮儀,尤其是與那些用以表明各政治實體之間的關系的禮儀,都具有維護文化一統(tǒng)的作用,使各政治實體之間產(chǎn)生凝聚力。后世之政治關系與思想觀念得以逐步完成一統(tǒng)者,實亦有賴于禮樂文化之功。 四、禮崩樂壞與先秦儒家對周禮的繼承發(fā)展 “禮崩樂壞”經(jīng)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基本上與《春秋》所載二百四十一年的歷史相當。自孟子開始,前人論《春秋》的意義多主其微言大義甚至:于三科九旨,以今觀之,《春秋》之意義或在于它清晰地展示了禮崩樂壞的全部過程,以一宇概括之,曰漸。世間萬物莫不變化,變者物之漸,化者事之成。變者常在不覺之中,及其化也,雖至圣不能善其后,變者惟微而化者顯著。關于漸,(周易,坤文言)曰: 積善之家,必有皋膚,積不善之家, 必有余殃。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 此言似欲明一理:觀其所積則知其所漸。而“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者,觀早期之歷史惟春秋時為眾,由此可知,《周易》之言非為泛論一理而已,或者有所針對。 《春秋》述東周之漸,其過程可分為三段,倘以祭祀、征伐為古之大事而名之曰政,則政由天子而降在諸侯、由諸侯而降在卿大夫、由卿大夫而降在家臣。此一過程為“禮崩樂壞”之根本。 西周之時,裔夷之國不朝天子亦時而有之,如周夷王時楚熊渠自稱王。但周王室尚未失中原共主之地位。自東周桓王開始,周王室衰兆漸漸顯示出來,明示在諸侯面前。確鑿的事件是魯隱公三年即平王五十一年的周鄭交質(zhì)一事。周鄭交惡而戰(zhàn),周以天子之國戰(zhàn)敗于鄭,威信大減。遂有鄭莊小霸一段歷皮。 鄭莊之時,受命于周王室的霸主似是齊僖公,鄭莊之霸并未受命,以力勝之故也。而后天下之政事漸不由天子出。至齊桓、晉文之輩顯于世,皆是稱霸在前受命在后,以諸侯霸主的身份主持天下政事,周之所謂天王已是有名無實。這是禮崩樂壞的第一個階段。 春秋“五霸”前后,如同政白天子降在諸侯的過程一樣,各諸侯國內(nèi)部的政治權力也逐漸下降。公族即卿大夫之家富愈公室,卿家據(jù)土而大夫擁兵,尤以中原諸國為嚴重。 諸侯與其卿大夫之間的權力爭奪以晉國為典型,發(fā)生在國君與大夫之間的政權之爭經(jīng)歷幾次來回:晉曾因卿大夫用強而分為翼、曲沃二國,后曲沃武公滅翼,晉國統(tǒng)一。然統(tǒng)一之晉仍承分裂之余勢,公族極為強橫,對公室頗有威脅。晉獻公時謀去群公子,實欲弱卿大夫之家而強宗固本。魯莊二十五年冬,晉侯借圍聚之機,盡殺群公子。晉國權力得到集中。但晉文稱霸之前,在流亡時期曾有一群異姓大夫追隨其后,歸國后又為其稱霸立下汗馬功勞。之后這批異姓大夫勢力日強、充為公族、政復自下出,以至有后來的趙盾弒君專政之事。及趙氏滅亡,晉厲公欲圖自強,打算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可惜集權的努力失敗、厲公被弒。后有欒、韓、趙、魏、范、知、中行諸氏輪流或共同執(zhí)政,彼此之間亦相傾軋,直至三家分晉。 觀先秦儒家之論,自曲禮人的立身之道約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各安其分。 “分”是個人在人倫關系中的位置,《禮記呻l運》曰:“男有分,女有歸。”有所歸處亦是有分。人倫是禮的核心,在人倫關系中,人皆有分,所謂“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由于在傳統(tǒng)文化中個人不被視為存在,以人倫關系重于個人的緣故,所以,有“分”對人生而言是極其重要的。文化為個人設定一個“分”,而個人也必須安于這個“分”,一旦個人皆安其分,則人即不復是自然之人,而是社會化的人,意味著人高于禽獸而成為人,行由其道,則是已接受自曲之人。音,因其極盡曲折婉轉(zhuǎn)才成為樂章;人之惰性,亦惟其歷經(jīng)曲折婉轉(zhuǎn)才能創(chuàng)造出文明。儒家思想為個人所設定的“分”無微不至,遠非人格平等的文化環(huán)境小的人所能想象,僅舉形容與稱謂上的區(qū)別即可見分定的嚴格,《禮記·曲禮下》曰:“天子穆穆,諸侯皇皇,大夫濟濟,士蹌蹌,庶人僬僬?!贝耸切稳菰诘燃壣系牟顒e。又曰:“天子之妃曰后,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贝耸欠Q謂在等級上的差別。.