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場之舞

出版時間:2006-9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勞倫斯·布洛克  頁數:341  譯者:曾筱光  
Tag標簽:無  

內容概要

  馬修為了調查一樁案子到拳擊場,在觀眾席他注意到一名帶小孩兒的男人,那個男人不經意用手撫摸男孩兒頭發(fā)的動作,轟開了馬修的記憶:他在盤錄像帶上看到一男一女殘忍性虐殺一個男孩的全部過程。隨著馬修的追索,兩樁案子竟然交集在一起?! ∵@是新星出版社強力推出的“午夜文庫”系列之一,該系列遴選150部偵探小說史上最純粹、最經典、最具智慧的作品,讓閱讀成為娛樂,讓閱讀成為冒險,讓閱讀成為智能訓練。喜歡閱讀偵探小說的讀者還可以加入新星出版社的“午夜俱樂部”,參加很多讀書活動。  作者勞倫斯·布洛克被譽為“在紐約游走的憂郁靈魂”,很多精英分子為之迷狂。侯孝賢把他的書推薦給梁朝偉,后者希望扮演他筆下的角色;朱天心說布洛克——“他是類型小說大師,又是一位不愿馴服的抗拒的越界者”……四十年來,布洛克伴隨著落魄固執(zhí)的馬修·斯卡德,還有紳士大盜伯尼·羅登巴爾、睡不著覺的密探伊凡·譚納、冷酷殺手凱勒,見證了紐約最極致的繁華與罪惡。即使第一頁就暴露了兇手,對他的作品也沒影響。有人說,布洛克的本領是先在血腥里看見恐怖,然后把恐怖化成懸疑再在懸疑里尋求理解,理解殺人者為何而殺,被殺者因何而死。

作者簡介

  勞倫斯·布洛克,享譽世界的美國偵探小說大師,當代硬漢派偵探小說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說不僅在美國備受青睞,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詡為偵探小說故鄉(xiāng)的歐洲?! 商叫≌f最重要的兩個獎項,愛倫·坡獎的終身成就獎和鉆石匕首獎均肯定了勞倫斯的大師地位。他曾三次獲愛倫·坡獎,兩獲馬耳他之鷹獎,四獲夏姆獎(后兩個獎項都是重要的硬漢派偵探小說獎項)?! 趥愃贡环Q為“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系列: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無執(zhí)照的私人偵探為主角;雅賊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書店老板伯尼·羅登巴爾為主角;伊凡·譚納系列:以一名朝鮮戰(zhàn)爭期間遭炮擊從此睡不著覺的偵探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離開辦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偵探為主角。

章節(jié)摘錄

  第五回合接近一半時,身穿藍短褲的拳手一記強勁的左勾拳擊中對手下  巴,接著又朝他頭上來了一記右直拳?!  八呀浲炅??!泵卓恕ぐ捅R說?! 〉拇_,他是一副快倒下的樣子。不過當藍短褲小子展開猛烈攻擊時,他  躲過了一記直拳,彎腰抱住對手,兩人便扭成了一團。在裁判把他們拉開之  前,我看見了他已經渙散的目光。  “還剩多少時間?”  “大概一分多鐘。”  “還早嘛,”米克說,“你仔細瞧那小子,他準會把對手打得落花流水  。他個兒小,卻像頭蠻牛。”  其實他們不算小個子,中量級的選手,體重大概在一百五十五磅左右?! ∵^去我對拳賽的各種量級很清楚,那時候比較容易,但現(xiàn)在的分級標準比以  前多兩倍以上,一會兒是次什么級,一會兒又是超什么級,每一級還各有三  種不同的冠軍。我想一旦某位仁兄發(fā)覺增立名目要比贏得比賽容易時,這種  潮流便會一發(fā)不可收拾,而從此之后,也再看不到什么精彩的好拳賽了?! ‖F(xiàn)在我們看的這場比賽,嚴格講什么名目也沒有,和拉斯維加斯或亞特  蘭大賭場舉行的盛大場面比起來,簡直是天壤之別。再說精確一點,我們是  在馬佩斯附近的某條黑街上,一個廢棄工地的水泥倉庫里。它位于皇后區(qū)的  邊緣,東、南角分別和綠點、布什威克區(qū)相接,其余的地方則被一大片公墓  包圍。你可以在紐約住上一輩子但從未踏進馬佩斯這個鬼地方一步,或者開  車經過幾十次卻渾然不覺。滿街不是工廠和五金行,就是單調乏味的住宅,  沒有人會想來此地投資或開發(fā)。不過未來的事情也難說,有限的空間遲早會  用光,只要城里那些年輕拓荒者把騎樓旁的爛柏油路重新翻修一下,再把室  內好好裝修一番,這個地區(qū)將會像藝術家住的倉庫一樣重獲生機。到時候,  格蘭德大街的人行道上,會有裝飾得亮晶晶的街邊樹一字排開,巷尾街角也  會到處林立著韓國小雜貨店?! 〔贿^呢,目前馬佩斯體育館的嶄新面貌是唯一能顯出這一帶會有光明前  途的標記。幾個月前,因為翻修麥迪遜花園廣場,費爾特拳擊場暫時關閉了  。十二月初,馬佩斯體育館隆重開幕,每個禮拜四晚上,都安排了一堆拳賽  ,第一場預賽通常在七點左右開鑼?! ∵@棟建筑物要比菲爾特體育館小,四周是未經處理的水泥墻,頂上是鐵  皮棚子,地板裸露著水泥,看起來相當不俗。拳擊賽的臺子坐落在這長方形  建筑物的中央。正對入口處有一排排金屬折疊椅把拳臺三面圍住,三個座區(qū)  的前兩排座位是血紅色,其余則是灰色。靠拳臺的紅椅子是預訂席,灰椅子  則可以自由入座,一張票才五元,比曼哈頓的首輪電影還便宜兩塊。即便如  此,還是有半數以上的灰椅子是空的?! 榱吮M可能塞滿觀眾席,票價壓得很低。這樣坐在家里看有線電視的觀  眾才不會發(fā)覺,原來,這個節(jié)目是針對他們設計的。新的馬佩斯體育館是有  線電視的產物,為一個剛成立的體育頻道提供節(jié)目,這家名叫五洲有線電視  網的公司正摩拳擦掌準備在紐約電視界爭得一席之地。七點多,我和米克到  了這兒,看見有幾輛“五洲”的轉播車已停在體育館外面,準備在八點時開  始轉播?! 〈藭r最后一場預賽的第五回合結束,穿白短褲的小子還挺著沒倒。這兩  名拳手都是布魯克林混大的黑人,賽前的介紹中說,一位來自貝德福德斯泰  弗森特,另一位則來自克郎海茨。一樣的短發(fā),一樣的中等身材,其中一個  因為老彎著身子打拳,看起來比較矮,實際上他們差不多高。幸好兩人的短  褲顏色不一樣,要不還真難分辨?!  八麘摮藱C撂倒他,情況都對他這么有利了,竟然沒能順勢收拾他?!  薄  按┌锥萄澞切∽颖容^有心眼?!蔽艺f?!  翱墒撬难凵裢耆魷?。那個,那個穿藍短褲的叫什么名字來著?  ”他查了查節(jié)目單,所謂的節(jié)目單,也不過是一張印著賽程的藍色破紙片?!  胞溈ǘ鳌!彼f,“麥卡恩讓煮熟的鴨子飛了?!薄  皠偛潘拇_占盡上風?!薄  皼]錯,而且還結結實實地擊中對手好幾下,但就差那么一點點,我真  弄不懂,很多拳手都是這樣,把對手打得七葷八素,但無法一鼓作氣擊倒對  方?!薄  跋旅娌皇沁€有整整三個回合嗎?”  米克搖搖頭說:“沒用了,良機稍縱即逝?!薄 ∷f的沒錯,雖然麥卡恩贏了接下來的三回合,卻沒能再像第五回合那  樣差點把對手擊倒。終場鈴響,兩人大汗淋漓,很快地擁抱了下,麥卡恩跳  回他的角落,高舉雙臂以示勝利。裁判也做出了相同的判決,其中兩個判他  從頭贏到尾,是一場完勝?! 〉谌徊门袇s判定白短褲拳手贏了其中一回合?!  拔胰ベI瓶啤酒,你喝什么?”米克問道?!  艾F(xiàn)在還不需要?!薄 ∥覀冏谌肟谔幱疫叺谝慌诺幕乙巫由?,這樣我便能時時注意入口處的  動靜。但到目前為止,我的眼睛幾乎沒離開過拳臺。趁米克往體育館另一頭  小賣部走的時候,我朝入口處張望了下,眼光一轉,忽然瞥見一張熟面孔向  我走來。一個身材高大的黑人,穿著剪裁合身的直條紋西裝。我站起身來,  迎上去與他握手寒喧。  “我就說是你嘛,剛才麥卡恩和伯德特開打前,我回頭瞅了一下,我就  跟自己講,我一定看到了我的朋友馬修坐在那邊的便宜座位上?!彼f?!  榜R佩斯這兒的座位都很便宜?!薄  翱刹皇?,”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們第一次見面也是在看拳賽,  在菲爾特拳擊場對不對?”  “沒錯?!薄  昂湍阋黄鸬氖恰泻ⅰつ帷へ悹?。”  “坐在你身旁的是叫桑妮的女人,但我忘了她姓什么?!薄  八猩D荨ず嗟吕锟怂?,或是索尼婭,不過沒人叫她索尼婭?!薄  安蝗邕@樣,假如你不介意坐次等席,何不跟我們一起坐?我朋友買啤  酒去了,這整排幾乎是空的。”我說?! ∷α?,“我已經有位子了,在藍色角落,我得替我的拳手加油?!瘛 ⊥退箍颇罚氵€記得他吧?”  “當然記得。我們頭一次見面那晚上,他把那個……呃,我忘了叫什么  玩意兒的意大利小子給打慘了。”  “沒人記輸家的名字。”  “他身上狠狠中了一拳,被打得魂飛魄散,這點我倒記得很清楚。巴斯  科姆今晚不出場吧?節(jié)目單上沒他名字?!薄  八缤诵萘?,幾年前就高掛拳套,不打了?!薄  案也碌囊粯?。”  P1-5

