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權威解讀

出版時間:2008-10  出版社:本書編寫組、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司法考試研究中心、 鄭其斌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10出版)  

前言

與往年試題相比較,2008年試題的各學科分值基本穩(wěn)定,如民法、刑法仍然分別以95分、84分(加上卷四論述題一道選做題25分,達到109分)占據“第一軍團”,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分別以72分、66分占據“第二軍團”的位置,其他各科如行政法58分、國際法44分、法理學43分(加上卷四論述題一道選做題25分,達到68分)、經濟法40分、憲法23分、法制史10分、法律職業(yè)道德10分(具體題型分布請參見附表)基本穩(wěn)定在往年的水平之上。但在分值穩(wěn)定的大趨勢下也有一些變化:1.商法:按照傳統(tǒng)慣例,商法在卷四部分都有1道案例分析題,但2008年的試題中商法沒有在卷四出現(xiàn),造成了商法分值的急劇下降,只有28分。2.刑法:卷四論述題考查了刑法的基本原則,如果選做該題,使刑法的分值大大增加,超過民法,成為2008司考最重量級的科目。

內容概要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權威解讀》,全面地分析了歷年真題,透過試題、答案以及法條依據,發(fā)現(xiàn)命題的規(guī)律和解題的思路,幫助考生了解做題對在哪里、錯在哪里,并進而從中獲取應對新一輪考試的復習思路;司法考試屬于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要考查對法律知識掌握的廣度和準確度,這個特點決定了其考試內容只能主要圍繞必讀法律法規(guī)來進行。司法考試每年都會有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必讀法律法規(guī)就是司法考試的“宗”。很多考生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但并沒有掌握正確的以法條為中心的學習方法。

書籍目錄

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試卷四

章節(jié)摘錄

“法律不強人所難” 可以解釋為法律不強求不可能的事情或法律不強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的事項。法是以社會為基礎的,不可能超出社會客觀條件的限制,它是社會規(guī)范,以一般人為標準,而不是以圣人和英雄為標準。因此,對于人所不能預見到的事項,沒有故意和過失,不承擔過錯責任,這和刑法的期待可能性理論是同源的。因此C項正確。立法者制定法律,設定義務并不以人們都知曉為標準,只要是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就應當遵守。B項錯誤。天災雖不可控,但它對法律關系造成影響,故可為法律調整對象。D項錯誤。A項違背常識,當然錯誤。3.我國《刑法》第21條規(guī)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該條文中的價值平衡,適用的是下列哪一項原則?

編輯推薦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權威解讀》的出版,既為2008年司法考試復習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又是開啟了2009年度司法考試復習的新征程。在接下來的日子里,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司法考試研究與培訓中心還將再接再勵連續(xù)推出十余個系列的近百種司考輔導圖書,力爭做到司法考試輔導書中的“四個第一”:即圖書質量第一;品種與數(shù)量第一;作者的權威性第一;對考生的功效第一。

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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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就是比較薄,一個小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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