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實務

出版時間:2008-2  出版社:中國檢察  作者:李培龍  頁數:393  

內容概要

  《不起訴實務》是《司法疑難案件法律適用叢書》之一。本叢書精選了來自全國各地檢察機關的真實案件,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方面共5類案例,邀請檢察業(yè)務一線的專家型人才和全國檢察業(yè)務專家撰寫。叢書所選的案例具有很強的真實性、復雜性、全面性、權威性和可讀性,作者從要旨提示、基本案情及處理結果、關鍵問題及爭議、評析意見等角度對司法實踐中的重點、疑點和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的闡析和探討,同時給出明確的司法結論。

作者簡介

李培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大學學歷。先后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20余篇,主編《案例精選與法律適用》、《典型疑難案例評析》等書,承擔過高檢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多項重點課題,部分課題獲得過高檢院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優(yōu)秀論文二等獎、上海市檢察機關優(yōu)秀調研成果一等獎等獎項。

書籍目錄

《司法疑難案件法律適用叢書》總序序一、程序部分1.以單位名義行賄,實則謀取個人利益的,應如何處理2.幫助拆賣肇事車輛車牌的行為應如何認定3.在犯罪嫌疑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清點盜竊款,其證據能否采用4.對涉嫌犯罪單位能否作相對不起訴處理5.檢察機關對存疑不起訴案件是否應當予以賠償6.在未解除婚姻關系的前提下與他人舉行婚禮儀式是否構成重婚罪7.窩藏罪中“情節(jié)嚴重”的把握問題8.侵占公司名下臨時收取的錢款的行為應如何認定9.執(zhí)行公務中雙方對是否妨害公務證據相互矛盾的,應如何認定10.單位犯罪主體資格在訴訟過程中喪失應如何處理11.如何把握未成年人實施搶劫犯罪中的從寬情節(jié)12.只有同案犯罪人供述的能否作存疑不起訴處理13.無充分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行為時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情形的該如何處理14.故意傷害案中的證據存疑問題認定15.對同一案件能否作出兩次不起訴決定16.在通奸與強奸行為可能并存時,如何確定強奸罪的證據標準17.未成年人犯窩藏罪時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把握18.如何把握故意殺人罪的證據標準19.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齡不確定的,如何運用骨齡鑒定結論20.約人報復他人的,如何把握共同犯罪的證據二、實體部分總則21.犯罪行為在公安機關控制之下實施的,是否屬于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22.如何把握“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23.外國常駐代表機構偷稅且自首的,能否認定為單位犯罪和單位自首24.在校未成年學生盜竊后自首且退贓,應如何處理25.致使毆打者受傷的,能否認定是正當防衛(wèi)26.事先準備兇器的,能否行使防衛(wèi)權27.實施無過當防衛(wèi)致人死亡情形如何處理28.多人毆打他人致人死亡的,如何確定行為人的刑事責任29.與未成年人一起致他人死亡的,如何認定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危害公共安全罪30.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情節(jié)輕微的把握31.非法保管、轉移槍支的行為如何定性32.交通肇事后等待交警來處理的,能否認定是自首3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認定交通肇事罪的效力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走私罪34.攜帶大量銀飾品非法入境的,如何確定所犯罪名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35.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情節(jié)輕微的把握危害稅收征管罪36.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輕微情節(jié)的認定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37.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能否構成職務侵占罪金融詐騙罪38.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情節(jié)輕微的認定39.票據詐騙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40.詐騙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41.個體經營者開立延期支票但在約定支付日期之前逃匿的,應當如何認定42.傳銷型非法經營罪的界限及證據認定擾亂市場秩序罪43.“掛靠公司”是否屬于刑法上的單位犯罪主體44.轉讓公司時隱瞞公司負債情況的,能否認定是合同詐騙罪45.為他人合同詐騙提供幫助的,能否認定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共犯46.有無履行合同能力證據不足的,能否認定是合同詐騙罪47.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中的情節(jié)認定侵犯人身權利罪48.故意殺人罪中存疑不訴應如何把握49.故意傷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應當如何認定50.毆打特殊體質的人致其死亡,應如何認定51.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系行為的性質該如何認定52.為索債而非法拘禁他人未造成嚴重后果,應如何處理侵犯財產罪搶劫罪53.搶劫罪中止形態(tài)的認定及處理54.未成年人搶劫他人少量財物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應如何處理55.為追討非法債務而劫持他人汽車是否構成搶劫罪56.搶劫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認定57.強行收取保護費的行為應如何認定盜竊罪58.利用勞務上的便利,能否認定為職務侵占罪59.承包施工人員出賣負有保管義務的財物,應當如何定性60.未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是否構成犯罪61.親屬盜竊行為罪與非罪的界限如何把握詐騙罪62.詐騙案中被害人損失和被告人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應當如何認定挪用資金罪63.受領導委托取款后未上繳單位的行為該如何定性敲詐勒索罪64.因故強索他人少量錢財,應如何認定故意毀壞財物罪65.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發(fā)現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應如何處理破壞生產經營罪 66.盜竊使用中的農用抽水設備,應認定為盜竊罪還是破壞生產經營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擾亂公共秩序罪67.因拖欠工資引發(fā)糾紛而輕微使用暴力能否認定為妨害公務罪68.聚眾斗毆到了現場但未參加斗毆,其行為應如何認定69.幫助他人實施傳授犯罪活動,應如何認定妨害司法罪70.已有證據無法證明行為人所購物品系犯罪所得贓物,應如何處理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71.在禁獵期內捕捉野生動物,應如何認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72.檢舉揭發(fā)他人販賣毒品重大犯罪事實的,如何認定立功73.販賣新型毒品案件中毒品數量的認定74.無償代為購買毒品的行為如何定性貪污賄賂罪75.國企轉制過程中,隱匿應收債權的行為能否構成貪污罪76.挪用國有公司未到期債權的行為應如何定性77.既為單位利益又為個人利益,經單位集體討論將公款借給個人使用行為應當如何認定78.挪用公款罪中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的區(qū)分79.對情節(jié)較輕的受賄犯罪如何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80.行賄罪構成要件中的“不正當利益”如何界定81.在單位負責人授意下虛列開支發(fā)放獎金的行為應如何定性瀆職罪82.濫用職權罪“經濟損失”計算的時間截點的確定83.治安民警為掩蓋工作過錯不移交刑事案件應當如何認定三、人民監(jiān)督員監(jiān)督案件84.為加快審批程序而給予他人財物的,能否認定是行賄罪85.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單位行賄20萬元以下案件立案標準的理解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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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實務》是一本司法實踐有較強指導作用的案例叢書,可供司法人員、警察、高等院校教師和學生研究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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