媒體關注與評論

  勞倫斯·布洛克上偵探小說界的大師,馬修·斯卡德系列是這個世紀最  好的偵探小說?!  狿rivate Eyes  我閱讀馬修·斯卡德過程中,感覺像小時候看武俠小說那樣非要一口氣  看完不可?!  钚①t  勞倫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來一本,勞倫斯·布洛克  。  ——美聯(lián)社  好書!  ——斯蒂芬·金

編輯推薦

  既然我們最終都得死,那為什么不選擇相互殘殺。當今歐美硬漢派偵探小說第一人,他的作品擁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愛收藏?! 趥愃埂げ悸蹇松蟼商叫≌f界的大師,馬修·斯卡德系列是這個世紀最好的偵探小說?!狿rivate Eyes  我閱讀馬修·斯卡德過程中,感覺像小時候看武俠小說那樣非要一口氣看完不可?!钚①t  勞倫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來一本,勞倫斯·布洛克?!缆?lián)社  好書!——斯蒂芬·金  “這一刻,我突然清醒,好像在這一刻,我能夠洞悉所有的事物。我的思想越過腦際,在那些事物中翻滾纏繞,一瞬間,我感到它已經接近到幾乎可以觸摸的距離,然后…啪,就不見了,你懂我的意思嗎?”  馬修為了調查一樁案子到拳擊場,在觀眾席他注意到一名帶小孩兒的男人,那個男人不經意用手撫摸男孩兒頭發(fā)的動作,轟開了馬修的記憶:他在盤錄像帶上看到一男一女殘忍性虐殺一個男孩的全部過程。隨著馬修的追索,兩樁案子竟然交集在一起?! ∵@是新星出版社強力推出的“午夜文庫”系列之一,該系列遴選150部偵探小說史上最純粹、最經典、最具智慧的作品,讓閱讀成為娛樂,讓閱讀成為冒險,讓閱讀成為智能訓練。喜歡閱讀偵探小說的讀者還可以加入新星出版社的“午夜俱樂部”,參加很多讀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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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71條)

 
 

  •      淺顯的認為最開始的拳擊場畫面就意味著在這個拳擊場會是一個血流成河的地方,開端是拳擊手的,最后是斯卡德所殺的人。
       斯卡德與米克去看拳擊賽,目的是為了查一個丈夫是否涉嫌殺死妻子的案子。委托人是死去妻子的同性戀哥哥,并且因為艾滋,生命所剩不多,只想查清楚他妹妹是如何死的,鑒于警察幾乎毫無進展,在與斯卡德相熟的警察的暗示下,找到了斯卡德。
       這個案子讓斯卡德有機會去找到半年前他從匿名戒酒會的同伴那里拿到的一個虐童錄像的里虐童的罪犯。
       ------之后完善-----
  •     我想我越來越欣賞馬修?斯卡德這個家伙了,我始終想不明白他是如何在保持著一顆慈悲之心的同時,又不會被這個糟糕的世界逼瘋。在他那強大到近乎混蛋的冷硬外表之下,卻有著一顆柔弱的、敏感的、溫暖的心,他是如何調節(jié)這樣的矛盾的呢?是酗酒、戒酒磨練的結果嗎?如果是,那么很可惜我無法嘗試這樣的方法,也希望別有人嘗試。
      在本書的故事中,馬修?斯卡德這位戒酒中的無照私家偵探完全表現(xiàn)出了一副鐵肩擔道義的俠義心腸。知道嗎?在類似故事中那樣的灰色世界中,有些終日宣稱有錢才辦事的家伙關鍵時刻要比那些總是滿嘴仁義道德的上流人物要靠譜得多。而有時我會感到心情沮喪的原因就是發(fā)現(xiàn)這條規(guī)律在現(xiàn)實世界中有時也是成立的。
      我們還應該贊嘆馬修在本案中所表現(xiàn)出的敏銳的洞察力,僅憑幾個動作便可以將罪行與罪犯聯(lián)系起來。而像我這樣患有陌生人恐懼人的家伙,同一個人換個地點就會完全認不出來,即使他們不帶面具。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再發(fā)現(xiàn)線索后,馬修能不計得失地追查下去,僅僅為了道義,我想這就叫做良心吧?在灰色的世界中,這便是下層階級的必需品和上流社會的奢侈品。
      除了洞察力與良心,馬修作為一名偵探的調查力是同樣重要的,說實話我很喜歡看他是如何從一個毫不起眼的線索開始,窮追不舍、抽絲剝繭地摸清一宗案件的脈絡的。當然有時候這一過程中難免會有那么一點美式英雄的好運氣。
      說到美式英雄,本篇中的馬修的確有那么一點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氣概,當法律無能為力之時,懲奸除惡也許真的需要那么一點點“非法”正義。只是我原本以為馬修在最后手刃惡徒之時會有幾句慷慨陳詞,就如同京劇中的亮相。結果沒想到最后的過程卻是顯得有些潦草,也許現(xiàn)實就應該是這樣,又也許這就是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在西方人的眼里擁有最終審判權的只有上帝,所以馬修他們最后會穿著染血的圍裙出現(xiàn)在教堂之中。
      就像馬修閱讀的那本《新門刑案日志》所產生的感慨:我們沒有變得更壞,我們也沒有變得更好。而其實這句話倒過來也是可以用來形容我們的世界的。就看你看這個世界的角度為何了。就看你是如何既懷有一顆慈悲之心,而又不會被這個世界逼瘋了。
      滿分五顆星,我給本書打四顆星。
      
