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的七大支柱

出版時間:2003-1  出版社:團結  作者:(英)T.E.勞倫斯  頁數:723  字數:5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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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勞倫斯就是這樣一個矛盾復合體。他在沙漠中緩緩騎駝,也在文明里高速駛車。他一全靈魂擁抱最單純的自然,呼吸阿拉伯開闊的空間,同時也展望未來的世紀;他說:“在我看來,我們這一代惟一主要的任務,是征服最后的一個元素,大氣?!彼且粋€超人成就的軍事家和戰(zhàn)士,但同時也是控索靈魂的作家和翻譯家:他與嗜殺的阿拉伯人出生入死,也是許多現代作家例如蕭伯納,哈代,格雷夫斯和龐德的朋友。他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險家之一,但同時有那樣羞怯,內傾,且患得患失。他的生命,繁復,矛盾勝過一千個人,他的靈魂究竟有多少竅呢?然則,一切偉大的靈魂不都是充滿矛盾,如此宏麗地充滿了矛盾嗎?

書籍目錄

引言 超義的基礎
第一部 初識費薩爾
第二部 開始向阿拉伯進攻
第三部 佯攻鐵路
第四部 向阿卡紀擴展
第五部 原地不動
第六部 襲擊大橋
第七部 死海戰(zhàn)役
第八部 希望的破滅
第九部 最后努力的決定性力量
第十部 最后的勝利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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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31條)

 
 

  •     這本小書是勞倫斯的回憶錄《智慧七柱》的精簡版。雖然篇幅只有一百二十多頁,然而對主要人物和戰(zhàn)爭進程進行了精煉清晰的概括。
      讀正文之前一定要先讀一下呂先生的譯序。這篇小序寫得非常精彩。寥寥幾筆勾畫出了阿拉伯半島的歷史,阿拉伯民族解放運動的力量對比和特征,以及勞倫斯的個性和經歷。這種精煉流暢的文字風格貫穿了全篇的翻譯,足見譯者的功力。
      
      把這本書當成小說看的讀者肯定會大失所望,因為這本書從《智慧七柱》里剝離了血肉,只留下了筋骨,情節(jié)跳躍快,描繪策略和戰(zhàn)事的篇幅遠遠多于值得把玩的軼事。然而如何制定策略,如何推進戰(zhàn)事,如何正確利用實力、地理和人心恰恰是這本書最值得賞讀的內容,也是電影中很難表現出來的。正因如此,我很難想象怎樣將這本書與電影進行比較。雖然兩者講的是同一個人和同一件事,但是受眾從不同的角度切入,看到的東西是完全不同的。在電影中看到的更多是勇氣和價值,而書中展現更多的是策略和智慧。這兩者分別帶來感官和精神的愉悅,同樣精彩,難分上下。
      
      這本書中我認為最有意思的是勞倫斯設計的以攻為守的游擊戰(zhàn)策略。這個策略的形成是基于他對阿拉伯民族的性格和部族松散聯盟的性質的了解得出的。首先,沙漠上的部族主要以游牧和劫掠為生。他們戰(zhàn)斗力強,熟悉地形,能夠快速進攻,但是他們的弱點在于性格好動,能攻不能守,因此不能進行陣地戰(zhàn)。其次,阿拉伯方的軍隊是各個部族臨時加入形成的部隊。各個部族的士兵只忠于部族的首領,況且部族之間經常有爭執(zhí)和從前未解決的糾葛,這使得聯合調度等需要較高層次一致性和配合的策略實施起來比較困難,因此需要維持并發(fā)揮小單位戰(zhàn)斗力的特點。第三,阿拉伯人對戰(zhàn)爭勝敗的計算方式,如果用極簡約的方式來計算的話,可以看做犧牲的人數與戰(zhàn)利品數量之比。而且犧牲者在他們看來是極為嚴重的事情。在獲勝可能性一定的條件下,要盡可能減少傷亡人數。在這樣的基本情況下,勞倫斯提出進行小單位的游擊戰(zhàn)。炸毀敵人的交通線路和火車(要求人數較少),在敵人慌亂之際,趁機奪取交通要塞(快速),減少與敵人的正面沖突(減少傷亡),其目的是切斷敵人的物資和人員運輸線路(一戰(zhàn)時期最重要的攻防工具),使敵人控制的地區(qū)逐漸收縮,將敵軍壓縮在南部等待英軍從海上登陸配合陸上進行總攻。因其成本和實施難度都很小,這套以攻為守并使戰(zhàn)線不斷推進的策略像流感一樣快速傳播。很可惜的是在書中作者沒有仔細描寫土軍的防御策略和土軍對阿軍進攻造成的障礙,相信奧斯曼帝國在此地統治了這么久,應該也已經發(fā)展出了一套獨特的防守策略。
      
