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12 出版社:光明日報出版社 作者:李靖華 頁數:258
內容概要
《光明學術文庫》是“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guī)范項目。該出版工程采取“媒體發(fā)動,學界審評,光明出版,社會館藏”的形式,常年征集、精選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優(yōu)秀原創(chuàng)學術成果,及時向社會傳播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前沿的新思想、新發(fā)現、新進展,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和發(fā)展?! 豆饷鲗W術文庫》將秉承光明日報“理論前沿型、學術探索型、知識密集型”的傳統風格,精心組織、精心編校、精心出版,充分發(fā)揮《光明日報》等主流媒體的宣傳優(yōu)勢,宣傳推廣這項國家重點圖書出版工程,力爭使之成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具有權威性的學術著作品牌。
作者簡介
李靖華,男,1970年11月生,漢族,山西五寨人,博士,副教授,碩士生導師。1992年7月吉林大學經濟信息管理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92年8月至1995年8月在甘肅省鹽鍋峽化工廠計控科工作,任助理工程師(程序員);1998年3月西南交通大學管理工程專業(yè)研究生畢業(yè),獲工學碩士學位;2001年7月西南交通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yè)研究生畢業(yè),獲管理學博士學位;2001年進入浙江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2003年進入浙江工商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作,現為浙江工商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yè)碩士生導師,工程管理系主任、技術與服務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受資助者,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yǎng)人員。
書籍目錄
第一篇 概述篇 第1章 緒論 1.1 電子政府的發(fā)展 1.2 問題的提出 1.3 研究安排 第2章 研究綜述 2.1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的研究 2.2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演進的研究 2.3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流程再造研究 第3章 電子政府的一站式服務 3.1 概念界定 3.2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的基本模式第二篇 演進篇 第4章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的演進路徑 4.1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演進的模式變遷 4.2 單部門的政府信息化實現 4.3 一體化的公共服務信息化 第5章 單部門政府信息化實現 5.1 傳統的政府信息化途徑 5.2 單部門公共服務電子化創(chuàng)新的成功因素 5.3 杭州市工商局網上年松項目案例 第6章 公共服務變革:行政服務中心 6.1 浙江行政服務中心概況 6.2 浙江行政服務中心的運作模式與協調機制 6.3 浙江各地行政服務中心的構建模式 6.4 行政服務中心帶來的影響 6.5 浙江行政服務中心發(fā)展的思考和展望 第7章 行政服務中心的信息化 7.1 浙江行政服務中心信息化現狀 7.2 行政服務中心信息化的關鍵要素 7.3 行政服務中心信息化案例第三篇 再造篇 第8章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的流程再造 第9章 信息技術與一站服務流程再造 第10章 一站式服務流程再造的實現 第11章 并聯審批的流程再造:行政服務中心的實踐第四篇 績效篇 第12章 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的績效 第13章 電子政府的網上服務績效 第14章 浙江政府一站式服務績效:公眾問卷 第15章 浙江電子政府一站式服務影響因素:政府問卷 第16章 結論和展望參考文獻致謝附錄
章節(jié)摘錄