  •     從“一個偵探故事”的角度來說,這本比《八百萬種死法》好,雖然也充滿了很多巧合,也有匆匆完事不再深入的潦草,總的來說全須全尾,而且布洛克式特有的調性和氛圍包括節(jié)奏感都還蠻好。在雷蒙錢德勒樹立一個標桿之后,寫到這個程度也算是很有自己的風格了。
      
      奇妙的是,看完這本明明更有故事性的作品,再回過頭去看一開始不算吸引的《八》反而能覺出味道:尤其是“全人類的死都和我息息相關”這個主題。除了評價太高會讓一些讀者失望外,倒是有它獨特的地方,馬修的戒酒瑣事在喜歡喝酒的讀者(比如我)看來很引人入勝:看他怎么計算自己清醒的日子,渴念酒的誘惑,姿態(tài)很低地承認追蹤案件的深層動機是為了防止自己喝酒,怎么跟酒精斗爭,怎么跟自己斗爭。聽起來很文藝,不過布洛克寫得不讓人討厭。
      
      《屠》的兇殺案主題在現(xiàn)在看來當然是玩到不要玩了,很順應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的美國社會文化風潮,還側面寫到了艾滋病大流行和石墻事件。布洛克估計沒打算把它寫得多深刻,他絲毫不掩飾自己對于犯罪者本身的精神剖析是多沒有興趣。這就在某種意義上喪失了一些深度和層次感。幸好幾處對話場景寫得很有魅力,而馬修那毫不祈求諒解也不惺惺作態(tài)的低姿態(tài)也讓人不會反感:想讓犯罪者死不是為了扮演上帝的角色,就是想讓他們死。不是上帝也不是審判官,就是個酒鬼,大部分時間無話可說。
      
      米克巴盧作為配角挺出彩的,即便是個類型人物(用現(xiàn)在的眼光看來)也有他獨特的光彩。知道自己即便要墮入地獄也會毫不迷惑毫不逃避地看向紅蓮之火的魅力。
      
      我個人比較喜歡這類不強調解密,但是閑筆有趣的故事。怎么說呢,就算是被那種氛圍所感,幾近裝逼也罷。畢竟偉大的哲學家孔子曾經說過“裝逼裝得好,金槍永不倒”嘛。單純看偵破過程和解謎邏輯的話,這書簡直淡出鳥來,不過我不討厭他很用力地藏在故事里的所謂詩意。
  •     看似兩條線的故事不經意間串接在一起,并且以為是主線的罪犯漸漸變成了情節(jié)較輕的那個。一盤色情錄像引發(fā)的慘案讓警察無能為力,馬修決定不讓別人代勞,決定順從自己的意志做自己該做的事。
      
      勞倫斯布洛克的書里都充滿了一種無言的絕望情緒,對世界了解越多越絕望,因此他的書里有很多對人生的反思,對社會發(fā)展的觀察,這也是當年對八百萬種死法驚艷的原因之一。他的書為我打開了一個新天地,原來推理小說還可以是這樣的,除了推理,還可以是一部很棒的小說。
      
      懷孕的時候看了很多東野圭武的小說,但始終對日本作家的書有點提不起興趣,可能是因為不愛動腦子所以始終對設計復雜的故事不太感冒,也可能是東野大師對社會某些問題的描寫和挖掘更為血淋淋更沉重讓我狠不下心看下去。
  •     《屠宰場之舞》中提到了在皇后區(qū)森林公園高爾夫球場上中被發(fā)現(xiàn)的,被綁架后殺死的女人,這人便是《行過死蔭之地》中第一個死者戈特斯坎德。這個伏筆,我把整個系列作品看了好幾遍才發(fā)現(xiàn)。類似的內容可能還有很多,歡迎補充。
  •     這是我看的第一本布洛克,同以往的偵探小說閱讀經歷截然不同。
      馬修,給我感覺就是“一切隨緣”,你看他同過去的主顧現(xiàn)在的朋友混跡于一個又一個糞坑酒吧,仿佛漫不經心地,直到他說“似乎有點眉目了”以后,還是那么閑庭散步一般慢條斯理。渾不似那種揭秘章節(jié)一瀉千里的節(jié)奏??晌揖褪潜贿@種表面的閑適內在的張力所吸引。真喜歡他和老探長搭檔借刀殺人,米克揮刀斬臂的“昔日輝煌”,還有各種閑話,關于馬修的戒酒聚會,屠夫做彌撒領圣餐,還有無照偵探擇友的奇怪品位。
      其實要認真分析起來我自己也奇怪為什么會對這本小說對馬修這么買賬。
  •     我是馬修·斯卡德,無執(zhí)照偵探,曾經是酒鬼,現(xiàn)在戒掉了,用咖啡,可樂,姜汁汽水替代。
      我和有情的妓女結婚,和有義的暴徒知音。在我眼里,人們的行為代表不了本質,只有本質壞掉的人,才該死。
      法律要證據,而證據往往不像連環(huán)畫那樣明顯,所以法律能做到的事情有限。對于那些真正的暴徒來說,法律能做到的有限,否則那些頂級律師們就顯得毫不重要了。
      懲罰這些逍遙法外,本該被法律制裁,法律卻無能為力的人來說,最好的懲罰方式,要么是讓公眾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媒體是個好途徑;要么就我親手送他們去西天,我不想讓不該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享福,解決掉這些人的時候,對他對我都是解脫。
      這個城市很亂。有些人曾為我死掉,也許我有隱藏的負罪感,但負罪感并沒有毀掉我。我無意板顏色上帝的橘色,也無意成為正義的化身,那樣會給我壓力,我只是盲打誤闖地探索,并沒有考慮到結局如何。我只做我覺得應該做的事,我需要錢,但錢不是最重要的,我只想把眼前的每分每秒作對。
      
      《屠宰場之舞》這本書對馬修·斯卡德的人物刻畫進入了更為深刻的地步。上一本《到墳場的車票》主要是刻畫了他的恐懼,和面對恐懼時的勇敢。這一本刻畫了馬修面對邪惡的果決和憎惡。
      當然,法律越詳細,可鉆的空子也越多。之所以馬修斯卡德存在,是因為法律能辦到的事情有限。而媒體并不能做沒有商業(yè)價值的新聞。
      