      最后自嘲一下:在學習攻防理論的時候,我一直沒有理解為什么火炮在一戰(zhàn)中被提升到很重要的位置,尤其是作為防御武器而不是進攻武器。看了這本書之后才知道,原來那時候火炮調整射程需要很長時間,因此進攻起來機動性很差;而固定了射程作為防守武器威力非常大,怪不得阿拉伯人起初被土耳其火炮嚇破了膽,急于向英國要求運火炮支援——其實在進攻中火炮用處不大啦,聲音大心里踏實而已。
      
  •     寫作完美,可讀性極爛,細處纖細,大局跳躍。
      此作最誠實的主旨其實是 "懺悔",是一個本性為學者和詩人的軍人寫給自己和自己的祖國的。個人認為這本書雖然優(yōu)秀而且獨一無二,但不是寫給大多數人的,絕不是那種近一百年后某個想增加文史修養(yǎng)的讀者突然可以隨手撿起來看的“經典”,離純粹的文化書或者歷史書查得更遠。對T.E. Lawrence此人沒有濃厚興趣的話,很難、也不一定值得看下去。僅對“阿拉伯的勞倫斯”這個傳奇感興趣的話,看同名電影效果好很多。
      
      
      
      
  •     勞倫斯原本是一個喜歡探險的學者,在一戰(zhàn)時被派遣去阿拉伯,他熟知阿拉伯歷史和阿拉伯語,一直希望親身體驗阿拉伯的運動,起初參與戰(zhàn)爭的主要動力也是出于個人的,就像他自己說的“充滿想象力的自我表達”,而且至始至終這種動力都最為強烈。
      復雜的身世和經歷造就了他矛盾的性格,渴望通過冒險來實現自我。所以到了阿拉伯的中心很快就被阿拉伯人的神秘氣質和半島的瑰麗風情吸引,渴望融入阿拉伯人當中,忘記他的血統。他把一場戰(zhàn)爭演變成革命,演變成民族起義,連阿拉伯人自己也意想不到。但是后來發(fā)現英法一份秘密協議顯示了協約國瓜分阿拉伯世界的殖民野心,而他成了替罪羊,此時無論從個人的目的還是從革命的職責中也已經越來越深陷阿拉伯事物中不能自拔,他就在這種良心的譴責下帶領阿拉伯了對土耳其的戰(zhàn)斗,不斷奔波甚至極端的勞虐自己的身體以使思維解脫從而減輕精神上的痛苦??赡苡螕魬?zhàn)的理論就是他發(fā)明的,在兩年的驚心動魄的經歷和阿拉伯半島上壯麗的景色激起了我的一顆冒險之心。
      勞倫斯希望通過革命爭取阿拉伯的獨立而不是淪為殖民地,同時他渴望成為一個阿拉伯了,但是這兩個愿望都落空了,在阿拉伯人中他始終被看成一個英國人、一個基督徒,而他也越來越看到了自己與阿拉伯人之間的隔閡,也許是天性的原因與一個純粹的阿拉伯人有天然的個性差異,在英國人當中他又被視為不倫不類。而一個單獨的阿拉伯人通常英勇而高尚,而一群阿拉伯人聚合在一起卻像烏合之眾,只為各自利益而且目光短淺,經常無端的打架、滋事,原本不同部落之間就有紛爭,他們只是為一個共同的目的而走到一起,注定沒法持有革命的果實,所以盡管贏得了戰(zhàn)爭阿拉伯人卻難以保持獨立和自治。如勞倫斯所說,他從一個罪惡的殖民者從犯變成主犯,痛苦只是越來越深,所以在戰(zhàn)爭結束后才會辭職、隱姓埋名。
      辭職、隱姓埋名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他飽受了戰(zhàn)爭創(chuàng)傷之苦,這種痛苦也是主要是在精神上,目睹許多無辜的人慘死,生命隨意的被踐踏,有時候還不得不親自這么做,同時他覺得對起義的鼓動乃是一種對他人的欺騙,而且他自己也受到過虐待。關于勞倫斯同性戀的傳聞我想是可有可無的,當男人僅僅把女人當中欲望的對象時或者在戰(zhàn)爭中的禁欲生涯中他就會在同性身上尋找精神上的戀愛關系,這在天生禁欲并且沒有私密空間的群居生活的阿拉伯人之間是很普遍的現象。從勞倫斯的兩個仆從身上就可以看到,這種精神的愛情至為高尚和純潔,沒有肉欲,但是兩個人都在戰(zhàn)爭中死去,其中有一個還是勞倫斯親手殺的,這等于加深了他的罪惡感。
  •     翻譯的相當不錯,畢盡是老一輩翻譯家翻譯的,看看人家的遣詞造句,讀起來都是一種享受,情節(jié)跌宕起伏,強烈推薦,
       后來買了一本智慧七柱的全本,翻譯的那叫蹩腳,以至于懷疑自己買的是不是火車站地攤出版社出版的
  •     一位朋友,念考古系。某冬日,天寒地凍,我從實驗室出來,走回宿舍的路上,偶遇穿運動短褲的他,正獨自悶頭跑步。那身裝束,與當時的天氣實在很不搭調。我吃驚不已,喊住問及才知,不久他們將去一個偏遠地方實習,導師提前囑咐:鍛煉好身體,保持體能。
      
