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7 出版社:知識產權出版社 作者:謝安平 頁數:201
前言
呈現在讀者面前的這部《程序公正與刑罰效果關系》是我所指導的博士生開門弟子謝安平先生的力作。在我看來,本書有以下創(chuàng)新之處: 一、提出了相對純粹程序正義理論 相對純粹程序正義的概念,是針對“純粹的程序正義”和“完善的程序正義”的缺陷而提出來的。它是指,判斷程序公正和程序所生結果公正分別有獨立的具體標準或者原則,判斷程序公正的具體標準是“把人作為人看”,判斷結果公正的具體標準是“罪刑相適應”;在一般情況下公正的程序能夠得到公正的結果一一刑罰,但是當程序公正和結果公正不能兼得的時候,程序公正優(yōu)先于結果公正。本書作者的這一立場,盡管是一家之言,但進行了充分的論證,且能夠自圓其說,對學界盛行的“兼顧論”發(fā)出了明確的挑戰(zhàn)?! 《π淌鲁绦蚬膬群M行了明確的概括并提出了評價程序公正的原則 本書作者認為,刑事訴訟程序公正主要體現為參與、平等、公開和人道?!皡⑴c”,是指那些與刑事訴訟程序和訴訟結果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主體參加到刑事訴訟程序中,通過“說理”、“舉證”、“質證”、“辯論”等方式、方法而對刑事訴訟結果產生直接影響的活動?!捌降取敝傅氖侨藗冊谏鐣?、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處于同等的地位,并享有相等或相同的待遇。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平等,是指控、辯雙方訴訟地位和機會的平等。
內容概要
本書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明確了刑事程序公正的內涵,并運用情感分析理論和“親恐關系”的化學行為學說闡明程序公正與刑罰效果的關系:經歷認為是公正的懲罰和認為是公正的懲罰程序,將會對刑罰和適用刑罰的程序產生認同感,從而產生刑罰的威懾和改造效果,這將減少未來的犯罪;經歷認為是不公正的懲罰和認為是不公正的懲罰程序,有可能導致對廉恥的淡漠、無知和對刑事法律甚至對法律整體的傲慢,這些將增加未來的犯罪;而在刑罰威懾、改造的效果和對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時,刑罰懲罰和未來的犯罪無關。
作者簡介
謝安平,男,北京工商大學副教授,2003年6月畢業(yè)于北京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10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動站出站。在《政法論壇》、《法律適用》、《河北法學》、《外國法譯評》和《政治與法律》等法學雜志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
書籍目錄
內容提要英文內容提要引言第一部分 程序公正與刑罰效果關系實證分析 第一節(jié) 問卷調查與個別訪談相關資料分析 一、問卷調查 二、個別訪談 第二節(jié) 刑事案件立案數、被提起公訴人數、律師辯護數及相關數據分析 一、全國公安、檢察機關刑事案件立案數、人口自然增長率等相關數據統(tǒng)計及分析 二、全國法院刑事案件結案數、律師刑辯案件數、增長率等相關數據統(tǒng)計和分析 第三節(jié) 重新犯罪、上訴案件數分析 一、重新犯罪與刑罰特殊預防的效果 二、上訴案件數及占當年法院已審結一審案件的比例和增長率第二部分 程序公正的標準和相對純粹程序正義 第一節(jié) 關于程序正義的理論及程序公正的標準 一、刑事程序正義的理論之爭 二、關于程序正義理論和我國刑事程序的評論 三、程序公正的標準 第二節(jié) 相對純粹程序正義 一、相對純粹程序正義的概念 二、相對純粹程序正義的兩個原則 三、相對純粹程序正義理論的意義第三部分 程序公正與刑罰效果關系理論評說 第一節(jié) 程序公正、情感反應對刑罰效果的作用 一、刑事程序公正的外在表現 二、刑事訴訟中的情感反應 三、程序公正、情感反應對刑罰效果的作用 第二節(jié)親恐關系說對程序公正和刑罰效果關系的啟發(fā) 一、親恐關系理論概說 二、社會組成人員和刑事訴訟程序產生親的關系的條件 三、刑事訴訟中恐的原因及危害第四部分 改革刑事訴訟程序。實現程序公正,獲得最佳刑罰效果 第一節(jié) 以人性惡和經驗人為我國刑事訴訟 法立法的理論基礎 一、性善論與理性人對中國法制及刑事司法的消極影響 二、人性惡和經驗人對中國法制的積極作用 三、中西方法律人性基礎的比較及對刑事訴訟法的影響 第二節(jié) 完善刑事訴訟法的立法目的 一、我國刑事訴訟法立法目的的缺陷 二、我國刑事訴訟法立法目的的修改 第三節(jié) 統(tǒng)一刑事程序規(guī)則,取消刑事司法實踐中的潛規(guī)則 一、潛規(guī)則的概念 二、潛規(guī)則的種類 三、潛規(guī)則的危害 四、取消潛規(guī)則,使刑事訴訟程序走向公開主要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部分 程序公正與刑罰效果關系實證分析 第一節(jié) 問卷調查與個別訪談相關資料分析 一、問卷調查 (一)問卷調查的基本情況 在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協助下,就本課題的相關問題,筆者到山東省某監(jiān)獄和某省女子監(jiān)獄進行了調研并得到了這兩所監(jiān)獄領導、干警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受測試者的密切配合,從而為研究本課題獲得了翔實的資料。這兩次調研的對象是正在這兩所監(jiān)獄服刑并接受改造的犯人,兩次調研均分別采用了問卷調查法和個別訪談法。下文首先介紹問卷調查的情況?! ∷械膯柧碚{查都存在著真實性問題。測驗組織者所編寫的測驗項目能夠準確地回答所研究的課題是問卷調查具備真實性的前提條件,而受測者是否真實地回答了問卷中所提出的各個問題是影響問卷調查真實性的重要因素。受測者沒有真實地回答問卷中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問卷中的一些問題不可避免地具有明顯的社會評價色彩,受測者為了獲得較高的社會評價,或者不愿讓其他人了解自己真實的人格特征,完全可能選擇一個與自己實際情況相反的選項或者結論;第二,有的受測者在某些項目上可能不太清楚哪個選項或者什么樣的結論更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所以在拿不準的情況下,常常隨便選擇一個選項或者寫出結論;第三,有的受測者在無意識中就有了一種防衛(wèi)傾向,所以不知不覺地選擇了與自己的實際情況不符合的選項或者寫下了與自己的實際情況不符合的結論;第四,受測者可能感到問卷中所列的任何一個選項都不太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所以導致其要么都選,要么都不選,或者索性為了應付任意選擇其中的一個;第五,問卷中的語言晦澀難懂或者專業(yè)術語較多,受測者沒有理解問題的真正含義,因而作了錯誤的選擇或者回答。由于刑事訴訟程序和刑罰效果關系問卷調查對象的特殊性,所以其真實性除受到上述五個方面的因素影響以外,還可能由于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而失去真實性:第一,受刪者可能誤認為測試組織者是監(jiān)獄和監(jiān)獄干警的上級領導人員,或者是其“同伙”和“同類”,怕上當受騙而不敢真實作答;第二在對測試組織者的身份誤解的基礎上,受測試者為了討好監(jiān)獄當局以得到減刑的實惠而故意作有利于維護公、檢、法機關和監(jiān)獄當局形象的回答;第三,受測試者由于長時間被剝奪人身自由和管教,形成了“順從”的性格,因而會順著好的方面回答?!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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