      寫到這吧。很喜歡這本書。
  •     這部書同他的雅賊系列有本質的不同,雅賊有詼諧的成分,但是這部,充分體現(xiàn)了美國美國偵探小說的特質,變態(tài)恐怖血腥!犯罪的手法不在于怎么高明,血腥更動人心魄。
  •      這個偵探馬修真的邋遢到了一定程度:都戒了那么多年的酒按理說早該戒掉了,竟然還成天跑聚會;而且沒有房沒有車,甚至租都不租;離異多年,跟這個妓女廝混多時,也不多考慮未來;什么樣的朋友都有,從警察到黑社會??
       真可謂隨性隨意,灑脫人生,放在中國小說里,那就是俠客!
       勞倫斯的小說要說推理的話那真是可以忽略掉的東西,但關于探案的層層遞進還是很邏輯的;而且加進了更多的實際性考慮,更加真實;尤其這部《slaughterhouse》,法律不能解決的東西很多,有時候并不一定確鑿的證據就可以把萬惡的罪犯送進監(jiān)獄,而這時候,所謂的“硬漢派”便是主角集偵探與警察甚至殺手于一身,更加精彩!!
       大半夜看著本書雖然很困,但看完后卻是熱血沸騰:書里面對出格鏡頭的精確描寫很容易讓敏感的同志無法接受,甚至有點b級影片的意思,血腥加色情;此外,曼哈頓區(qū)形形色色的黑白高低人等也明確的描述,很有趣;還有舊時代的美國生活:沒有手機、電腦,槍也不像我們想像中的那么常見,喝酒的與戒酒的,還有教會生活??
       很喜歡布洛克的書,進來看到他的兩張照片,也很有感觸:一張就是這本書里貝多芬加愛因斯坦的發(fā)型模樣;還有一張就是百度百科里那張兇神惡煞似的光頭樣子。假如第二張再黑一些,那么簡直就是馬修和米克巴盧??!
       有時候看膩味了阿婆和日本推理,這樣的書更吸引人,跟著這個拉拉踏踏的偵探,甚至我竟然學會了他認真細致的生活。
  •     所以比較好看,以地下流傳的snuff video為題材,涉及一些錄像帶年代美國av界的情況。更因為讀這本時我正好萌上老Sutherland后來又迷上了Cassavetes所以讀到男女主角(這兩個人我壓根不覺得喜歡)聊The Dirty Dozen才覺得這倆有那么一點親切。網絡試讀居然在逼近真兇前夕就沒有了,一等周末就心急火燎去圖書館借了哈。
  •      看這本書的時候剛剛看完一部頹廢的電影《道林格雷》,連續(xù)受到這種陰暗面的影響,一度使我的情緒也極其低落,尤其還是在晚上,黑夜和寂靜加深了這種感受。
       紙醉金迷的背面是無盡的欲望和骯臟的交易,這本書里面的斯特德夫婦到最后也不知為什么要做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他們受過良好教育,收入不菲,彬彬有禮,甚至還有著相當不俗的品味——比如對那幾幅畫的熱愛和欣賞。最終,作者將這一切歸結于欲望,說斯特德是“因為喜歡殺人而殺人”,則斯特德夫人是“因為喜歡犯賤而犯賤”,我對這種結論不滿,然而也給不出什么更好的看法。
       當法律和道德都在欲望面前失去其約束力時,便形成了馬修這種灰色的中間地帶:他有著自己的原則,看上去似乎是正義的;他使用犯罪的手法,似乎他的目的是正義的;他游戲人間,混混度日,有著抹不去的罪惡感但并不想贖罪,相反,他相當認同這種罪惡感;當有人觸犯,或者違反他灰色原則的時候,他會用黑色的手段對付你,比如,你可以嫖妓,但不可以虐殺,因此他用左輪手槍結束了斯特德夫婦的生命;比如,你可以搶劫,但不可以QJ,于是屠夫狠狠胖揍了那個不懂事的小伙子。
       布洛克的情節(jié)反復,線索甚多,而最終這些看似無關的線索都慢慢伸向了同一個地方,使得這個故事充滿了詭異的命運氣氛,處于看似松散實則緊張的推理節(jié)奏中,然而看的多了,或許就會對這種有點刻意的安排感到矯揉造作,畢竟,這不是名偵探柯南,你得給我們一個合理的理由,而不是每次都借助于巧合。
  •     算上這本《屠宰場之舞》,馬修斯系列我看了四本,雖然沒有按順序,但也充滿趣味。而最先讀的,也是最打動我的,仍是讀的第一本《行過死蔭之地》與第二本《八百萬種死法》,《八百萬種死法》尤為出色。但我沒有適可而止,繼續(xù)讀繼續(xù)讀,四本了,其實不多,但卻發(fā)現(xiàn),已經了無趣味。很可惜,我想,這不是作者的錯,更不是馬修·斯卡德的錯,當然,我也沒什么錯,問題在哪里呢?經典不能重復,就如剛炒出的綠葉菜,初嘗多么鮮美,但第二頓熱過之后,色香形全無,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或許,是這里出了問題。但不管怎么說,屠宰場之舞里仍是那個馬修,仍是那個德金,還有那個米克,卻沒有了起舞的輕靈與美。
      怎么說?
      讀夠了。
      再見,馬修!
      再見了,布洛克!
  •      始終認為看布洛克的小說如同邊喝陳釀威士忌邊看爵士電影一樣,每件事每個人物看上去都那么漫不經心,事情聽起來都很瑣碎,毫無連貫性,根本不是偵探小說的調調。布洛克用每個章節(jié)織成一張大網,不知不覺中讀者就被誆了進去,欲罷不能了。要問我從布洛克小說中知道了什么,我的第一回答應該是紐約的酒吧,那些隱藏的不知名小角落的各色酒吧,每個看起來都稀松平常,里面卻隱藏了各號人物,每個酒吧都代表了一種生活。除了酒吧外,小說里出現(xiàn)頻率最高的東西就是威士忌和咖啡了,以至于讀完每本書,我都覺得嘴巴里有股威士忌混咖啡的味道。
       這本書不是我看過的第一本布洛克小說,但卻是最吸引我的書。這本書里少了前期馬修身上洗不掉的頹廢,也少了他對酒精那種病態(tài)的依戀,他的戒酒已經卓有成效了,可這些并不代表馬修就變成了普通偵探小說里那種憤世嫉俗的偵探,他還是馬修,穿梭于紐約城市叢林里的過客,叢林法則爛熟于心。馬修最后的舉動,我不認為是出于正義或者其他什么光明正大的由頭,他從來不是那種主動的人,隨波逐流的漂浮在紐約的海面上,隨著時間風浪的變化迎接襲來的挑戰(zhàn)。
       一切都是偶然套偶然,他只是把巧合拼湊在一起做出自己的選擇,沒有理由的。他曾是個警察,看過太多不義,自己也曾經身涉其中,這次舉起槍,他沒有射殺那個攻擊他的人,他殺死的是那個手無寸鐵的蕩婦,這不是什么正義,馬修做的是任何一個還有良知的人都會做的事情。那對夫婦已經完全喪失了人性,而現(xiàn)實的法律,掌管光明的法律卻無法懲治他們,所以只有黑夜才能吞噬他們,馬修就是黑夜里的一員。他不屬于那個五光十色的紐約,他存在的紐約永遠是灰蒙蒙的,一個酒吧接一個小館子,沒有什么嘈雜的人聲和游客的灰色之城。
       所謂的叢林法則其實就是沒法則,每個人都獨居自己生活的一隅,有著固定的路線,每個世界都井然有序,沒什么人可以指責其他人,搗亂分子偶爾出沒于城市之中,要么被城市所淹沒,要么就隨波逐流的融入灰色中。沒什么可期待的,每天有不計其數的事情發(fā)生在這里,每個人都是旁觀者,也都是參與者,每個人跟他人都緊密相連卻也疏離的可怕。沒什么可怕的,每個人都能從喝威士忌的半醉半醒間找到屬于自己的那絲清醒,可惜那絲清醒轉瞬即逝,所能把握的只有的只有你的法則,活下去的法則。
  •      這一刻,我突然清醒,好像在這一刻,我能夠洞悉所有的事物。我的思想越過腦際,在那些事物中翻滾纏繞,一瞬間,我感到它已經接近到幾乎可以觸摸的距離,然后…啪,就不見了。
  •     
      自從《刀鋒之先》里“屠夫”米克.巴盧伴隨著傳奇故事的登場,就注定了馬修.斯卡德之后的系列故事會因為這個人物的出場沾染上一些血腥與激情。
      
