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在中國

出版時間:2007-8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作者:劉兆興  頁數(shù):344  

內容概要

  本書深入探討了民間社會在法治建設中的作用,試圖挖掘民族本土資源,并通過與外國法的比較,推動我國法律和社會治理的完善。民間社會無論在社會治理還是法律治理中都占有十分基礎的地位,可以說,法治通則必須經過本土化的檢驗、必須結合適應本土文化,才能深入人心、才能化作人們的行為準則。但長期以來,法學界很多人言法必推西方,言法必鄙傳統(tǒng),使法學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中國民間社會,給法治實踐帶來了一系列問題。近年來,這一問題得到正視,這是法學研究的重大進步。

作者簡介

劉兆興,男,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研究員、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曾任法學研究所比較法研究室主任,現(xiàn)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秘書長、德國與歐共體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先后兩次獲得德國洪堡科學研究獎學金,并數(shù)次赴德,在科隆大學和慕尼黑大學的研究所從事德國公法的研究。主要研究領域:法理學、比較法、德國法等。

書籍目錄

現(xiàn)代法治與民間社會的一般理論  法治國與法的社會化和法治社會  現(xiàn)代法治的結構與民間法的功能  構建法治的民間基礎——從社會分層的視角出發(fā) 中國法治化進程中的“民間性”障礙 當代中國法制進步與民間法治意識的培養(yǎng) 天意、民意與治道——中西法文化之比較視角 糾紛解決與民間社會規(guī)范 中國傳統(tǒng)秩序觀與現(xiàn)代法治的契合 現(xiàn)代法治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基礎 現(xiàn)代法治化對中國傳統(tǒng)社會架構之沖擊 中西傳統(tǒng)訴訟文化對法治的影響 中國經濟法的民族性論綱民間組織與民間習慣法 瑤族民間組織及民間法的現(xiàn)實影響 賭咒發(fā)誓作為“另類規(guī)范”之存在意義 民間法和國家法視域下的行業(yè)協(xié)會考察 浙江民間商會發(fā)展及其法治意義 活著的習慣法——美國印第安部族法院與印第安習慣法國家法實施的社會基礎 從各國憲政實踐看憲法慣例之共性 地方立法與廣東農村失地外嫁女困境調查及財產權益的失落 從民間基礎的角度談民法中保留“典”的必要性 從比較法的角度看商法實施的環(huán)境依賴 知識產權制度建設中的社會基礎 我國刑法在懲治腐敗犯罪方面的完善中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中外競爭法實施機制比較研究 日本北九州市民環(huán)境行動原則對我國完善 環(huán)境立法的借鑒意義 日本旅游資源保護的政策與法律研究以及對我國的影響——以日本熊本縣民間區(qū)域為實例 比較法視野下的傳統(tǒng)知識法律保護方式 比較法視野下的中國民事訴訟和解制度 中日共犯與身份問題比較研究——以日本刑法第條的規(guī)定為切入點 日本的社區(qū)處遇制度與民間社會基礎法學教育問題 近年來中國高校法學教師流動的分析附錄 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年參會論文目錄

編輯推薦

《比較法在中國(2007年卷)》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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