書摘 11.1背景、問題和意義 審批制度改革是浙江省先進政府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經兩輪審批制度改革,浙江省僅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已從改革前的325l項削減到856項,削減幅度達73.3%。目前第三輪審批制度改革還在進行。除了進一步下放省級審批權限外,還大力創(chuàng)新行政審批制度和方式,改革企業(yè)準入制度,建立完善網上審批系統,以及規(guī)范行政審批、實行政務公開、改善政務環(huán)境、完善監(jiān)管體系等?! ∨c此同時,2004年7月1日國家《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行政許可(即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依法對社會、經濟事務實行事前監(jiān)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但多年來存在諸多弊端,如行政許可的設定權不明確、設定事項不規(guī)范、實施環(huán)節(jié)過多、重許可輕監(jiān)管或只許可不監(jiān)管、以及權力尋租、權責不對等等?!缎姓S可法》都設定了相應條款加以解決。該法的公布施行,對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著重要意義。 并聯審批是行政服務中心的核心運作機制,本章主要聚焦于并聯審批在行政服務中心的實踐,特別是圍繞并聯審批的流程再造展開分析。浙江行政服務中心并聯審批流程再造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垂直管理體系薄弱,中心法律地位不明。浙江省市縣已普遍建立中心,這一創(chuàng)新成果已經被實踐印證為改革所需、民心所向。但還沒有專一的省級主管部門和省一級中心,這就使中心的工作面臨原管理體系慣性和新服務中心法律地位不明的雙重困惑,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中心的定位與發(fā)展帶來不確定因素。 二是國家和省整體改革和法律協調問題?!缎姓S可法》的頒布,省政府《浙江省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的出臺,改革的導向已十分明確,但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細則尚未出臺,以及一些項目定位模糊、界定不清,使基層在如何削減和規(guī)范行政許可項目,如何落實聯合、統一、集中辦理機制等實質方面缺少指導,中心工作的推進也不得不放慢腳步?! ∪侵行慕ㄔO過程中行政性、適應性措施仍然偏多。雖然我省中心的建設是自發(fā)的、擴散的,但縱觀中心的建設,行政性手段多于法律手段、適應性標準多于合法性標準,決策與實施也存在某種程度上的不協調,影響中心的長遠發(fā)展。如綠色通道制度與《行政許可法》第五條中“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直接抵觸,其他一些做法也與《行政許可法》有一定距離?! ∫虼耍仨毻ㄟ^流程再造不斷提升并聯審批的實效?! ?1.2并聯審批流程再造的部門基礎工作 并聯審批主要在多部門間進行協調,但各個部門內部的基礎工作和合作意識是“并聯”的重要基礎。因此,一個成功的并聯審批流程再造,一定是從對各個并聯審批涉及部門的分析開始的。要保證并聯審批的順暢進行,需要以下部門基礎工作:部門管理者意識提升、“三進”的實際保證、以及部門內部的流程梳理和權力整合,以及業(yè)務人員的素質等?! ∈紫?,并聯審批必然帶來部門間較大程度的流程再造。這種再造涉及前臺和后臺的方方面面,并將不斷提升政府前臺的服務功能、弱化后臺角色。這對于部門管理者和部門工作人員無疑都需要一個心理適應的過程。也必然會呈現一個博弈的過程。部門管理者能否以平和的、全局的、長遠的眼光看待并聯審批,直接影響著流程再造的成敗。在現階段中心的地位和權力比較有限的情況下甚至起著決定作用?! ∑浯危瑸樵黾硬块T窗口的協調力度,中心往往要求原部門對派出窗口做到“三進”。即行政審批項目進中心、業(yè)務骨干進中心、審批授權進中心。對于第三點,進行充分的授權,或是對整體進駐部門予以業(yè)務的決定權,以便將協調限制在中心例會制層次內。具體的做法有:審批、核準事項一律在中心辦理的授權原則、安排部門分管領導或業(yè)務處(科)長為窗口負責人、以及部門分管領導定期到中心窗口工作制度等。常常也采用業(yè)務處室整建制進駐中心的做法?! 〉谌S著提升并聯審批實效的深入,部門內部的流程梳理和權力整合就被提上議事日常。在原有公共管理體制下審批意味著權力和尋租的可能,因此作為平衡各項審批權被分配給不同的主管領導和業(yè)務處室。項目進入中心后,由于充分授權的需要,原來掌握在主管領導手中的權力往往需要下放到窗口負責人,原來分散在不同領導中的權力往往需要集中到進駐中心的領導身上,原來以職能為中心設置的多處室往往需要向以顧客為中心的單處室歸并。