      
      原來考古系不僅僅是神秘和淵博的象征,有的時候,還像個田徑隊。所以,當讀到《沙漠革命記》,我們的T.E勞倫斯徒步四個月,只帶了一個相機,從巴勒斯坦的海法港走到美索不達米亞北部的烏爾法城的時候,難免會產生聯想:啟程之前的他,有沒有練過長跑呢?
      
      
      愛莎多娜·鄧肯女士在自傳的第一句寫到:“一個小孩子的性格,在母胎里便已注定了?!甭犉饋?,難免有點兒宿命感??蛇@句話放到T.E勞倫斯的身上,又似乎很貼切。沒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很早就對考古之事產生興趣,十三歲時獨自騎車周游英國,極度迷戀中世紀,最愛“夜里回來,爬窗而入,第二天早晨別人看見他睡在床上”。血統復雜的他,似乎很難從祖輩那里分析的出骨子里的那份冒險精神究竟得益于哪位祖先的哪條分支,姑且將這一切稱之為命運吧。
      
      
      已經無從考證勞倫斯是否為他一生的冒險之旅在冬日里練過長跑,昔日牛津校園里那位看似漫不經心,并不用功的學生,從不參加任何比賽,對任何游戲不感興趣,只因為里面包含規(guī)則和輸贏。念歷史系,卻讀書不多,大多還和課程無關。你很難看出,決定命運的大幕何時在勞倫斯的生活里開啟,卻有意無意間發(fā)生一些事情,讓他距離那片多事之漠,近了又近。
      
      
      就從掛科這件事聊起吧。像勞倫斯這種上午睡覺,夜里讀書,三年之中只聽了三門課的學生,要是呆在國內,那算是廢了。要說,還是佩服牛津的那位開明導師,他勸勞倫斯上交一篇論文(本來不是必需的),以此彌補考卷分數的不足。于是,一九零九年的暑假,他去了敘利亞研究十字軍在那兒建造的堡壘,并把當地每個中世紀堡壘都照了相并畫了平面圖。而那個被形容為“一身之外無長物”的地方,不單單是勞倫斯“一等論文”素材的掘取之地,同時,還是他將來成名的所在。
      
      
      很多時候,無法解釋是否有一股來自背后的力量推動著一個人的前行,我們只能再次相信,一切早已注定。勞倫斯不是一個阿拉伯學者,可他的阿拉伯話卻說得極為流暢,盡管有點兒荒腔走板,也不講文法,卻足以支持勞倫斯的考古之旅。在這之后,他像每一個得寵的科研工作者一樣,拿著還算不錯的薪水,搞著心愛的研究,直到一九一三年,大戰(zhàn)爆發(fā)。
      