      這個令道上聞名喪膽的殺人越貨的兇嫌,自從成為馬修用咖啡干杯啤酒時互訴各自往事的朋友之后,馬修有不太容易搞定的事便由他代勞了。
      
      像喋血雙雄里的殺手與警察,像古龍筆下的傅紅雪與葉開,立場不同甚至敵對的兩者卻因理解爆出火花,建筑起信任的紐帶。
      
      在《屠宰場之舞》中,馬修不再只是問米克借槍防身,他和米克一起出馬,制裁法律無法制裁之惡。
      
      記憶中,馬修一向不太循規(guī)蹈矩,在《屠宰場之舞》中真的行制裁之事外,做警察時也曾偽造證詞陷人入獄(《到墳場的車票》),做偵探時暗藏錄音機錄下嫌疑人的證言(《刀鋒之先》)、早年間還在一具尸體上制造槍殺證據以使真兇落網(《酒店關門之后》)。
      如果就光看馬修的手段,真的并不覺得比羅登拔和凱勒寬厚,但是馬修說的好,他并不想做上帝,他酗酒也好,滴酒不沾也好,自己也找不出什么理由(盡管他一直掙扎著為自己找尋),他不是天主教徒,但他領了圣餅,他從不曾想冒犯或者僭越那“神圣的可能性”,他所做的,只是他沒有辦法違逆的意志,如果說他的信仰真的存在,那他的所作所為便是無從掙脫得沿著那種被逼狹在窄途一條的信仰之道上行前而已。
      
      這樣的行事合理嗎?也許沒有答案。
      可是不這樣做就足夠合理嗎?
  •     
      
      
      文:爻易
      
      
      一
      
      莎士比亞有一個經典的比喻:“我們都是演員,世界就是舞臺”。讀《屠宰場之舞》讓我不由產生這樣一種企盼,但愿世界這個舞臺不要變成屠宰場,我們這些演員不要變成屠夫,否則,人生就真的成了“屠宰場之舞”了。
      
      二
      
      “……人性的丑惡正在空前急遽地惡化,世界末日來了,我們都要下地獄去了?!瓗资兰o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為了幾個錢或為了情愛自相殘殺時,我可以告訴自己,其實我們并沒有變得更糟,我們和以前一樣好。”
      
      “……我們從古至今都一個樣。沒有變得更好,也不會變得更好。歷史上因我們的罪而犧牲的人,簡直是死的輕如鴻毛,我們回報以更多的罪惡,我們的罪惡之源永不枯竭。”
      
      幾個世紀以前,為了幾個錢也好,為了情愛也好,自相殘殺的人類畢竟還能找出一些理由,沒有理由也會編造一些理由,或者內心覺著應該為自己找一些理由。而在幾個世紀以后的今天,新新人類可能會發(fā)問,難道自相殘殺還需要理由嗎?如果一定需要一個理由,那么,“我們早晚得死”能否算是一個合理的理由?這確是一個理由,一個讓人瞠目結舌的理由。
      
      我們并沒有變得更糟,我們和以前一樣好,這真是一種無奈而又絕望的自我安慰!?。∫环N阿Q式的精神滿足?。?!
      
      幾百年,乃至幾千年的人類文明,沒能使人類變得更好,或變得更文明,而僅僅使人類滿足于沒有變得更糟。我們是否應該懷疑,或有理由懷疑,人類現(xiàn)代的所謂文明究竟意義何在?況且當今這個世界上所發(fā)生的很多事情,讓人感覺(可能應該說讓人以外的其他物種感覺),人類離文明越來越遙遠,甚至根本就不搭界了。人類現(xiàn)在相互殘殺的手段較之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這全拜人類聰明才智的發(fā)展與科學技術的進步所賜,也可以說,全拜人類文明的發(fā)展所賜。如果說科學是文明的一個組成部分的話,也可以這樣說,恰恰是文明毀了人類,所謂“成也文明,敗也文明”。一部人類文明史就是一部人類罪惡史,或許過于悲觀了。
      
      三
      
      “奉主耶穌之名,我們最后不都得死嗎?那為什么不互相殘殺,想怎么血腥都可以?難道這就是世界運行的方式嗎?”
      
      《屠宰場之舞》讓我聯(lián)想到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比較起來,《狂人日記》精彩得多,也深刻得多。(當然,魯迅先生所傳達的完全是另外一個意義,這里只是借用一下。)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按照“既然我們終究都得死,為什么不選擇相互殘殺?”的邏輯,可能很容易推出類似的結論,“既然我們要相互殘殺,為什么不選擇吃人?”吃人,可以說是殺人方式中最原始、最殘酷、最恐怖、也最不文明的一種了。人類的歷史由于寫著“仁義道德”這幾個字而透著文明,而成為一部所謂的文明史。人類文明史又由于殺人,由于吃人而變成了一部殺人史,一部吃人史。
      
      “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這又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發(fā)現(xiàn),人類的相互殘殺已經發(fā)展到了親人之間,兄弟之間,手足之間!虎毒還不食子,看來人類已經淪落到連禽獸都不如了。
      
      “你們可以改了,從真心改起!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這才是一個正常的、文明的、進步的世界,才是一個正常的、文明的、進步的人類。
      
      “你們要不改,自己也會吃盡。即使生得多,也會給真的人除滅了,同獵人打完狼子一樣!——同蟲子一樣!”人吃人,早晚會滅絕。
      
      魯迅先生最后的吶喊是,“救救孩子……”那些天真無邪的,沒有殺過人的孩子,不要再教他們殺人了。
      四
      
      馮友蘭先生講,“實際的世界,有好有不好;實際的人生,有苦受亦有樂受。此為事實無人不知,哲學史中大哲學家亦無不知,其所爭辯,全在對于此事實之解釋及批評。”看來世界的好與不好并非我一個人所關注的問題。那么,事實究竟又是什么樣呢?馮友蘭先生將所有的看法(或觀點)歸類為三,即“損道”、“益道”和“中道”。
      
      “損道”,“以現(xiàn)在之好為固有,而以現(xiàn)在之不好為起于人為?!薄叭藶闉橹虏缓弥矗蝗朔揭晕拿髯韵?,而不知人生苦惱,正由于此。若依此說,則必廢去過去,返于原始?!?br />   
      “益道”,“以現(xiàn)在之不好,為世界之本來面目,而現(xiàn)在之好,則全由于人力。”“現(xiàn)在世界,雖有不好,而比之過去,已為遠勝;其所以仍有苦惱者,則以吾人尚未十分進步,而文明尚未臻極境也?!?br />   
      “中道”,“以為天然人為,本來不相沖突;人為乃所以輔助天然,而非破壞天然。現(xiàn)在世界,即為最好;現(xiàn)在活動,即是快樂?!?br />   
      我倒是有一個折衷的觀點,本來好而后來變得不好的可能偏重于精神文明方面,本來不好而后來變得好的可能表現(xiàn)在物質文明方面??傊?,全是文明惹得禍。
      
      五
      
      “……正如我圣潔的母親忠告我的,人們總是肆無憚忌地批評死人,因為他們沒辦法回嘴?!?br />   
      這不是欺負人嗎,批評沒辦法回嘴的人也太不公平了。但是沒有辦法,這個世道就是這樣。
      
      現(xiàn)在人們的才智似乎又進步了許多,他們不僅批評死人,他們還學會了批評有名的死人,比如孔子,比如魯迅。因為可能他們覺得這樣做自己也可以成為名人,這是一條通往“成功”的捷徑。
      
      慢慢的,批評死人開始讓人瞧不起了,讓人覺得特沒出息,特沒膽量,也特沒水平,特沒檔次。所以現(xiàn)在專找活名人,或較勁,或叫板,或單挑,或PK,什么陳凱歌,什么趙忠祥,什么張藝謀,所有中國所謂頂級的名人,都拉出來,當然也不排除有些是屬于耐不住寂寞而自己跳出來的,自愿來湊熱鬧的偽名人?,F(xiàn)在網上最時興的叫 “惡搞”,這可能就是從批評演變過來的,或者說是一種最新的批評方式。批評有名的活人的益處在于,一些活名人被自己的名聲所累,他們也沒辦法回嘴。(更何況很多事情都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的”。)看來批評也是分檔次與境界的,當然所得到的回報也是成正比的。
      
