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講解與2005年命題走向預測

出版時間:2005-1  出版社:人民法院  作者:鄭其斌  

前言

本書自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試始,連續(xù)推出七屆,分析當年司法考試的試題及規(guī)律,跟蹤司法考試的最新動態(tài),指引考生的復習方向,博得了眾多考生的好評,使我們猶感欣慰。讀者的認可促使我們再次出版這個小冊子,多年來的編寫經驗也使我們更有信心能夠幫助大家在回顧2008年司法考試的同時,準確預測2009年司法考試的命題走向。一、真題與命題規(guī)律分析這幾年的司法考試經驗越來越告訴我們,分析過去的試題并對2009年的司法考試命題動向作出預測,對于我們廣大考生有針對性地復習應對2009年的司法考試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2008年又為我們提供了兩套珍貴的真題,應當好好利用。正因如此,我們約請多名在司法考試輔導屆享有較高聲望的教師以及對司法考試頗有研究的幾位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組成本書編寫組,共同完成本書的寫作。我們一直認為,分析過去的試題并不是為了取得答案以及簡單的法條依據,而是要透過試題、答案以及法條依據,發(fā)現命題的規(guī)律及解題的思路,并進而從中獲取應對新一輪考試的復習思路。這才是我們在復習司法考試的過程中最需要的,也是本書所力求達到的目標。從考試規(guī)律上來看,最近幾年來的司法考試都遵循著這樣的軌跡在發(fā)展:重點突出,有限的試題和考點主要考查重要的制度;逐步提高對理論性問題的考查,不再僅限于對法條的簡單填空,適應了現在對于法律職業(yè)工作者的要求的提高;強調法條的重要性的同時,加強綜合性的要求,要求考生全面、系統(tǒng)地把握相關制度;試題本身難度逐年加大,改革循序漸進。2008年的司法考試命題繼續(xù)遵循以上規(guī)律,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我們關注的如下變化:(一)更加注重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yǎng)2008年的客觀題,絕大部分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現,那種直接考查法條的試題占的比重越來越少,許多考題考的都是生活中與我們密切相關的小事,但解答起來并不輕松,它不僅需要我們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原則,還需要我們理解法條的詳細規(guī)定與法律精神的關系。例如,法制史,過去大家都以為僅靠死記硬背即可,而現在的命題也十分強調靈活性;對于刑法題,考生僅僅掌握法條幾乎是沒有意義的;民法題中的小案例大理論現象越來越普遍。這樣一來,需要我們有訓練的法律思維能力及與之配套的法律應用能力(這是司法考試選拔人才的目的所在,也是以后命題的方向所在),還需要快速的閱讀理解能力。

內容概要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講解與2009年命題走向預測》分析了2008年的真題,透過真題答案以及法條依據,可以發(fā)現命題的規(guī)律、解題的思路,因為“只有原考題最接近原考題”,而且司法考試從來不避諱對往年真題的重復,且重復率相當高。此書最為重要和寶貴的是在分析原題的基礎上把2009年考試中可能出現的知識點、考點做了極其慎重的預見和聚焦,它們集中在[相關法條法理及2009年考點預測]部分。

書籍目錄

全國卷試卷一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試卷二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試卷三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試卷四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延期區(qū)試卷一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試卷二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試卷三真題講解與考點預測試卷四真題講解及考點預測

章節(jié)摘錄

【法理詳解】按照法律關系產生的依據、執(zhí)行的職能和實現規(guī)范的內容不同,可以分為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保護性法律關系是由于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旨在恢復被破壞的權利和秩序的法律關系,它執(zhí)行著法的保護職能,所實現的是法律規(guī)范的保護規(guī)則的內容,是法的實現的非正常形式。孫某因對其狗享有所有權而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調整性法律關系,不屬于保護性法律關系,所以選項A錯誤。按照相關的法律關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第一性法律關系和第二性法律關系。第一性法律關系,是人們之間依法建立的不依賴其他法律關系而獨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關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關系。由此而產生的、居于從屬地位的法律關系,就是第二性法律關系或從法律關系。一切相關的法律關系均有主次之分,例如,在調整性和保護性法律關系中,調整性法律關系是第一性法律關系,保護性法律關系是第二性法律關系;在實體和程序法律關系中,實體法律關系是第一性法律關系,程序法律關系是第二性法律關系。孫某起訴而形成的訴訟法律關系屬于程序法律關系,屬于第二性法律關系,所以選項B正確。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縱向的法律關系和橫向的法律關系??v向的法律關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所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橫向法律關系是指平權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民事財產關系,民事訴訟之原、被告關系等。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屬于橫向的法律關系,所以選項c說法錯誤。橫向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因此,孫某是有權放棄自己享有的權利的,選項D說法錯誤。【相關法條法理及2009年考點預測】法律關系的分類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內容,應對每一種關系分類理解掌握。除了上述內容外,還應了解:按照法律主體的多少及其權利義務是否一致,法律關系分為單向、雙向、多向法律關系。

編輯推薦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講解與2009年命題走向預測》的閃爍之處在于發(fā)現了這種規(guī)律,并循此規(guī)律,在分析2008全國卷和延考卷的基礎上,對2009年的命題走向進行了極其慎重的預測,集中體現在該書的[相關法條法理及2009年考點預測]部分,同時這也是全書的精華之所在。通過解讀近年來的司考真題,我們可以清晰地發(fā)現理念的司考命題規(guī)律、解題思路。因為“只有原考題最接近原考題”,而且司法考試從不避諱對往年真題的高度重復。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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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書的質量很不錯,內容相對一般了一些。排版上有點問題,剛開始看的時候有點不著邊際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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