      
      報名參加牛津軍官訓練班屢遭失敗,因為報名的身高標準指定的極為苛刻,而勞倫斯只有五英尺五英寸,投戰(zhàn)無門,只好寫信求助近東考古先輩賀加斯博士。命運又開始處處作對卻時常出手相助了。很快,他就被安排在參謀部地圖組組長赫德雷上校手下做事,任務是繪制比國、法國、西奈半島的地圖。業(yè)務過硬又性情中人,結果是弄得長官們都挺討厭他。再加上他熱衷阿拉伯革命,而當時混亂的內政以及種種不合時宜的調動,最終,把勞倫斯推向了真正屬于他的戰(zhàn)場,而這一切,卻是從一次愜意的旅行開始的,起點有個很好聽的名字,吉達。
      
      
      很喜歡勞倫斯開頭對那個地方的描述:“我們的船終于靠了吉達的外港的時候,阿拉伯的炎熱象一把劍從鞘里一躍而出,擊中了我們,壓伏得我們說不出話。那是一九一六年十月里的一個中午。中午的太陽,像月光一樣,把一切色彩送進了睡鄉(xiāng)。只有光和影,白的房屋,黑的街口;前面,內港水面上浮動著的魚肚色的熱霧;后面,眩眼的浩浩平沙,直抵隱隱約約的一帶遠山的腳下。”
      
      
      不單單是這個外港,整個阿拉伯國度都在散發(fā)著一種異邦之美,因為陌生而顯神秘,像是油畫里走出來的靜與沉。不過,很快,戰(zhàn)爭就會讓這里大為改觀。
      
      
      從未經歷過戰(zhàn)爭,但我相信,那種嚴刑拷打撐住不死,靠唱幾句唐山大戲就把情報送出去的場景,應該只能是后人貧乏而又可憐的想象。尋找軍師、糾集車馬、拉攏人心、制訂戰(zhàn)術、熟知地形、長途跋涉、苦等援兵,這些或許才組成了戰(zhàn)爭真正的本質。漫長的黑夜,看不到盡頭的沙漠,終年炎熱,蒸發(fā)精力,決戰(zhàn)并非總是壯烈和血腥,有時往往如同一出鬧劇,可笑收場。
      
      
      一個人白天察言觀色,暗自盤衡,努力為戰(zhàn)爭物色一名合適的領袖。夜晚仰望星斗,聆聽千年的古老的風,潮濕中夾帶著粗糙,還有邪惡和野性,會不會產生某種錯覺?中世紀的那些騎兵壁壘曾是勞倫斯筆下最熟悉不過的書寫,牛皮紙之上留下了鏡子、盾、劍,先知不在。勞倫斯沒有一雙可以投擲骰子的手,他的盟友費薩爾,也沒有。因為那兩只手在面前交叉著,按著他的劍把。那雙手在劍把上慢慢地扭來扭去,過了些時候,他才輕輕開口:“一路好嗎?”
      
      
      然而,就是這么一位時刻保持緊張,又不失果敢的酋長的兒子,最終同勞倫斯并肩戰(zhàn)斗,擊退了土耳其人,取得阿拉伯革命的勝利。如果說勞倫斯是一個智囊團,那么費薩爾則是周旋在部下與援軍之間的一顆定心丸,這個絕非一點點的膽識就可勝任,有時,還要來點小欺騙。你看,當費薩爾“拿一只箱子裝滿石塊,上了鎖,用繩子捆得緊緊的,每天行軍時由他的奴仆防護,晚上很小心的放在他的臥帳里。”以此讓屬下誤認為他們軍資充足,這種把戲,為勞倫斯的計謀爭取了一次又一次實現的機會。
      
      
      倘若你是一個戰(zhàn)爭器械控,想必勞倫斯的沙漠革命一定會另你大失所望。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武器裝備都是極其落后的,槍筒沒有壞的也往往放一槍就破,山炮都是二十多年前的貨色,最多只能打三千碼,何況炮隊的官兵也不靈活。而土耳其帝國的武器顯然先進的多,野戰(zhàn)炮、榴彈炮、遠程射擊還占據著較高的地勢??赡怯性趺礃幽??既然射不到人,那就炸車吧!
      
