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攻略

出版時間:2010-3  出版社:研究出版  作者:柏浪濤,王旭,周B 主編  頁數:全3冊  字數:9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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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常言道,法不容情。在許多人眼中,法律是冰冷、嚴肅而呆板的,學法律是枯燥、無聊而乏味的。參加司考輔導工作以來,每年都會接觸到數以千計的考生,在與大家交流時,不少人都會提到細碎繁瑣的法條、抽象晦澀的理論給他們所帶來的煎熬和折磨。許多通過或未通過司考的同學,事后回憶起當時復習的場景,仍會總結說:復習司考太痛苦了!可想而知,倘若總是以這樣一種心態(tài)和狀態(tài)復習司考,效果當然不理想?! 」P者自己也曾參加過司考,也曾在炎炎夏日為復習司考揮汗如雨,對其間的辛苦自然也有切身體會。但辛苦不等于痛苦。我特別希望與大家分享的是,法律,尤其是民法,是親切而溫暖的,它帶給我們的不應是痛苦,不只是辛苦,更多地應是滿足和安寧,甚至是感動和享受。此處可試舉數例予以說明。  《民法通則》第10條規(guī)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一律二字以絕對而又堅決的口吻,強調了不分民族、種族、年齡、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任何自然人皆平等地享有民事權利能力。該原則的確立實屬人類法律文明的一項極其偉大的成就,它凸顯了人的價值、尊嚴和主體性。也正是這樣一個簡單的條文,使我們每個人都能夠抬頭挺胸、不卑不亢地面對任何人。  《物權法》第149條第1款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眾所周知,建設用地使用權屬于有期限物權,即便是居住用地,期限最長也只有70年。《物權法》頒布之前,許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疑惑:70年之后自己的房子怎么辦?正因為《物權法》第149條第1款自動續(xù)期四個字,才使得億萬老百姓心頭的一塊石頭終于落了地。  《合同法》第229條規(guī)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本來,根據債的相對性的基本原理,租賃合同無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新的所有人有權否認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也即買賣破租賃?!逗贤ā返?29條之所以反其道而行,背離債法的基本原理,改采買賣不破租賃的規(guī)則,主要是為了體恤和保護經濟上處于弱勢的承租人。千千萬萬的房屋承租人能夠不顧房屋所有權人的變化,安心在租賃房屋中居住,免去顛沛流離之苦,很大程度上要拜《合同法》第229條所賜。  1980年頒布的《婚姻法》第16條規(guī)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第22條規(guī)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對比后可以發(fā)現,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不過是少了一個也字。之所以刪除一個也字,主要是為了更加突出父母對子女姓氏決定權的平等性。盡管有學者對這種文字游戲不以為然,但從中我們仍然可以體味到立法者為了倡導、貫徹男女平等原則,不惜咬文嚼字、銖鎦必較的良苦用心。

內容概要

本書09版由于率先采用新理論來講解刑法,因此得到廣大考生不吝抬愛。為了再接再厲,本書在09版的基礎上做了修訂完善,主要是:以溫和的新理論來統(tǒng)一觀點,增加若干更具可考性的新案例,總結歸納更多的考點結論和做題標準。

書籍目錄

國家司法考試攻略:刑法攻略 第一講 刑法論 第二講 犯罪構成 第三講 行為主體 第四講 作為與不作為 第五講 行為對象和危害結果 第六講 因果關系 第七講 客觀阻卻事由 第八講 主觀要件 第九講 主觀阻卻事由 第十講 犯罪形態(tài) 第十一講 共同犯罪 第十二講 罪數 第十三講 刑法的體系 第十四講 刑罰的裁量 第十五講 刑罰的執(zhí)行和消滅 第十六講 分論概說 第十七講 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十八講 財產犯罪 第十九講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講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一講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二十二講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三講 貪污賄賂罪  第二十四講 瀆職罪 第二十五講 軍事犯罪國家司法考試攻略:民法攻略國家司法考試攻略:行政法攻略

章節(jié)摘錄

  2.欺詐、脅迫且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  《合同法》對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的效力進行了“分流”,若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否則屬于可撤銷合同?!  纠糠康禺a開發(fā)商通過欺詐、脅迫的手段與土地管理部門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該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房地產開發(fā)商通過欺詐、脅迫的手段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須注意的是,一般認為,此處的國家利益不能簡單理解成國有企業(yè)的利益。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侵害了國有企業(yè)的利益,則該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  此類行為應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來把握:(1)主觀因素為“惡意串通”,也即當事人進行意思聯(lián)絡和溝通,都希望通過實施某種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2)客觀因素為該行為損害了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  這是指當事人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  【例1】名為聯(lián)營,實為借貸。  【例2】名為個人之間的借貸,實為企業(yè)之間的借貸。  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社會公共利益”是一個相當抽象、頗具彈性的概念,一般可將其理解為傳統(tǒng)民法中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公共秩序。這是指維護社會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它側重于政治秩序和經濟秩序。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纠考滓叶诉_成協(xié)議,雙方約定,若甲因搶劫入獄,乙將送給甲的妻子一套房屋。該合同因違反公共秩序而無效?! 。?)善良風俗。善良風俗在我國一般稱為“社會公德”,這是指社會成員普遍公認的最基本、最起碼的行為規(guī)范和道德準則。違反善良風俗的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例】甲(男)乙(女)在一酒吧邂逅,接觸一段時間后,簽署了一協(xié)議,約定:二人互為性伴侶,甲每月向乙支付2000元零花錢。盡管此類“性伴侶協(xié)議”本身不會給當事人帶來任何法律制裁,但由于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而歸于無效,不具有可履行性?! №氉⒁獾氖牵赖率怯袑哟蔚?,并非一切不道德的行為均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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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4條)

 
 

  •   書質量很好,正版,而且內容精煉,很符合考試需要,尤其是刑法攻略,我剛看完,贊一個!
  •   期末考試就考這套書,條理清晰,很實用
  •   沒怎么看就放在書架上,感覺浪費!
  •   本書內容甚是符合考試知識點歸納
    是司考復習絕佳之輔導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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