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

出版時間:2004-1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祝銘山 編  頁數(shù):211  字數(shù):145000  

內(nèi)容概要

“例以輔律,非以破律”,案例對審判工作的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始終被我國各級法院所重視。《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每期都載有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或者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的案例,要求各級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加以參考;從2000年開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裁判文書;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自置95)2年開始,編輯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選》。
我們經(jīng)過將近一年時間的努力,推出本套叢書。在編輯的過程中,我們試圖使叢書具有以下鮮明的特點:
一、案例典型、真實。所選案例多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及其業(yè)務庭通過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每一個案例都盡可能具有典型性。為了方便使用,我們歸納了每個案例的要旨,并作為“問題提示”列于案例之前。案例均保持真實性。涉及未成年人、個人隱私等內(nèi)容的案件,隱去了部分真實姓名。
二、評析權威。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書,其他案例均由主審法官或者專家對核心法律問題作出權威評析,尤其注重闡釋專業(yè)領域的熱點或疑難問題。
三、法律文件全面。“法律適用”部分具體分為[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司法解釋]、[請示答復]、[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政策]。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對下級法院關于法律適用問題請示所作的答復、地方法院公布的司法文件、各級法院對審理某一類型案件的調(diào)研成果等內(nèi)容,也是本套叢書比較獨特的地方。
四、叢書分類細致、合理。本套叢書根據(jù)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不同類型(案由),分別單獨成冊。第一批已推出民事類叢書共43種,現(xiàn)推出第二批刑事類叢書。
需要說明的是,有些案例是在新的相關法律出臺之前作出裁判的,因此在裁判和評析中可能會出現(xiàn)舊法的有關條款,但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依然重要,所以我們也有選擇地收入了此類案例,評析時以分析法律問題為主要目的。在“法律適用”部分則列出最新法律依據(jù)。請讀者在使用過程中注意。

書籍目錄

第一部分 典型案例  1.楊軍武重大環(huán)境法律事故案  問題提示:構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觀要件是過失還是故意?  2.胡運樂捕殺中華鱘案  問題提示: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觸犯刑律嗎?  3.張華林、張華剛盜伐林木案  問題提示:免予起訴的共同犯罪人能否成為附帶懂事訴訟的被告人?  4.姜作清、史洪馬、朱正榮盜伐林木案  問題提示:盜伐林木的量刑情節(jié)如何界定?  5.宋知生、宋明才濫伐林木案  問題提示:由集體組織買賣青山、出售活樹木導致毀林案件,其直接責任人沒如何認定?  6.王國定“以罰代證”致使村民濫伐林木案  問題提示:林業(yè)管理人員并未參與采伐林木,而是“以罰代證”,致使村民濫伐林要的行為如何定性?  7.冶林虎、譚萬明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問題提示:在非法獵捕、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活動中,受雇于他人,只負責一般日常事務的人員應如何處罰?  8.肖先勇、肖過房非法采伐珍貴樹木案  問題提示:構成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罪是否有數(shù)客標準問題?  9.吳自柱、王啟、姜翠蘭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  問題提示:重大環(huán)境浸染事故罪與危險物品肇事罪的主要區(qū)別什么?  10.邗江縣霍橋鎮(zhèn)陳巷村村民委員會濫伐林木案  11.潘曉彪等人非法出售大熊貓皮案  12.吳自柱、王啟、姜翠蘭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案  13.嚴葉成、周建偉等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  ……第二部分 法律適用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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