      
      我會把炸車看做整個沙漠革命的一段高潮,但是顯然,勞倫斯并不這么認為,或者他不情愿這么認為,因為實在太混亂,太荒謬,又絕對的真實。破壞工事,炸毀鐵路,襲擊車站,這些計劃看起來都絕頂理想,可實際操作起來呢?“因為路基過高,路基和山腳之間是一個洼地,沙漠里的風把這個洼地填滿了細沙。我在兩根枕木之間掘出一個大坑,掘出來的石子全得裝在我的袍子里,一趟又一趟的往橋洞底下運,倒在那小石子鋪成的干涸的河床里?!?看起來好像輕松又愜意,其中驚險,閉上眼睛稍稍聯想,不難把握。
      
      
      “地上橫七豎八的地毯,床墊,繡花絨被;被毯成堆,男女衣裙五光十色;自鳴鐘,鍋罐,糕餅;首飾,刀槍。旁邊站著三四十個婦女,面幕也丟了,自己撕衣服,扯頭發(fā),發(fā)了瘋似的叫喚。阿拉伯人不理會他們,還是搶,還是搗毀。此刻的駱駝成了公共的財產。每人拉過最近的駱駝,把東西盡量往上裝,噓噓兩聲把他趕向西邊兒空地去,回過身來又揀心愛的拿?!?br />   
      
      這還是打仗么?簡直就是集會市場,可他們就是用這種方式推進著革命的進程,在以后的四個月里,前后炸了十七個車頭。土耳其人把乘火車當作一件危乎其危的事情。在大馬士革,旅客爭先占據列車的末尾的車座,甚至多出錢買這種座位。
      
      
      無論曾經的戰(zhàn)斗多么荒唐、野蠻、不可思議、神奇、歪打正著、詭計多端,我們都不會否認勞倫斯是這樣的一位軍事天才。他又是心懷怎樣的心情深入一個非他血緣所屬的國度,卻又比當地人更加了解那里的戰(zhàn)斗著,堅持著。戰(zhàn)爭那么殘酷,催促著眾人遺忘,盡管書很薄,可是合上它的時候還是不記得有多少駱駝死于炮火,而穿越沙漠的驚心動魄和苦難,還有后來的那份仿佛被出賣的絕望,也隨著我的起身休息,慢慢淡開。勞倫斯的同性之愛,還有那擁抱自然的死亡方式,書中沒有提及,卻被后人牢牢記住了,反復提及。
      
      
      “在我看來,我們這一代惟一主要的任務,是征服最后的一個元素,大氣?!眲趥愃梗泸T在駱駝上,緩緩走過沙漠,眼前閃現過了什么,腦海里會出現這樣的話?
      
      
      地圖上的所在最初是古代文明的發(fā)祥地,曾經有硝煙四起,至今仍舊戰(zhàn)火連連。
      
      
      寫淤了,打住。
      
      2009-12-13
  •     昨天忽然想起一個人,T.E.勞倫斯。沒錯是TE不是DH,“阿拉伯的勞倫斯”。
      
      據那些至今仍有殖民妄想的西方人說,這個孤膽的英國佬引領了阿拉伯世界的獨立運動,當然穆斯林并不買賬。故事是這樣的,勞倫斯在一戰(zhàn)時加入英軍,被派遣到他最熟悉的阿拉伯地區(qū),后來卻跟阿拉伯游擊隊一起,為推翻土耳其在當地的統治而奮戰(zhàn)。
      這場革命源于阿拉伯內在的獨立訴求,借著一戰(zhàn)的光,得到同樣反對土耳其的英國的支持。然而當他們攻占大馬士革這座光榮之城,卻發(fā)現阿拉伯人四年來蹉跎沙海,不過是讓這片土地換個主人——從土耳其到英法。
      革命成果被僭取了,或者說,在西方列國的環(huán)伺下,這弱小的革命注定是一場傳說色彩過于濃厚的奇幻歷險。巴黎和會上勞倫斯聲嘶力竭地為阿拉伯人爭取公平,然而世界棋局上,從來強權即公理。敘利亞成了法國的勢力范圍,大馬士革政府解散,這一頁壯闊的革命至此破碎成沙漠邊陲一千零一夜的長風,直到二戰(zhàn)結束,阿拉伯世界仍然掙扎于獨立的邊緣。
      
      而勞倫斯在革命勝利甫初,帶著大功告成的躊躇意踏上返鄉(xiāng)的路。他以為自己站在了阿拉伯歷史的中心,以先知和戰(zhàn)斗英雄的雙重身份,直到他看到英法密約時才幡然醒悟,自己竟是在助紂為虐。
      
