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7-12 出版社:王守田 知識產權出版社 (2007-12出版) 作者:王守田
內容概要
《立憲主義的源流和發(fā)展》從古雅典的梭倫改革開始,追溯了西方民主憲政兩千多年來的發(fā)展源流。全書集中論述了近現代的西方國家,包括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憲經驗和教訓。作者也用了較大的篇幅論述了亞洲、非洲等后進民主國家在近幾十年來民主憲政制度的發(fā)展,總結其中的經驗和教訓。貫穿全書的思想是寬容、妥協(xié),反對暴力,相信這些思考和研究會對中國的民主和憲政進程產生積極的影響。
書籍目錄
導言第一章 古希臘羅馬的憲政經驗一、憲政制度的確立需要超然的“立法者”二、民主基于憲政,憲政源于妥協(xié),妥協(xié)始自貴族三、僭主依靠暴力和欺騙,其最得力的支持來自平民或窮人四、憲政制度也可能成為極度壓制人權和自由的工具五、古典城邦的憲政民主制度不適于管理一個大國第二章 英國民主憲政的經驗一、英國為什么能有效制約國王二、議會也可能衍生出反民主的獨裁者三、國王可能成為捍衛(wèi)民主究政的重要力量四、是否有成文憲法并不重要五、反對黨的合法存在是英國政府成功的主要條件第三章 美國民主憲政的經驗一、兩黨制更有利于民主憲政制度的穩(wěn)定二、總統(tǒng)必須有強大的權力,同時對總統(tǒng)的控制也必須切實有效三、議會代表人民但并不是人民本身,議會也會濫用權力,其權力必須受到制約四、憲法至高無上,其含義最終由最高法院解釋五、言論和新聞自由是民主的重要保障,其界限由法院依據憲法確定六、捍衛(wèi)正義,保護人權,法官靠的是良心第四章 法國民主憲政的經驗一、革命后的各派妥協(xié)促成一個持久運行的憲法二、多黨內閣導致政府脆弱多變,危機四伏三、建立以總統(tǒng)為政治核心的憲政體制有利于保持民主憲政制度的穩(wěn)定四、人民民主憲政意識的成熟和政治家們基本共識的存在是民主憲政制度得以鞏固的條件五、憲法委員會是確保權力制約,保障人權的重要機制六、能否有效控制總統(tǒng)權力是法國民主憲政的一個重大關鍵第五章 德國民主憲政的經驗一、鐵與血可以實現國家統(tǒng)一,卻不能帶來民主憲政二、民主的本質是開放與寬容,但對民主敵人的開放和寬容則無異于自殺三、被占領的國家也能制定一部持久運作的好憲法四、限制小黨進入議會,是確保政治穩(wěn)定,防止極端黨派破壞民主制度的重要措施五、取締反體制的政黨是維護民主憲政制度之必需六、建設性不信任案使多黨議會內閣制更穩(wěn)定可行七、憲法法院是深孚眾望的憲法保衛(wèi)者第六章 日本民主憲政的經驗一、沒有民主憲政對國家權力的制約,經濟的發(fā)展只能帶來更大的災難二、美國軍事占領之后日本制定了戰(zhàn)后憲法三、有一個歷史悠久的君主也是人民的幸事四、普通法律制度的移植是可能的,而沒有外力強制,民主制度的移植則幾乎不可能五、一黨獨大,派閥對峙是特殊形式的民主政黨體制,為演變成規(guī)范兩黨制提供了可能六、日本憲法的“和平條款”第七章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民主憲政的經驗一、殖民地國家實現民主完政的理想途徑是漸進接續(xù)宗主國的民主制度二、以前宗主國元首作為本國元首是實現民主憲政的必要過渡三、司法終審權交由原宗主國行使是英屬殖民地獨立后長時間的選擇第八章 印度民主憲政的經驗一、偏執(zhí)的精神領袖與現實的政治家為印度獨立和民主憲政奠定了基礎二、繼承殖民時期民主制度,實行一黨獨大、多黨并存是實現民主憲政的穩(wěn)妥方案三、經濟落后、國情復雜的國家也能實現民主憲政第九章 南非民主憲政的經驗一、沒有普選民主,憲政和法治可能成為種族歧視和迫害的工具二、有限暴力是南非擺脫種族主義政權的重要手段三、變革時代尤其需要圣人四、沒有民主憲政制度無法調和的矛盾五、寬宥原有統(tǒng)治者是平穩(wěn)過渡到民主憲政國家的重要條件六、對歷史形成的不舍理的特權和權益的調整改革應緩行有償第十章 非洲和拉丁美洲民主憲政的經驗一、殖民統(tǒng)治難以為繼,更重要的是對宗主國本身已得不償失二、急速擺脫殖民統(tǒng)治并沒有給非洲帶來希望,反而帶來了無窮無盡的政變、獨裁和貧窮三、傳統(tǒng)權威被打破以后,以民主憲政重建秩序的歷程可能長達數百年第十一章 柬埔寨民主憲政的經驗一、一個國家實現民主憲政,國際社會的介入和幫助必不可少二、軍隊、警察、法官和政府公務員應當保持中立,獨立于政黨三、國王在新世紀仍有存在的價值第十二章 韓國民主憲政的經驗一、國家主要領導人完全按照一己之私操縱憲法修改,導致憲法和政治局勢不穩(wěn)定二、東亞文化傳統(tǒng)與民主憲政可以并行不悖三、對前獨裁者所犯罪行應當審判,但可以赦免四、作為權力核心的民選總統(tǒng)亦需在國會有穩(wěn)定可靠的政黨支持第十三章 俄羅斯民主憲政的經驗一、個人崇拜和肅反擴大化是蘇聯(lián)解體的罪魁禍首二、一個國家存在兩個權力核心勢必導致激烈沖突甚至火并三、憲法法院不能過分介入政治紛爭第十四章 印度尼西亞民主憲政的經驗一、時代的發(fā)展使實現民主憲政的代價越來越低二、軍隊已很難恢復軍事獨裁、阻礙民主憲政的實現三、伊斯蘭國家也可以實行民主憲政四、原有專制體制可以作為民主憲政制度的過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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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憲主義的源流和發(fā)展》由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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