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5 出版社: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 作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 編 頁數(shù):143
內容概要
目前,2008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準備工作已經全面展開,為了幫助參加2008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應試人員更好地進行復習,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繼續(xù)組織編寫了《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解析》一書。《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解析》按照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專利代理實務三個科目的先后順序進行編排。對于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兩個科目,均是在給出每道試題及答案之后,在知識點部分指出了試題涉及的重要概念和出題方向,在解析部分對每道試題的各個選項進行了具體分析,指出法律依據并說明了推理過程。對于專利代理實務科目,則是在提供2007年度考試試題的基礎上,對答題要點進行了說明并給出答題范文。 《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解析》對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各科試題進行了分析說明,方便廣大考生復習、備考。
書籍目錄
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專利代理實務專利代理實務考試試卷(文字單印本)專利代理實務考試試卷(附圖單印本)答題要點及范文
章節(jié)摘錄
12.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鍺的半導體性能”屬于能夠獲得發(fā)明專利保護的客體 B.“一種足療按摩儀”屬于能夠獲得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 C.“餐巾折疊成百合花形狀”屬于能夠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客體 D.“一種計算機程序控制的機器刺繡工藝”屬于能夠獲得發(fā)明專利保護的客體 【答案】BD 【知識點】專利保護的客體 【解析】《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fā)現(xiàn);(二)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guī)定,專利法所稱發(fā)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6.4.3中進一步規(guī)定,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不是產品本身常規(guī)的形態(tài),不給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本題中,A選項所述的“鍺的半導體性能”屬于科學發(fā)現(xiàn),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屬于能夠獲得發(fā)明專利保護的客體,故A選項錯誤。C選項所述的“餐巾折疊成百合花形狀”并不是產品本身常規(guī)的形態(tài),不屬于能夠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客體,故C選項錯誤。本題B選項所述的“一種足療按摩儀”是一種產品,而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獲得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故B選項正確。D選項所述的“一種計算機程序控制的機器刺繡工藝”是一種生產刺繡產品的方法,屬于能夠獲得發(fā)明專利保護的客體,故為正確選項。綜上,本題答案為B、D?! ?3.張某完成了一項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其單位就此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提出了發(fā)明專利申請。以下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張某請求不公布其姓名,則應當在請求書“發(fā)明人”一欄所填寫的張某姓名后注明“(不公布姓名)” B.在提出專利申請后,張某請求不公布其姓名,則應當提交張某簽字或者蓋章的書面 聲明 C.在專利申請進入公報編輯后,張某請求不公布其姓名,則張某的請求將被視為未提出 D.張某不公布其姓名的請求被批準后,專利局在專利公報、說明書單行本以及專利證書中均不公布其姓名【答案】ABCD 【知識點】發(fā)明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 ……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