      勞倫斯認為自己欺騙了阿拉伯人,他歸還了英國授予他的勛章,其他的行動也體現出他站在阿拉伯一邊的正義感。然而這些無大成果的反抗無法從歷史的角度衡量它的意義,連這場奇幻色彩的革命也是一種富有寓意的昭示,而不是切實的勝利之果。
      
      理想與現實,信念與現實,擁有革命情懷的人往往把前者等同于后者,而保守派的壁壘卻植根于更切實的力量之上。當阿拉伯的駱駝隊縱橫數千英里狂沙,用幾桿步槍幾磅炸藥來爭取著自由,土耳其人,德國人,英國人,卻在用裝備過分精良的軍隊互相拉鋸。這是屬于誰的世界?唯一能確定的是,那些夢想,屬于阿拉伯人。
      
      而這夢想波瀾壯闊,激蕩著渴望自由的人的心靈。阿拉伯世界至此堅定地站在西方的對立面,與之正面交鋒。革命種下獨立的種子,阿拉伯世界在那一刻蘇醒,世界歷史從此轉軌。這便它不可磨滅的價值。
      
      至于勞倫斯這位被西方譽為阿拉伯先知的人物,在我沒有了解阿拉伯世界對他的真實看法之前,不能貿然評論。我猜他在西方的聲望是源于西方人的阿Q式自慰,幾個世紀來讓他們自命高人一等的殖民徹底完蛋了,現在西方仍痛恨這些第三世界的掘墓者,卻把勞倫斯捧成先賢——說穿了,是勞倫斯長著金發(fā)碧眼。
      
      當然這一切并不妨礙勞倫斯本人的真摯,也絲毫不減他所寫的革命史的壯闊酣暢。回到西方世界后,勞倫斯著手撰寫《智慧七柱》。這本書記錄了阿拉伯革命的宏貌,和具體而微的細節(jié)、參與者的心態(tài),乃至某次戰(zhàn)役中焦灼的等待、勝利時的鳴槍狂喜。勞倫斯的筆觸冷峻又詼諧,這位在劍橋學堂打了幾年瞌睡的書生,何以把戰(zhàn)爭寫得如此神形具備?因為他真的愛過那個時代那片土地——那個對他而言充滿正義感、歷史感的地方。
      
      
      薦:T.E.勞倫斯:《智慧七柱》,或《智慧的七大支柱》,節(jié)譯本《沙漠革命記》,英文版Seven Pillars of Wisdom。節(jié)譯本的譯文讀來非常暢快,另有電影《阿拉伯的勞倫斯》(1962),跟節(jié)譯本一起看,簡直是一場史詩交響音畫。
  •      呂叔湘先生所譯的《沙漠革命記》,原本是《智慧七柱》(Seven Pillars of Wisdom)的一個節(jié)本。勞倫斯(T. E. Lawrence)的回憶錄重點不在自身的過往,而是他曾為之浴血的那片土地和那場戰(zhàn)爭。
       一直沒有看電影《阿拉伯的勞倫斯》,因為先看了《Venus》,當年飾演勞倫斯的藍眼睛英俊中年,在此片里老得仿佛一支風中蘆葦,讓人不忍回顧其舊日風采。待讀過勞氏原作,便知道他從來不是個武夫,遠不像電影海報上那個邦德型肌肉男。勞倫斯身材不高,頭腦機靈,有語言天分,但這些不是他成功幫助阿拉伯人打贏了與土耳其之間戰(zhàn)爭的原因。個人在戰(zhàn)爭中所能發(fā)揮的作用很難單純以才能或者運氣來解釋,成敗往往系于紛紜的局面,而勞倫斯所完成的一切,首先是因為他的特別。特別聰明,特別“阿拉伯化”,以及特別執(zhí)著。這是個強勢的大寫的人。
      