      其實,人活著哪兒那么多正事可干,況且光干正事還不累死,偶爾惡搞就自當是一種調劑吧。
      
      六
      
      “后來,我戒掉了尖叫,再后來我戒掉了哭泣。這并不是說從此我不會哭也不會叫,而是因為我生氣所以會叫了,我悲傷所以會哭了。……”
      
      以前我知道有戒煙,戒酒,戒毒,戒色,原來尖叫與哭泣也是可以戒掉的。尖叫表示憤怒,哭泣表示悲傷,實際上說的就是控制情緒,戒掉憤怒可能符合顏子的“不遷怒”。如此說來,我們可能還需要戒仇恨,戒丑惡,戒骯臟,戒無知,等等。有了戒,也就有了約束,有了控制,有了理性,最終有了文明,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人的習性當中,“習”可能是比較易改、易戒的,而“性”是比較難改、難戒的。戒煙,戒酒,可能都屬于“習”的改變。戒尖叫,戒哭泣,可能應該屬于“性”的改變。
      
      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年,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圣人說得就是好,值得細細品味,回味無窮。
      
      七
      
      其實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美好的東西!
      
      
  •     這是我看的第二本馬修系列,之所以看完《八百萬種死法〉之后接著看這本是沖著此書獲得夏姆斯和愛倫·坡雙料大獎。感覺這本比較血腥,但據說不是馬修系列里最血腥的,虐童現(xiàn)象相信離我們還比較遙遠,但讀過此書由其是開篇關于那段錄像帶的描寫,讓我從骨子里對虐童的人有股憤恨,就像在結尾馬修反復說的那樣,“我就想讓他們死”,不得不承認社會上的確存在這種人,對于這樣的人每個人都有審判的權利,我覺得此書最成功的地方就是讓讀者也有馬修一樣的感覺,就想讓他們死……
  •     勞倫斯·布洛克是我最喜歡的偵探小說作家。
      他的偵探小說不像以前我看過的那些偵探小書,他講的不僅僅是謀殺,不僅僅是偵探和兇手的博弈。這些在已往偵探小說中最重要的部分在他的小說中往往被放置為第二位,他講的是社會,是整個人生。所以希望看到緊張情節(jié)的朋友可能會覺得無聊,勞倫斯·布洛克不厭其煩的寫馬修在哪里吃午飯,不厭其煩地從馬修的眼里看到時事,不厭其煩地寫波本酒。這仿佛是一種散文的寫法,一點點情愫的沉淀,一點點地重復,直到悲哀和悲天憫人的情懷完全將你籠罩,這種感情是很少有作者能夠達到的,即使錢德勒也不行。。。
      
      不要指望能從這里看到刻意雕琢的奇怪謀殺,不要指望從這里看到偵探非人的推理,不要指望從這里看到精彩的電影版的打斗和追車。
      
      這里只有無奈、死亡、悲劇,這些就是紐約,就是人生。
      
      
  •     如果馬修不主動要求參與殺戮,愛爾蘭屠夫一定不會那么喜歡他。反正我喜歡他的這個選擇。親手參與血淋淋的殺戮
  •     在手機、網絡和CSI出現(xiàn)之前的偵探故事。還有SM啦,鴨俘啦,感覺都有些OUT了,畢竟在現(xiàn)在,這種劇情在漫畫里都看到膩歪了。
      
      看了三本獲獎的之后,覺得不追這個家伙的書了。
  •     好吧,我先做一個復述練習:
      馬修.斯卡德從警校畢業(yè)后,被分配和一個叫文斯.馬哈菲的老手同組。馬哈菲在那一行混了三十多年。馬修從他那里學到了很多東西,包括該學的和不該學的。一天晚上,他們接到了一個家庭滋擾的檢舉,是鄰居打的電話。地點在布魯克林的公園坡地??墒堑人麄兊搅四莾?,按了門鈴,出來了一男一女,看起來一點都沒有發(fā)生過爭吵或者出現(xiàn)暴力事件的樣子。那對男女對鄰居的檢舉很吃驚?!鞍?,我們太吵了嗎?我們本來在討論一件事,后來就演變成了小小的口角,也許還相互間吼了幾句。就是這樣,我們吵到別人了嗎?老天,下次我們會注意的?!彼麄兌己苕?zhèn)定也很合作。馬修都已準備好向他們道晚安以繼續(xù)別的任務了。但是馬哈菲卻看出這里頭有什么不對勁的地方。他開始東拉西扯地拖延時間,直到他聽到了房間里傳來了一絲微弱的呻吟。馬哈菲推開了他們,發(fā)現(xiàn)在一扇門背后有個小女孩蜷縮在那里。她遍體鱗傷,滿身淤青,手臂上還有被煙烙的痕跡。不過那對夫妻一口咬定這些都是她自己弄傷的,他們可碰都沒碰一下。那年頭虐待兒童很少會被起訴,盡管醫(yī)生證實那孩子的傷是由毆打造成的。但這奈何不了那對父母,只好把他們放了。不過在這期間,馬哈菲做一件事情,他拍下了她身上的傷痕。三四天以后,他們找到了那個男的平常喝酒的地方。馬哈菲來到一幫大漢面前,問他們認不認識那家伙。他們說認識?!澳阏J為他這個人怎樣?”“當然,是一個不錯的人?!焙淹旰?,馬哈菲拿出為孩子拍的那些照片給他們看。那些照片都做了放大,自然那些傷也就更顯目了。馬哈菲說,“看看,這就是你們口中的好人,他就是這么對待自己的孩子的。好好看看,這個混帳的東西?!彼又f,他是警察,但是他對他一點辦法都沒有。但是他們可以,不是嗎?他們完全可以為這個孩子做點事情。結果他們真的做了。后來馬修知道,那個男的在醫(yī)院里躺了整整一個星期。但是他死也不說是被誰打的。這也是馬修從馬哈菲身上學到的東西:永遠也不要去做那些別人可以代勞的工作。
      馬修.斯卡德一直以來都沒有違背這樣的忠告。舉例而言。比如在《屠宰場之舞》前,他很少作為一個懲罰者的身份出現(xiàn)。對于馬修來說,尋找真相才是最重要的。對罪惡,馬修并不嫌惡,甚至有點認同感。他身邊就有很多從事犯罪活動的朋友。我想,這是他對自己所處的世界一種妥協(xié)。那種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菲利普.馬洛式的憤世嫉俗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玩世不恭的、犬儒主義者的態(tài)度。這也是我喜歡馬修這個人物的原因。他沒有拔高自己,他把自己的姿態(tài)放得很低。他首先便認為自己是個有罪的人——他在執(zhí)行公務時不小心打死了一個小女孩后,便離職做起了沒有執(zhí)業(yè)牌照的私家偵探。他還放棄了家庭和妻兒。這一自我放棄、甚至是自我放逐的本身就是源于他的罪惡感。對馬修來說,讓他扮演上帝的角色是多么荒誕可笑。馬修要的只是查詢真相,僅此而已。別人可以代勞的工作,比如審判、懲罰,他很少會去做。但在《屠宰場之舞》里,馬修第一次做了本來別人可以代勞的事情。長話短說。這一次馬修.斯卡德偶然間得到了一盒錄像帶。里面記錄一男一女性虐待一個小男孩,最終殘酷的將其殺死的全過程。這對男女根據后來查證就是斯特德夫婦。跟前面我所復述的故事相似,警察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你不能拿那樣的一盒錄像帶作為證物。不僅是因為錄像中的兩人都戴著面罩,或者穿著只露出雙眼的橡皮衣服,也是因為那樣的色情、暴力場景過于刺激,不宜在法庭公開。怎么辦?馬修最終決定自己拿起左輪手槍把他們干掉。這一行動,使得馬修苦心經營的偵探世界,變成了一個類似于武俠世界中的江湖。
      事后,馬修跟米克交談時說,“我猜自己認定了馬哈菲那套是錯的,或者說他的忠告不適用這個特殊的情況。把壞事交給別人去做,感覺起來怎么樣都不對。如果我自己判他們死刑,就要親眼看著他們被吊死?!?br />   
      
