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7 出版社:人民法院 作者:李國光 頁數(shù):849 字數(shù):1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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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分解適用集成》系《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之一。本書以擔保法、合同法、民法通則中有關擔保法律規(guī)定及其配套法規(guī)為經(jīng),以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司法解釋的具體條文規(guī)定為緯,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分解適用集成。全書分行政訴訟法的一般規(guī)定、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管轄、訴訟參加人、證據(jù)、起訴和受理、審理與判決、執(zhí)行、侵權賠償責任、涉外行政訴訟,共計10章,100類?! ”緯盏南嚓P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全文和節(jié)錄兩種方式。數(shù)個問題涉及同一文件(或同一法律條文)的,為減少前后查找翻閱不便,按其類別做適當?shù)闹貜褪珍洝?/pre>作者簡介
李國光,男,最高人民法院咨詢委員會主任,二級大法官、原副院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上海交大法學院教授、國家法官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復旦大學法學院等院校兼職教授。
早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歷任西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副院長書籍目錄
第一章 行政訴訟法的一般規(guī)定 一、行政訴訟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據(jù) 二、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三、行政訴訟的基本制度第二章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圍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圍第三章 管轄 一、基層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 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 三、高級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 五、一般地域管轄 六、特殊地域管轄 七、專屬管轄 八、選擇管轄 九、移送管轄 十、指定管轄 十一、管轄權的轉移 十二、管轄權異議第四章 訴訟參加人 一、原告 二、被告 三、共同訴訟 四、第三人, 五、法定代理人 六、委托代理人第五章 證據(jù) 一、證據(jù)的種類 二、不予采信的證據(jù), 三、原告的舉證責任, 四、被告的舉證責任 五、被告收集證據(jù)的限制 六、人民法院對證據(jù)的收集 七、對專門問題的鑒定 八、證據(jù)保全第六章 起訴和受理 一、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銜接 二、當事人對行政復議不服的起訴期間 三、當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間, 四、訴訟期I司的延長 五、起訴的條件 六、受理與不受理 七、當事人對不受理裁定不服的上訴 八、訴訟費用,第七章 審理與判決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一、審理前的準備 二、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及其例外 三、行政案件的開庭審理 四、行政審判組織 五、審判人員、書記員等的回避 六、視為撤訴與缺席判決 七、妨礙行政訴訟的強制措施 八、不適用調(diào)解 九、申訴撤訴 十、合并審理 十一、送達 十二、財產(chǎn)保全與先予執(zhí)行 十三、訴訟中止與訴訟終結 十四、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依據(jù) 第二節(jié) 一審程序 一、人民法院的一審裁判 二、行政機關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限制 三、行政訴訟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關人員違反政紀犯罪的處理 四、一審案件的審理期限及其延長 第三節(jié) 二審程序 一、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上訴 二、人民法院對二審案件的審理方式 三、二審案件的審理期限及其延長 四、人民法院對二審案件的裁判 第四節(jié)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一、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的申訴 二、人民法院決定再審 三、人民檢察院的抗訴 四、再審案件的審理 五、再審案件的審限第八章 執(zhí)行 一、執(zhí)行機構及其職責 二、執(zhí)行管轄 三、執(zhí)行的申請和移送 四、執(zhí)行前的準備和對被執(zhí)行人財產(chǎn)狀況的查明 五、金錢給付的執(zhí)行 六、交付財產(chǎn)和完成行為的執(zhí)行 七、被執(zhí)行人到期債權的執(zhí)行 八、執(zhí)行異議及其處理 九、被執(zhí)行主體的變更和追加, 十、執(zhí)行擔保和執(zhí)行和解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zhí)行和參與分配 十二、妨害執(zhí)行的法律后果 十三、執(zhí)行的中止、終結、結案和執(zhí)行回轉 十四、委托執(zhí)行、協(xié)助執(zhí)行和執(zhí)行爭議的協(xié)調(diào) 十五、執(zhí)行監(jiān)督第九章 侵權賠償責任 一、行政侵權賠償?shù)姆秶《?、行政侵權賠償請求人 三、行政侵權賠償義務機關 四、行政侵權賠償請求的提出 五、行政侵權賠償?shù)男姓幚沓绦颉×⑿姓謾噘r償?shù)男姓妥h程序 七、行政侵權賠償?shù)男姓V訟程序 八、行政追償 九、行政侵權賠償?shù)姆绞健∈?、行政侵權賠償?shù)挠嬎銟藴省∈?、賠償費用第十章 涉外行政訴訟 一、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 二、涉外行政訴訟的同等與對等原則 三、涉外行政訴訟的代理 四、使用我國通用語言、文字的原則 五、涉外行政訴訟的管轄 六、送達、期間 七、財產(chǎn)保全 八、司法協(xié)助常用行政訴訟法律規(guī)范章節(jié)摘錄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虿豢煽沽蛘咂渌斃碛傻⒄`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谑畻l 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 ∮袡嗌暾埿姓妥h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暾埿姓妥h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 〉谑粭l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谑l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jP、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谑龡l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對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谑臈l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作出最終裁決?! 〉谑鍡l 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機關、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 ?。ㄒ唬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ǘφぷ鞑块T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規(guī)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ㄈΨ?、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ㄋ模蓚€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ㄎ澹Ρ怀蜂N的行政機關在撤銷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也可以向具體行政行為發(fā)生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由接受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 ?/pre>編輯推薦
《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行政訴訟法分解適用集成》由長期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工作的資深大法官主編,熟諳該法及其相關規(guī)范的有關專家編纂?! ∫栽摲捌渑涮追ㄒ?guī)和最新司法解釋為經(jīng),以相關法律規(guī)范的具體條文為緯,循法條之間邏輯聯(lián)系,分解組合成若干法律問題,通過該問題迅速查檢到所有相關法律的具體規(guī)定?! ⒓姺焙拼蟮姆伞⒎ㄒ?guī)、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行政解釋條文,全新組合為主題鮮明、互相聯(lián)系、有機結合和極為方便適用的法律操作規(guī)范?! 凹稍谑?,別無他求!”希望《常用法律分解適用集成系列:行政訴訟法分解適用集成》能成為廣大讀者方便查詢、準確理解法律與適用法律的良師益友。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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