       勞倫斯讀書時的情形,在這本書里可以讀個大概。他是牛津大學耶穌學院歷史系的學生,但是幾乎不去上課,自己看了幾年書。這時候他的閱讀興趣已經集中在中東的歷史和戰(zhàn)爭,畢業(yè)論文題目是《十字軍對于中世紀歐洲軍事建筑的影響》,為了充實這篇論文,二十一歲的勞倫斯在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徒步旅行了四個月。那之后,他因為論文獲得一個考古工作的機會,又回到敘利亞北部的卡肯米希(Carchemish)。一九一〇到一九一四年,勞倫斯幾乎一直生活在當地,并學會了阿拉伯語。根據他的朋友們的回憶,他的阿拉伯語很流暢,雖然不講語法南腔北調,而且他能從別人的口音判斷出對方是哪個阿拉伯部族的人,這實在是一種適合戰(zhàn)爭的才能。
       一戰(zhàn)開始,勞倫斯到了參謀部的地圖組。他是個很好的地圖繪圖員,卻不是個循規(guī)蹈矩的好軍官,讓上司們頭疼了一陣子之后,勞倫斯獲得了阿拉伯局的工作,并借一個觀光的機會前往麥加。
       從這里開始,便是他的阿拉伯革命的序章。勞倫斯深知阿拉伯地區(qū)三大酋長的力量分布,并決定從麥加圣嗣長阿卜杜拉的四個兒子當中選出一位,來讓他們整個部族與英國合作,對抗土耳其。這其中除了英軍本身的意愿,更多出自勞倫斯自己對戰(zhàn)爭局面的考量:阿拉伯人反抗土耳其人的革命已經進行了一陣子,但看不出勝利的可能,他們需要英國的財政和武力支持。亂世之中必有梟雄崛起,勞倫斯的目的就是找到并輔佐這個梟雄。從一開始,他就不完全站在英國這邊,而戰(zhàn)后英法撕破臉皮的做法,也讓勞倫斯深為痛心。他在朋友們的要求下撰寫了這場戰(zhàn)爭的回憶錄,卻不愿意擁有一分一毫的所得。因為他不愿意從這場戰(zhàn)爭、哪怕是對這場戰(zhàn)爭的描述中,獲得任何利益。
       勞倫斯先見過阿卜杜拉的三個兒子,最后見到第三個兒子費薩爾(Emir Faisal)。這時候他們兩人都不知道,正是他們的合作,將在一九一八年最終趕走土耳其人,贏得阿拉伯革命的勝利。關于這次會面,勞倫斯的描寫很短,卻讓人印象深刻:“在院子的那一邊,兩根黑色的門柱的中間,站著一個穿白衣服的人,一動不動的等著我。我一見便覺得這是我到阿拉伯來尋覓的人——能為阿拉伯革命求得光榮革命的領袖。費薩爾穿一件白色的綢袍,圍著棕色的披巾,用一根亮紅錯金的絳子系住;看上去很高,很瘦,像一根柱子。眼瞼下垂;烏黑的胡須,白凈的臉。兩只手在面前交叉著,按著他的劍把?!?br />    那之后是四年的戰(zhàn)爭。勞倫斯是一個優(yōu)秀的游擊隊長,一個英方與阿拉伯部族之間的聯絡員,一名戰(zhàn)士。戰(zhàn)爭勝利后,他沒有留下,而是回到英國寫作。英法瓜分阿拉伯地區(qū)后,勞倫斯表示出極大的憤慨,并為阿拉伯而抗議奔走。一九二〇年,英國政府承認費薩爾為伊拉克國王。這固然是當時任陸軍大臣的丘吉爾出于政歷積累的考量,卻也離不開勞倫斯在其中的作用。
       一九二三年,勞倫斯改名T.E. Shaw,先進了坦克部隊,后進入皇家空軍。他在印度待了些年,期間國內甚至盛傳他曾是名間諜。他服役到一九三四年,死于一九三五發(fā)生在多塞特郡附近的一場事故。他的摩托車因地面上一個大坑而傾覆,過了六天,他在醫(yī)院里過世。他死的時候不叫勞倫斯,除了幾名摯友,很少有人知道他的過往。
       很多人出于各種緣故,喜歡盯著勞倫斯的性取向不放。他在《智慧七柱》扉頁所寫下的詩篇,也被看作寫給同性愛人S. A. 的詩。這本書被勞氏題贈S. A.。
       "I loved you, so I drew these tides of men into my hands
       and wrote my will across the sky in stars
       To gain you Freedom, the seven-pillared worthy house,
       that your eyes might be shining for me
       When I came."
       勞氏自己曾說過,S. A.是個虛構的人物。無論是真有其人,或是他用這個稱謂來代表他曾為之奮戰(zhàn)的土地,都已經無關緊要。勞倫斯自己曾作為一個率真地活著的人,他的戰(zhàn)爭早已遠去,他曾經的戰(zhàn)場后來一直硝煙不斷。世紀變了,而他寫下的書恒在。我們通過閱讀所能觸及的,也許僅是其人格的一面,歷史的一黍,但一樣能有所領悟、有所感動。
      
