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價書)擔保糾紛案例

出版時間:2006-1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王明,宋才發(fā)主編  頁數(shù):473  
Tag標簽:無  

內(nèi)容概要

   鑒于物權現(xiàn)象在社會生活中的復雜性和現(xiàn)行法律制度中的模糊性,本書以投身紛紜復雜的社會現(xiàn)實和交融并錯的法律規(guī)定中厘清物權制度的清晰脈絡,穿梭濃縮世間百態(tài)的案例還原物權理論的完整面目為己任,精心遴選典型案例,以現(xiàn)有法律制度為依托,以呼之欲出的《物權法》為展望,兼容并蓄當前物權理論的種種學說,對案情評斷匯集敏銳焦點,對觀點評判予以強大理論制度和實踐經(jīng)驗的支撐,力求案例翔實,觀點尖銳,論證充分。在通篇結構上力爭各個案例絲絲相扣,渾然一體,融會貫通即成完整理論體系,使讀者在對個案一目了然之余,尚能以點帶面,構建完整的知識鏈條。盡管本書編者殫精竭慮,但囿于水平有限,且一些爭議問題尚未定論,所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難免有疏漏和謬誤之處,在此懇請讀者批評指正,不吝賜教。

書籍目錄

一、公民人身治安糾紛案例1.當眾侮辱謾罵他人應否同時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2.誤將深夜開錯家門的人認成小偷而將其傷害,該行為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3.因不滿行政執(zhí)法人員違法執(zhí)法而與之互毆,公安機關反對行政管理相對人能否作出行政處罰?4.當事人對派出所違法質(zhì)喚毆打侮辱行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能否受理?5.對公安機關的行政行為,人民法院是否有權進行司法審查?6.留置人員被他人毆打致死,公安機關應否承擔責任?7.僅憑恥骨鑒定確認無主尸體,其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8.對違法職務行為,應當適用何種法律法規(guī)處理?9.公安機關在解決糾紛過程中進行刑事偵查活動,對其行為應如何定性?10.醉酒后被民警限制人身自由至酒醒,行政行為相對人可否請求國家賠償?11.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共同侵權,如何確定賠償析關?12.公安機關違法執(zhí)法致人傷殘,受害人應如何請求國家賠償?13.對當事人盤問時沒有出示相關證件,是否程序違法?14.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程序違法被撤銷,當事人可否要求賠償?15.精神病人在被留置盤問期間跳樓致傷,公安機關應當承擔怎樣的賠償責任?16.公安機關以連續(xù)傳喚方式變相拘禁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17.公安機關未制止家庭暴力,受害人能否請求國家賠償?18.公安機關在執(zhí)行公務中致人死亡,當事人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要求行政賠償?二、公民財產(chǎn)治安糾紛案例1.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中沒收涉嫌犯罪人非法所得的行為,是公安行政行為還是刑事偵查行為?2.私闖他人住宅并損壞財物,對其應當如何處罰?3.執(zhí)法民警撬門人室檢查后未加保護即離開,造成損失應否賠償?4.接到報案未予重視造成他人財產(chǎn)損失,公安機關應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5.對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中采取的扣押、發(fā)還措施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三、社會公共治安糾紛案例1.在單位找領導解決問題行為過激,其行為是否屬于擾亂公共秩序?2.派出所作出的調(diào)解協(xié)議,上級公安機關是否有權重新裁決?……

章節(jié)摘錄

插圖:二、李甲的違法行為侵犯了趙甲的名譽權,李甲在承擔趙甲的民事賠償責任后,是否還應當承擔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責任呢名譽權是公民人身權的一項內(nèi)容。為了保障《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我國《刑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中,分別對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規(guī)定了行為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同一侵犯公民名譽權的事實,符合數(shù)個法律規(guī)范的要件,致該數(shù)個規(guī)范都得到適用的,這一法律現(xiàn)象是規(guī)范競合。在發(fā)生規(guī)范競合時,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處罰的同時,還可以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睹穹ㄍ▌t》第110條規(guī)定:“對承擔民事責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對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不影響其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而承擔了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的,也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guī)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新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guī)定中,將“公然侮辱他人”的處罰情節(jié)亦作了細化的規(guī)定?!睹穹ㄍ▌t》第101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形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本案中李甲當眾侮辱、謾罵趙甲一個小時左右,并踢翻趙甲賣水果的小攤,在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同時,也侵犯了趙甲的名譽權。李甲侵犯趙甲名譽,侮辱趙甲人格的侵權行為,給趙甲帶來了精神損害,李甲應該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本案李甲當眾辱罵他人,除了賠償受損害者趙甲的精神損害費之外,還應當受到治安處罰。

媒體關注與評論

案例是法學研究的重要素材。法學研究如果僅僅是從文本到文本,勢必走向理論上的貧困?!  频氯A

編輯推薦

《治安管理糾紛案例》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特價書)擔保糾紛案例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0條)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wǎng)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