又曰:“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夫人自稱于天子,曰老婦;自稱于諸侯,曰寡小君;自稱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子于父母則自名也?!贝耸菋D人的稱謂在等級上的差別。又曰:“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土曰不祿,庶人曰死。在床曰尸,在棺曰柩。”此是死亡及死者在稱謂上的差別。 人有“分”,而人又必須安其“分”。安分包括安身與安心,尤以安心為重。孔子曾說:“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食飽與居安,為安身之事,而“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則是心志所向。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的人生之道頗講究一個“安”字,而其重要之處則視人的言行以何種價值取向方能獲得心安。心安是心境的一種需要,人有心安之時,亦有不安之時,言行的實效符合自己的價值取向才能獲得心安。心安一方面取決于人的現(xiàn)實環(huán)境,但更重要的是取決于人生態(tài)度尤其是價值取向。心安于不同之處的人是不同類的人。于禮不當安時而能安者,是心不明;于人不能安之際能安者,為高。人心都有其所安之境地,因而有人與人之不同。《論語·為政》載孔子之言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是為知人之術,人不可能把自己的用心完全隱藏起來,其言行的內(nèi)在取向及其心志以何處為安難免表現(xiàn)于外。能夠察知一個人的心志安于何處,也就可以了解他對待他人的用心以及他面對人生的態(tài)度。 二、樂與王道教化 按照儒家的說法,樂與王道教化之間的關系源遠流長。《周易》云:“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笔钦Z可為一證據(jù),說明三代治主確有察民’風、行樂教之事。所謂“省方”,即天子巡狩,是時當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在今本《尚書》中,記載唐虞時期事跡的作品都是先秦儒家根據(jù)傳說所編著的,儒家人物編撰這種作品的目的毫無疑問是為了托古改制,利用人們的好古心理以寄托他們的治平理想,其中就有樂教理想。如《尚書·舜典》記帝舜命夔行“典樂”乏職,說:“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麗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胄子即國之子弟,當受音樂教育。在《尚書·益稷》中又說:“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敝魏黾粗畏瘢逖允桥c五聲、即與音樂有關系的詩歌。依此處所言,聲音之道與政相通,故審音可以知樂、審樂可以知政,治之得失由此可知。故應加強帝王之政與百姓之樂間的溝通,即疏通上下,自上達下謂之出,自下達上謂之納,出與納、皆益于治。先秦儒家在《尚書·虞書}部分用這兩段話不僅講述了先秦時期所具有的音樂基礎理論與基本知識,還清楚地指出音樂與政治之間有不容質(zhì)疑的關系,以及對國子應施行特殊的音樂教育。 對于上古傳說及《尚書》所記載的樂教理想,《樂記》又作了進一步的發(fā)揮: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故天子之為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時熟,然后賞之以樂。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故觀其舞,知其德;聞其謚,知其行也。 依《樂記》所言,諸侯這有德與否,觀其治下之民的樂舞可知,與同聞其死后之謚可知一樣。謚有褒貶,所以警懼之,而天子之為樂亦有同樣的性質(zhì)。這一說法未必可靠,周人雖有謚,但此前此無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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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金尚理博士在復旦攻博期間對中國古代禮樂文化作了別開生面的探索,他深切把握第一手資料,冷靜思考,厚積薄發(fā),多有創(chuàng)獲。