       再絮叨幾句:呂先生最初翻譯這本書,是在一九四一年,中國大地的動蕩時節(jié),為節(jié)約篇幅,所以采用了節(jié)譯的法子,同時參照Robert Graves的《Lawrence and the Arabs》,以及Liddell-Hart的《T. E. Lawrence, in Arabia and After》,把有些部分改為第三人稱來說勞氏經歷,使得這書少了些自傳色彩,多了一點平實的客觀性。呂先生的譯筆簡潔而傳神,我個人覺得這本書已經相當好,最大的遺憾是沒有附加地圖,中東許多地名和戰(zhàn)爭行軍情形讀來云里霧里,一時間又懶得在網上搜尋。讀完后才發(fā)現澳大利亞的古滕堡網站有《Seven Pillars of Wisdom》的全文,并附有地圖四張,可留待慢慢溫習。
      
      *本文已刊載于《開啦》,請勿轉載,謝謝。
  •     我沒有讀過這本書,史惠風也是我的老師。他可能不是專攻翻譯的,可是文學方面,特別是英美文學方面很有造詣的
  •   電影很好看, 當年在答應博物館見到他的半身像還肅然起敬的。呂先生的小冊子沒看過。 我看的是史惠風譯本。我覺得是他的日記改編以后就出版了。 細節(jié)夠細??吹暮苄量啵旧蠜]有留下大框架的印象,相反一些零碎的港東和幽默倒還記得。
  •   至于火炮為什么重要可以玩一下《帝國:全面戰(zhàn)爭》就知道了~
  •   贊。這本書是七智柱的節(jié)譯吧。呂叔湘譯的很好!
  •   最好的不是最合適的
  •   恩,這書倒想找來看看,我有一本 別人 寫勞倫斯的,倒沒看過他自己寫自己的
  •   2010-04-16 23:31:47 春城之死
      最好的不是最合適的
    -=-=-=-=-=-=-=-=-=-=-=-=-=
    這句話該怎么來理解???
    苗師傅────我有一本 別人 寫勞倫斯的,
    -=-=-=-=-=-=-=-=-=-=-=-=-=-=-
    別人 是指E.M.福斯特?
  •   不是福斯特,是一個英國記者寫的,我回頭找出來看看是誰
  •   苗師傅───都回頭一禮拜了,還沒找到那
  •   樓上,忘了這茬兒了,我這就找,借給你看不許你不看
  •   哈哈哈,好書就看。
  •   michael asher所寫的
    lawrence_the uncrowned king of arabia
    9780140258547
    在我手邊呢
  •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655093/
  •   寫的不錯,只有一個問題,勞倫斯是在牛津讀的書……
  •   評論得很有意思。
  •   據說勞倫斯很有意思,標記了再讀。
  •   我很喜歡。最近在看《開啦》,很喜歡看。很有意思。
  •   說到HP的翻譯,確實是有貓膩的,從當初出版社贏得所謂招標之后就迅速出版的事實不難看出這一點。說到如今的翻譯問題,的確有些翻譯水平是也有些問題,但出版社就真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了??
  •   大概是出版社都忙著編“XX全集”,動驟“世界文學經典選讀”“十大必讀之書”什么的,懶得花時間一本一本精雕細琢了吧。林紓的翻譯可謂是錯漏最多的,但仍然為后人喜愛,這中間是為什么?!
  •   翻譯成文首先要通順,林紓其實不懂外語的,都是聽人口述,屬于再創(chuàng)作那種類型,自然也是大家,但卻不是今天值得提倡的翻譯方向。
  •   說得有道理。我受錢鐘書影響,偏愛林紓翻譯,個人喜好,不足道也...
  •   論語句,的確讀來拗口且欠通順
  •   呂譯的《沙漠革命記》實在太薄,不足以滿足我的好奇心。去年滿心歡喜的買來《 智慧的七大支柱》,可是發(fā)現怎么也讀不下去,一度懷疑自己的閱讀能力有問題。呵呵,感謝Linth兄的帖子,讓我少了一些自我懷疑。有些后悔當年錯過了英文版的
    <Seven Pillars of Wisdom>
  •   謝謝樓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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