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8 出版社:知識產(chǎn)權出版社 作者:張忠斌 頁數(shù):356
內(nèi)容概要
本書全面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是作者多年潛心研究與審判實踐的結晶。本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與刑事責任的年齡、范圍、刑事政策和原則,以及未成年人激情犯罪、違法性認識與刑事責任,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實現(xiàn)形式,未成年罪犯與緩刑、累犯制度的適用,并附有相關法律與司法解釋供讀者查閱。 本書可供法學學習者、研究者和司法實務工作者參考使用。
作者簡介
張忠斌,1967年12月6日出生。湖北松滋人,法學博士。現(xiàn)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同濟大學、長江大學特聘教授,碩士生導師。歷任湖北省沙市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業(yè)大副主任,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機關黨委書記、刑一庭庭長、刑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期間由湖北省委組織部選派到美國芝加哥大學學習)。先后發(fā)表學術論文70余篇,參著法學著作3本。
書籍目錄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第一節(jié) 外國及我國港、澳、臺地區(qū)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一、外國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二、我國港、澳、臺地區(qū)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jié) 我國關于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的立法進程與內(nèi)涵 一、不穩(wěn)定階段 二、成型階段 三、完善階段 第三節(jié)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與相關概念之比較 一、未成年人犯罪與青少年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與少年嚴重不良行為第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 第一節(jié) 關于刑事責任年齡的規(guī)定及評價 一、中外古、近代刑法有關刑事責任年齡的規(guī)定 二、現(xiàn)代各國刑法關于刑事責任年齡的規(guī)定 三、我國關于刑事責任年齡的規(guī)定及其理論基礎 第二節(jié) 關于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的認定 一、刑事責任年齡彈性規(guī)定的質(zhì)疑 二、能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探討 三、未成年人年齡認定與計算的原則 四、跨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刑事責任認定 五、未成年人年齡不清時如何認定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范圍 第一節(jié) 國外刑法中未成年人刑事責任范圍的立法模式與評價 一、立法模式 二、基本評價 第二節(jié) 我國刑法中未成年人刑事責任范圍的立法模式 一、刑法典頒行前:列舉+概括式 二、1979年刑法典:列舉+概括式 三、1997年刑法典:列舉式 第三節(jié) 我國未成年人刑事責任范圍的理解與適用 一、立法尷尬 二、理論紛爭 三、司法適用第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刑事政策 第一節(jié) 聯(lián)合國少年刑事司法準則及其價值理念 一、聯(lián)合國少年刑事司法準則的歷史沿革及主要內(nèi)容 二、聯(lián)合國少年刑事司法準則蘊涵的價值理念 第二節(jié) 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理念與貫徹 一、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內(nèi)容及其理論基礎 二、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貫徹 第三節(jié)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刑事政策的取向 一、兩極化:重重與輕輕 二、取向:輕輕第五章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原則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基本原則概說 一、罪刑法定原則 ……第六章 未成年人激情犯罪、違法性認識與刑事責任第七章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實現(xiàn)形式第八章 未成年犯罪與緩刑、累犯制度的適用參考文獻附錄一 有關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責任的法律、司法解釋附錄二 張忠斌學術研究成果后記:半個官員與半個學者
章節(jié)摘錄
四、嚴格個人責任原則 何謂個人責任原則,目前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刑事責任是一種嚴格的個人責任,只能由犯罪分子負擔,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可轉(zhuǎn)移,不可替代”。另一種觀點認為,“個人責任是指行為人只對自己實施的犯罪負責任以及責任的承擔必須考慮行為人個人的具體情況”。筆者認為后一觀點更為全面,其理由是: 1.更為全面地反映了刑事責任的內(nèi)容 刑事責任應由主體、內(nèi)容、大小等要素構成,而后一種觀點認為個人責任原則至少應該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刑事責任只能由行為人個人來承擔,而不能牽連無辜;二是刑事責任的承擔必須考慮行為人個人的具體情況。第一層含義的主要功能是確定刑事責任的主體范圍,從而影響刑事責任的有無,即個人責任要求刑事責任的主體僅僅是行為人個人,而不能牽連無辜;第二層含義的主要功能是確定刑事責任的大小,即個人責任要求行為人承擔的刑事責任的大小要考慮到行為人個人的具體情況,即人身危險性?! ?.進一步揭示了刑事責任之本質(zhì)和目的 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的一個重要區(qū)別就是責任與行為人可否分離。在民法上,因侵權行為帶來的賠償責任,其實際承擔主體,可能因加害人死亡或無責任能力而發(fā)生轉(zhuǎn)移,即不是加害人承擔責任,而是加害人的繼承人或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這種加害行為人與責任實際承擔者可分離的性質(zhì),是由民事責任主要在于恢復或補償被損害的權益的本質(zhì)所決定的。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