      題外話:
      
      M問我為什么會喜歡馬修.斯卡德這一系列。他說,麥克.康奈利要比他寫得好多了。麥克.康奈利小說的結局總是在你的意料之外,真相總是被一系列偽真相包裹著,就像你有時會看到的周末反轉劇那樣,當然要比那高級很多。我當時也不知道該怎么樣說好。如果我告訴他,我喜歡馬修敘述的調調,或者,我告訴他麥克.康奈利寫得太像他媽的偵探小說了。我的意思,我喜歡馬修.斯卡德系列,也許就是因為它不怎么像一般的偵探小說。這些理由都太抽象了。這回我看《屠宰場之舞》,我終于可以找到了一個比較具體的理由。我說,在勞倫斯.布洛克這里,我可以讀到很多有意思的閑筆,一些無關緊要的小故事。比如,你會看到,一個自稱是TJ的黑人小伙子跟著你走過第四十二大街,一個勁兒的問你,你想要什么。當你回答,你什么也不想要時,他會說,不可能,在第四十二大街,每個人都有他想要的東西。于是你問他,那你想要什么呢,TJ?他會說,他想知道,別人想干什么。他一天到晚都挖別人的心思,這正是他想要的。
      你看,M,在麥克.康奈利那里可找不到這樣的閑筆。
      
      
      
  •      有關于布洛克的《屠宰場之舞》
      
       我很訝異為什么布洛克選取了這樣一個題材入手寫這本小說。午夜文庫出版的馬修.斯卡德系列,我按照作品出版的時間順序讀下來,從1976年的《在謀殺之中》,1977年的《謀殺與創(chuàng)造之時》,1981年的《黑暗之刺》,到1982年的《八百萬種死法》,布洛克的偵探小說攀上了一個高峰?!栋税偃f種死法》獲得了夏姆斯獎,這部小說標志著這個系列的成熟。我個人很喜歡它,曾經寫過一篇書評(http://www.douban.com/review/1209811/)。之后,1986年的《酒店關門之后》,1989年的《刀鋒之先》都延續(xù)了前作的風格。直到我看見這本1991年的《屠宰場之舞》,在它身上,我感到某種東西的離去,似乎這小說失去了靈魂,雖說它仍舊獲得了夏姆斯獎,但是我最終還是只給了它三星。
      
       一盤錄像帶引出了所有的故事。無疑,性虐待和死亡電影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但是這東西又極其的惡心。書中馬修和他的性伙伴——伊萊恩一起看這錄像帶的時候,伊萊恩就崩潰了。盡管她是個妓女,但是無論誰,看到一個男孩兒被這樣虐殺,都是無法接受的。她用簡單的幾個字表達出了她的感受:這很臟。唔,我曾經也看過一部長達一個多小時的性虐待片??吹浇?/3的時候,我有想吐的感覺——心理刺激帶來了生理上的反應。因為我能了解這些影片是怎么拍出來的:那些個皮條客從大陸騙大批的年輕女性去香港,或者其他哪里,以打工的名義。到了目的地之后,她們可就身不由己了,如果不要出去賣。那些黑幫就會把那些個抵觸的人扒光扔到攝像機鏡頭前面。如果拍A片不至于讓女孩兒屈服的話,就用SM片徹底摧毀她的精神。他們把她捆住,吊起來,鞭打,甚至電擊。而更加罪惡的死亡電影就是一步步用虐待的手段將受害者帶向死亡。
      
       我大概明白布洛克選題的意思。在小說里有這么一段話:“每天報上寫的那些犯罪事件,讓人很容易就下結論說,人性的丑惡正在空前急遽地惡化,世界末日來了,我們都要下地獄去了。當我看到這本書上的記載,幾世紀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為了幾個錢或者為了愛情自相殘殺,我可以告訴自己,其實我們并沒有百年的更糟,我們和以前一樣好?!彼趯戇@個系列的過程中,對馬修所在這個城市到處存在的罪惡揭露越來越深刻。從《酒店關門之后》開始,到本書,布洛克對紐約這個超大城市給人帶來的異化表現(xiàn)的淋漓盡致。你可以看到金錢給市民們帶來了什么,又從他們身上帶走了什么。圍繞著一個案件,作家描繪了一副陰郁的圖畫,又好像給這個病態(tài)的城市切了一刀,給出了一個驚心動魄的切片,一個震撼人心的切片。
      
       但我仍然覺得這小說顯得單薄。與前作相比,這一本對于人的內心矛盾的描寫和刻畫缺失了很多。在這個意義上,小說的說服力,感染力遠遠比不上《八百萬種死法》這樣的作品。它似乎又回到了布洛克的初期作品的水平,只有一個故事,只有一個偵探,只有一個正義戰(zhàn)勝邪惡的結尾。而對為什么發(fā)生這一些,對馬修的人物塑造上,卻顯得馬馬虎虎沒有深入進去。而對于我來講,最致命的一點是:連用詩一樣的語言來營造氣氛的神筆好像也被布洛克丟棄了。失去了語言魅力的小說只不過是一碗淡而無味的白開水。加之小說情節(jié)的構筑仍屬于一個封閉式向內的體系——也就是說人物在小說開頭悉數登場,故事毫無懸念可言。這些都讓這本書失去了光彩。
      