他還閑來彈奏古箏,加深體悟“禮宜樂和”的意境。金尚理的這部博士論文的出版,對中國古代禮樂文化的研究是有開拓性意義的。 禮學本是經(jīng)學的一個主要內(nèi)容,在中國歷史上的大多數(shù)時代,儒家的經(jīng)學著作都是那些通過讀書而入仕者的必讀之書,由于這樣的原因,禮學所描述的社會人生理想與歷代讀書人心目中對社會與人生的關懷就有了密切的關系。根據(jù)經(jīng)書的記載,禮學的內(nèi)容相當廣泛,它被認為是儒家學者對“三代”文化精華的全面提煉。對于歷史上的那些讀書人來說,提到三代之治,他們首先想到的必然是禮樂;而提到禮樂,他們首先想到的是人類文化的理想形態(tài)。盡管自秦漢以后,中國的社會制度與社會結構逐漸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封疆建國作為周代禮樂制度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逐步隱退,但禮樂文化作為士人的理想?yún)s一直盤桓在那些負有教化使命者的心中,它對千百年來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綿延所產(chǎn)生的影響不容低估,那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源頭,所謂文化的積淀也是從那里開始的。 金尚理博士對中國禮樂文化的歷史發(fā)展作了精詳?shù)恼撐?,脈絡清析而多有創(chuàng)建。他論述了禮在先秦發(fā)展的三個階段:作為宗教的階段,作為群體組成方式的階段,作為個人內(nèi)外修行的階段。在此發(fā)展過程中,它不是從一個階段向另一個階段的蛻變,而是在不斷積累中向縱深擴展。這三個階段的發(fā)展至晚周時期已基本完成,且禮的理論形態(tài)也經(jīng)過自晚周至秦漢儒家的制作與處理,并把它視為不易之論歸之于經(jīng)書當中,而對歷代讀書人產(chǎn)生影響。所以禮的三個發(fā)展階段所含有的內(nèi)容也因此而成為禮在后來延續(xù)過程中所一直具有的三項基本內(nèi)容。唐宋以后,儒學思想雖然在形態(tài)上有所變化,禮學有衰微之勢,但禮本身卻一直存在于實踐領域中,尤其是以祖先崇拜為核心的家庭宗教仍然寄托著大多數(shù)人對終極的關懷,并決定著人們的價值取向,只不過因為哲學問題焦點的轉(zhuǎn)移,從而使得諸如家庭宗教之類的問題在思想家的意識層面上沒能占有太多的空間而已。 本書還指出,古代中國的音樂在春秋之前已與宗教、政治密切相關,自春秋時期開始,儒家在繼承周代禮樂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從理論上鞏固樂與禮之間的這種聯(lián)系,一方面,讓聲音之樂與個人生活實踐中的內(nèi)在充實感合而為一,即所謂“樂(Yue)者樂(le)也”;另一方面,讓樂成為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運用音樂給人帶來的諧調(diào)與愉悅來凈化人們的道德意識、鞏固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中國特色的音樂理論和以此為基礎而確立的禮樂文化由此得到定型。 本書還從禮學的角度深入淺出地分析了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一些基本特點,中國傳統(tǒng)文化博大而綿長,禮樂制度是其源頭與基本構架。在禮學的影響下,中國傳統(tǒng)文化在人生態(tài)度與人生價值、社會組織方式、法律制度、經(jīng)濟制度等方面都表現(xiàn)出其獨有的特點,這些特點不僅貫穿了三千年來的中國歷史,即使在今天仍然余韻綿綿,不可忽視。 這是一部研究中國古代禮樂文化及其現(xiàn)代影響的開拓性的專著,也是一篇功力深厚、創(chuàng)建迭出的優(yōu)秀博士論文,我高興地推薦給廣大讀者。并希望金尚理博士繼續(xù)努力,不斷探索,在今后的學術研究中取得更多更好的成就。 潘富恩 序于復旦大學 200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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