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 出版社:中國稅務出版社 作者:宋文軍 編 頁數(shù):293 字數(shù):289000
內(nèi)容概要
地方稅收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地方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山東省各級地稅部門在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積極實踐“聚財為國、執(zhí)法為民”的稅收工作宗旨,積極作為,加快發(fā)展,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績?!笆晃濉逼陂g,全省地稅系統(tǒng)共組織各項收入5951.5億元,年均增長21.12%,比“十五”期間的2268.1億元增加1.62倍,為全省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由于地方稅收稅種多、稅源零星分散,征收難度大、成本高,大量的涉稅信息掌握在包括經(jīng)濟主管部門在內(nèi)的第三方手中,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不能全面、及時、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大量涉稅信息。影響了地方稅收的征管質(zhì)效。在各級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和協(xié)調(diào)下.調(diào)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挖掘政府部門和社會信息資源,加強地方稅收協(xié)助,有效提高稅源信息的采集度、利用率和稅收貢獻率,對保障地方財政收入十分必要。
書籍目錄
第一部分 頒布《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的有關文件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4號)
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草案)》的議案
關于《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草案)》的說明
山東省人大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關于《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草案)》審議情況的報告
關于《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關于《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況的說明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的意見
第二部分 《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
釋義《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稅收管理
第三章 稅收協(xié)助
第四章 稅收服務
第五章 稅收監(jiān)督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部分 《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的主要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開展企業(yè)基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管理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關于印發(fā)《阻止欠稅人出境實施辦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fā)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辦法
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辦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稅收征管增加財政收入的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意見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委托代征稅款管理辦法
第四部分 評論和通訊報道
山東擬立法保障稅收及納稅服務
山東頒布全國首個省級地方稅收保障法規(guī)
綜合治稅:更“踏實”更“有底氣”
地方稅收立法邁出的可喜一步
貫徹地方稅收保障條例全面推進依法治稅
突破“瓶頸
——寫在《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頒布之時
依法治稅更上層樓
——寫在《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頒布之時
稅收法制建設譜新篇
——全國首個省級地方稅收法規(guī)出臺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三,制定《條例》是加強稅收服務、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需要?!抖愂照鞴芊ā芳捌鋵嵤┘殑t雖然對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行為進行了規(guī)范,也明確了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義務,但在服務的措施與標準方面沒有具體要求。隨著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不斷深入,納稅人對稅務機關提供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制定《條例》,明確稅收服務的方式、內(nèi)容和標準,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更好地營造征納和諧的稅收環(huán)境,進一步促進社會公平。因此,適時制定《條例》,對于提高征收管理效率、降低稅收成本、強化稅收服務、促進地方稅收收入的增長,不僅十分迫切,而且十分必要。 ?。ǘ┛尚行??! ”尽稐l例》規(guī)定的主要內(nèi)容,是在多年來各級政府進行稅收保障和全省地稅系統(tǒng)廣泛深入開展社會綜合治稅的豐富實踐基礎上總結形成的。2003年8月21日,省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辦法》(以下簡稱《保障辦法》),于200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侗U限k法》實施后,我省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明顯加強,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對地方稅收征管工作給予了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取得了明顯成效。2003年至2008年,全省地稅系統(tǒng)通過社會綜合治稅共采集涉稅信息1500多萬條,直接增加稅收108億元,新增稅務登記戶30.2萬戶,特別是各種零散稅收明顯增長,有效地保障了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落實,促進了社會公平?!侗U限k法》的出臺和我省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收管理的創(chuàng)新性實踐,得到全國各省市的廣泛關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充分肯定和認可。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和相關部門的配合協(xié)作,努力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等方式,建立健全政府牽頭的公共信息共享機制,有效獲取相關部門的涉稅信息,并明確相關部門協(xié)稅護稅的責任和義務?!睂嵺`充分證明,通過立法加強稅收保障,是確保依法治稅和稅收收入的根本性措施。但是,從實踐情況看,我省現(xiàn)行的《保障辦法》存在著立法層次較低,內(nèi)容不夠全面,約束力不夠強,缺乏強有力的監(jiān)督考核措施等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會綜合治稅的進一步深化和提升。因此,將《保障辦法》由政府規(guī)章上升為地方性法規(guī),制定《山東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單位在地方稅收保障工作中的法定職責,在政府的領導下,借助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力量,廣泛獲取有效涉稅信息,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應收盡收,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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