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5-4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肖怡 頁數(shù):325
內(nèi)容概要
《芬蘭刑法典》共分十章來展開對偵查學研究領域中相關問題的探討,從偵查學的基本理論入手,對偵查進行細致的分解,并對具體案件偵查過程中如何選用措施和手段進行分析?!斗姨m刑法典》的十個部分篇章安排如下:偵查學緒論;偵查基本理論;偵查程序;偵查措施;現(xiàn)場勘查;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普通刑事案件的偵查;經(jīng)濟犯罪案件的偵查;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獄內(nèi)犯罪的偵查。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緒論第二章 偵查基本理論第三章 偵查程序第四章 偵查措施第五章 現(xiàn)場勘查第六章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第七章 普通刑事案件的偵查第八章 經(jīng)濟犯罪案件的偵查第九章 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第十章 獄內(nèi)犯罪案件的偵查后記
章節(jié)摘錄
書摘第一條在芬蘭的犯罪芬蘭刑法適用于在芬蘭實施的犯罪。第二條與芬蘭船舶或航空器相聯(lián)系的犯罪 (1)芬蘭刑法適用于在芬蘭船舶和航空器內(nèi)實施的犯罪,如果犯罪發(fā)生時: (a)該船舶正在公?;蛘卟粚儆谌魏螄业乃颍蛘咴摵娇掌髡诨蛘陲w越這一地區(qū); (b)該船舶正在外國領土內(nèi)或者該航空器正在飛越該領土,并且罪行是由該船的船長、該航空器的機長、或者船員、成員或者在該船或航空器上的乘客或其他人員實施的。 (2)芬蘭刑法也適用于芬蘭船舶或航空器的船長、機長、船員、機組人員在芬蘭之外實施的罪行,如果在該項犯罪中,罪犯違背了他作為船長、機長、船員或機組人員所負的特殊法定職責。第三條針對芬蘭的犯罪 (1)芬蘭刑法適用于在芬蘭以外實施的針對芬蘭的犯罪。 (2)一項犯罪被認為是針對芬蘭的: (a)如果該犯罪是叛國罪或者重大叛逆罪, (b)如果該行為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或者威脅芬蘭的國家、軍事或者經(jīng)濟權利或利益,或者 (c)該犯罪是針對芬蘭當局的。第四條公職犯罪和軍事犯罪 (1)芬蘭刑法適用于本法典第四十章第1l條第l、2、3、5段所指的人在芬蘭以外實施的該章所指的犯罪。(604/002) (2)芬蘭刑法也適用于第四十五章所指的人在芬蘭以外實施的該章所指的犯罪。 第五條針對芬蘭人的犯罪芬蘭刑法適用于在芬蘭以外實施的針對芬蘭公民、芬蘭公司、基金會或其他法律實體,或者在芬蘭永久居住的外國人的犯罪,如果根據(jù)芬蘭法律該行為可以被判處六個月以上的監(jiān)禁的話。第六條芬蘭人實施的犯罪 (1)芬蘭刑法適用于芬蘭公民在芬蘭以外實施的犯罪。如果犯罪發(fā)生在不屬于任何國家的地區(qū),判處刑罰的條件是,根據(jù)芬蘭刑法,該行為可以被判處六個月以上的監(jiān)禁。 (2)犯罪之時是芬蘭公民或者在審判開始之時是芬蘭公民的人,被認為是芬蘭公民。 (3)下列人員被認為等同于芬蘭公民: (i)犯罪之時永久居住在芬蘭之人或者審判開始之時永久居住在芬蘭之人,以及 (ii)在芬蘭被逮捕的人和在審判開始之時是丹麥、冰島、挪威、瑞典公民或者當時永久居住在上述國家之一的人。 第七條國際犯罪 (1)無論犯罪地法律如何規(guī)定,當行為的應受懲罰性是基于對芬蘭具有約束力的國際協(xié)定或者對芬蘭具有國際約束力的法律或規(guī)定時(國際犯罪),芬蘭刑法適用于在芬蘭以外實施的該犯罪。 (2)關于本條適用的其他條款應以法令的形式發(fā)布。 (3)無論犯罪地法律如何規(guī)定,芬蘭刑法同樣適用于在芬蘭以外實施的第三十四a章所指的犯罪。(17/2003)第八條在芬蘭以外實施的其他犯罪 如果犯罪實施地國請求在芬蘭法院進行指控或者請求就該項犯罪引渡行為人,但引渡請求未被準許,芬蘭刑法適用于芬蘭以外實施的根據(jù)芬蘭刑法可以判處六個月以上監(jiān)禁刑期的犯罪。第九條法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根據(jù)本章的規(guī)定芬蘭刑法適用于某項犯罪,則芬蘭刑法同樣適用于法人刑事責任的確定。 第十條犯罪地 (1)犯罪被認為是在犯罪行為實施的地點和法律定義包含的犯罪結果變得明顯的地點實施的。不作為犯罪被認為是在罪犯應當作為的地點和法律定義包含的犯罪結果變得明顯的地點實施的。 (2)如果犯罪仍處于未遂階段,該犯罪被認為是法律定義包含的犯罪結果(i)可能變得明顯的地點,或者(ii)被告人認為會變得明顯的地點實施的,如果犯罪已經(jīng)完成的話。 (3)受人慫恿或教唆的犯罪被認為是在共謀行為實施的地點和罪犯認為犯罪實施的地點實施的。 (4)如果犯罪地點無法確定,但是有正當理由相信犯罪是在芬蘭領土實施的,則該犯罪被認為是在芬蘭實施的。 第十一條雙重犯罪的要求 (1)如果犯罪是在外國領土實施的,只有當根據(jù)犯罪地法該犯罪亦應受到處罰和該外國法院亦可以對該犯罪科處刑罰時,芬蘭刑法才可以基于第5條、第6條和第8條適用。在這種情況下,在芬蘭不得判處比犯罪地法律規(guī)定的刑罰更高的處罰。 (2)即使根據(jù)犯罪地法律不能處罰,芬蘭刑法仍適用之,如果該項罪行是芬蘭公民或者第6條第3款第1項所指的人實施的,并且該罪的刑罰在下列條款中已有規(guī)定的話: (i)由于第十五章第12a條而適用的第十五章第1至9條; (ii)第十六章第1至3條,即使犯罪的目標是在國際刑事法院服務的外國國家官員中符合第四十章第11條第2、3或5段規(guī)定的人: (iii)第十六章第13、14、14a條,即使這些條款是在該章第20條的基礎上適用; (iV)第十七章第18或19條; (V)第二十章第6至8條;或者 (Vi)當行為指向不滿18周歲的人時,第二十章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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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芬蘭刑法典》從各方面闡述了刑法的基本內(nèi)容,如果你想了解一下有關芬蘭在刑法方面的知識,這本書將會是你的一位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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