       在馬修.斯卡德系列中,我所推薦的,還是《八百萬種死法》《酒店關門之后》這兩本。而這本《屠宰場之舞》,只能作為紐約城的一個蒼白切片,浸泡在歷史的福爾馬林里。
      
  •   給你點贊!
  •   好棒?。。。ú悸蹇丝蘖耍?/li>
  •   個人認為,只要正義得到伸張,管他用的是什么手段,都是合理的
  •   樓上的這句話,忽然讓我想到,有多少暴行假著“行正義”之名。
  •   其實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美好的東西!
  •   餓,這其實只是一部偵探小說
  •   看過馬修的系列后,也許他不僅僅是一個偵探小說吧!
  •   總是會在這個系列中看到很多精彩的對白
  •   --既然我們都要死,為何不選擇互相殘殺?
    --你以為你死了就沒事了嗎?死亡並不是終點。
  •   "因為你不知道哪個傻子會劇透。"
    ..說得好..
  •   也有人樂意劇透,而且也不會因為劇透了就影響了享受閱讀的過程。別一桿子打死。
  •   哈哈,不打死,不打死!
    只是覺得個人劇透和簡介前言劇透是……有區(qū)別的。
    希望劇透前大家都寬容的加一句【內有劇透,慎入!】,讓同學們有選擇【透吧】和【別透】的權利。
  •   說得也是。畢竟大家都知道很多人不喜歡這個,應該體貼一點的。:)
  •   兄弟 志同道合啊
  •   寫到這一本,布洛克迎合市場的用意就更深了,比如愛爾蘭教父的暴力,廣大米國勞動人民喜聞樂見的軟色情,閱讀俱樂部(這點是布洛克念念不忘的知識分子情結)……如果考慮到時代背景,這些都是寫書時候相當流行的元素。
    只是越是流行,過去幾年后再看,就越是OUT了。
    相比之下,相對樸素的《八百萬種死法》,隨時間而褪色的程度反而更少。
  •   這是我看的第一本布洛克的書,覺得影像感很強,有好萊塢傳統(tǒng)驚悚片的味道。
  •   畢竟現(xiàn)在大家想象力已經過于豐富了,但是喜歡就是喜歡,沒必要做太多比較。
  •   軟色情,的確表現(xiàn)的很充分
  •   我也喜歡。:)可是他的書太貴了,我看完就都賣掉了。
  •   布洛克的小說不可連著讀,讀多了也就厭了。不過作為調劑,還是非常好的選擇:)
    新星的書是貴,不過還是很難得,他們把書做得這么精致。
  •   感覺斯卡德完全是憑感覺在破案。。好多次他已經得出結論了而我還不明白為什么。
    他找到的線索直到導出結論,因果關系似乎不太強。
    我是挺喜歡新星這套偵探系列的,否則我連買都不會買的。最討厭硬皮的。。。
  •   憑感覺破案的還有個很可愛的偵探,布朗神父。馬修跟他相比,有點小巫見大巫了。
    新星確實做得很好,只要看看群眾出版社如何糟蹋雷蒙德.錢德勒就知道了。
  •   不好意思,這是我第一次看偵探小說。:P
  •   如果包公破案的也算啊
  •   包公破案當然算啦:)
  •   馬修·斯卡德系列其實只是披著偵探小說的外衣,內核遠遠高出一般偵探小說的層次。
  •   其實也不是布洛克開始這么些的,在美國,這種寫法有其傳統(tǒng)??梢宰匪莸藉X德勒和哈米特的小說那里。
  •   依我看那遠不是閑筆啊,首先推動了情節(jié)發(fā)展,其次還是一個背景的鋪墊來著
  •   是有個輔助情節(jié)發(fā)展的功能。但這正好是一個優(yōu)秀的小說的特質。任何一個單元既被籠絡在情節(jié)之中,又能在情節(jié)之外,獨立成一個故事,給小說帶來某種很舒服的氣味。TJ,這個小插曲就是。
  •   "XI"看來是挺喜歡"屠宰場之舞",或者說,是挺喜歡"馬修"了。最近也讀了“舞”還有“酒店關門之后”。感覺還不錯,挺對味。跟前不久讀的“迷宮館的誘惑”比起來,我喜歡“馬修”。其它的不說,我也說不出。只是,我看后,能感覺到“馬修”是“存在”著的。呵呵,順便想問問“XI”,在些這文前,你剛看了“舞”不久吧?因為,你知道,那“調調”。
  •   和一般的偵探小說相比,這樣天馬行空而又有跡可循的故事相對來說要好看一些,生活總是有很多的黑色和灰色,馬修讓我們充滿希望的活著
  •   喜歡書里的調調,讀這本書讓我很滿足,忘記身邊的煩惱。
  •   是他改變了我對硬漢派的看法,我就喜歡他那種敘述方式,就喜歡他的不著邊際的閑筆,好久沒激動了,真的太喜歡了!
  •   你的題外話說得于我心有戚戚焉,馬修系列最好的就是那些閑筆!
  •   這個這個,我在網上看的結局沒有?。∥夷莻€郁悶??!結局是什么?
  •   我和樓上是同樣疑問 看到主角和瑟曼聊天之后就沒了 也沒交代兇手是誰?
  •   網絡上面就一半 得去下掃描版
  •   同樣喜歡這個調調,還有那些稱得上詩意的閑筆。
  •   破案?詭計?情節(jié)?嗯?
    我會說 馬修最讓我中意的是感覺么?
    這感覺太對了!
    我只在雷蒙的小說里看到過這樣的感覺:我來到福格沃的一家咸牛肉店。整合我的心情,門口有個粗魯的標示牌:“只限男賓。狗和女人不準進入?!崩锩娴姆找餐瑯哟拄?。侍者把東西往你前面一甩就不管了,他的胡子需要刮了,不等人開口就會自動扣下小費。食物簡單但是很好吃,店里賣一種棕色的瑞典啤酒,烈得像馬提尼。
    我想說 我在屠宰場之舞里 通篇讀到的都是這種感覺
  •   是的,馬修的感覺對極了,就像小說最后寫的,不要問我為什么,我也不知道為什么要那樣做,但我就是做了
    就像喝杯馬提尼酒
  •   呵呵,放到布洛克本人的作品里或許難說是杰作,不過橫向與別的作家比較一下,這本書還算不錯了,很喜歡其中對為什么喝酒的一段描寫,可能是酒鬼的共鳴吧:)
  •   偵探小說好比中國的武俠嘛,看了一本就想看一個系列,結果看到后面覺得水平有所降低,不免失落,呵呵
  •   其實,一本書寫得好壞,和作者的態(tài)度有很大關系,他是沉浸下去寫一個他所想寫的故事,還是被手邊的一些素材所激發(fā),加上幾個流行元素拼合出一個新故事?這兩種區(qū)別很大。
    寫到這一本,布洛克迎合市場的用意就更深了,比如愛爾蘭教父的暴力,廣大米國勞動人民喜聞樂見的軟色情,閱讀俱樂部(這點是布洛克念念不忘的知識分子情結),洗黑錢……如果考慮到時代背景,這些都是寫書時候相當流行的元素。
      
    只是越是流行,過去幾年后再看,就越是OUT了。
    相比之下,相對樸素的《八百萬種死法》,隨時間而褪色的程度反而更少。
  •   我比較容易接受八百萬種死法。紐約社會的漸變,到這本書時,已經失去了頭幾本小說所呈現(xiàn)的“素樸”的狀態(tài),犯罪走向了奇異,更怪誕的閱讀消費迫使作者對生活的描述發(fā)生了這樣一個轉變。在過去,例如在錢斯的形象里頭,還有一些知識分子的平衡或者創(chuàng)作的生澀,這讓人覺得正常。可是從本篇來說,虐童和殺七這些事情走向哪里?美國已經從社會狀況為恐怖主義襲擊創(chuàng)造了市場消費的社會心態(tài)。主角的情況離過去的界線走遠,捐十分之一的錢之類的事情變成了合伙報復,看了幾遍那個小片子的結果是什么?酒里真的還有波本的味道么?美國被襲擊并不完全是偶然的事件,而是一個社會潛伏很久的東西的展現(xiàn)。
  •   和LZ讀的順序相反,我是偶然買了《死亡的渴望》讀后,除了覺得這本書對馬修戒酒歷史及前妻死亡描述有些累述以外,進入故事主旨還是寫得不錯的,所以決定讀作者其他的作品,而在介紹上看到這本書寫于作者創(chuàng)作的中期,(我冒失得覺得應該題材選取和寫作手法比較成熟了),而且同時獲得了‘夏姆斯獎’和‘愛倫坡獎’于是決定看。我沒看過作者早期的作品,虐童題材本身也問題不大,美國社會存在的問題,不光本書,很多美版小說這一主題都有體現(xiàn),但是無奈后來發(fā)現(xiàn)這一主題寫得太赤裸了,很多細節(jié)的描寫太過直白,沒任何深意,也沒罪犯心態(tài)的描寫,最后整本書就變成了一個‘偵破虐童變態(tài)及殺妻的簡單社會案件’,有些失望。。。
  •   沒有看過布洛克之前的小說,但處理這樣的題材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詩意”吧,盡管如此,我還是讀出了“詩意”,在書中兩個男人徹夜長談的那一節(jié)。文字冷峻、凝練,人物如哈內克鏡頭內的人一樣往復移動卻又不動聲色并依然震動人心,省略有度并不需要大段地交代前因后果細枝末節(jié),讀者能從行為中領略其心理動機而并沒有損失什么,只不過是手法的不同罷了。
  •   我感覺一連看9本 反而越來越好看
  •   一本一本的看下去,覺得就像一個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悄無聲息的改變,這樣才有真實感,什么樣的人都是人,而是人,就會改變,世道在變,很多事情都在改變,馬修遇到的也不例外。
  •   有這么差?我覺得還是很有街頭氣味的,語言是布洛克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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