因此,行政許可科的設立十分必要,這也是部門內副職管理者阻力最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谒?,事實上審批項目不斷精簡、以及審核合一、一審一核等流程變革,在提升了公共服務效率的同時,也因權力下放和相對集中,對公共服務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從稍前提到的“骨干進中心”可見一斑,以及“業(yè)務團隊”、多面手、AB角等的采用。因此,按照下放分權的條件具體辦事和審核人員應較好地掌握業(yè)務知識和政策;按照事務集權的原則,業(yè)務主管領導和窗口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決策能力和政策水平?! ?1.3 并聯審批流程再造的協調工作 即使是服務性部門進駐,該局其他管理部門可能仍在原址辦公。后臺整合工作面臨著原管理體系慣性和新服務中心法律地位不明的雙重困境。因此目前浙江行政服務中心的定位是為政府職能部門統一辦理或者集中辦理、聯合辦理行政許可提供服務的機構。中心為窗口服務、窗口為公眾服務。中心的協調工作主要通過上級領導的重視和中心領導權威、正式協調制度、以及中心與部門間的人員溝通和流動加以實現?! ∈紫?,上級領導的重視和中心領導權威。由于與部門之間是平級關系,行政中心雖承載著公共服務改革的重任,但卻處于一種弱勢的地位,需要依靠地方政府首腦的重視、中心首腦的資歷和威信等非正式的影響力因素等,來實現其基本功能。當這方面效果不佳時,就是所謂中心建設中所謂“收發(fā)室”現象存在的原因。一些服務項目幾進幾出中心也正是這種博弈過程的具體體現。調研中,很多中心主任都強調了上級領導的重視或中心主任與上級領導的私交,也有很多中心由上級領導兼任中心主任,中心設常務副主任。事實證明,高層領導的參與直接增強了作為與各進駐單位平級的中心的權威與協調話語權?! ∑浯?,正式的協調制度。浙江行政服務中心建立了一套相應的組織保障機制,包括中心協調會議制、中心例會制、以及協調委員會制等,構成一個多級協調的管理體制。(1)并聯審批在很多時候還需要召開專門的協調會議。協調會議由牽頭部門組織,相關部門窗口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參加,中心提供場所(原則上在中心召開),會議形成結果以中心會議紀要形式發(fā)布,保證各相關部門執(zhí)行。(2)中心每隔一定時期召開一次例會。由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主持,駐中心部門負責人參加,研究解決日常管理問題、牽頭部門較難協調又未專門召開協調會議的并聯審批問題,以及部門提交的有關事項。(3)作為一種正式的組織制度,個別行政服務中心往往還設有協調委員會。協調委員會一般以中心主任或區(qū)縣主要領導為主任,各進駐單位的局長或分管副局長為委員。協調委員會根據重大事項或涉及部門較多事項的協調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協調會議原則上在中心召開。 第三,中心與部門間的人員溝通和流動。各窗口工作人員間的日常交流也是并聯審批協調的潤滑劑。如寧波經濟發(fā)展服務中心運用定餐的機會增進了工作人員之間的交流。由全體工作人員選舉“膳食管理小組”,由其考察餐館,提出備選餐館,再由全體工作人員投票決定定餐的餐館。在這樣輕松的氣氛中,大家獲得了熟悉的機會和感情上的交流,促進了并聯審批的流程再造。此外,中心與部門間的人員流動,有助于相關人員的換位、將心比心,也開始為中心建設所采用。如某中心的中心主任與某部門的局長進行了崗位對換,某中心的窗口負責人被提拔為中心副主任等?! ≌{研中我們還發(fā)現,在浙江省的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過程中,除了中心框架下的制度化協調機制,還存在若干輔助性協調機制。以溫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為例,市紀委給予中心協調工作以極大的支持。在協調會議實施的過程中,剛開始企業(yè)為盡快實現審批,往往主動在賓館召開“聯審聯辦”會議。因此相關部門對在中心召開協調會議存在抵觸,存在遲到甚至缺席的情況。針對這種現象,市紀委作為主管部門積極配合中心和牽頭部門,推行“首長負責制”,規(guī)定凡“聯審聯辦”會議遲到10分鐘及以上的部門,該部門一把手必須到市紀委談話。開展“聯審聯辦”會議2年多來,情況已經從“企業(yè)等部門”變?yōu)椤安块T等企業(yè)”。致使中心不得不做出企業(yè)遲到15分鐘及以上推遲下發(fā)會議紀要的規(guī)定。P142-145
編輯推薦
電子政府的發(fā)展不僅僅是信息技術應用問題,還涉及組織、社會、經濟、政治等諸因素。本書是國內第一部探索網上一站式服務的演進及流程再造機制的專著,從組織行為學視角探索公共行政問題,并對實證研究方法予以了綜合運用,對各級政府部門具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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